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氣憤的趙軒
一首明月天涯,開啟國風新時代! 九月的桃花酒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天才少年還是黑幕重重?陳寧的才華究竟是他自己的嗎?》
《爆料!陳寧與程風關係密切,所謂天才少年或有黑幕!》
。。。
“怎麼了?”
李志寧看到陳寧的臉色有些不太對勁,連忙問道。
“沒事。”陳寧忽然笑出聲來,“只不過有個小丑似乎給自己挖了個墳墓,有點好笑。”
一邊說著陳寧就將自己的手機遞了過去。
幾條頭條正被訊息推送到了手機主介面。
李志寧也皺起了眉頭,這件事情就算是用腳趾頭想想也知道是誰辦的。
“用不用我幫你解決一下,你李叔我在業內還是有點話語權的。”
“不用管。”
陳寧一邊說著就將手機塞進了口袋裡面。
“你不擔心?”
李志寧有些奇怪,要知道現在的網路水軍很輕易就能帶動一大堆無腦的噴子。
這些人不在乎真相,只相信眼前的東西,對陳寧的聲譽會造成極大的影響。
陳寧沒說話,反而是眯著眼睛笑了笑。
李志寧馬上回過神來。
“也對,前兩天羊視剛剛誇過你,而且你那歌詞都要納入教材了。”
“那邊估計連你祖宗十八代的訊息都查清楚了,是不是你自己寫的自然清楚。”
“對了李叔,那傢伙是哪個公司的?”陳寧突然問道。
“哦,叫天娛傳媒,算是娛樂圈裡面一流的娛樂公司了。”
與此同時,天娛傳媒之內。
“你們兩個是不是傻波依!啊!是不是!”
“TM的羊視估計給他祖宗十八代都查清楚了,你們還能用這個抹黑人家?”
“動水軍之前都不過腦子是吧?你TM卸妝的時候把你腦子一塊兒卸了?”
“不能怪我。”廖辰委屈地說道,“紅姐這麼說我就這麼幹了,結果水軍那邊訊息放出去了才發現不對勁。。。想收手已經晚了。”
天娛傳媒的總裁趙軒怒氣衝衝地將一摞檔案砸在了兩人地身上。
這次事情鬧大了!關鍵是還鬧砸了!
你倆挑人咋就挑的這麼準呢?
娛樂圈裡面就那麼幾個他惹不起的人,好傢伙,這次得罪陳寧就相當於同時得罪了好幾個!
李志寧就能給他帶來一些麻煩,還有程風的公司那是業內的龍頭了。
還有那位譚老爺子。
想到這幾個人趙軒就覺得眼前一陣發黑。
“我們已經撤了,現在正在刪除網上的訊息,應該沒什麼大事吧?”
聽到廖辰直到現在還能說出這麼蠢的話,趙軒直接上去一腳給他踢倒在地還踩了兩腳。
“你當李志寧是傻子還是程風是傻子?”
“滾蛋!從現在開始你和天娛傳媒沒關係了,等著賠違約金吧傻波依!”
趙軒的罵聲還沒散去,電話鈴聲就響了起來。
一看備註,趙軒的心更是涼了幾分。
“程總。”
電話那頭傳來程風懶洋洋的聲音。
“趙總最近小日子過的很清閒啊?迫不及待的想給自己找點事情做了?”
“正好,我最近釣魚收穫不好不想去了,要不陪趙總玩一玩?”
這也是赤裸裸的威脅,但是趙軒只能受著。
兩家公司的體量不在一個級別。
要是真的撕破臉了,程風的清風傳媒最多出點血,他卻要傷筋動骨元氣大損。
一個前任天后,一個現在歌壇的中流砥柱,再加上這個背後有程風岳父支撐的巨無霸公司,不是他趙軒能夠碰瓷的。
他這個人,心機手段,商業嗅覺或許不是最敏銳的那種。
但是他有一個最大的優點,就是有足夠的自知之明,從來不會去做自己把握之外的事情。
也正是依靠著這一點,才能穩紮穩打走到今天的地步。
“程哥說笑了,這次的事情完全就是個誤會,廖辰我已經讓他滾蛋了。”
“網上的資訊會以最快的速度清除並進行正面宣傳。”
“另外我願意以個人名義給陳寧先生一百萬元的補償。”
“將來陳寧先生要發歌的時候,天娛傳媒可以幫忙宣傳幾次。”
趙軒話說的誠懇,最後這個“個人名義”也是希望程風不要把事情再鬧大,給天娛傳媒留個面子。
同時也是希望程風能說說好話,畢竟這次他們的行為已經可以說是在挑戰羊視的權威性了,這對於娛樂圈的公司來說無疑十分致命。
好在事情還沒有徹底發酵起來,只要譚老那邊不深究,他還是能抹過去的。
他現在殺了廖辰的心都有了!
“老趙,你白手起家幹到現在也不容易,一直也是有識人之明。”
“雖說近些年整體風氣不行,流量當頭的,但是你這識人之明還是要好好用著。”
“我給你個建議,娛樂圈的天要變了,有些蛀蟲該清理捨棄不要手軟,否則不定什麼時候就會咬自己一口。”
話說到這份上,趙軒總算是鬆了口氣,事情算是過去了。
只不過程風最後這幾句話說的有些耐人尋味。
流量當頭是人們快節奏生活演化出來的,這東西不是說變就能變。
難不成這個陳寧有這麼大的本事,能讓娛樂圈變天?
不過程風的話語也不無道理,最起碼這種不長腦子的傢伙該清理了。
這次是廖辰,下次指不定就是誰。
公司花錢包裝一下真以為自己是人上人,誰都敢動!
“謝謝程風哥了。”
“你跟我客氣什麼,咱們兩個說起來也算是半個師兄弟。”
“更何況你的專輯銷售還是我來負責的,你的名聲要是被這種人給壞了,我可還少掙錢呢。”
程風的語氣很是輕鬆,這種所謂的流量明星對他而言實在是算不得什麼,反而讓他能和陳寧多交好一些,程風現在心裡可是高興的很。
自己這個小師弟展現出來的才華遠遠超越一般人,更是超越了當初的自己。
我年紀大了沒靈氣了無所謂,我找個腿抱起來不就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