李芮馨筆下的冷月國,從兩千年開始,就是一個封建男權社會。

現在也不例外,整個冷月國的女性都還生活在水深火熱當中,只不過是,比一百年前好了一些。

獨孤新月一開始想著,自己過得開心就好了,她畢竟也是個女人,在冷月國沒什麼實權。

冷月國的女性和中國古代女性的生存環境差不多。

原本冷月國的女性是有財產繼承權的。但是逐漸地,因為冷月國的皇權太集中,過分強調男權,後來直接取消了冷月國女性的財產繼承權。

如果一個名門大戶,家裡的父親有爵位,但如果膝下無子,爵位便會傳給堂兄家裡的兒子,甚至是表親家的兒子,而自己女兒卻不能承襲爵位或者財產。

說到婚姻,冷月國的婚姻制度幾乎都是維護男性的權益。

娶的時候是明媒正娶,儀式隆重,但是婚後的女性生活得很是悽慘。

她們的男人憑著“七出”就能把她們休棄,即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這是七種丈夫可以休妻的理由,也就是“七出”,或者“七棄”。

沒有孩子,無法為丈夫家延續子嗣;淫亂,與丈夫之外的男人發生不正當關係,混亂丈夫家的血脈;不孝順父母,不能處理好公婆、妯娌關係;說閒話,離間家族成員關係;盜竊,不守規矩;善妒,不能容忍丈夫納妾,影響家族開枝散葉;有重病,不能陪丈夫出席祭祀等事情。這些事情會影響夫家的利益,妻子就會遭到休棄。

“七出”是一般人休妻的理由,在古代還有不少不以“七出”為理由的休妻事例。

而稍微能保護女性的只有“三不去”。即“有所娶無所歸”: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還有,“與更三年喪”: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丈夫的父母服喪)三年的。以及“前貧賤後富貴”: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

大部分平民家庭都是男耕女織的模式。女人除了紡織,就不能從事別的生產活動了。冷月國的社會上,女性也不被允許參與公共生活。

而那些被夫家休棄,獨自討生活的女性,生活極其艱辛。但是,由於她們是因為被休棄才淪落到這種地步的,通常被男人甚至是同性歧視。

其中有些女性,憑藉著自己堅強的意志和聰明才智,在城裡創業,開了紡織作坊,專門招收女工,給她們工資。雖然並沒有影響到冷月國的封建政治制度,但這也是冷月國資本主義萌芽的表現。

隨著紡織行業的發展,冷月國裡的有些女性有了經濟優勢,她們逐漸地意識到,冷月國的禮制就是吃女人的禮制。她們開始爭取改變這個男權社會,改善女性的生活。

李詠詩就是她們當中的一員。她從事商業,同時也和那些女性有著密切的來往。她們一起捐款開福利院,並且救濟貧困女性。

上次和汐族人發生戰爭的其中一種原因,其實是因為兩個國家之間的思想差異太大,產生衝突。

汐族人尚且處於母系氏族社會後期,汐族人的女性地位較高。住在邊疆的兩國人民日常交往較密切,彼此也有通婚。

正是由於汐族婦女嫁給冷月國的男人以後,受盡了冷月國婚姻制度的折磨,所以雙方經常發生衝突。

戰爭結束後,冷月國取得勝利,可是百姓都是不希望自己國家發生戰爭的,所以雙方都儘量尊重另一個國家的文化和思想。

而獨孤新月的父親,是冷月國裡少有的思想較為開明的人。他很少用冷月國的那套剝削婦女的制度來壓迫家裡的女性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