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回憶裡醒來的安晴,不禁有些傷感。

十七歲的自己,太容易受傷,所以傷的太徹底。可是,她還是回來了。

這些年來,也曾想過忘記。卻發現,時間越久,沉澱的感情累積得越重。越來越清楚,十七歲的相遇便註定了能給予她幸福的只有他,也只能是他。

所以,她回來了,放棄了更好的前途,回到這。

這些年來,縱使遠離這裡,卻從來沒有放棄過關注他。

知道他沒有離開這裡,知道他已經接管家裡的生意,知道他,至今未婚。他在法律上是自由的,這點都與安晴太重要。

縱使再喜歡,再放不下,她也絕對不會做第三者。好不容易才讓自己真正融入這個城市,再也不用忍受別人的鄙夷。她斷不會再把自己推向那個風口浪尖,,承受別人的指指點點。而

他未婚,那麼,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她得到他,任何人都不可以。

某party上。安晴一身淡藍色的輕紗,襯得面板更加白皙。整個人帶著夢幻色彩,如同海的女人一般清新,高雅。一出場,便成為全場的焦點。

安晴直接無視這些或羨慕或嫉妒或探究的目光,直接找了一個位置坐下,眼睛卻在四處掃視。

今晚,她只為一人而來,她相信剛剛她的出場足夠引起他的注意。

今天是恆天公司的週年慶典,作為恆天地少東家,他一定會出現。

她很快地在人群裡找到了他,雖然隔了這麼久,可她還是一眼認出了他,雖然隔了這麼久,可她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雖然只是一個背影。

他更削瘦了,頭髮剪短了不少,穿阿瑪尼的西裝,大方得體,再不是當年的摸樣。

輪到他講話,他上去講一些不知道被重複了多少年的廢話。

安晴暗歎,原來時間的作用這般大,若是七年前的林墨琦,怎麼也不會講出這些陳詞濫調。但時間的作用再大,卻還是沒能沖淡她的感情。

不管現在的他是怎樣,她都愛他。

世間男子無數,但也只有他入得了她的法眼。

講完話的林墨琦只坐了一會兒就出去了,安晴跟隨而去。

他趴在外面的額陽臺上抽菸,抽的依舊是是中南海,白色的煙身,細長而精緻。這些年來,即使他那樣富有,卻依舊習慣這種廉價的香菸。有些喜歡,有些情有獨鍾是沒有理由的。

安晴走到他面前,昏暗的環境下,他並沒有認出她來。是安晴先開的口:“我是安晴,我回來了。”在他開口前,她輕輕擁住了他。

在他耳邊,呵氣如蘭,“這些年,我很想你。”

隨即,她鬆開他。動作快得讓人覺得剛剛的那個擁抱不過是幻覺。

七年前的安晴再也不是那個自卑的少女,面對自己想要的,她敢勇於追求。不必再小心翼翼地藏起那些喜歡的心情,愛了就是愛了。

那天晚上,誰都沒有談起六年前的決裂。只是像多年不見的朋友,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

Party結束後,林墨琦提出送安晴回去,安晴衝他晃了晃手裡的車鑰匙。

現在的她再不是六年前的摸樣了,不必什麼都依賴著他,她有足夠的能力過想要的生活,她也根本不需要他相送。

兩人相視一笑,各自離去。

憑著在原來雜誌社的出色表現,安晴提出要回來,老闆雖然不捨,但還是極力把她推薦給了這邊分部。因而安晴一過來就坐上了副主編的職位。

雖然很多人不服,但也是敢怒不敢言。

安晴有一間自己單獨的辦公室,按照她的喜好裝修成簡潔的風格。

辦公室位於君福大廈的28層,有大大的落地窗。偶爾累了,站在窗前,便能俯瞰整個城市。

那種居高臨下的感覺,安晴非常喜歡。她從來都不懼怕高處不勝寒,她怕的是處於最低端,任人宰割。

二十三歲的安晴,終於過上了想要的生活。不管在那之前受了多少苦,也都過去了。

很多人都無法想象,一個本科畢業,毫無家庭背景的女生,要在畢業後一年內坐上副主編的位子有多難,背後的付出,是很多人無法想象的。

高中三年,人家是努力,而她不是努力,她是在拼。把考大學當成自己活著的意義,好像她生來就只是為了這一件事。

如同一個機器人,不停運作,不知疲憊。

大學四年,她學到了人家六到八年才能學到的東西。

她一天都沒有鬆懈,她也不敢鬆懈。人家在喝酒、吃飯、唱K、結交新朋友的時候,他在圖書館聽英語。她一口流利、純正的英語就是那樣一天天的練出來的。

別人在談戀愛,在花前月下時,她在學校機房,學習圖片修改、網頁製作。

永遠的六點起床,十二點睡覺。那般苦行僧的生活,終還是得到了回報。

記得第一次拿到薪水時,她揣著銀行卡。走進only的專賣店,不顧導購小姐不冷不熱的嘲諷和明顯的不耐煩,試了一套又一套衣服,然後指著他們說:“全都給我包起來。”

看著服務員驚訝,隨即漲紅的臉,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滿足。

那一天倒在公司租得公寓裡寬大柔軟的床上,他睡了幾年來第一個好覺。

很多人說,“錢財乃身外之物。”這些人,必定是沒有經歷過貧窮的。

錢財,帶來的不止是物質的享受,還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