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 李陽的存在是個禍患
穿成甜文背景板,被男主下手了 茶桃野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新班級的班會也還是新瓶裝舊酒,無非就是那麼點事,概括兩個字:高考。
彷彿度過高考就算是功德圓滿,從沒人說過山的那頭還是山,高考只是第一關。
有些悲觀,但確實現實。
然而仍舊有無數渴望都源自高考的逆天改命,因為這的確是普通人家能接觸到的最便捷的一條路。
可猝死前的顧只只把自己走到了沒得選的封閉圈裡。
作為沒課就癱在床上的極普通女大,顧只只自願放棄一切跟自律有關的活動,每天捧著手機笑得像個二傻子,刷到什麼類似“堅持每天五點起床的人生”這樣的字眼必須點不感興趣。
猝死前的走馬燈乏味短暫,顧只只那時才懂得後悔。
穿到書裡的顧只只有了得償所願的機會。
她的神遊在老師收暑假作業時被打斷,坐在她邊上的齊姿鎮定自若問她是不是也沒寫。
顧只只揚唇,眉毛恨不得挑到天上,將書包裡的試卷啪地一聲拍在桌上。
“不是吧不是吧,才一百五十張卷子你們都沒寫嗎?”
齊姿回以同樣的陰陽怪氣:“不敢想暑假的你受到了怎樣非人的對待,在我滿世界飛看展shopping的時候你埋頭寫卷子,在我躺在海灘上曬日光浴的時候你還在寫卷子,而當我……”
顧只只一個打住手勢停住了齊姿喋喋不休的排比,她端起無上高人的姿態睥睨哀聲載道的教室:“我懂,羨慕嫉妒恨。畢竟凡人是理解不了暢遊在知識的海洋裡……”
“你暑假是去寺廟修仙了嗎?怎麼渾身透著一股故作玄虛的味道。”齊姿回以同樣的無情打斷。
齊姿不解,齊姿大為震驚。
顧只只想起自己從早寫到晚,眼睛都發紅,腦子已經木了,手還在劃拉的日子,幾乎被自己感動到落淚:“你不懂,你不在乎。你不知道x寫到最後都會扭曲,你也不知道李華這次的信只用寫五篇,你更不知道一句‘江州司馬青衫溼’出現過多少次……你不關心他們,就像你不關心不等式的附加題才是最爽的一樣,你同樣不關心我對作文的熱愛是怎麼被一點點蠶食。”
“你的精神狀態看起來更像‘一支筆一個晚上一個奇蹟’。”
說著,齊姿抱著板凳往邊上挪,彷彿顧只只是個精神病:“你顛了,我確信。”
與此同時的微信——
一佳人:顧只只我要曝光你的所作所為!你居然真的去跟教導主任說了?
芝芝桃桃:我沒有我不是,你別冤枉我。
芝芝桃桃:放輕鬆,至少曾老師的卷子不用交了,我們老師都沒收那個。
一佳人:!!!曾老師是我們班主任!也要收!!!
芝芝桃桃:點蠟燭jpg.
一佳人:等等,林顏也沒交!我爽了!我不慌了!
芝芝桃桃:醒醒,那可是林顏,她可能只是沒帶,但你一定是沒寫
一佳人:我恨你
都說了,社會險惡,笑容不會消失只會轉移。
顧只只爽了。
感謝教導主任,感謝曾老師,感謝150張卷子的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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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卷子,顧只只一身輕。
跑下樓梯的時候發現這樓道正對著11班 前門和12班後門處。
她邁下最後一階臺階,正碰上笑得欠揍的李陽從12班前門出去。
李陽看見她笑意加深不少,衝她挑眉。
中午剛警告過他,下午又找上來。
什麼牌子的牛皮膏藥?
顧只只橫他一眼,自以為冷意畢露厭惡盡顯。
落在普信男眼裡卻是眼波流轉,萬種風情。
李陽明顯愣住了,隨即意味不明地盯著她背影看了幾分鐘。
這小妞真帶勁。
讓出去可惜了啊。
不過是個顧家,又不是傅莫兩家。
李陽的笑意裡惡意畢露。
顧只只噁心透了,比之前任何一次看見李陽更甚,下流的、黏膩的目光粘在她背上,片刻後才移開。
男人的噁心是沒有上限的。
當她看到林顏難得焦躁站在教室中央的模樣,更是恨不得把李陽的眼珠子摳出來扔癩蛤蟆堆裡,讓他待在應該的位置。
“他還沒消停?不是都找好幾任女朋友了嗎?怎麼……”
顧只只話還沒說完被林顏制止,眼神示意她回去再說。
李陽騷擾林顏是全校皆知的事,甚至教導主任都下場制止過幾次,怎麼變成了不能說的事。
她不理解,但還是照做。
“我前幾天碰到過他跟一個女孩兒在一塊,聽到女生說打胎跟他要錢,看上去……像是被強迫的。”林顏謹慎開口,一句話說得緩慢。
“畜生。”
太突破下限了!
顧只只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
冠上 “同學”標籤的人,不論本身多厭惡對方,總還是相信彼此最多是道德低下而不是人性之惡。
可以說,李陽重新整理了顧只只的認知。
看他的熟練,想來已經不止一次幹過這種事了。
如果只是劈腿,一句渣男也就算了。
但涉及強迫、懷孕這些字眼,罵他人渣都顯得單薄。
顧只只渾身汗毛直立,某些中二情緒燃起來,想讓他付出代價,也想讓他徹底遠離林顏。
“冷知識:李陽留過級,也就是說,他大機率已經成年了。構成犯罪的基礎上,他完全可以自己承擔刑事責任。”
林顏看向顧只只,明白她想讓李陽付出代價。
但她想想還是搖頭,顧只只不解,李陽如今只是騷擾,下一步真不一定會對林顏做出什麼,更何況李家背靠季家,不送他進去保不齊還要報復林顏,哪怕他礙於傅莫兩家不敢輕易動手,但總有個疏忽的時候,萬一……顧只只不敢想。
“他這個月才成年,”林顏蹙眉,面色凝重:“剛剛過來就是邀請我去他成人禮的。以及最大的問題是……你在幹嘛?”
只見顧只只掏出手機搜尋:強姦罪怎麼判。
“強姦罪只要年滿14週歲就能判!三年到十年不等!”顧只只暗自吐槽自己是法盲。
“最重要的是,我們沒有證據。”林顏解釋:“雖然強姦罪不屬於不告不理的案件範疇,但要求報案人要對案件時間地點人物都有證據指控。”
顧只只頭一次遇到這種事,哪怕閱文千萬遍,自己碰上啥也不會:“……”
喂,系統在嗎?
我需要金手指,咔咔亂殺直接送反派進局子那種。
系統依舊很沒氣性:“建議你找男主,言情文找男主是唯一正確選項,你們倆尋思能尋思出個啥?”
“你作為系統真的很沒用。”
“這是本甜文!甜!文!你看你一天天都在幹嘛?每次文章末尾我才能出來晃悠一下!”
“沒用你就退下吧,別煩我。”
“bcyhwcgweb”系統又開始亂碼輸出。
如果知道顧只只這麼難操控,他說什麼都不會繫結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