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少雄為事業奮鬥了一生,如今六十有二,闔家團圓,心裡也起了旅遊的念頭。

他跟林霜月商量了一下,林霜月表示支援,只不過霍行止一直由她照看,現在陡然離開,她還真有點捨不得。

“如今風暖暖回來了,你還有什麼捨不得?”

霍少雄提醒她:“你只是孩子的奶奶,不要喧賓奪主,奶奶再親近孫子,總歸不及媽媽。”

林霜月抬頭,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嘆氣道:“好吧,我們什麼時候出發?”

見林霜月下定決心,霍少雄這才展顏一笑。

他立刻訂購了一輛房車,安排保姆等人佈置旅行相關用具,一切安置妥當後,這才向家裡人辭行。

林小楠有些擔憂:“爸媽,你們兩個人去能行嗎?”

林小楠的擔憂並不是沒有道理,他們年歲已高,而且選擇的路線都是一些人煙稀少的地方,萬一路上有個什麼好歹,或者沒有訊號聯絡不上,那真是令人著急。

對於她的擔心,林霜月寬慰道:“放心,現在是法治社會,我們國家的治安可好了,而且你爸爸出身部隊,戰鬥經驗豐富,就算現在也是寶刀未老。”

霍少雄在一旁微微含笑,顯然對於林霜月的發言表示滿意。

他大手一揮,發號施令:“不用擔心了,上車吧。”

見拗不過她們的想法,林小楠抿了抿唇,只能妥協道:“爸媽,一定要跟我們保持聯絡!”

林霜月坐在副駕駛,降下車窗,探出腦袋朝著她點頭,隨後一陣氣鳴聲,房車轟轟地向前駛去。

望著房車的後尾箱漸漸消失在柏油馬路上,林小楠不由得嘆氣:“霍叔叔真是年紀越大越固執。”

她也不是不同意霍少雄去旅遊,她只是覺得,人年紀大了,跟個團旅遊多好,幹嘛還要自駕遊?多危險啊!

霍霆深摟著她的肩膀,笑道:“叔叔他是不服老,別擔心,我們進去吧。”

比起林小楠的擔憂,林霜月和霍少雄顯然樂觀多了,甚至兩人還有點小期待。

林霜月看著他標註的旅遊路線,從東城出發,一路依山傍水,經過十幾個村莊,最後入藏,來回時間大約一個月。

霍少雄開著車,一路向前,偶爾累了林霜月便替他開車,這樣來來往往,一晃眼半個月過去了。

林小楠剛開始不太放心,一天能打兩三個電話,慢慢的心安定了下來,一天只有一個電話,偶爾一天半才打一個電話。

這天,林霜月掛完電話,不由得感慨:“還是生女兒好啊,你看楠楠,再看霍圓霍滿那兩個臭小子。”

林小楠的電話極少間斷,而霍圓霍滿卻極其難得給她們打一個電話。

霍少雄一邊開著車,一邊誇獎道:“小楠確實孝順。”

得到他的認同,林霜月不由得會心一笑。

只不過,她的心裡還是有些遺憾,如果霍少雄是小楠的親生爸爸那該有多好......

她們經過國道,車子越駛越偏僻,望著眼前綠蔭成群的山體,林霜月的心驀地一抽,她壓了壓心臟,抬眼只見高聳入雲的山尖上插著一根巨大的避雷針,避雷針的頂端綻放著金銀色的光亮。

林霜月皺著眉,忽然覺得自已的呼吸越來越稀薄,收回眼,看向霍少雄硬朗的臉廓,問:“你有沒有覺得......”

她還沒來得及將話說完,霍少雄忽然一個急剎,林霜月的身體被安全帶牽制著向前撲去,那一瞬間,她看見面前的山林倏地變成了一片黑色的旋渦,下一秒,她們連人帶車,一同被旋渦吸了進去。

林霜月的頭很昏沉,恍恍惚惚的將眼睛睜開,入眼的是一片白色的蚊帳,蚊帳掛在木材做的床板上。

這種老式的床,她已經四十多年都沒有見過了。

迷離了一瞬,林霜月連忙坐起身,她這是在哪裡?少雄呢?

她的記憶還停留在那片山林,難道她跟少雄發生了車禍,被村子裡好心的人給救起來了?

不待她深思,一張彷彿柚子皮乾巴巴的臉驟然出現在她的面前。

林霜月被嚇了一大跳。

她驚駭於眼前的這張臉,這人不是安建國的母親於愛蓮又是誰呢?

看著她驚慌的模樣,於愛蓮冷哼一聲:“幾點了還不起來做飯,等著我伺候你呢?”

說話間,她將鍋碗瓢盆敲得叮咚作響,像是嫌棄聲音不夠大,手上的不鏽鋼菜盆直接甩在了地上。

哐噹一聲,林霜月瞬間魂歸體內,她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順帶著掐了自已一把,有點疼。

這是真的,不是在做夢......

林霜月依靠身體記憶,撿起地上的菜盆,不顧於愛蓮的咒怨,拿著菜盆往外面走去,走到門口時,踉蹌一下,險些被門檻絆倒。

跨出步子,愣怔怔地看著眼前錯落有致的黃土屋,林霜月這才敢確信,她真的穿越了,而且穿越到了和安建國結婚的第二天。

她正發著愣,安建國拿著扳手從屋外走了過來,此時的安建國年少英俊,儒雅有禮,穿著一件褂式短衫,迎著晨曦踱步,看起來不像個鄉下人,倒像個知識分子。

“霜月,你醒了。”

看見林霜月,安建國揚起頭,朝著她微笑。

再見安建國,林霜月的心裡五味雜陳,這個時候,她們的感情還是很好的,新婚燕爾,蜜糖裡泡著似的,有一句叫做有情飲水暖,很符合林霜月當下的心境。

可惜,重活一世,對於安建國這人,她再無半分好感。

林霜月扯了扯唇角,扭頭進了廚房。

灶臺上擺著幾根絲瓜、幾塊幹豆腐,還有一塊手指大的肉。

這塊肉是林霜月和安建國結婚時請人吃飯留下的,她們雖然沒有辦婚禮,但是仍然叫了家裡一些至親長輩以表禮數。

那塊肉剛買時是手掌大,吃了兩頓,還剩下手指大,按照於愛蓮摳門的性格,林霜月記得,她嫁過來的第一年就吃了這一次肉。

這次之後,家裡一整年都沒有再買過肉。

現在屬於九十年代,大家雖然都窮,但是像安建國家裡這樣一年只吃一次肉的人家,還是少數。

林霜月一邊琢磨著,一邊將菜切好,下鍋。

正炒著菜,她忽然聽見房間裡傳來細微的談話聲。

房子是黃土砌成的,隔音效果很差,林霜月記得前世她和安建國同房的時候,於愛蓮聽見了便來敲窗戶,那一陣陣的把林霜月躁得慌,第二天都不敢直視於愛蓮。

“記住,明天回門找你丈母孃把彩禮錢拿回來。”

於愛蓮心裡掛念著這事,不等安建國進屋就拉著他到房裡叮囑。

安建國聽見這話臉上有點掛不住,對著娘發脾氣:“我怎麼去拿啊,難不成你要我進門去搶?”

他現在只是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夥子,年紀輕又好面子,讓他去丈母孃家討彩禮錢,這事他可做不出來。

“你不去,讓林霜月找她娘去要!”於愛蓮氣憤地啐了一口,“你去外頭問問,哪有嫁女兒不給嫁妝的?”

說起來這事,安建國心裡也挺生氣的,他家出了一千塊錢嫁妝,其中兩百還是找他外婆家借的,好不容易湊齊一千過去,結果呢,林家就回了兩隻破箱子,幾床破被子,那一千塊錢愣是裝傻充愣,沒個動靜。

“我知道了。”他揚了揚手,應允一聲。

於愛蓮心裡不安定,拉著他的手,忿忿道:“人家城裡人娶媳婦,也就一千塊錢彩禮,她王彩霞答應我的,拿錢走個過場,不管怎麼樣,你都得讓她把錢吐出來!”

聽見自已母親絮絮叨叨,安建國不耐煩地說了聲:“知道了知道了。”

林霜月做好飯菜之後,喊安家母子吃飯,於愛蓮應聲而出,一雙眼睛白珠子多黑珠子少,挑著眼睛往桌子上一掃,只見桌子上端正地擺著兩菜一湯。

一碗炒雞蛋、一碗炒香乾,還有一份絲瓜肉湯。

於愛蓮怔了一瞬,跛著腳走近,待將碗裡的菜看得真真切切之後,頓時被她氣得七竅生煙、怒火攻心。

於愛蓮伸出食指指著林霜月的鼻子,激怒的破口大罵:“林霜月,你個賤骨頭,你以為你是天上的王母娘娘,地上的公主啊,我們安家怎麼這麼倒黴,娶了你這麼個賠錢貨啊!”

前世,林霜月年齡小,很多事情都不懂,在安家,但凡做錯一點事,就被於愛蓮指著鼻子破口大罵,當時她年齡小,不經罵,被罵幾句,眼淚直往地上掉。

剛開始安建國還愛憐她,幫著她說好話,讓於愛蓮消消氣,沒想到這更加激怒了於愛蓮,讓於愛蓮覺得她搶走了自已的兒子。

回憶起過去種種,林霜月站在一旁,冷眼旁觀,忽然覺得有些好笑。

她以前居然會怕於愛蓮,按照林霜月現在的思想來審視以前的自已,她對此感覺到不可思議。

這麼個老太婆,有什麼好怕的?

平心而論,於愛蓮今年只有四十多歲,並不老,只不過她面板很差,皺紋很多,加上跛腳,身體削瘦,看起來沒有什麼營養,顯得很老,像五六十歲的人一樣。

安建國剛抬腳跨進門檻便聽見於愛蓮的咒罵,不由得皺了皺眉,疑問道:“媽,怎麼了?”

於愛蓮都要被氣得暈過去了。

“你看你娶的什麼敗家娘們,我讓她做早餐,你看看她,做了什麼?天菩薩哦,雞蛋我是要拿去賣的,你也炒了吃,你口生瘡了,吃得要死了?”

農村人早餐都是吃稀飯饅頭,鮮少有吃飯的,在安家,早餐就是把昨天晚上吃剩的飯,放點水,切點青菜一起放在鍋子裡攪拌,應付一口了事。

節儉了一輩子的於愛蓮哪裡受得了新媳婦這麼浪費食材,本來就因為她結婚沒有將彩禮錢帶回來心裡有氣,現在看著桌子上這一桌子上的菜,更是氣不打一處來。

安建國瞅了一眼桌子上的菜,也不悅的皺起了眉頭,移眼,看見林霜月一張姣好的容顏,加上昨夜的溫情,心裡不禁一軟,微笑道:

“媽,早上吃豐盛一點挺好的,這樣幹活才有力氣,小月既然已經做好了,你就坐下吃吧。”

話是這個理,但於愛蓮的心裡就是不得勁,她坐下,拿起筷子,冷聲道:“真是有了媳婦就忘了娘。”

安建國沒搭茬,夾起一筷子肉就往嘴裡送。

在這個家,肉大多數是進了他的嘴裡,少數歸於愛蓮吃了,至於林霜月,吃一筷子的肉都會被於愛蓮瞪著眼睛罵。

安建國吃了一嘴肉,嚼了兩口突然眉頭深鎖,沉著眼睛問:“林霜月,你是不是沒放鹽啊?”

林霜月一臉無辜:“我放了呀。”

於愛蓮聞言跟著夾起一筷子豆腐乾,隨即,呸呸兩口,將筷子重重一拍,拍得桌面砰砰作響。

換做以前,她震怒的兇態非得把林霜月嚇死。

而現在,林霜月心如止水,面無波瀾。

“你放鹽?你放的是糖吧!這麼甜!”於愛蓮要被她氣死了,白砂糖可要比鹽貴得多,她平時都不捨得放糖。

“你到底有沒有常識啊?林霜月,媒人可告訴我你在家勤快,幹活利索,我才肯讓建國娶你,不然憑我兒子的外貌、才能,娶一個城裡媳婦都輕而易舉!”

這是於愛蓮的真心話,所以她說得信誓旦旦,以前,林霜月就是將這些話聽進了心裡,每天聽著於愛蓮的打壓,對自已越來越不自信,最後低微如泥。

“好啊,你讓你兒子去娶個城裡媳婦吧。”

林霜月站起身,面目冷清的離開了。

她的不理不睬讓於愛蓮火大,伸手就將筷子對著她的後背扔了過去,筷子咚咚掉在土泥地上,安建國悻悻地撿起筷子,對於林霜月的舉動也有點不滿。

他母親這些年來拉扯他長大不容易,林霜月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對待他媽。

真是太不孝了。

將筷子還給於愛蓮,他威聲道:“媽,別動氣,我去說說她。”

隨即,打算進房間,房間卻被林霜月反鎖了。

門從裡面插上插栓,安建國推不開,他沉著眉,心裡那一點耐心瞬間消失殆盡。

大力拍著門,怒聲喝道:“林霜月,你開門!”

約莫兩分鐘後,林霜月將門開啟,安建國怒氣衝衝,正準備厲聲怒罵時,只見林霜月柔白的小臉上佈滿淚漬,一顆一顆的眼淚像斷了線的珍珠滾滾落下。

這副梨花帶雨的模樣,將安建國的怒火瞬間澆滅,他伸手想要去抹開她淚,林霜月微微側身,避開了他的觸碰。

對於安建國的觸控,她覺得噁心。

“對不起,建國,我沒想到你媽媽那麼生氣,都是我不好。”

歷經上輩子的事情,林霜月明白了一個道理,在男人面前女人要學會示弱。

前世她太要強了,有什麼事情自已都默默放在心裡,扛在肩上,沒有引得安建國的憐惜,反而因為於愛蓮的攛掇,兩人之間的嫌隙越來越大,最後鬧得一發不可收拾。

安建國本來硬起的心腸這會兒被她楚楚動人的樣子可軟化了,他忍不住將她攏在懷裡,輕聲安慰:

“好了,我娘就是那樣的人,一點事情總要鬧得很大,你別跟她一般計較。”

林霜月強撐著噁心,緩緩地點了點頭,從他的懷裡鑽了出來,破涕為笑道:“好了,你快去工作吧,等下遲到了師傅要罵你了。”

安建國在隔壁村當學徒,學著修理機器,一個月幾塊錢工錢,雖然現在只有幾塊錢,但當他能單幹了之後,一個月至少一百塊錢起步。

曾經的林霜月以為只要撐一撐,等他單幹之後,能拿錢回家,家裡的生活就會得到改善,只不過她沒想到,安建國根本不是修理機器的材料,一直當著學徒直到安卓越出生,家裡窮得揭不開鍋了,這才跟人一起去大城市打工。

兜兜轉轉去大城市一圈,錢沒拿多少錢回來,反而心氣變得更高,對著林霜月不是打就是罵,有一次喝醉了還怪罪林霜月和兩個小孩拖累了他。

憶起往事,看著面前這張青澀的臉,林霜月伸手就想去扇兩個巴掌,以洩心頭之恨。

最終,她還是強忍了下來。

現在率先要做的,就是跟他離婚。

至於去不去找霍少雄,她的內心很糾結。

按照時間線來說,現在的霍少雄,是她這種鄉下丫頭高攀不起的大老闆。

而且,霍佳佳也差不多要出生了,說不定霍少雄和曹雅琴現在的感情好著呢。

她要是去找他,這算怎麼回事?

思忖了片刻,於愛蓮拄著木棍走過來,她抬起手用木棍敲了敲門框,大力咚咚幾聲,厲聲道:“你在家裡躲瘟啊,還不快去地裡。”

對於她來說,林霜月的價值只有兩個,第一個是幹活,第二個是生小孩,她就是聽媒婆說林霜月勤快肯幹,這才點頭同意了這門婚事。

不然娶個嬌小姐回來吃乾飯,她這把老骨頭消受不起!

而且林霜月年齡小,才十九歲,有勁又好拿捏。

於愛蓮想著,敲門框的木棍戳在了林霜月的大腿上,用力一戳,林霜月眼疾手快的往後退了一步,於愛蓮用勁過大,一時收不回手,身體踉蹌著差點摔了個狗吃屎。

林霜月撲哧一笑,不顧於愛蓮的咒罵,輕快著腳,到了田野裡。

望著雜草叢生的土地,林霜月不禁嘆息一聲:“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亦有可憐之因。”

她討厭於愛蓮,卻也不免感慨於愛蓮也著實可憐!

丈夫死了,腳也跛了,做一個小時的事情必須要歇上二十分鐘,否則身體吃不消,所以大片的田地空著在這裡。

這個年代還有地空著著實是一件令人費解的事情,人人都想來種上這塊地,可惜,於愛蓮為人固執,自家的地寧願空著長草,也不願意借給別人播種。

後來林霜月嫁過來了,這幾畝地被她一個人種上,累了個半死,自從她嫁過來之後,於愛蓮就進入了退休的狀態,每天什麼活也不幹,就是瞪著一雙眼睛當監工,一邊監工一邊瞎指揮,真是讓人火大。

以前林霜月性子弱,不懂得什麼叫發火,有什麼怨言也只埋在心裡,自已生一會兒悶氣,時間一長也就過去了。

她坐在田野上,望著遠方漂浮的白雲,忽然感覺心曠神怡。

重活一世,她一定不會像以前那般軟弱的活著!

有了早上的教訓,於愛蓮可不敢讓林霜月獨自做飯,午飯她自已吃了早上的剩菜,剩了幾口菜幾口飯給林霜月吃,安建國中午在師傅家吃飯,不回家。

到了晚上,安建國回來了,手上拿著一條小鯽魚,開心道:“師傅今天在釣魚,給我分了一條。”

於愛蓮歡歡喜喜地接過鯽魚,巴掌大的鯽魚,三個人吃有點少。

她鼓著眼睛瞪了林霜月一眼,像是害怕她偷吃一樣,警告道:“這條魚是給建國補身體,你不準吃聽了沒有?”

林霜月懶得理她,轉身進了廚房,說是廚房,其實就是堂屋收拾了一個角落出來,用來放鍋子起灶。

“你燒水,我自已來炒菜!”

於愛蓮終是不放心,自已瘸著腳走了進去。

吃完飯後,安建國去鄰居家看電視,於愛蓮則拄著木棍坐在臺階上看星星看月亮。

這個年代黑白電視機已經開始普及,就算是村子裡也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擁有一臺電視機。

但這不包括安家,安家的確很窮,所以當林霜月看上安建國,林母王彩霞是一百個不願一千個不願,最後被林霜月磨得沒辦法了,這才跟媒婆說,只要安家能拿出一千塊錢的彩禮錢,她就鬆口讓女兒嫁過去。

王彩霞原意是認定貧窮的安家拿不出這一千塊錢。

可不知怎麼的,經過媒婆這一張巧嘴從中疏通,以小氣聞名的於愛蓮竟然大方的掏出了一千塊錢的彩禮,要知道,在她們村子裡,嫁女兒普遍只有三百到五百的彩禮,一千塊錢,是屬於條件比較好的人才給得起的。

後來於愛蓮到林家去鬧,王彩霞才知道,原來是媒人告訴於愛蓮,她要這個錢只是走個過場,充充面子,讓村裡的人高看她一眼,只要等兩個小孩一結婚,她立刻將彩禮錢當做嫁妝原封不動地送回去,不僅將彩禮錢送回去,這當孃的嫁女兒,總還要給點添妝。

於愛蓮一聽,這才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