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世紀以一場深刻的政治危機結束,這個時期就像它開始時一樣,涉及到英國國王理查二世。在1327年,英國人罷黜並謀殺了國王愛德華二世,而在1377年,愛德華的孫子理查二世年僅10歲登上國王寶座。在理查統治的前5年裡,由一個貴族委員會掌控的政府發動了一場對法國的軍事遠征,但這場遠征卻耗費巨大,沒有取得任何成果,最終導致英國失去制海權。

在1382年到1386年期間,理查逐漸成熟,並開始建立一個忠於自己的小團體,將實權委託給他的私人朋友。他任命富商之子邁克爾·德拉·保羅為執法大臣,羅伯特·德·維爾為世襲管家,並賜予這兩人封地和爵位。儘管理查在文藝、音樂和文學方面表現出色,但他在政治上卻顯得衝動、缺乏政治頭腦,導致了一系列問題。他未能抵擋法國的進攻,浪費了大量資金支援岡特的約翰在西班牙的野心,同時與貴族發生衝突。

貴族們並不準備放棄在愛德華三世時期贏得並在理查統治時得到加強的權力。在1386年的議會上,上下兩院要求理查罷免保羅和維爾。理查拒絕屈服,但最終由於議會拒絕提供所需的財政支援,他不得不屈服。議會指控邁克爾·德拉·保羅貪汙腐化,指責他在法國戰爭中翫忽職守。議會成立了一個改革委員會,並告知理查,如果國王的統治違法且不聽取貴族建議,將會被議會罷免。理查不願屈服,但最終被迫接受,1387年,理查廢除了改革委員會,但不久後,貴族組織軍隊,迫使理查接受他們的要求。

在“殘忍議會”中,貴族們透過罷免、流放、監禁或處決理查的僕從和法官,削弱了理查的權力。格洛斯特公爵等人一度掌握了權力,但由於不稱職,逐漸失去威信。在1389年,理查宣佈年齡足夠大可以親政,以一種調和的方式統治了9年。儘管他未召回被流放者,保留了聽政貴族在議會中的地位,使英國恢復對愛爾蘭的權力,並執行反教皇政策,但他在背後培養了自己的官僚團隊,政治野心日益增長。雖然表面平靜,實際上他堅信自己有權獨立統治國家。

1386年和1388年所受的侮辱更加堅定了理查二世的統治決心。逐漸地,他認為國王的絕對權力是解決14世紀政府難題的最佳途徑。他宣佈法律存在於國王心中,只有國王才能制定法律。在1391年,上下兩院宣告國王的權力仍然受到先前法律的規定,並沒有改變。1392年,他廢除了倫敦的自治權,因為該城拒絕提供貸款。此外,他在為貴族使用的僕人系統中建立了一支忠誠的軍隊,這支軍隊佩戴著他的白鹿標誌。

到1397年,理查感到足夠強大,可以採取進攻行動。他在7月逮捕了格洛斯特、沃裡克和阿倫德爾,然後在白鹿標誌士兵的注視下召開了議會。由國王派系控制的貴族議會做出一系列決定,導致阿倫德爾被處決,沃裡克被放逐,格洛斯特受到懲罰。格洛斯特後來在加萊監獄中死亡,可能是被謀殺。在1398年的議會上,理查提議規定國王不可侵犯,反對國王特權的行為被認為是叛國。議會透過了這項規定,並一次性給予理查一生的紡織品補助,同時將權力移交給一個18人的委員會,暫時交出了權力。理查現在擁有了他渴望的絕對權力。

在理查的統治的最後兩年裡,他的行為變得越來越接近瘋狂。他幻想透過賄賂科隆和帕拉丁的選侯來得到帝國皇帝的寶座,並從富人那裡榨取更多的借款。他透過任命對自己畢恭畢敬的“諾諾先生”為郡長,嚴密控制地方政府。他使用不執行普通法的法院,從抓捕的嫌疑犯身上榨取財富,對冒犯他的人隨意判決。這些行為讓他在政治權勢階層中不受歡迎。然而,他最大的錯誤在於沒收了蘭開斯特公爵約翰(岡特的)的土地,否定了約翰的兒子亨利·博林布魯克的合法繼承權。這激怒了權貴和貴族,因為如果國王可以隨意侵佔土地,那麼任何人的土地都不安全。

更大的錯誤是在此時去愛爾蘭旅行,將王國交給他無能的叔叔,約克公爵。被流放的蘭開斯特公爵亨利·博林布魯克抓住機會,發動了突襲,試圖奪回他的繼承財產。他得到了北方和南方最有權勢的家族的支援,包括珀西家族和內維爾家族。當他南下時,甚至約克公爵也加入了他的陣營。理查匆忙從愛爾蘭返回英國,但在康威登陸時,只找到了大約一個團的支持者。理查可能逃到了愛爾蘭或者加斯科涅,但最終被博林布魯克所俘。儘管博林布魯克承諾如果他放棄王位,可以繼續保留生命,但理查最終還是被俘。在進攻中,亨利不僅要求迴歸他的遺產,而且開始渴望英國國王的寶座。他將計劃付諸實踐,將理查帶回倫敦塔囚禁,透過議會確認的王位統治國家,鞏固了這種制度。現在,世襲君主制受到了名譽上的質疑。

亨利四世上位幾個月後,理查的支持者們發動了一場叛亂。儘管亨利很快平息了這場叛亂,但他意識到理查的存在對他來說是相當危險的。雖然根據蘭開斯特王室宣告,理查在龐蒂弗拉克特城餓死,但更可信的說法是,他在那裡遭受了鎖鏈、拷打、惡劣環境的折磨。理查和愛德華二世都因為試圖將個人統治凌駕於國家法律和權貴意見之上而遭受相似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