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走還是留?
怕我逃荒太輕鬆,系統逼我做任務 鹿逐Y 加書籤 章節報錯
逃荒迫在眉睫,當務之急是要搞清楚現在的狀況。
馮采薇雖然沒有得到原身的記憶,卻獲得原身傻弟弟一枚。
小男孩名叫馬安,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馮采薇沒憋住笑了。
等聽到她自己的名字,她徹底笑不出來了。
她這具身體的名字叫馬尾,不,是馬薇。
正要感嘆這家的父母真會起名字,又被馬安告知,他們姐弟倆從小沒有父母。
所幸,還有一個叫馬四的叔叔,他們便是被馬四叔叔帶到桃花村的。
桃花村就是他們現在所在的村子,可惜沒有一棵桃樹。
馬四叔叔雖然帶他們來了桃花村,可他卻不會種田。
當然,他們作為外姓人,在村子裡也沒有田,日常生活主要靠馬四叔進山捕獵為生。
桃花村地處偏僻,村民們主要依靠地裡的出產過活。
整個村子算下來,也就只有幾個腦子靈活的跑到縣城打零工賺點銅錢。
其他村民,一年到頭手裡也見不到一個大子。
這兩年,連續乾旱,地裡的出產從去年的減半到今年的顆粒無收,把村長的頭髮都愁白了不少。
也幸好桃花村挨著大山,村民們偶爾還能在山上撿點野菜,抓點野物。
再加上村族中有每年屯糧的習慣,村裡人這才能勉強活下來。
春天的時候,有訊息說朝廷要給他們下發救濟糧,村人們還以為生活又有奔頭了。
結果,朝廷的救濟糧沒等到,倒是等到了蝗蟲即將入境的訊息。
訊息傳過來的時候,蝗蟲已經入了雲州府,他們村子雖然位於泰安府,卻是在泰安府的最北邊,緊貼著雲州府。
如果蝗蟲過來,他們桃花村肯定是擋在最前邊的。
村裡這幾年本就過的艱難,村長在外讀書的兒子也帶回來訊息,縣城裡大戶人家都已經在拖家帶口南下避難了。
有錢人都跑了,沒錢美沒糧的村裡人被困在這裡又靠什麼活呢,更何況還有大批的蝗蟲隨時可能過來,跟他們爭奪最後的口糧。
說句不好聽的,現在很多人家都靠煮野菜為生了,如果蝗蟲入境,那絕對是片草不留,連野菜都沒有,人們估計只能餓著肚子等死了。
留在村裡,必死。
逃出去,可能還有一條活路。
因此村裡除了一小部分人,大多贊成集體逃荒。
這裡不得不說一下,桃花村雖說是個村,其實村裡除了極少數像馬家這樣的外來人口外,是個十分統一的族群。
桃花村的村長,也是他們陶姓人的族長,在村裡的地位那是說一不二的。
村長大手一揮,那一小部分不願意逃荒的人的意見,被自動忽略了。
後經族老和村長兒子的再三商議後,他們決定舉村南下討生活。
至於為什麼向南不是向西?
泰安府東邊的廣安府是出了名的流放地,罪犯,難民,蠻夷什麼人都有,他們桃花村的人過去就是給人送菜呢。
作為村裡最有文化的人,村長兒子陶風一句南方處處是山水,村長便決定帶村人南下找出路。
北面有蝗蟲,東邊有蠻夷,西邊是不毛之地,他們也只有南邊可選。
上午村長通知到馬家的時候,原身表現的還十分淡定,但是村長一離開,原身便嚇暈了。
確切來說,是嚇死了。
不然,馮采薇實在沒法解釋,自己怎麼會重生到原身的身體裡。
“小安,我們不走。”
馮采薇弄清楚形勢之後,直接做出了決定。
全村人逃荒,說安全也安全,說危險也危險。
別的不說,桃花村本就沒什麼糧食,逃荒路上吃什麼?
人家一個姓氏的族人可能會團結一心,但是自己和馬安兩姐弟,還是兩個小豆芽菜,身邊也沒有大人幫襯,等人們餓極了,那絕對是別人眼中的肥肉啊。
歷史上因為飢餓易子而食的人還少嗎?
在馮采薇看來,他們姐弟現在太弱小,遠離人群才是最安全的做法。
加上她剛發現自己可以拿出空間裡的一些吃食,不缺食物的情況下,她覺得自己完全沒必要冒險去逃荒。
更何況,這個家還缺個人呢。
聽馬安說,馬四叔去打獵,已經走了三個月了,不知道多久會回來。
馮采薇看了看身後那不算巍峨的山峰,覺得就是來回翻個十趟,也要不了兩個月時間。
所以,這個馬四叔,不知道究竟是幹什麼去了。
要不是馬安說他經常一離開就是幾個月,馮采薇差點懷疑他折在山裡了。
“不走,那阿姐,咱去哪裡啊?”
馬安畢竟只是一個五六歲的孩子,雖然聽村人說過蝗蟲、逃荒什麼的,但是並沒有放在心上。
村長來通知逃荒,他也只以為跟全村人上山撿山貨一樣簡單。
阿姐說不走,那就不走。
只是自己的小夥伴陶盆是要走的,那以後自己在村裡就沒人玩了。
“上山。”
馮采薇指著身後的青山作出了決定。
桃花村挨著的這座山,看上去不算特別高,想必也不會很深。
剛才她也問馬安了,沒聽說山上有什麼大型野獸,頂多就是偶爾有野豬下山霍霍糧食。
馮采薇雖然沒了攻擊力很強的雷電異能,但是在末世養成的生存本能還在,相信躲過山上的野物是沒太大問題的。
至於獵野豬作為食物,那還是先別想了。
畢竟她現在這具身體是暈倒都會掛的廢柴體。
不僅打獵不現實,就是長途跋涉都可能再掛了。
這也是馮采薇不考慮跟村裡人一起逃荒的另一個原因。
這小身板,估計走不出十里地就趴下了。
到時候她和馬安兩個廢的廢,小的小的,最好的結果,便是被隊伍當作累贅丟掉。
在末世,他們都是這麼幹的。
出任務一旦隊員受傷,大家會直接放棄他,避免更大的犧牲。
所以,在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之前,馮采薇覺得藏起來才是最安全的選擇。
至於馬安,既然自己佔用了這具身體,就替她把這個責任也接下吧。
更何況,這小孩做飯洗碗還挺有一手的。
五六歲的小男孩做飯洗碗,十一二歲的女孩四體不勤,在這還沒弄清楚的年代裡,多少顯得有些違和。
難不成,這是個女尊時代?
如果真是這樣,那可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