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老雜種,打你你還不服?
怎麼求活到最後,朕登基了? 君子不報隔夜仇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好了,林戌,你別多想。”
文官下了馬,笑得如沐春風。
他從內襯中掏出一個小小的布口袋,左右瞧了瞧後,擋在懷中,將其開啟。
“黃金,二十四兩。”
“一人四兩金,城主府私庫裡出來的。”
“夠意思了吧?”
文官笑得格外曖昧。
林戌一臉詫異:“這是……陸管家的意思?他……”
“誒!慎言!”
文官立馬打斷了他:“城主府的事,我不想聽,我只是奉命前來送金,林公子,慎言,慎言。”
文官面色急躁,恨不得將自己耳朵堵起來。
顯然,他知道這筆錢的背後,有著他如果聽了,好日子就到此為止的秘密。
林戌將嘴邊的話,嚥了回去。
不得不說,陸豪風真的很懂人心。
他額外加碼,二十四兩黃金,摺合二百四十兩銀。
加上他們的賞銀,足足三百二十兩。
這筆錢拿去找個鄉下,可以起一間足夠他們六個人住的大宅,再置辦幾十畝地。
再僱些長工,自己也下地幹活。
不說大富大貴,衣食無憂不愁吃穿,也沒什麼問題。
這筆錢的意義,已經很明朗。
請他們六人,離開陸行堡。
林戌深吸一口氣,接過了文官手裡的錢袋子,踹在自己懷中。
“大人,也請幫我帶一句話給陸管家吧。”
“我們出去之後,便將我們劃入死冊,我們,永遠不會回來。”
文官滿意地點了點頭:“換上鎧甲吧,我走了,一會兒會有督戰官,引你們出城。”
“最後一班崗,站完後,你們就解脫了。”
林戌嗯了一聲。
他進了帳篷,將黃金給五個老傢伙看了。
五個老傢伙歡喜不已。
“哎,咱們去江南吧?江南溫柔鄉啊,女人可溫柔了。”
“江南有什麼意思?咱們去大漠,烹羊宰牛,大碗吃肉,大口喝酒!”
“去大漠還不如去沿海呢,咱們會釀酒,到時候釀些果子酒,日子蒸蒸日上。”
他們討論著,林戌也跟著樂。
以後去哪兒,過什麼日子,那是五個老傢伙的事。
老傢伙們戍邊太久了,渾身傷病。
在人均五十壽命的大夏,平均四十歲的他們,已經是要自備棺材,尋好墓地,著手準備身後事的年紀。
他們去哪兒都行,只要安頓下來。
大不了自己開個早餐鋪子,辛苦一些,多掙點銀子,給他們養老送終。
以報這八年來,老傢伙們的護佑之恩。
換上嶄新的鎖子甲,戴上從未戴過的頭盔,從未全副武裝過的林戌,覺著有些沉。
他坐在營帳外,靜靜地等著。
直到,第二匹馬衝了進來。
一身明光鎧的督戰官,手握持節仗,停在了帳篷外。
“張守義、王二狗、劉滿囤、李長兵、吳海明、林戌!出列!”
林戌終於釋然,咧嘴一笑。
“老傢伙們,都出來了,咱們,要走了!”
持節督戰官騎著馬,跟在他們身後。
行至城門口時,六人都有些悵然。
罪囚半生,出城只能走城牆上,破碎了一人大小的殘缺。
公子哥們,戲稱其為狗洞。
鑽狗洞的,自然不是人,而是狗。
如今,狗脫胎換骨,穿上公子哥的鎧甲,腳踩在官道齊整路面上。
突然便覺得,活著,也有點意思。
走出城關後,不遠處有一座湖。
站在城關之上,隱約可以看見那片湖泊的影子。
風景甚是美好。
老張多次說過,自己若是脫去罪籍,一定要找機會在湖邊釣魚。
或許,他們可以停下來,先滿足老張這個小小的心願?
畢竟,這次一走,便再也不會回來。
林戌這般想著,草原已經走通,很快,便要達到湖邊。
身後的陸行堡關隘,已經變得有些模糊。
城樓上站著的罪囚們,似乎在對著自己揮手。
他們應該很羨慕自己吧?
湖,到了。
老張停在了湖邊,隨手拾起一根樹枝,從自己的罪囚內襯上,拆出一縷線來。
“長官,能稍微等一會嗎?”
“我們想在這裡釣一會兒魚。”
“畢竟,以後也不會回來了。”
他略帶哀求。
督戰官嘖了一聲,駕馬來到老張身旁。
操起持節仗,砰的一聲,敲在了老張頭盔之上!
“你算什麼東西!爺的時間,是你耽誤得起的?”
“趕緊給爺走!”
“別耽誤爺給陸管家覆命!”
督戰官的一棍子,立馬讓所有人都想起了被充軍流放的日子。
當初他們也是這麼被一棍子一棍子地,從天南地北打到了陸行堡。
眼看老張捱打,眾人皆是捏緊了拳頭。
“日你媽喲!咱們已脫罪籍!現在是白身!你憑什麼打人?”
王二狗當場回嗆。
督戰官眼睛一眯:“嘿?老雜種,打你你還不服?”
他再度舉起了持節仗。
“算了算了,都消消氣。”
老張擋住了王二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咱們儘快走吧,別耽誤軍爺時間。”
說罷,他戀戀不捨地回頭,看了一眼平靜湖水。
一咬牙,帶著隊伍繼續前進。
林戌的腳步,卻停了下來。
不對……
不對勁!
覆命?督戰官為什麼要給陸豪風覆命?
督戰官是城防軍的官職。
城防軍雖然聽城主府的令,但是,這道令必須印上城主府的官印!
這些公子哥,本就是來陸行堡混戰功的,一個比一個傲氣。
哪怕康明偉這個巡城騎兵隊長,也要自己女神求他,他才願意辦事。
在他們眼裡,自己的階級,和城主陸天行對等。
陸豪風在他們眼裡,不過是個下人。
權貴公子,怎會屈尊降貴,去給下人覆命?
除非,這個督戰官,根本不是權貴公子,甚至他就不是城防軍的人!
而是城主府的人!
是了,一定是城主府的人。
只有城主府的人,才能將自己六人放了之後,回去交差時,說自己六人戰死,屍體被獸妖拿了。
自己才能順利脫身。
林戌這般想著。
回過頭去,打量著身後的督戰官。
卻見他一身明光鎧,手持持節仗,馬蹬左邊掛著佩劍,右邊,掛著一個包袱。
隨著馬匹晃動,包袱甩來甩去,隱約可以看出,那裡面有個帶著彎彎握把的棍狀物。
難道是……
燧發火槍?
在大夏,火槍可是嚴管品!
哪怕是軍隊要用,也得寫好申明,幾時用,幾時歸庫,用了幾發子彈,全都要記錄得一清二楚!
畢竟,這玩意是真的能讓平民,一槍崩死一級武者的殺器!
他帶著這玩意出來,絕對不是用來防身打獸妖的!
那,是用來滅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