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愛德華三世與百年戰爭
不列顛之歲月,英國的歷史演進 夏蟲蟲語冰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愛德華三世(Edward III)與他的父親有著明顯不同之處。愛德華二世的興趣非騎士式,而他的兒子卻熱愛戰爭、長矛比武、馬上決鬥和打獵。相較於愛德華二世身邊的奉承者和藝術家,愛德華三世的同伴更多是勇士、權貴和俠義騎士,因而深受歡迎。
在他的統治初期,愛德華三世由於對母親伊莎貝拉和莫蒂默的不滿而將政權交給他們。然而,在1330年,他聯合年輕貴族奪回了統治權。對待母親的安排使她過上了舒適的生活,而對待莫蒂默則導致了後者的慘死。這標誌著英國迎來了23年來首位個人統治的明智國王。
愛德華三世渴望在戰場上獲勝,以證明自己是一位偉大的勇士。他在1332年至1333年對蘇格蘭的戰爭中取得輝煌勝利,但隨後發現法國公開支援蘇格蘭。這導致了1337年英國對法國發動的百年戰爭。
儘管法國支援蘇格蘭為百年戰爭提供了藉口,但最根本原因並非如此。真正的原因是腓力六世決定將愛德華的阿基坦公爵領地納入法國王權,而愛德華堅決要保留這塊領土的獨立性。這是戰爭的中心問題,當然愛德華和貴族們可能還有更深層的動機,如對戰爭的刺激、對軍隊生活的熱愛以及對輝煌和榮譽的渴望。
愛德華三世採用了宏大的規模來開展戰爭。他不惜耗費巨資,與萊茵蘭和低地國家的親王結成強大的同盟,透過禁止向法國出口羊毛來脅迫佛蘭德反對法國。然而,這些同盟花費巨大,卻未能在佛蘭德取得預期效果,而國庫也很快被掏空。
從1342年開始,愛德華採用了更為經濟承受得起的新戰略,帶領突擊隊深入法國進行掠奪搶劫。1346年,他在克雷西戰役中取得了輝煌勝利,戰術上的關鍵在於優越的英國長弓手。這種長弓由紫衫木製成,射程遠、精準,為英軍帶來了壓倒性的優勢,終結了騎兵長期佔據主導地位的局面。
十年後,愛德華三世之子,即黑太子,在普瓦提埃戰役中採用了相似的戰術,擊敗了法軍並俘虜了法國國王。由於政治不和、社會動盪、瘟疫流行以及英國自由聯隊的掠奪,法國很快陷入一片荒蕪,不得不尋求和解。在1360年簽訂的《布勒塔尼條約》中,愛德華宣佈放棄對法國王位的要求,作為回報,他獲得了阿基坎領土的所有權,包括加斯科涅、普瓦圖和利穆贊地區,以及法國北部的加萊、蓬蒂約和吉內斯地區。法國同意支付50萬英鎊贖回法國國王,這相當於英國五年收入的總和。
英國在這場戰爭中的成功並非僅僅源於戰術上的優勢,還受到其他因素的推動,如布列塔尼繼承問題、納瓦拉的背叛、法國國王約翰的幼稚,以及英國社會各階層對行動的大力支援。這種支援對於愛德華採用契約制度而非封建制度建立軍隊至關重要。契約制度透過國王與地方領導人簽訂私人契約,組建長期服役的軍隊,提供了嚴格的紀律,確保對長官的絕對服從。這一制度使得英國的軍隊更加專業化,奠定了其在戰爭中的成功。
到《布勒塔尼條約》簽署時,英國獲得的巨大利益被證明只是短暫的。在愛德華三世去世時,英國已經耗盡了除加萊、瑟堡、波爾多和巴安尼周邊沿海地區外的一切收益。英國並沒有征服法國的資源,而突襲無法替代軍事佔領。法國擁有查爾斯五世和驍勇善戰的將軍伯特蘭·迪蓋蘭克時,採用了適合游擊戰的戰略戰術,使英國陷入困境。
英國與法國的戰爭對經濟和社會產生了深遠影響。儘管羊毛貿易混亂、商船被徵為軍用,導致經濟整體上虧損,但收益仍需重新分配。士兵依賴軍餉生活,貴族透過掠奪或獲得贖金獲利,承包商在向軍隊提供衣食中致富。同時,戰爭激發了對外國的厭惡,增強了國家意識。
然而,戰爭最深遠的影響在於削弱了王權對議會的依賴。執政初期,愛德華三世陷入兩難:守衛加斯科涅而與法國交戰,意味著耗盡王室資源並依賴由議會負責的稅收;或者選擇和平政策,但可能損害威望並招致貴族反對。他選擇了前者,但金錢巨大消耗迫使他頻繁與議會接觸,議會的權力和地位逐漸上升。
到1307年,議會由貴族和政府官員組成,成為得到承認的機構,與國王共同商議國家大事。14世紀末,議會演變為由世襲的上院和代表民眾的下院組成的新模式,兩院各自擁有權力和特權。上院主要由大貴族組成,承擔與法院相稱的角色。世襲議員權利的發展導致大貴族擁有決策權,加強了貴族階級的勢力。至於下院,代表民眾,包括騎士和城市議員,參與決策。
在上院履行各種權力的同時,下院也成為議會體系中的關鍵部分。權貴們從提案者轉變為決策者,擴大了貴族階級的影響。決策權的集中使得下層地主無法進入上院,只能以郡騎士身份成為下院市民議員。整體而言,議會的權力和地位在百年戰爭後期經歷了顯著的演變。
在1307年時,下院並非議會的必要部分。下院議員平常不被召集,即使召集也只是回答國王顧問的問題。直到1399年,下院才有了固定的會期,單獨地召開會議,議員們集中進行商議,提出共同的提案,並對賦稅法案進行投票表決。這一變化始於愛德華二世統治後期,當時國王和權貴們爭奪下院的支援。然而,直到愛德華三世時期,國王才真正希望與下院合作,使其成為議會的永久一部分。
最初,市民議員單獨開會,而各郡的騎士與貴族則共同開會。牧師則作為獨立機構單獨開會,形成三個獨立的部分。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劃分逐漸消失。牧師不再參加議會,而騎士發現他們更與市民議員有著共同語言。到1339年,由各郡首要人物選舉的郡騎士和由市鎮政府主導的商人選舉的市民議員一同參與議事。這種獨特發展解釋了英國議會為何在其他國家類似機構消失時能夠存活。
下院獲得的第一項權力是對賦稅的控制。權貴在批准大憲章時明確規定,國王未經人民同意不能徵收援助、稅收或獎勵。至於人民同意的表述,直到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才得以明確,上下院都必須准許直接稅的徵收。關稅一直是間接稅,但愛德華三世將其變為直接稅,並高於1275年議會規定的稅率。激烈的鬥爭一直持續到1362年,當年愛德華三世發表宣告,未來在沒有議會許可的情況下不會對毛紡織品徵稅,從而使議會完全控制了賦稅,包括直接稅和間接稅。
然而,下院並非滿足於對國王的稅收政策表示贊成或反對,它進一步獲取了立法權力。在13世紀末,每項法律都需要得到議會要員的批准方能生效。到了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下院透過定期會議和對賦稅的控制,終於獲得了對法律的批准權。此外,下院還獲得了將其提案正式化的權力,成為議會法案。議會有權就國王的法案提出修正提案,因此下院開始制定自己的提案。1337年,下院提出41條提案,其中16條迫使國王就兩項法規制定補救措施。開始時,國王有時會同意下院的修正措施,但後來透過一項法令對修正進行了模糊的規定,迫使下院要求在議會上準確地將提案變成法規。這一過程使提案成為議會法案,賦予下院更多的權力。最終,下院還要求在撥款前對國王的法案提出意見,從而在英國政壇發揮了更為重要的角色。
在愛德華三世統治時期,國王與貴族之間的和諧在1341年和1376年兩次政治危機之外是顯著的。貴族透過議會控制國王委員會的行為,這一委員會在14世紀已成為政府系統的重要行政機構。
首次政治危機爆發於1341年,當時倫敦的大臣未能將資金送至正在與法國作戰的愛德華。國王因此罷免大法官和財務主管,聘請坎特伯雷大主教約翰·斯特拉特福德進行答辯。然而,大主教反對國王,並提出兩個要求:首先,他只接受同僚在議會中的審訊;其次,貴族應分享任命行政官員的權力。儘管貴族支援第一個要求,國王最終同意,確立了只有議會同僚才能審訊貴族的原則。對於第二個要求,國王也妥協,頒佈法規同意“透過議會”任命官員。
第二次政治危機發生在1376年,由宮廷醜聞、戰爭不當處理和法國軍事損失引發。然而,這些事件應由愛德華三世的兒子、蘭開斯特公爵約翰負責,他在1371年奪取了政府控制權。約翰與國王的情婦愛麗絲·佩雷斯以及其他人糾纏,導致嚴重腐敗。在黑太子和馬奇伯爵的領導下,一群貴族利用下院於1376年將這群寄生蟲趕下了臺。下院發言人皮特·德拉梅爾以下院名義列出了拉蒂默勳爵和理查德·雷昂斯的罪行,並起訴他們。
議會判決他們有罪,承認下院有權對國家官員提出控訴,上院有權審判。議會將愛麗絲·佩雷斯逐出境,改組國王的委員會,吸納了9名新男爵。然而,這一改革的勝利只是短暫的,約翰在1377年掌握議會控制權,赦免了拉蒂默和雷昂斯,召回了愛麗絲·佩雷斯,並將發言人皮特·德拉梅爾投入監獄。同年,愛德華三世駕崩,愛麗絲·佩雷斯偷走了國王的所有戒指。儘管企圖從宮廷和王室以外控制政權的嘗試失敗了,但卻為彈劾重臣留下了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