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我花錢去“破關”但我還是過不了心裡的那道坎!我一直覺得對於家庭的付出應該是兩個人的;如果一個人什麼都能做,那每個人還結婚幹什麼,自已一個人就過唄!
我再三考慮這樣的日子看不到盡頭,家裡的責任我在扛,孩子所有的事情我在管;最後他除了往家交份錢就把所有自已的責任和義務都推給了我!
而這份養家錢還不一定什麼時候能給上;人家掙錢都是按月給家裡拿,我家這個是工程款什麼時候發到專案部,什麼時候能往家裡拿;而我就需要把家裡的各種費用,各種特殊情況需要的錢都要提前算計好……每個月都在絞盡腦汁的算計著怎麼開源節流?
我是女人,不是超人!我也有累的時候,我也有需要發洩不好情緒的時候;而不管我是什麼狀態下的情況,他都沒有做到一個丈夫的責任,家庭的義務……
那樣的家庭我還有什麼必要在費勁自已的心力去維持,弄得自已傷痕累累,一身病態呢!還是離婚吧!而孩子爸爸也覺得我也是一身的毛病,最終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請求!
在冷靜期一個月的等待期間,孩子爸爸不知道是聽家裡人說的話還是自已想通了什麼!主動來找我承認錯誤,也認識到自已的不足;而我也說了很多對家庭,對他的一些看法……
也說了我自已的身上的不足和性格的強勢,可這也並不是他就可以傷害我的理由!
傷害畢竟已經造成,就像破損的鏡子在怎麼樣的修補也無法做到以前光滑的鏡面!而我也看到網上很多的文案:“都是勸誡離婚慎重!”
那時候身邊很多朋友都說:“婚姻和誰過都一樣,只不過是換了個人,換了個地方;終究過日子的方法還是沒有變!與其離婚不如對付過吧!只要你不去管他,就不會給自已找太多的煩惱,自已和孩子還是能夠快樂的生活。”
後來,冷靜期過去我等待拿離婚證的時候卻被通知他回不來辦理……
我也就像朋友說的那樣,只要我和孩子身體健康,啥事沒有至於其他都是無所謂的!
而這件事也就這樣被我倆輕輕拿起,又輕輕放下!
我並沒有通知我父母這件事,考慮到我母親的身體狀況就沒想讓他們為我操心,畢竟當初結婚的時候就不同意我們在一起,離婚在告訴他們,也是無非讓他們為我煩惱憂心……而他的父母我卻告訴了所有事情的前因後果!
最終的結果真的讓我大跌眼鏡啊!(這塊不細講,因為馬上到看點的時刻了!)
以至於我和他家裡的關係一度的冰冷到極點!但對於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比以前生活的更快樂,這才是最重要的!
在後面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們都相安無事……而我父母那邊卻因為自家的生意受到了大環境的影響勉強維持生活!
這種情況下我爸又想找個“看事”人想看看他今後的生意會是什麼樣的?但好的“看事”人哪那麼好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