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江哥的人半條手臂垂著,個子不低,只穿著校褲沒有穿校服,身上能聞見很重的菸草味道。

手電筒照出來的光在灰暗的小衚衕裡呈現丁達爾效應,順著胡亂飛舞漂浮的灰塵看下去,地上一攤混著水泥灰的暗紅,聞著有些令人作嘔。

“呀,熟人。”

“王沛之?”

王沛之抬頭看著眼前為首的男生,周圍人用命令般的語氣對她道,“誒,展現你誠意的時候到了。”

“江哥胳膊骨折了,又吐了幾口血,傷的挺嚴重的。”

眾人期待著王沛之趕緊把江洵拉到醫院去,這人太犟誰的話都不聽。

王沛之瞧著眼前的男生,“你受傷了?”

江洵往前走幾步,卻因為腿上有傷不得已停下靠著牆,“跟你有什麼關係?”

“有啊,我拍手稱快啊。”

……?

跟前的幾個弟兄石化半晌,“王沛之,你瘋了,你在說什麼話?”

“江哥傷這麼重,你眼瞎了?”

王沛之上下打量打量,“好嚴重,一定很疼吧。”

“那你還不趕緊給點兒錢,好歹幫江哥付了醫藥費。”

“可我沒有錢啊。”

那幾個男生笑了,“王沛之,誰不知道你家境不錯,怎麼可能沒有錢。”

“就這態度?還追江哥?”

王沛之踱步到江洵身前,盯著他問,“你要我的錢嗎?”

江洵把頭側過去,“滾。”

她無奈攤手,“你看,你們江哥守氣節捏。”

“那你不會主動點兒?你平時那股勁兒都去哪兒了?”

“你還喜不喜歡江哥了?”

王沛之一手握著手機一手抓著書包帶,“喜歡的呀。”

“喜歡你們江哥那麼不學無術,年級倒數,欺上瞞下,天天打架,不尊師不重道,沒有未來沒有前途,會扒別人一層皮,可怕的很。”

周圍人都愣住了,連帶著一貫受到王沛之這一年半的討好的江洵。

“王沛之,你罵我們江哥!”

“想死是不是?”

沈時勉答應幫初中兄弟料理後面的事,踱步到巷口就聽見幾個男生對著一女生,問人家是不是想死。

那個背影?

他奶奶?

呸呸呸!王沛之?

她來找江洵?也是,畢竟王沛之喜歡江洵好久了。

王沛之熄滅了手機燈光,沈時勉心裡一顫,想著這姑娘不會直接來點兒少兒不宜吧。

“而我,中考六百多統招進一中,好好學習,從不出格,尊師重道,有未來有前途。”

“怎麼會喜歡你?你有哪裡值得我喜歡?”

王沛之,不是江洵的墊腳石,任何人都休想讓她獻祭給他。

拖一個乖乖女做這種人的墊腳石,真是夠了。

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劇情,蒲松齡的《聊齋志異》都不敢把女狐狸寫成這樣。

沈時勉躲著聽牆角,他從來只知道王沛之的戀愛腦事蹟,卻從來沒有親眼見過,感情人家不喜歡啊,又是謠言?

也是啊,人家王沛之要什麼有什麼,總不能因為家庭壓抑不自由而喜歡江洵吧?

這也太離譜了,成立嗎?

難道她媽媽不讓她吃辣條?

附近有一輛電動車打著喇叭經過,聲音刺耳,沈時勉揉揉耳朵聽見了王沛之鏗鏘有力的聲音。

“我有自己喜歡的,我為之付出十幾年,永遠得不到盼不到。”

“現在我終於可以去追求了。”

“怎麼會是你?”

*

沈時勉邊往回走邊思索王沛之的話,戀愛腦轉化的太快他吸收不了。

十幾年?媽耶。

現在終於可以去追求了?

誰啊?

霍昂揹著包站在路邊,相跟的朋友們坐著吃夜宵,而他並不餓,不知道在思考什麼。

沈時勉突然腦子一短路,連跑帶跳地衝著霍昂跑過去,“我去!我去!”

“霍昂!王沛之暗戀你十幾年!”

……

——

誤會開始??自我攻略開始??

霍昂是個挺自戀的人……em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