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詡從始至終想要隱瞞的只有兩件事,第一件事是他穿越者的身份,第二件事則是他有可能是通人途徑。

通人途徑是從鄭清風口中得知了,準確性還有待考證。

沈詡雖然不太相信自己同時踏上了兩條途徑,但是他那能看見鬼並且吞噬鬼的能力,絕對不是水果刀帶來的。

水果刀失而復得本就蹊蹺,儘管極為神秘,但沈詡確信這不是水果刀真正的效果。

李采薇作為心理醫生途徑的序列八心理專家,在精神層面本就有很強的操縱能力。

若沈詡只是單純的瘋子途徑序列九,恐怕早就被李采薇影響了,但是沈詡沒有。

他所表現出來的狀態,只是讓李采薇覺得沈詡已經被自己的能力所影響,這其實也是瘋子能力作用的結果。

裝傻充愣也是瘋子生存的一種本能策略。

在李采薇過往的經歷中,從未有過序列九抵擋序列八影響的先例,就是這種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讓李采薇覺得這局她贏了。

沈詡主動拿出青蛙玩偶,“李醫生你看,這件絕器我將他稱之為惡作劇青蛙,其效果和使用代價分別是……”

鄭清風安靜的一看,一雙眸子有微光流轉,顯然在抵擋某種影響。

在沈詡的“主動交代下”,水果刀成了斬鬼刀,使用者可以看見並且殺死鬼,但必須提前付出代價。

所謂的代價就是以吃的方式,大量吞噬鬼氣,這會讓使用者的性格變得暴躁易怒,漠視人類生命。

沈詡的話有真有假,再加上瘋子不可預測的特性,李采薇這個心理專家也沒看出哪裡不對。

鄭清風側耳聽著,也許是受傷未愈的緣故,李采薇的能力已經在不知不覺間影響了他。

此時聽到沈詡的自述,一顆原來如此的種子已在心中悄然開花結果。

想想也是,從古到今從未有人同時踏上兩條超凡途徑,凡嘗試者不是超凡而是超鬼!

想要的目的達成了,臨走之前加了沈詡的聯絡方式。

解下沈詡的外套,站起身來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發出噠噠的聲音,一步三搖,胸前的大片白皙讓整個屋子亮了三分。

咔的一聲,作為主人的沈詡十分紳士的為李采薇開門。

李采薇扭著腰肢出門,然後回頭抓著沈詡的領口,將嘴湊到沈詡耳邊,柔軟噴香的頭髮輕輕拂過沈詡的鼻尖。

“小弟弟,你的味道還不錯哦,下次姐姐會吃了你的!”

沈詡瞳孔漲圓,一口氣憋在心裡始終出不來。

“嘻嘻,再見!”

李采薇捏了一把沈詡的耳朵,快速離開,只留下一陣慌亂的噠噠聲。

等沈詡回過頭來,空曠的走廊只留下一陣餘香。

砰的一聲!

沈詡一拳砸在金屬防盜門上,這女人竟然調戲他!

看著金屬防盜門凹下去一塊,鄭清風笑道:“怎麼,佔了便宜還不滿意?”

“什麼便宜?”沈詡怒視。

“雖然我的相面之術不怎麼靈了,可李小姐還是個處子,這點我不會看錯的。”

“哼,關你卵事,傷養好了快去掙錢,你還欠我六百塊房租!”

……

下了樓,風風火火的走出單元門,行走帶起的風總算吹涼了灼熱的耳朵。

咬了咬牙,跺了跺腳。

李采薇也不知道剛才自己是怎麼了,竟然說出了那般輕浮的話。

可一想到沈詡那如同吃了死蒼蠅一般的表情,嘴角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容。

“該死的瘋子敢佔我便宜,老孃不把你賣三次,老孃就不姓李!”

冷哼一聲,踩著高跟鞋朝自己的車走去。

小區露天停車位,一輛紅色跑車安靜的趴在地上。

一條搖頭晃腦的大狗慢悠悠走了過去,低頭嗅了嗅,發現是陌生的氣味。

抬腿,衝著輪胎標記。

黃色的液體剛澆到輪胎上,大狗全身僵硬,甚至來不及哀嚎一聲,直挺挺躺在地上口吐白沫。

“大黑,我的大黑,那個天殺的下毒!”

不遠處一手拿狗繩的花臂大哥,哭天搶地的撲了過去。

朝超跑走去的李采薇恰好目睹了這一幕,她這最新款的跑車,有防止狗撒尿的功能。

狗只要衝著狗撒尿,會有電流瞬間將撒尿的狗電翻。

抱著大狗哭喊的花臂大哥,看到李采薇這個大美人走來,哭喊的越發起勁了,據他所知美女都是同情心氾濫的生物。

李采薇看都沒看一眼,徑直走向車門開啟的跑車。

一看自己的套路不起作用,又想到愛犬遭受的苦難,花臂大哥胸口湧出一股熱血。

“你不能走,我的大黑就是碰了你的車才變成這樣的,你必須賠償。”

李采薇本無意理,被電的狗休息十來分鐘自然會恢復,這點幾乎所有養狗人士都知道。

可對方還是選擇糾纏,那就別怪她不客氣了。

心理專家能干擾他人的精神,改變他人的認知。

“它是你爹?”

花臂大哥張口大罵,“小姑娘你長的漂亮,說話怎麼這麼難聽,哪有狗給人當爹的,它是我兒子,我是它爹!”

“你兒子長的還挺別緻!”

“我兒子可是純種的,它娘可是有有血統證書。”花臂大哥下意識的接茬。

“孩兒它娘生下它,你肯定出了不少力,吃了不少苦吧!”

看到這麼個大美女和自己搭話,花臂大哥也開啟了話匣子,“為了買我兒子,搬了小半年的磚,它娘生它的時候我特意去看了,生了八隻,個個胖乎乎的十分可愛。”

“你把你兒子一把屎一把尿的喂大,也挺不容易的。”

聽到這,花臂大哥得意洋洋的笑了起來,女人就喜歡有愛心的男人,“養兒子不都這樣,不辛苦,不辛苦,以後我們有兒子,我也這樣。”

李采薇冷笑一聲,“你兒醒了!”

花臂大哥趕忙低頭去看,李采薇坐上車一腳油門飛馳而去,然後撥通警衛司的電話。

“喂,金花小區有個神經病,快去抓吧!”

“神經病?具體什麼症狀?”

“他兒子是一條狗!”

接線員懵了,“現在的年輕人不都這樣?”

“去看看就知道了。”隨即結束通話電話,點燃一支女士香菸,抽了一口,煩躁的扔到窗外……

轉眼就到了下午,沈詡決定請鄭清風吃碗麵,他做人十分有原則,禮尚往來。

兩人一出單元門,就看到一條大狗在狂奔,身後一個被警衛官抓住的男人放聲大喊。

“我兒快跑,別讓他們抓住,等你一朝得勢,再從這群狗官手裡解救為父。”

沈詡看這人,這狗有點眼熟。

“怎麼了,這是?”鄭清風向圍觀的居民詢問。

“唉,這人平日遊手好閒,遛狗從來不栓狗繩,上次被人教訓一頓,還不長記性,沒想到他是個神經病,一直將大黑狗當兒子養,怪不得不栓狗繩,哪有父親綁兒子的道理。”

認狗做子?

“現在的人不都養一條寵物取代某些情感的缺失嗎?”

“唉,那不一樣,我也養狗,我也稱呼自己的愛犬為‘兒子’,可我心裡清楚的知道,狗就是狗,可他,打心裡認為,那狗就是他兒子,可以給他傳宗接代的那種!”

“可憐啊!”

鄭清風眉頭一皺,伸手拂過自己的眼睛,果然在那花臂男人身上看到了一團扭曲。

“沈詡你等我一下。”

鄭清風跨過人群,在距離男人三步遠的位置,悄然虛空畫符,用為數不多的人道之氣,替男人畫了一張清神符,悄然送了出去。

由於人道不足的緣故,花臂男人想要恢復過來,至少十天。

目送花臂男人被強行抓到車上,心中嘆息,“李采薇,這是你乾的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