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思明簡直是,無了個大語,聽爺爺的意思,恨不得把霍家的一切,都給了沈依然。

他不知道,爺爺有沒有把他,當外孫,竟然對李傑倫這麼好,就差讓他離婚,把那兩人促成一隊。

霍思明現在是一副亂糟糟的心態,也無心上班工作了,滿腦子都是沈依然。

他給她打了一個電話。

“喂!沈依然,你是不是給爺爺,說了些什麼?她怎麼突然對你這麼好?”

“你不會是想要,分霍家的家產吧?”

“而且你故意,把自己弄的這麼可憐,就是想要讓爺爺,心疼你,同情你,可憐你。”

“是不是?”

霍思明一陣的胡亂猜測,讓沈依然有些不爽,這說的是什麼話?

對方把她,當做什麼人了?

她也不是貪圖,霍家財產的人啊?一點也不相信她。

彷彿這麼長時間的喜歡,在對方眼裡,就是一團笑話。

沈依然答道,“柳絮然,是因為她自己人品不好,她明知道我們兩個,已經結婚了,還糾纏著你不放,她遭到爺爺嫌棄,是她咎由自取。”

“跟我沒有關係,還有霍思明,你到底喜歡的人是誰?”

“我就叫沈依然,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也不是誰的仿冒品。”

“做人,不能三心四意,這樣是過不好日子的,你不能仗著我對你的愛,就肆無忌憚的欺負我。”

“爺爺是看不慣,想要幫助我而已。”

說完,這些,沈依然便結束通話電話,無論說怎麼多,都沒用,真心相愛的人,即便是不說,也是幸福,沒有矛盾。

一旁的閨蜜,見沈依然,終於翻身農奴把歌唱了,這一回,總算是挺起腰桿,做人了。

不禁讚歎道,“然然,你就該這樣,咱不比別人差,就是要自信,而且你長的這麼漂亮,喜歡你的人,多了去了。”

“咱憑什麼要看,霍思明的臉色?你說對不對?”

沈依然一聽,也是這麼回事,她也有輝煌的時刻,也不是沒有閃光點。

兩人高興的去了一家飯店吃飯,點了一份火鍋,裡面的配菜齊全,有火鍋丸子,牛肉,羊肉,香菇,油菜,金針菇,土豆等。

好吃的不得了,最近不開心的心情,也隨著美食,煙消雲散。

吃完火鍋後,兩人有說有笑的回了閨蜜的家。

只見一個女人,停在了兩人的面前,這個人是物業,說閨蜜有一年不交暖氣費,打算把她的房子收回,拍賣。

閨蜜喝了很多啤酒,雖然迷迷糊糊,但還殘存著一絲理智。

“什麼?沒交物業費?這是不可能的,我每個月都有按時交,你是不是找錯了人?”

物業拿著單子,看著上面的人名,還有單元號,說道,

“我不可能找錯人,麻煩你立刻搬出去,不要影響我們拍賣樓房。”

閨蜜大吃一驚,氣不打一出來,怒道,

“你憑什麼,要賣我的房子?我是全款買的,不過就是沒交物業費而已,我現在補齊,不就完了?還讓我搬走?”

物業一臉難為情道,“真不是我們有意要趕你走,這是公司的規定,我只不過是按規矩辦事。”

“公司一個月後,會把你房子的錢,退給你,希望你今天能夠搬走。”

閨蜜傻了眼,這明擺著是欺負人,天馬上就快要黑了,怎麼搬?

正糾結著,晚上去哪裡住的時候,一個男人走了過來。

這人正是霍思明,他穿著黑色西裝,站在沈依然的面前,依舊是那麼帥氣逼人,讓人無法直視。

如同明星一樣,閃閃發光,照亮了周圍。

沈依然意外問道,“你是不是跟蹤我?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

霍思明突然笑了,回道,“根本就不用跟蹤,你無論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隨便一打聽,就有些無數人,給我彙報你的訊息。”

霍家不愧是大家族,關係網就是大。

對方又繼續說道,“你也別和我,鬧小情緒了,在外面不安全,還是跟我回霍家吧!”

沈依然不知道為什麼?

她並不想回霍家,總是覺得那個地方,充滿了束縛,好多事情,都不能幹,不如在外面,自由自在,多好。

幹嘛還回去,繼續受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希望你能夠尊重我,而且你也知道,我喜歡你。”

“所以你就仗著這一點,限制我的一切,讓我聽從你,沒有自由,沒有主見。”

“我不想成為這樣的人,所以希望你能夠,給我一點空間。”

霍思明心想,沈依然果然是翅膀硬了,想要逃離他了,他何時沒給過對方,自由了?

他說道,“今天,你還跟不跟我回霍家?我在問你一遍,有些話,我不想說第二遍。”

霍思明的話,充滿了不可抗拒,似乎沈依然,今天不走不行。

沈依然對於閨蜜,發生的這一切,總感覺跟對方,有關係。

她問道,“霍思明,我閨蜜家,要搬走,這件事是你乾的嗎?”

“是我乾的又怎樣?不是我乾的,又能怎樣?要是你跟我回霍家,我就讓你閨蜜,還重新搬回去。”

“怎麼樣?你想好要做出,什麼選擇了嗎?”

沈依然心想,對方可真夠可以的,竟然拿閨蜜,來威脅她。

不過她,肯定是不能讓閨蜜,流落街頭,更不能不管閨蜜。

閨蜜不想讓沈依然,為難,便說道,

“霍思明,你以為你是誰?你有什麼權利,管著沈依然?即便你是她名義上的老公,又能怎樣?”

“大不了我們去住酒店,我就不相信,你的手,能伸那麼長。”

霍思明聽完,也不惱怒,他有的是耐心,等沈依然答覆。

他說道,“雖然我不一定,能伸那麼長,但是讓你們找不到,住的地方,還是輕而易舉的。”

這話,足以證明霍思明,有多麼的傲氣,不可一世。

讓沈依然,兩人瞬間傻了眼,對方也確實能夠做到這一點,不服不行。

如果換作別人,那肯定是吹牛逼。

但是霍思明,就不一樣了,他的話,很有分量,實打實的可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