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李家明召開特區高層月度總結會議。李家明主席,楊度總理,哈倫大法官,範源濂議長,張難先專員等特區五巨頭在主席臺前就坐。

各省部級一把手,軍委會委員,各省廳長與會。

會議資料均採用中德雙語。會場配有德語翻譯。

李家明示意大家安靜:“諸位,特區成立了一個月,百廢待興。特區政府工作要簡潔實用高效。以後我們要形成一個制度,每個月的第一個禮拜一上午十點召開特區月度高層管理會議,由部門第一把手彙報下個月的計劃和上個月的總結。

這裡我介紹一種工具:甘特圖。大家可以從四個維度提出計劃和總結。甘特圖上標識日期,專案的計劃日期用黑色筆劃箭頭,專案實際完成時間用紅色箭頭。四個維度是1.財務角度比如降低成本專案,減少浪費等等。2服務市民的角度,我們有什麼專案提供市民的服務體驗。3組織內學習與成長的角度。4.內部運營的角度有哪些緊急,重要的事。內部運營最關鍵,就是大家日常管理的事情。這樣每個月末我們就能知道這一個月各個專案計劃對比實際的達成率,資料反映了我們工作的質量與效率。

我們特區開會就看資料。資料出邏輯,資料出結論。不需要像舊官僚言之無物,廢話一堆。甘特圖一目瞭然。

我們現在首要的工作是搭建團隊,制定各項內部制度,業務流程,審批流程。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負責。下面我們先理順特區一級機構職能和組織結構。

立法會的主要職責:1.提出並透過法案,監督法律的執行。特區政府主席負責簽署並頒佈法律,法令。。2立法院對政務院總理提出不信任案,對特區主席彈劾案。

3表決特區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條約案以及其他重要事務。

縣級立法會,省級立法會不具備立法資格,但又監督政府,監督法律執行。包括預算案,人事任命。並有彈劾政府首長的權利

特區立法院由150名立法議員組成,每個省選舉50名。立法院院長由特區政府主席任命。

各級立法會議員具有司法豁免權。

我們的立法院結合了歐美上院參議院和下院眾議院的功能。

特區立法院下設專業委員會,負責制定,修改專項法律案,並交立法院表決透過。超過2/3即表決透過。這些專業委員會包括:財政委員會;婦女,老人和兒童委員會;文化委員會;法律委員會;城市建設和房屋政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衛生委員會;科技委員會;教育委員會;預算委員會;勞工和社會福利委員會;自然資源委員會。

1919年10月15號開始的特區展開縣級,省級,特區三級立法議員直接選舉。全程公開透明,接受新聞輿論監督。10月20號公佈各級議會選舉結果。每一屆議員,政府任期都是5年。順便說一下,特區現代政務人才匱乏,只能藉助德國政務官,司法官的幫助。我希望5年後開始縣長直選。10年後開始省長直選.

立法院接下來的工作量很大。我們要建設法治社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我們要藉助德國律師事務所,德國法官的幫助完成成文法律體系

特區的基本法;

行政法(包括公務員法,公務員俸給法,集會遊行示威法,政黨法,選舉法。這裡我說一下特區禁止宣傳蘇俄列寧主義,如有發現永久驅逐出境。)

財政法;

刑法典

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實行公訴;民事訴訟法實行處分。制定刑罰執行法);

商法典(有限責任公司法,股份法);

經濟法(商業合同法);

民法典(婚姻法,社會法,勞動法)

同志們,我們剛從封建束縛下掙脫,對於弱勢群體尤其要加以保護,包括特區從1920年元旦開始實行一夫一妻制,在此以前的所謂三妻四妾給與事實上的婚姻承認,她們的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從現在開始,禁止包辦婚姻,提倡自由戀愛,婚姻自主。搞包辦婚姻的父母永久驅逐出境。年滿18週歲的男女雙方到各地民政局進行免費婚姻登記,即為合法夫妻。禁止女性纏足。適齡女童享有同等國家免費義務教育。

同志們,婦女能頂半邊天,大家務必大力支援婦女,老人和兒童權益保護部部長葛蘭英同志的工作。各級官員不能對女同事搞大男子主義。職場禁止性騷擾。‘’

“說完了立法院,我們再說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的職能是預防,發現行政系統的腐敗分子。我們現在搞的就是高薪養廉,但還必須有保障機制來保障不能貪,不敢貪,不願貪。透過權利制衡,分權機制和上下級監督,同級監督,內部監察,外部審計,財產公示。讓貪汙不能貪,沒有貪汙的機會。我們要讓貪汙付出巨大的法律成本,使其不敢貪。廉政公署就是我們震懾貪汙的一把利劍。讓貪官一聽到到廉政公署喝茶就聞風喪膽。

廉政公署專員對特區主席負責。專員下設副專員,副專員下設立執行處,防止貪汙處,社會關係處。執行處負責負責接受審閱和調查有關貪汙的指控。其資料主要來自於市民向廉政公署所做的舉報。執行處把資料分類並立案調查。

防止貪汙處:審視各政府部門以及公共機構的工作程式,以減少貪汙。

社會關係處:深入社群和市民面對面接觸,宣傳教育防止貪汙。

廉政公署對於市民貪汙的指控業務流程如下1.接受舉報2.分流舉報3分頭調查4提交檢控5開庭審判”

接下來,再談法院。

我們的法院分為三級:縣級法院,省級法院,特區最高法院。

法官的任用由法官委員會按照學歷,過往經歷任命。法官的職業是終身制,除非由於特殊原因,並按照法定程式。否則不能免職,降薪,調職,降低福利。

法庭採用陪審員制度。

目前特區熟悉法學的人才鳳毛麟角,主要由德國司法官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