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李七一面前的東西,居然是一個小一號的紅繡球!

用兩根手指夾起來檢視一下!

小號紅繡球上居然有名字:傾國!

這名字挺霸氣!

可代表著什麼意思呢?

難道是名字?

名字後面還有一個年歲:十萬八千年!

看到這裡,李七一愣在那裡,使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都以為看錯,或者是寫錯了!

“難道不是年月?可又代表什麼?難道是嫁妝?”

再說了,拿到一個小一號的紅繡球,也不代表接了下了對方的紅球球,怕啥?

她還敢明目張膽的來搶親呢!

早上趕緊起床洗漱,畢竟昨天一夜沒吃,早就前胸貼後背了!

結果左等右等,劉玉娟病了,早飯沒人做了,只能讓大家去外面的早攤吃早飯!

李九一趕緊跑到母親面前噓寒問暖,順便拐走了五毛錢,屁顛屁顛的去吃早餐了!

留下剩下的其他三人面面相覷!

“看什麼看?你們手裡不是有錢嗎?就一天沒在家裡吃,去買早餐又餓不死!”

“母親,我……”

原本想要開口要錢的李七一想到了自己在母親心裡的形象,算了!

活人還能讓尿憋死!

大不了,餓一頓!

可是想到中午也要餓一頓,這代表著一天一夜沒吃飯,但也沒聽說過把人餓死的事,男人就要對自己狠,扛一扛就過去了!

早就發誓了,既然想要走出四合院,走出這個家,就得要自力更生,正好也讓自己餓一天,提前感受一下這種滋味!

可到了中午的時候,騎腳踏車都晃晃悠悠起來!

肚子裡沒食,鬧得慌!

尤其是到中午的時候都冒酸水,痠疼痠疼的!

路過一處衚衕,正好看到小朋友們拿著飯碗,蹲在太陽底下吃中午飯!

一個小朋友拿著一個大海碗,上面有一層肉末,碗裡全都是大米飯,這一幕落在李七一的眼裡,真想從小朋友那裡搶來大米飯自己吃了。

可沒好意思敢這麼幹!

正好這個時候,一隻大黃狗從自己面前跑過,他的嘴裡正好叼著一個大骨頭,李七一還看到了骨頭上面的一點肉呢!

那隻大黃狗似乎也感覺到了李七一的目光,於是帶著戒備之色,瞄了一眼他!

雙方一對視,嗜血的眼神爆發出來,大黃狗只要眼睛不瞎,都知道代表了什麼,趕緊撒腿跑遠了!

只留下風中的一點肉味!

還飄飄蕩蕩的落入到了李七一的鼻子裡!

“真香,這一看就是正宗的豬骨肉!”

同時,在心裡默默的發了一個誓言:等我有錢的那一天,一定好好大吃一頓豬肉,尤其是豬骨頭肉,也饞饞這隻大黃狗!

讓它狗眼看人低!

算了,不在此地逗留,省的被人家孩子低看了一眼。

然後在小朋友戒備之色,李七一騎著腳踏車趕往了下一個地點送信!

鑼鼓巷分為南鑼鼓巷和北鑼鼓巷,就這些地方,每個四合院家家戶戶都得有20幾戶人!

一般都是在一個四合院的門口,高聲一喊:某某來信了,家裡人來接一下信件!

南鑼鼓巷一般都是四合院為主,屬於群居住戶!

北鑼鼓巷,則是獨門獨院的房子,一般大門都是敞開著,畢竟現在的社會治安非常安定。

只要看到大門緊閉的院子,送快遞人員,那就等吧!

首先得吆喝兩句,如果沒人等,就得去拍門!

沒有動靜,一般都是從門縫裡塞進去!

今天就碰到了這麼一家!

大門緊閉,李七一還特意透過門縫往裡看了看!

暫時沒有發現人,那就開始準備叫門。

“林清賢同志有您的報紙和信件,請您過來查收一下!”

“林清賢同志…”

正準備喊第二句的時候,李七一明顯感覺天有些暗

等他抬頭的時候,才發現有一個人差點坐在他的腦袋上!

從高牆上跳下來一人,正好砸在他的身上!

“小偷?”

剛才還說京城社會的治安非常好,結果沒想到現在就碰到了一個飛賊!

不對,應該說是笨賊,居然都砸到他的身上了。

這還不夠笨?

李七一趕緊翻身,把這個笨賊摁在地上,想要高聲吶喊!

結果只聽見啪的一聲!

李七一的臉上被扇了一巴掌!

只見被他按住的飛賊,摸著自己的胸口,大喊抓流氓!

弄得李七一愣一愣的!

這個時候大門也被開啟了,出來一對兩口子,直接衝出來就把他們兩人分隔開了。

而且被保護的還是那個飛賊!

“對不起,可我想知道這是為了什麼?”

自稱林清賢的中年人,狠狠的訓斥了一下所謂的飛賊!

經過他的解釋,原來是自己家的小女要離家出走!

“離家出走,為什麼呀?”

“還能為了啥?非得要去當兵!”

這個時候正是當兵熱的時候,本著一人當兵,全家光榮的原則!

面對這種情況,李七一也沒有什麼想說的,只是對於他家小女的行為,給予了批評!

畢竟當兵是件好事,別弄得骨肉分離,那可就脫離了人民子弟兵的含義了。

“誰讓你們不放我出門,天天把我往家裡一關,哪有你們這麼做父母的事?”

這對父母趕緊過來勸慰孩子,李七一看著這一幕,在想到自己的母親!

估計,他消失了,他的母親都不會去找他!

這一刻,突然有些羨慕這一家三口了。

把信件和報紙一送,本來想要走人的李七一,突然聞到一股香味!

中午,正是做飯的時候,怪不得這麼香!

就這樣聞了兩口,被那位女主人看見了,想到鍋里正頓的一隻白條雞,再聯想到自己的女兒,也是他給接住的,按理說應該請人家吃一頓才好一些,於是不由分說,拉著李七一就吃一口家常便飯!

李七一,想著也沒有幾封信了,正好肚子咕咕叫,也算是給自己找了個臺階下!

非常豪爽的在他們家吃了一頓中午飯!

至於這一過程,兩口子本來是給自己的女兒改善一下伙食,沒想到全進了李七一的嘴裡!

總之他去送快遞的時候,都吃撐住了!

人生中第一次感覺白條雞做的這麼香,好吃,太好吃了。

至今回味無窮!

同時,臨走前非常感激這位夫婦的熱情款待!

雖然不想承認,但確實是得到了他們的一飯之恩!

回頭看了一眼門牌號,牢牢記在他的心裡!

希望日後能夠可以報答這一家人。

同時也知道這家人的姓名,男主人叫林清賢,女主人叫錢勝男,他家的唯一小女兒叫林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