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麼……”祁烙情緒不太高,聽到這話,忍不住又嘆了口氣,隨後搖搖頭,瞥了後視鏡一眼,問道:“還有呢?”

“兇手為單純報復殺人的可能性不大……”

苟傑和趙遲遲你一言我一語,將整樁案子又分析了一遍——實際上,他們在腦子裡頭便在不停的重複這一過程,試圖從中獲取些被自己忽略了的、微小的線索。

可惜,這份努力有些徒勞,他們始終沒有新的收穫。

不過,他倆得出的結論,倒是和祁烙差不多,大同小異。

畢竟案子目前收穫的線索還是太少太少了。而,再聰明的腦袋,也得有線索作為先決條件,才能進行推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嘛。

所以此時此刻,祁烙與他們站在同一起點,即使他腦子聰明許多,但也不過是讓他能比較快速的抓住關鍵,決定偵查方向罷了,除此之外,也強不到哪去。

在案件偵查初期,個人能力能發揮的作用實在太過有限了——尋常犯罪根本不需要精英刑警乃至超級刑警的參與,只要腦子不笨,都能輕易的偵破;而高智商犯罪,則需要灑下海量的警力,去一點點的將線索摸出來。

只有當基層的、廣大的普通民警,取得了足夠多的線索之後,刑警的個人能力才能得以體現——將這些宛若一團亂麻般的線索,抽絲剝繭,一點點的理清楚,再順藤摸瓜的找到那個真相。

也只有華鈺這種腦洞極大的刑警,可能透過一些蛛絲馬跡,得出點看似風牛馬不相及的猜測,偏偏還能猜中。

當然,絕大多數情況下,猜的都並不靠譜就是了。

但縱使如此,也已經是非常難得的天賦了,絕大多數刑警都不具備,也強求不來。

當然,許多實習刑警、見習警的腦洞也很大,但與華鈺不同,他們大多就是完全沒影子的瞎猜,根本不具備任何參考意義。

再者,敢猜甚至能猜中是一回事,但敢於將自己都覺得不靠譜的猜測給說出來,又是另一回事了。即使極個別刑警也具備類似華鈺這樣的天賦,估計猜到了實情也會被他們自我否定掉。

總而言之,類似華鈺這樣的人,祁烙長這麼大,還只見過一個,可以說是獨一無二的天賦了。

因此,等他倆說完自己的觀點,祁烙又和他們探討了一陣之後,察覺到果然沒法透過交流得出些新的發現,因此聊了幾句,便紛紛沉默下來。

工地距離刑偵支隊並不太遠,即使在路上“堵”了十五分鐘,他們也在傍晚六點四十分時回到了支隊。

一下車,祁烙將車門關上,把鑰匙扔給趙遲遲後,他便直接說:“我去法醫科解剖實驗室看看,你倆通知下你們卓隊,七點半準時開會,這會兒先去吃飯吧。”

“好……”趙遲遲趕緊應一聲,接著,他又想到了什麼,著急的出聲叫住祁烙,說:“哎,祁隊,等等!”

“怎麼了?”祁烙腳步一頓,回過頭來,有些疑惑。

趙遲遲捏著鑰匙,手抖了抖,說:“那個,祁隊,這車鑰匙……”

“哦,這個啊,你幫我去還了吧。”祁烙笑道。

……

三分鐘後,地下一層,法醫解剖室。

祁烙走進其中,便見華鈺正坐在實驗室裡的辦公桌邊上,正在敲打鍵盤,似乎在寫報告。

他問道:“屍檢完成了?”

“嗯。”華鈺說:“進解剖檢查發現,六名受害人的腦組織都有一共同特徵——其腦神經元缺血性固縮,膠質細胞腫脹,神經細胞及小血管周圍間隙增寬,腦基質結構疏鬆、水腫。”

“這些都是典型的缺血性休克的特徵。再有,受害人脖頸處的傷創,除了致命的、割斷頸動脈的切創之外,其他創口都沒有明顯的生活反應。”

“甚至於,僅有石劍林和蘇豔兩名受害人可在顯微鏡下看到極其不明顯的生活反應——我們推測應該系機體超生反應——其餘受害人脖頸處的砍創都是死後傷。”

“很顯然了,六名受害者都是因受兇手切頸,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的。至於你們說的,客廳上見到的少許噴濺狀血跡,我估計是斬斷頸部的過程中,受害者血管內的壓力改變而導致少量血液噴濺出來形成的。”

“當然,我也看了現場照片,那些血跡,分類其實相當模糊,特徵介於拋甩狀與噴濺狀血跡之間,畢竟血流量太少了,所以,這些血跡實際上為拋甩狀血跡的可能也同樣存在。”

“還有,我們收集了解剖滲血進行了血檢,你猜我從受害人的血液當中發現了什麼?”

“猜個鬼啊!”祁烙翻個白眼,沒好氣的說:“現場未見受害人掙扎的痕跡。而,受到如此創傷,即使案發時受害人在熟睡當中也不該毫無所覺,所以我想他們應該吸入或被兇手注入了麻醉類藥物才對。”

“這不猜到了嘛。”華鈺輕笑,說:“的確,我從血液中檢測到地西泮的成分。很熟悉了吧?就是安定。”

“嗯?”祁烙皺眉:“怎麼又是安定?”

“沒辦法。”華鈺聳肩,說:“雖說地西泮本身也屬於處方藥,但在一票中樞神經系統抑制劑當中,算是比較容易弄到手的了,其他的麻醉類藥物管控都太過嚴格。而且,上頭尺度也大,怕是不給寫。”

“emmm,行吧。”祁烙頷首,說:“總之,受害人被兇手注射了麻醉類藥物,所以哪怕受到再大的傷害,也不會有任何感覺。”

“嗯哼。”華鈺說:“問題就在於,嫌犯是怎麼將這玩意兒注入受害者身體裡面的呢?注射畢竟也是個有創的過程,絕大多數人都會驚醒的吧?”

“可能,這就是兇手帶走受害人屍身的重要原因吧。”祁烙想了想,說:“屍體上,或許有非常明顯的線索和證據,甚至能直接指向兇手,所以他們不得不大費周章,將屍體給帶走。”

“事實上,要不是受害人隔壁住戶的監控門鈴正好拍到了嫌疑人,我們都不一定會往通緝犯段永身上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