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寫這本書之前,其實主線在我腦中還是挺清晰的。

一個有些衰的小人物透過尋寶系統走向人生巔峰的故事。

很爛俗,似乎也沒有什麼新意。

但我卻想把它寫出一些不一樣的感覺。

在寫作這件事上,每個動筆的人或許都會自我感覺良好,進而認為自己與眾不同,最後被現實狠狠的打臉。

那些像是弱智一樣的文章竟然會有那麼高的熱度,我感覺所處的世界有些玄幻。

可反觀自己的作品,呵呵,我好像連弱智都不如。

這時候我往往會安慰自己,本來也沒有抱多少期待,看淡一些啦。

夜深人靜時,意難平還是會有的。

這就讓我發現一個規律。

跟著感覺走這種事果然不是很靠譜。

主角不裝逼,沒意思,不開金手指,無趣,劇情也崩了,徹底塌房。

寫作是我的愛好沒錯,好在並不是我的主業。

如果西北沒有沙塵暴,我喝西北風都喝不飽。

這也更讓我知道了寫作,尤其是寫長篇時,大綱的重要性。

不排除有腦思維發達的像是施瓦辛格肌肉那樣的大神。

可顯然我並不是。

所以認清自我是一件非常難得的事。

但有時,我又是那種不撞南牆不回頭的性格。(呵呵,有時候撞了南牆也不一定會回頭)

自負在有能力的人身上是優點,在眼高手低的人身上無知者無畏。

你猜我是哪一種人。

不好意思,猜錯了,我兩者都不是。

在寫作上我沒有很強的能力,這點我不否認,但也不算眼高手低。

為什麼呢?

如果我眼高手低,這本書不會寫到四十多萬字。

如果我有能力,這本書不會如此撲街。

所以,只能到此為止了。

斷更很長時間了,這期間想法總時不時會冒出來,但指望一時的想法能夠支撐百萬字,甚至更多字的內容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或許也有可能,只是需要很多的時間。

在這個寫作講究效率的時代,你斷更幾次試試?

尤其對於小白來說,那是致命的。

《我開啟了尋寶技能》就只能到這裡了,不是後面沒的寫了,而是主線和劇情已經偏離了我的設想太多。

這更加說明了靠著感覺走對我來說是非常不靠譜的一件事。

如果說一個人寫書不是為了認可和收益,那麼這人肯定是個偽君子。

單純靠愛好發電這種事反正我是不相信的。

寫這些牢騷也只是自我的吐槽罷了,畢竟從頭至尾可能只有我一個人知道這些話。

至於後面還有沒有新的故事,難說。

誰讓我“愛好”寫作這件事呢。

反正有太多的業餘時間……

想寫,總會有時間,也總會有理由。

如果還有下一本書,我的構想是這樣的……

一個學霸,莫名其妙就變成了學渣,查不出原因的那種。

然後學渣加入了一個組織,這個組織的任務居然是拯救世界。

科幻片看多了的人總會異想天開。

穿越,系統、重生、修仙……好像都沒有。

是不是已經判了一半的死刑了?

無所謂。

我自娛自樂。

【虛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