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揪出真兇
意外懷孕:18歲豪門總裁求領證 香靈七鴿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兩位大律師商量過後。
決定由七家的律師,陪著一囍和七恩澤,先去探探初步情況。
一囍和七恩澤,並沒見到一念。
只有律師進去和當事人溝通。
律師出來後,大家才得知事件起因。
有二十多位受害人,聯名舉報ra保險公司,榕城分公司獨立營銷部總監一念,利用職務之便,騙取錢財,詐騙金額高達六千萬。
ra保險總部經過調查。
所有受害人,出具的收款收據及欠條上的公章,都是私自仿刻公司公章操作,公司也是受害方,正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詐騙?t缺吧?…一看就知道是陷害,我老婆會因為缺錢詐騙?我們七家的人會缺錢……”
七恩澤還沒聽完,已經火冒三丈。
“迎律師,毋容置疑我老婆是被人陷害的,我們一定全力配合您,請您一定先把我老婆弄出來,一個女生怎麼能在那裡面過夜呢。”
三人立即趕到裴氏總裁辦公室。
兩大律師和律師團成員,以及七恩澤、裴詠、明朗和一囍,大家一起就現在所掌握的有限資訊,展開了分析。
首先,要找到誰會陷害一念?
從嫌疑物件著手查。
分析完,大家分頭行動,明裡由律師團成員加急推進流程,暗裡由【億事通】的情報網進行偵查。
明朗心裡已經大概有數。
他好不容易把自家老婆一囍哄回了學校,然後立馬聯絡手下人,直奔嫌疑窩點,他必須儘快去揪出原兇,好把小姨子給救出來。
不能讓自家老婆擔心太久。
可當他分別找到,當年陷害一念的那一男一女,兩個罪魁禍首時。
他才發覺思路不太對。
不是他們倆,難道是當年另外那個拐走三個孩子的小女生?
不應該呀,不對,肯定是自己判斷有誤。
既然陷害者,對小姨子一念的工作內容,能瞭如指掌,不管主謀是誰?起碼得有她團隊內部的人參與,才能成功。
而她部門裡,能接近公章並使用公章的人,應該沒幾個人。
真是。
被過往經驗,害的自己差點多走彎路。
當即便趕往一念工作的地方,還沒到,就收到小妹夫七恩澤的電話,請他回辦公室。
他已經掌握了大概的情況,但需要證據。
兩人立馬趕往律師處匯合。
七恩澤便把明查暗訪來的資訊,向大家講述了一遍,現在懷疑物件鎖定在一念的助理韋弘英,以及另外一男一女兩位助理身上。
根據白迎秋,對一念工作習慣的詳細回顧。
能接觸到公章的,除了一念本人,就只有三位助理,她們這些高階經理都從沒看到過公章。
現在。
受害人聯名舉報的,是一念所管理的部門,一念作為獨立部門領導,管理公司章程,出了問題,肯定是老大負責。
當務之急,是找到私刻公司公章的證據。
不然,就算知道是那三人中的一人所為,沒證據都是空談。
事件發生已經過去五個小時了。
再有三個小時,該下班的就要下班,速度不夠快的話,一念很有可能要在裡面過夜。
一想到這,七恩澤就坐立不安。
但現在大家只能等,全城派出去找刻章證據的人,還沒有訊息回來。
而幾十位受害人的資訊剛剛才拿到。
馬上又一批人馬,帶著三位助理的照片,分別去見受害人,以確定最終接觸受害人的那一位,到底是誰?
在臨近下班時間。
從受害人處已經確認。
是韋弘英助理,代表一念處理的那些保單和借款。
但所有受害人都表示,大家都知道韋助理是一總監的助理,他們都是信任公司和一總監,才願意拿錢出來。
三個助理,早已經被七家的人監管起來。
現在知道答案,便直接控制了韋弘英,明朗用他的方法,十分鐘不到,她已經講出刻章地點。
為了更安全。
她居然跑出了省,去刻一個仿公章,七恩澤立馬讓豐嶠帶人,駕車飛奔出省,第一時間把證據帶回來。
但今天已經來不及。
他好內疚,他的小老虎,當真要在裡面過夜了。
看到他很難過,明朗附耳跟小妹夫七恩澤低語了幾句。
七恩澤才稍微安心了些。
然後第一時間,明朗打電話告訴了一囍,關於小五一念的案件進展情況。
一囍也放下心來,張口就誇道:“我們家明大人跟古時候的包大人,完全有的一拼,神速破案,好厲害!”
“謝謝老婆大人誇獎,我還是覺得我攀珠峰最厲害,親愛的你覺得呢?”
完成了大事。
明朗又開始沒正形,大庭廣眾之下,說著只有她和他兩個人懂的蜜語。
惹得還在辦公室的一囍,羞紅了臉,趕緊結束通話電話。
第二天一早。
七恩澤和律師帶著證據,押著韋弘英早早地趕到派出所。
經過相關部門的專業偵查和取證。
確認,此事件系韋弘英一人所為,予以批捕。
ra保險公司榕城分公司,獨立一部總監助理韋弘英。
利用職務便利,隱瞞公司年金保險專案,已停止銷售的事實真相,採用開具虛假憑證,支付%到%不等高息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
此外。
她還以“為公司墊資保費完成任務和為開展小額人身保險業務墊資”為由。
透過支付不等的高息,出具加蓋其私刻公司印章的單據等手段,累計騙取近60多名被害人3800多萬元。
據她自述。
她因丈夫賭博越賭越大,越輸越多,她本來還算高的工資完全不夠補丈夫賭博的窟窿,便開始想方設法賺錢。
結果,她跟人炒期貨,虧損1900多萬,加上他丈夫的賭債,共計欠款3100多萬。
三年前。
韋弘英的收入,已經沒辦法還上利息,她不得不鋌而走險。
她在取得一念信任後。
利用職務之便,透過pos機銀行轉賬或支付現金等方式,將這63人的資金,合計3800萬元全部轉入到私人賬戶,並向63個人出具借條或者收款收據,並加蓋偽造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