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存祿伸出雙臂,將小晴晴緊緊抱在懷裡,聲音柔和地問:“晴晴,累了嗎?哥哥揹你走。”

晴晴的眼睛彎成了月牙,帶著一絲頑皮:“一點點累,但晴晴還能堅持。”

張存祿輕笑,腦海中浮現出童年時父親揹他的畫面,便模仿著將晴晴放到了自己肩上。

晴晴的小手輕輕拍打著張存祿的頭,笑得像花兒一樣,小腿在空中歡快地晃動:“好高哦~哥哥,二妞姐,三娃哥,晴晴可以看到好遠的地方。”

三娃覺得有趣,也想試試:“其實你三娃哥也可以當小馬的。”

當然,他說的兵不是當騎馬的那個,而是當馬兒

趙傾心戲謔道:“行了你,還沒存祿哥肩膀高呢,騎馬就是要馬兒夠高才有那種快樂。”

三娃好奇地問:“那我以後也會有存祿哥那麼高嗎?”

張存祿鼓勵他:“那你也要多吃東西,多鍛鍊才行。”

趙傾心嫌棄地撇撇嘴:“我覺得很難,畢竟三娃連苦苣菜都不願意吃。”

三娃不好意思地反駁:“我也是會吃的,就是不能吃太多,那東西太難吃了。而且就算不吃苦苣菜也和長高沒有關係吧。”

三娃的話也不無道理。

野地裡的苦苣菜,其口感和味道與現代人工培育的品種相比,確實天差地別。

這不僅僅是苦苣菜,就連那些未經人工選育的天然農作物,其味道也往往不盡如人意。

比如山上的野果,儘管數量眾多,但村裡人卻鮮少問津,原因很簡單——它們太酸,果核大而果肉少。

野生香蕉就是如此,裡面含有大量的硬籽,根本無法食用。

我們現代人所享用的香蕉,大多是經過精心育種和培育的品種。

扯遠了,其實這個世界還是有不少育種好的果蔬,可山裡人確實很難接觸這些就是了。

晴晴插話:“好吃的,程嬸嬸做的可好吃了。”

趙傾心調侃:“那~你瞧,就連晴晴都不說難吃,你比她大一倍還沒她懂事呢。”

三娃一臉委屈地向張存祿求救:“幫幫我,存祿哥……”

趙傾心笑他:“你都十歲了,還學別人小晴晴的樣子說話,真不要臉。”

晴晴也咯咯地笑:“三娃哥哥,羞羞臉。”

他們邊說邊笑,穿梭在繁華的街道上,歡聲笑語傳遍整個巷子。

張存祿和三個小孩一起走著,心情愉快地享受著這難得的閒暇時光。

午後的陽光灑在他們身上,張存祿和孩子們在市場上閒逛,享受著那份無憂無慮的快樂。

他們走過熙熙攘攘的市場,聞到了各式各樣的美食的香味,看到了各式各樣的商品,還有各種各樣的人群,各種各樣奇怪的異獸。

他們還看到了一個賣藝的小女孩,她用稚嫩的聲音唱著歌,一旁還擺放著一個小箱子,希望能夠得到路人的施捨。

“存祿哥,我們也去玩玩吧。”三娃拉著張存祿的手,眼睛裡充滿了期待。

張存祿微微一笑,點點頭說:“好啊,我們來看看小朋友的表演吧。”

他們幾個走到了小女孩的身邊,欣賞了一段小女孩的表演。

女孩清脆的童聲在空曠的場地中擴散到四周,聲音天籟,久久徘徊在張存祿的心中。

張存祿確實被驚豔到了,雖然不知道小女孩所唱的曲子是什麼,但那獨特的嗓音卻給人深刻的印象。

一曲終了,小女孩看到了他們,眼神裡閃過一絲希望和不安。

張存祿看著她,輕輕的撥出一口氣,從空間裡拿出十幾枚銀幣,放進了小孩的箱子裡。

“小朋友,唱得很好,這是我們的一點心意。”張存祿微笑著對小女孩說道。

小女孩見張存祿似乎給小箱塞入了零錢,臉上露出了燦爛的笑容,連連道謝。

她看著張存祿他們離開,臉上的表情變得更加溫暖和感激。

全然不知道對方投入小箱子裡的並不是銅錢而是銀幣,且數量還不少。

時間已接近中午,周圍已無圍觀之人,小女孩開始慢慢收拾起自己的謀生道具,準備結束當天的擺攤。

橙紅色的頭髮掩蓋住的綠色眼睛,在陽光下閃閃發光,她把收拾好的小箱子放在一旁,拍了拍身上的塵土,開始朝著遠方的街道走去。

她穿著一件如同麻袋剪開後直接套上去的衣服,腳上的鞋子也已經磨損得不成樣子。然而,即使如此,她依舊散發著耀眼的光芒,保持著微笑。

她注意到了那個長相端莊雍容的大哥哥肩膀上的小女孩,她記得一年前她跟著一個拾荒老頭和一起撿廢品的。

沒錯,這個小女孩和拾荒老人是認識的,一年前他們一樣在城市之間拾荒為活。

半年前她聽說老人病餓死了,其實死了就死了,在拾荒圈子裡常有的事,她雖然年紀不大,但已見證過無數的離別,只是想到那個和老人的小女孩她便會回想起曾經的自己。

女孩並不是穗華人,這一頭酒紅色的頭髮便是最有利的證據,雖然多年的摸爬滾打她已經快忘記自己的家鄉是哪裡了,只記得那裡充斥著無休無止的戰爭,奴隸的哀嚎,大嗓門計程車兵,和嘶鳴的獸吼。

年幼的她只記得自己一直在母親的懷裡顛簸,懂事後的她跟母親來到一個一片荒蕪的沙地,好不容易平靜了幾年,結果母親還是被響馬屠殺在流中,她猶然記得母親懷抱慢慢變冷的夜晚。

印象中母親一直跟自己說的一句話:“菲,我們要去神明庇佑的國度,這樣我們才能活著。”

遵循母親的話,年僅八歲的她經歷了數不清的磨難才到達了神明庇護的國度“穗華”。

然而,母親所說的神明國度同樣有充斥戰爭,飢餓和死亡。

自己曾在草原的安達告知她“穗華現在是人治的時代,大神已經沉睡。人類要學會自己照顧好自己了。”

她是個溫柔的人,也是個敢於對命運說“不,去你媽的。”的潑辣之人,她教會了她唱歌,彈琴,一切能更好活下去的手段。

可是,後來安達也死了。

因為反抗,而死在了包稅人的屠刀下。

那也是自己第一次沾染名為“敵人”之血,第一次知道了名為憤怒的情緒。

帶著安達的願望,女孩穿越了大峽谷,好不容易才到了大安,在這裡,也加入了拾荒人的隊伍,從各個城收集一些還有用的“殘次品”換錢,求活。

菲輕而易舉地抬起了她大兩三倍的貨物,緩緩朝著未知的方向而去,灰色破舊的麻袋包裹住她同樣破舊的衣裳,避免被貨物磨損,因為那是她最好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