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皇親
嫡女重生,進宮升級收拾一群渣人 鍾愛自由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時間轉瞬到了八月十二,還有三天就是中秋節,林嫻春要派人採買中秋宮宴所需要的物品,接下去要操辦宮宴。
她拿著一本皇室家族的冊子,在清點著皇室成員。
別看皇親只有十來戶人家,人數近百口。
除了祥王府兄弟分了家外,其他的王府,新王爺的父親死,但母親在或者繼母在,並沒分家。
五皇子和八皇子如今也回到了京城,他們倆人的王府才開始修,最快年底才能住進去。
這兩兄弟也不住皇宮,住在宗正寺的客院,天天同楚王的二兒子練武喝酒。
皇上為他倆訂了一門親,是五品文官的女兒,在過六禮,要等王府建好,他倆才娶妻。
湯氏從外匆匆走進來,她站在殿內行了一禮,開口道:“太子妃,出事了。”
林嫻春抬起頭,看著湯氏問:“什麼事?”
“丞相以前為太子妃買有一座三進院,在桂香樓後面。”
“是這樣。”林嫻春點點頭。
那是林嫻春進宮後,林建業知道了女兒從小被繼母小王氏虐待,十分自責痛心。
他用私房銀子,為女兒買了幾處嫁妝,其中就是桂香樓後面的一處三進院。
現在那一處三進院由沈媽和風菊一家人住在那裡。
湯氏猶豫了一下,道:“祥王府的二王爺齊霸看上那一位宅子,他派了一隊府衛強行闖入,將前來阻攔的蘭大成之父給打死了。”
“什麼?”林嫻春震驚地站了起來。
在她的院子,將風菊的公爹給打死了,這天下還有王法嗎?
“有人慫恿齊霸,說那處院子攔了他鋪子的風水,所以齊霸要買或換,被蘭大成拒絕,‘這處房產另有其主,不屬於我們。’”
“對方二話不說直接開打,蘭大成的父親上前護兒子,被活活打死,現在人挺屍在府衙。”
林嫻春怒不可遏,她當即安排湯氏,“那處房產在本宮的名下,你拿著本宮的名帖和房屋契約去府衙告狀。”
“是,太子妃。”
湯氏接過淨月遞過來的名帖和房屋契約去了府衙。
風菊和夫君蘭大成在府衙堂前正哭訴。
蘭大成哭道:“他們想要買我們住的宅子,草民說,‘這宅子不是我們的,我們是為人守的屋子,他們就上前來打人,看草民一身的傷,我的父親為了救我,被他們活活打死了,青天大老爺,您要為草民伸冤呀。”
“不是這樣,是他們先出手打人。”一位家僕打扮的人,神色傲慢地道。
“我們祥王府怎麼可能強買宅子,還先動手打死人?”他還強辯。
風菊哭喊著道:“你們闖成了宅子,打死了人,還不認,當心被雷劈。”
“哦哦,雷呢雷呢?”那人雙手叉腰囂張的看向天,擺出一副,雷快來劈死我的樣子。
吳大人咬牙,一雙眼神冷冷的看著堂內的這位刁奴。
良久才問:“原告,你們說宅子不是你們的,那是何人的宅子?”
風菊支支吾吾不肯說。
她不想將太子妃牽連進案子。
她擔心,皇室家族會擁護自己皇家子弟,到時為難太子妃。
祥王府的刁奴眼睛一轉,“宅子是我們祥王府的,因長久不在京城,被一家窮戶強佔不歸還,我們上門趕人,他們先出手,我們才還手打死了人。”
蘭大成氣得從地上跳了起來,“你胡說八道,根本不是這樣。”
“你說宅子是祥王府的房產,契約呢?”吳大人問。
“這……”刁奴眼睛不停地轉。
“契約在此。”湯將軍大步走進堂內,行了一禮,呈上房契。
吳大人大驚,太子妃身邊的女護衛隊長出現,還拿了契約,看來此事同太子妃有關。
“快拿上來。”吳大人指了一下。
有衙役上前,取了房契,雙手遞給吳大人。
吳大人展開房契一看,臉色驟然大變,他一下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房契上面寫著的戶主:林建業。下面有一行小字【此宅子為長女林嫻春的陪嫁】
吳大人明白了,面前這兩位原告是林府的下人。
怪不得,原告不說宅子的主人是誰。
其實只要用腦子多想一下就知道,在最繁華的商街,有一處鬧中取靜的三進院宅子,主人一定官職不小。
但凡官職小一點的官員,拿不住這處宅子。
這處宅子前面的桂香樓,人氣鼎盛,吳大人知道,那是逍遙府的產業,實則房產是屬於太子殿下。
刁奴不識湯將軍,他見吳大人吃驚的樣子,說了一句,“他們占強我們的宅子,此房契是假……”
他話沒說完,吳大人拿起驚堂木拍了一下,從面前的竹筒裡取了一塊竹塊扔在地上,令:“堂內喧譁,胡言亂語,來人拉下去杖二十。”
“不,我是祥王府二王爺的長隨。”刁奴大叫。
管他是誰,衙役們只聽大人的令,他們上前按著刁奴就是一頓狠抽。
二十棍下來,刁奴被打得全身是血,只有進氣沒出氣。
他趴在地上,用一雙充滿了恨意的眼神看向吳大人,他不明白區區三品官員,怎麼敢得罪一位王爺。
湯將軍見惡奴被打半死,才上前雙手遞上一張紙,大聲道:“吳大人,此為太子妃的狀紙,她要告祥王府的齊霸強佔她的宅子,強闖民宅子打死了林府的家奴。”
“啊”那刁奴一聽,他們要強搶是太子妃的宅子,打死是人是太子妃的奴,他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他明白,自己死定了。
吳大人派人去了向林丞相驗證了房契,又證實了守房的人是林府的家奴。
他用最快的速度判了此案:
祥王府的家奴刁四,帶人強闖民宅,試圖強佔,被阻攔時,打死了一人。
判刁四砍首,一同闖入民宅行兇的九人,各杖二十,流放千里。
祥王府管理下人不善,承擔連帶責任,賠償死者一千兩銀子的安葬費,一千兩銀子的撫卹費。
要說,這個判決是相當的公正。
如果祥王府的二王爺齊霸,認錯照府衙所判,多賠銀子,此案就能得以了結。
哪知道,齊霸不服,認為是吳大人得了死者的好處,才偏頗判案。
他揚言:“本人是皇室王爺,打死一個奴就打死了,怎麼能賠一位賤民的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