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作品合作協議 甲方:海南今日頭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超 聯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三環西路 27 號方恆時尚中心 1的工具人》(以下簡稱 “簽約作品”或“授權作品”)與甲方簽署本協議,以及簽約作品釋出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簽約作品及版權約定 1.1 本協議項下的簽約作品指乙方擁有全部著作權,內容完整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 中文作品(包括中文簡體版、繁體版、外語翻譯為中文的譯文版、圖文版和圖片版。為避免疑 問,簽約作品也包含作品的名稱、乙方提供的/自主上傳至甲方平臺的圖片/封面、扉頁、簡介、 文字內容及連載作品的全部未釋出章節或內容),以及其正傳、前傳、後傳、番外以及乙方根 據簽約作品相關人物、故事而創造的後續、旁支、同人和系列作品。若簽約作品為非中文版作 品,本協議自始無效,甲方可通知乙方後,下架對應簽約作品。 No.CT20240103103252 1.2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將其原創作品《女神攻略之女神都是我的工具人》在全球範圍 內的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權、複製權、發行權、彙編權、改編權、翻譯權、展 覽權、放映權、廣播權、攝製權、無線運營權、透過各類手持閱讀終端進行復制、發行的權利、 版式設計權、許可權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及上述權利的轉授權獨家授予甲方。 同時,乙方授予甲方簽約作品的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本條獨家授權是 指乙方將簽約作品獨佔許可給甲方自行使用或轉許可第三方使用,而排除乙方自行或者再行許 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使用(含財產權利與人身權利)。 1.2.1 數字發行: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範圍內數字形式的資訊網路傳播權(包括但不限於通 過在網站、客戶端、小程式、快應用及其他網際網路產品、渠道、平臺進行發表和/或連載釋出 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或以電腦、光碟、手機、PDA、電子閱讀器、智慧終端等作為載體的電子 資訊存在形式等)、複製權、發行權等權利獨家授予甲方。甲方有權採用 TTS(Text to Speech) 等語音轉換軟體技術對簽約作品進行復制、傳播和使用,向使用者提供包括機器朗讀功能或語音 轉換後的音訊作品等方式的聽書服務。 1.2.2 紙質出版:乙方將簽約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簡、繁體中文紙質圖書的製作、出版、改編、 彙編、複製、發行、翻譯(包括翻譯成各種文字和語言)等與紙質圖書相關的所有財產權利獨 家授權予甲方。 1.2.3 改編:乙方將簽約作品以簽約作品或作品素材為基礎創作包括但不限於 圖書、畫本、漫 畫、 劇本、 有聲書、 廣播劇、 院線電影、 網路電影、 電視劇、 網路劇、 短影片、 豎 屏短劇、 互動劇、 舞臺劇、話劇、 動畫電影、 動畫劇集、動畫短劇、 遊戲 及 VR 程式 等 改編的改編權利獨家授權予甲方。 1.2.4 衍生商品:乙方將簽約作品及作品元素開發和創作包括但不限於紀念品、服裝、玩具、 文創等衍生商品的權利獨家授權予甲方,該等衍生商品的所有權歸屬於甲方。 1.2.5 衍生開發:乙方獨家授權甲方享有基於簽約作品名稱、作品角色、章節、劇情、道具和 背景等進行包括但不限於 VR 程式及終端、沉浸式演出、主題店面和主題公園等各種商品化開 發的權利,同時以上各類衍生產品的著作權及其他財產性權利均歸屬於甲方。 1.2.6 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商業化:乙方同意甲方獨家享有包括但不限於作品名稱、作品角色 和作品宣傳標識等作為商標使用在相關商品上的權利,甲方有權或授權第三人對作品名稱、作 品角色和作品宣傳標識提出相關智慧財產權註冊申請並獲得相應的完整權利,乙方同意為甲方和 /或甲方關聯公司的註冊申請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便利。 1.3 乙方同意甲方為簽約作品的線上、線下推廣在甲方平臺或甲方授權的第三方平臺合理使用 乙方筆名、姓名或藝名等對外署名以及個人形象(包括乙方藝術形象、表演形象、廣告形象、 平面形象以及肖像等),但甲方使用乙方個人形象時應當事先告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 1.4 上述授權的授權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 2044 年 1 月 3 日 止。授權期限屆滿前 30 日 內任何一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授權期限自動順延一年;一方提出異議的,雙方友好協商後另行 簽訂合作協議或出具授權書。 1.5 甲方的授權使用平臺:指甲方及甲方關聯方擁有或實際運營、與第三方合作開發或合作運 營的平臺,包括但不限於:(1)甲方及甲方關聯方擁有或實際運營的“番茄免費小說”(番 茄小說)、“番茄暢聽”、“紅果小說”、“番茄暢聽音樂版”、“今日頭條(各個版本)”、 “抖音”、“西瓜影片”等網站及相應網站下屬子頁面、移動/PC/車載等客戶端軟體、網際網路 電視應用軟體及其他形式的軟體,及各個軟體對應的小程式/快應用/API/SDK/H5/APK、及其他 形式的軟體/程式/應用等(以下統稱為“關聯方平臺”);(2)甲方及甲方關聯方授權第三方 或與第三方合作開發/運營的平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及甲方關聯方以 SDK/API/H5/APK 等技 術方式,授權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合作開發/運營的網站及相應網站下屬子頁面、移動/PC/車載等 客戶端軟體、網際網路電視應用軟體及其他形式的軟體,及各軟體對應的小程式/快應用 /API/SDK/H5/APK 及其他形式的軟體/程式/應用等(以下統稱為“外部第三合作平臺”)。 1.6 乙方將與甲方充分溝通並協商一致確定作品大綱並承諾簽約作品的後續情節將按照作品 大綱完成,簽約作品完稿字數應在【5】萬字在【1000】萬字之間,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按時按 量交稿。甲方根據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或市場銷售反應或甲方實際業務發展要求乙方提前完結 的,以甲方另行通知為準。 2.稿酬結算及支付 2.1 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就簽約作品的收益約定如下: 2.1.1 數字發行及分銷收益 (1)與關聯方平臺合作的數字發行及分銷收益:乙方收益=甲方當期獲得的淨收益的 50%+創 作補貼。(前述分成收益和創作補貼均為含稅收入)。其中: 甲方獲得的淨收益是指:甲方將授權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資訊網路傳播、或數字發行透過單點 閱讀、會員閱讀、免費閱讀以及 TTS 聽書數字發行等權利,授權給關聯方平臺之後從關聯方獲 得的分成總收益。 創作補貼:是指甲方根據平臺運營狀況及乙方創作情況而給予的具有激勵性質的額外補貼,但 具體補貼金額和補貼標準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與外部第三方合作平臺數字發行及分銷收益:乙方收益=甲方當期獲得的淨收益的 50%。 其中: 甲方淨收益是指:甲方將授權作品在全球範圍內的資訊網路傳播、或數字發行透過單點閱讀、 會員閱讀、免費閱讀以及 TTS 聽書數字發行等權利,授權給外部第三方合作平臺之後從外部第 三方獲得的分成總收益。 2.1.2 基於本協議第 1 條 1.2.3 款所載之簽約作品的紙質圖書出版發行在甲方的授權使用平臺所 產生的和/或因授權許可分銷至第三方平臺所產生的全球範圍內的其他著作權實際淨收益: 乙方收益=甲方當期獲得的實際淨收益的【50%】,前述分成收入為含稅收入。 2.1.3 基於本協議第 1.2 條所載之簽約作品的其他改編權及衍生權利(含基於改編、衍生產品及 其他衍生開發)、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商業化等自主開發所產生的和/或因授權許可分銷至第 三方平臺所產生的全球範圍內的實際淨收益:乙方收益=甲方當期獲得的實際淨收益的【50%】, 前述分成收入為含稅收入。 2.1.4 上述 2.1.1、2.1.2、2.1.3 條所述的所述當期指每一結算週期。實際淨收益是指扣除渠道費 和平臺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營銷成本(如有)、製作成本、宣發成本、運營成本等)後的 淨收益。其中會員閱讀產生的收益是指因會員充值付費產生的收入按照會員有效期以及使用者對 書籍消費情況確認每本會員書籍當月所產生的會員收益;免費閱讀產生的收益是指在簽約作品 詳情頁或閱讀頁等位置新增廣告所收取的廣告費。TTS 聽書收益指授權作品 TTS 聽書服務獲得 的廣告收益。乙方同意並認可,廣告收益及會員收益可能會隨著市場供需情況、商業化變現效 率的變化而有所更新,且根據不同平臺的使用者活躍度、廣告瀏覽量等因素,同一部授權作品在 不同平臺顯示的收益可能會有所差異。上述收益、成本等資料以甲方平臺統計為準。 2.1.5 甲乙雙方可以根據運營情況,在雙方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可調整分成收益結算標準(含 分成比例)。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選擇以一次性買斷的方式而非前述分成方式向乙方結算本款 約定的款項,該買斷價格屆時以甲方和乙方確認的為準。如簽約作品收益不足以覆蓋各項費用 成本時,因此產生的虧損由甲方承擔。 2.2 結算方式 2.2.1 核算時間:甲方在收到使用者/第三方提供服務的款項後再與乙方進行結算。甲方對乙方的 結算週期為 1 個自然月(即按公曆自然月計算,每月 1 日零時至當月最後一天 24 時整為一個 結算週期),結算資料以甲方統計的資料為準。如乙方利用任何技術手段、工具或以任何其他 作弊手段(以甲方及傳播簽約作品平臺的反作弊機制判斷為準)以獲取稿酬,甲方有權拒絕支 付該等作弊資料對應的稿酬,並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如對甲方資料有異議,應在甲方提 供結算資料後 3 日內書面提出,逾期則視為乙方認可甲方資料。對於乙方存有異議的資料, 雙方應在乙方提出異議後的 3 日內完成核對及最終確認,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則以前述甲 方統計的資料為準,作為雙方最終確認的有效資料。 2.2.2 支付時間:簽約作品正式在甲方平臺和/或第三方平臺上線 1 個自然月後,雙方進行首次 支付,即對於雙方確認無誤的資料,甲方於次月月底前(節假日順延)向乙方支付第一個自然 月的稿酬金額,之後依項支付至乙方指 定的銀行賬號中或透過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方式進行支付。 2.5 甲乙雙方均認可和理解數字作品銷售收入金額具有不確定性,甲方並不向乙方保證可分配 收益金額。除本協議約定的稿酬外,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張其他任何費用和/或收益。 2.6 對於甲方向使用者退款的部分如已支付乙方的或乙方違反本協議需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 賠償金的,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金額中直接扣除該等金額的全部或部分。 3.雙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權利與義務 3.1.1 乙方在甲方平臺和/或第三方平臺上釋出的簽約作品,甲方應為乙方署名(真名或筆名), 具體署名名稱由甲方確定。同時,甲方可基於法律法規、平臺規則、業務發展的需求對乙方筆 名或簽約作品名稱或封面進行修改/更換,但應及時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站內信、郵件、 微信等方式)。如有需要的,乙方應當自甲方提出要求後 3 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補充出具紙質 版變更筆名/作品名稱宣告書等相關授權檔案。 3.1.2 乙方簽約作品或作品大綱交付後,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品內容的合法性和正當性等進行審 查,但甲方審查並不代表對授權作品內容的合法性、正當性負責。若作品內容違法違規、違反 社會公序良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利、存在抄襲行為或不符合甲方平臺使用者協議、活動/平臺 規則或內容審查規則的(以下統稱“簽約作品不合格”),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對授權作品推遲 上架、永久下架或平臺自行/授權第三方刪除、修改簽約作品中不合格內容,或與乙方溝通由 乙方在合理時間內進行修改,同時,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後續款項等任何費用且不影響甲方的其 他追責權利;如甲方選擇通知乙方修改不合格作品的方式,乙方不同意修改、在甲方通知的合 理時間內未修改或修改後仍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為免異議,本協議所述抄襲指根據甲方平臺規則或一般判斷原則認定為抄襲,包括乙方抄襲本 人或其他第三方,釋出於任何平臺(包括甲方平臺)的任何其他作品。 3.1.3 甲方享有簽約作品獨家維權的權利,如簽約作品遭受第三方侵權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第 三方有權採取法律等措施維護甲乙雙方的權益,乙方應予以配合,維權成本全部由甲方承擔, 維權所獲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 3.1.4 甲方有權積極拓展版權合作模式,以獲得更多渠道、更多形式的版權合作,合約期間作 品如獲得出版、發行、改編或衍生品開發等,甲方有權在圖書、音像製品、音訊、影片、衍生 品和宣傳物料等上標註甲方平臺 logo 或植入甲方品牌資訊。 3.1.5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形勢決定簽約作品銷售價格、付費章節或以授權及轉讓的方式將其著 作權處分給第三方。為提升簽約作品的知名度,甲方可視情況對乙方及簽約作品進行適當的宣 傳和推薦。甲方為乙方提供簽約作品的推薦方式、頻率等具體操作模式由甲方自行決定,必要 時可以代為註冊/使用乙方在頭條、抖音、番茄小說、番茄免費小說等甲方的授權使用平臺的 賬號釋出宣傳內容。 3.1.6 為更好的保證作品質量,甲方有權與乙方充分溝通並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以甲方通 知的期限為準)對簽約作品不足之處(包括但不限於無故斷更,注入大量無意義章節,主要情 節走向、人物特點及人物關係等偏離作品大綱既有設定、前後文無法銜接、湊字數、違反甲方 平臺規範等)進行修改,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若乙方超過合理期限仍未將簽約作品修改至符合 甲方的質量要求的狀態,甲方有權下架簽約作品。 3.1.7 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第三人以授權作品的人物、劇情、道具、背景等為基礎,創作授權 作品以外的含有授權作品內容要素的作品(即“同人作品”),甲方根據本條約定所創作出的所 有作品著作權排他的歸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對該作品進行各種商業開發和 運營而無需再徵得乙方許可,同人作品的收益分成方式,由雙方屆時另行協商確定。 3.1.8 甲方出於內部業務重組的需要,在書面通知乙方後,可將本協議的權利義務整體或部分 轉讓給甲方的關聯公司。 3.1.9 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乙方所創作新作品的優先簽約權。 3.1.10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或監管要求或市場銷售反應或甲方實際業務發展需要要求乙方 提前完結作品並指定作品完結字數,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指定作品完結字數內完成作品。若 乙方未在甲方指定完結字數內完稿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提供更新作品功能,並有權停止向 乙方支付超出指定完結字數部分的稿酬。 3.2 乙方權利與義務 3.2.1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獲取相應的稿酬。 3.2.2 乙方承諾將符合甲方要求的作品稿件提交給甲方,作品經甲方稽核後方可上架傳播、銷 售。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簽約作品上架後,乙方應保持創作速度並保證作品完結;連續超過 2 個月未更新的(以下簡稱“斷更”),甲方有權永久下架斷更籤約作品。 3.2.3 本協議為獨家授權,乙方不得以自行使用,亦不得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許可他人發表、發 行、複製、使用、傳播與簽約作品相同或實質性相似的作品,或以其他方式侵害甲方享有的籤 約作品著作權。 3.2.4 乙方保證其提供的簽約作品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 肖像權、名譽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等)、不洩露國家機密或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並且不 得含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危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釋出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3.2.5 乙方保證簽約作品不會使甲方招致任何索賠、訴訟、仲裁、國家相關機關處理或第三方 的權利主張或其他糾紛。乙方保證甲方根據本協議對簽約作品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 的同意並無須另行向任何第三方支付費用。 3.2.6 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對簽約作品進行宣傳推廣,且不得釋出、實施任何有損於權利人、甲 方和/或甲方授權的第三方平臺的言論和行為。乙方同意,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合作方有權 以宣傳、推廣授權作品或甲方及關聯方、合作方平臺/產品之目的,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基於授 權作品及作者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作品中文字描述的任意部分、作品名稱、章節名稱、人物 /場景/道具等作品中的任意元素、作品封面/扉頁/插圖、作者姓名/筆名/藝名、作者肖像、作者 聲音)創作/製作文字內容、圖片美術內容、圖文內容、圖文解說內容、視聽內容、音訊內容 (包括但不限於滾動字幕、動漫、動畫、表情包動態漫、真人短劇、廣播劇等任何形式)的宣 推素材/內容,於線上、線下以甲方及甲方關聯方、合作方認為適宜的渠道及方式在全球範圍 內投放。如宣推素材/內容為短影片或廣播劇形式,則單個短影片或廣播劇時長不超過【5】分 鍾,宣推素材/內容累計使用授權作品內容的比例不超過授權作品全部內容的 30%。 雙方確認, 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甲方合作方僅為宣傳、推廣授權作品或甲方及關聯方、合作方平臺/產 品之目的創作/製作並投放本條約定之宣推素材/內容,不得直接將宣推素材/內容進行售賣並收 取授權許可使用費,甲方及甲方關聯方、合作方無需為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為避免歧義, 上述宣推素材/內容的智慧財產權及相應維權權利歸甲方享有。 3.2.7 乙方確認對於終端使用者已經閱讀的簽約作品,使用者有權按照閱讀時獲得的許可權使用簽約 作品,無論簽約作品授權期限屆滿或協議終止等任何情況,乙方均應保證已閱讀簽約作品的用 戶的權益,甲方有權將簽約作品保留在使用者的個人書架內或以其他方式保證使用者可繼續使用、 閱讀簽約作品的全部內容。 3.2.8 經甲方明確書面同意,乙方可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接洽簽約作品出版、改編和衍生版 權合作機會,可積極促成甲方與該合作方達成簽約。在不與簽約作品已有合作方權利衝突的前 提下,乙方引薦的第三人就簽約作品享有同等條件下與甲方優先合作的權利。乙方在上述接洽 中應當遵守本協議關於保密和授權的相關約定。 3.2.9 乙方承諾不做出歪曲、詆譭、損害甲方及其關聯方、甲方平臺形象或甲方平臺中其他籤 約作者、作品的行為。乙方不得在任何平臺或渠道(包括但不限於網站、微博、部落格、QQ 平臺、 微信平臺、讀者作家聚會等)釋出歪曲、詆譭、損害甲方及其關聯方、甲方平臺形象或者可致 使他人對甲方及其關聯方、甲方平臺形象產生任何消極影響或負面印象的言論。 3.2.10 甲方可將簽約作品的全部/部分內容及相關資訊(如作品名稱、簡介、大綱、章節、人 物、作者個人資訊、封面圖等)作為資料、語料、文字、素材等用於標註、合成資料/資料庫 建設、AI 人工智慧研發、機器學習、模型訓練、深度合成、演算法研發等目前已知或未來開發 的新技術研發/應用領域,包括但不限於(1)用於智慧對話、智慧文字/影象/視聽/語音等作品/ 成品的編輯、生成、轉換、深度合成、虛擬現實技術等的研發和應用。(2)用於任何技術下 的 AI 人工智慧模型訓練,或用於生成提供給模型訓練的合成資料/資料庫;(3)其他任何新 技術研發或應用場景。 為避免疑異,乙方同意,若甲方使用簽約作品訓練、開發新技術並生成文字內容進行傳播、使 用,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或其他經甲方授權使用新技術的第三方主張任何違約或侵權責任。 4.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 4.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且在甲方出具書面通知之日起 7 個自然日內未實施有效措施加以改 正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同時,無論本協議是否解除,甲方均有權 主張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賠償範圍包括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稿酬、甲方直接和間接 損失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4.2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 1 條關於獨家授權的約定自行或授權第三方行使上述權 利的,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同時,無論本協議是否解除,甲方均有權 主張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賠償範圍包括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稿酬、甲方直接和間接 損失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4.3 如因乙方的簽約作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於存在權利瑕疵、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存在 抄襲行為、內容違法違規、違反甲方平臺線上協議/規則等,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單方解除或 終止本協議,同時,無論本協議是否解除,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賠償範圍包括甲方已支付的全部稿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若由於 簽約作品存在前述違法、違規、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甲方平臺或第三方平臺遭受損失或陷入訴 訟、爭議或處罰,由乙方出面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4.4 為保證使用者閱讀權益,乙方違反本協議第 3.1.6 條關於內容質量要求,且經甲方書面提出 意見後 7 個自然日(下稱“通知到期日”)內仍未改正至符合甲方提出的質量標準的,甲方除 有權按照第 4.1 條的約定追責外,甲方有權自通知到期之日起停止甲方稿酬的支付直至經雙方 一致確認改正完成後開始重新計算稿酬。 5.保密條款 5.1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 情況,以及透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5.2 如果任何政府、司法部門、或證券機構依據法律、法規、條例、規定或命令要求披露保密 資訊,則接收方應當在知曉該等強制性要求後立即通知披露方,以使披露方可尋求有關該保密 資訊的保護性裁定。接收方應儘可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對披露方影響最小的方式對相關 保密資訊進行披露。在可能的情況下,接收方應為披露方爭取就該等強制性要求進行抗辯的機 會。 5.3 接受方應以不低於對待自己的保密資訊的謹慎程度妥善保管和使用披露方的保密資訊。 5.4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期滿後,本保密條款長期具有法律效力。以上保密條款不因本協議的解 除、終止、撤銷、無效而失效。 5.5 如一方違反任何保密條款約定均屬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50 萬元,如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含利潤/預期收入損失)及其合理支出的,違約方還應當承 擔賠償責任。 6.不可抗力 6.1 任何一方無須對可歸因於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履行或延遲履行承擔責任。但受不可抗力事件 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 6.2 本協議所述 “不可抗力”是指(i)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ii)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 不能避免的,(iii)於本協議簽訂日期後出現的及(iv)妨礙該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 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大規模流行 性疾病、罷工(公司員工罷工除外)、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政治風險(包括 但不限於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或政策的突然變動)等。鑑於網際網路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亦包 括下列影響網際網路正常執行之情形:(i)駭客攻擊;(ii)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重大影響; (iii)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之網際網路暫時關閉;(iv)經合理防護仍無法避免的病毒侵襲。 6.3 一旦不可抗力已經停止,受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且應恢復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 務。 7. 通知 7.1 按本協議約定由任何一方發給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書面文字,應以電子郵件、特快轉遞、 站內信或當面形式發出。如採用電子郵件送達的,傳送成功回執所示之日即視為送達之日、如 採用特快專遞方式,物流顯示簽收之日即視為送達和收到之日。如果聯絡方式之任何一項發生 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後 3 日內將書面告知另一方。 7.2 本協議中雙方約定使用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通知/確認的各類事項,甲乙雙方確認以如下電子 郵箱為準:甲方電子郵箱地址尾綴為:(@bytedance.com);乙方電子郵箱地址詳見協議文首, 若發生任何變更,任何一方應提前與對方書面溝通確認。 7.3 乙方確認本協議之首頁所列聯絡方式(地址、郵箱和電話)為本人專屬且真實、有效。若 乙方聯絡方式填寫不當或更改未能及時告知,且甲方在核查後仍無法聯絡的,後果由乙方自行 承擔。 8.法律適用、爭議解決 8.1 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方因本協議或與 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權利主張或其他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雙方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的,應提交本協議簽署地即北京市海淀區 人民法院管轄。 9.其他 9.1 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本協議有效期限與簽約作品授權期限一致。 9.2 本協議附件與協議主體具備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書面補充協 議解決,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 用的法律,不影響本協議的其餘條款的效力,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9.4 反商業賄賂條款 9.4.1 本協議所指的商業賄賂是指乙方為獲取與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給予甲方員工 的一切物質及精神上的直接或間接的不正當利益。 9.4.2 不正當利益: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員工及關聯人員提供、給予(贈予或非公允價值給予) 合作業務範圍外的直接或間接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明釦、暗釦、現金、購物卡、實物、 有價證券、旅遊、股份、紅利、禮金、禮品、娛樂活動票券,特別折扣或樣品,乙方支付的旅 行、餐飲、娛樂、合作業務衍生利益或其他物質利益和非物質性利益。 9.4.3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部分或全部終止與乙方的合同,同時乙方 應向甲方支付 10 萬元違約金或者本協議所涉金額的 50%作為違約金,兩者以高者為準。乙方 應於甲方發現違約行為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支付違約金,如未及時支付,甲方有權從合同款項 中直接扣除。對於乙方,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向甲方員工及其關聯人員提供不正當利益的,如 果主動向甲方提供有效資訊,甲方將根據實際情形進行考量給予乙方繼續合作的機會和/或減 免上述違約責任,對於上述情形的處理甲方有完全的判斷權和自主權。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 甲方保留一切追究乙方民事及/或刑事法律責任的權利。 9.4.4 如果在業務合作中發現任何違反或者試圖違反反商業賄賂協與簽約身份證姓名 統一) 6214830216210194 開戶行名稱(具體到支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宜山支行 本人保證上述資訊均真實有效,因上述資訊失實或上述資訊變更而本人未及時書 面通知甲方所引起的一切問題由本人自行承擔。 簽字(手寫):_(乙方在此處簽字)_ 附件 2:簽約作品授權書 授權人(下統稱“簽約作品”)的作者, 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 為促進數字作品合法使用與傳播,本人現授權被授權單位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統稱“被授權 方”)對本作品享有全球範圍內的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資訊網路傳播權、複製權、發行權、 彙編權、改編權、翻譯權、展覽權、放映權、廣播權、攝製權、無線運營權、透過各類手持閱 讀終端進行復制、發行的權利、版式設計權、許可權等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權利)及上 述權利的轉授權獨家授予被授權方。同時,本人授予被授權方簽約作品的署名權、發表權、修 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被授權方有權自行修改簽約作品名稱或本人筆名(變更後應及時告知 本人),以被授權方平臺變更後的為準。本人確認並同意本授權書所載全部授權均包括了排除 本人於本授權書籤署後自行行使或轉讓、授權上述權利與第三人。 自授權起始之日起,被授權單位及/或其關聯公司在授權期限內基於本授權書獲得的各項權利 受到他人任何形式的侵犯的,授權人授權被授權單位及/或其關聯公司以自己之名義或授權第 三方以第三方之名義單獨維權,維權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監測侵權、傳送維權函、投訴、申請證 據保全、財產保全、行政舉報、提起訴訟或仲裁、上訴、申請執行、達成調解、和解等進行維 權並獲得賠償,被授權方的上述維權權利期限至所涉糾紛全部解決完畢,該項維權權利應當是 獨家的,授權人在授權期限內針對授權權利不再自行或另行委託、授權第三方對侵犯被授權單 位及/或其關聯公司在本授權書項下所獲授權權利的行為行使維權權利。授權人應積極配合被 授權方的維權行為,提供被授權方進行維權所需要的版權證明檔案。被授權單位及/或其關聯 公司自行承擔維權成本,並享有因開展維權事物所獲得的一切維權收益。 本人保證:本人是簽約作品的著作權人並享有合法的版權與轉授權,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等的強制性規定,亦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V。 授權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至 2044 年 1 月 3 日止。 授權人:_(乙方在此處簽字)_ 授權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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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的小哥哥小姐姐,你們能和我聊聊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