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想到林墨琦還會來找自己。

他懶懶的倚著他的跑車抽菸,黑色皮衣,帶著毛領。略顯貴氣,穿在他的身上,倒是帥氣蓋過貴氣。這個男人穿衣服的品味確實很好。

先不說他靠著的是幾百萬的跑車,單他那張臉以及那身裝扮也足夠引來學校女生的注目。

見安晴走出來,他並沒有走過來。只是朝她勾了勾手。安晴走了過來,他沒有多說話。只是從車裡拿出一個包裹遞給她。是安晴的衣服。

“好了,我以後不欠你的了。”說完就轉身開啟車門。

“等等,你以為我兩次幫你,就兩塊蛋糕可以還清嗎?”安晴對著正欲揚長而去的他喊道。

他開啟車門走了出來,挑了挑眉,“那你還想怎樣?是你自己不要的。”

遇到安晴,林墨琦的情緒一度被影響,他搞不清楚這個女生到底想要什麼。

“我要做你的朋友。”安晴直接了當地解除他的疑惑。

林墨琦臉上閃過一絲驚訝,似乎是沒有想到安晴會提出這樣的要求。隨即臉上浮現出一絲諷刺,點頭答應。

林墨琦走後,安晴回憶起那種諷刺的表情一度後悔。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給他這個諷刺自己的機會。她知道,在林墨琦心裡,她定是和所有費盡心機接近他的女生沒什麼兩樣,甚至他會懷疑她兩次幫他的動機。

可是,當看到林墨琦即將遠去,安晴突然很害怕。她害怕以後和他再無一絲聯絡,再見,已不知是何年。

她迫不及待地留住他,哪怕讓他鄙視自己,她也顧不得了。即使不能對他說喜歡,但是有了一個陪伴他的理由,也是好的。

林墨琦也當真是說到做到,真的把她當做朋友來對待。

偶爾,會叫上她一起吃飯。一大夥人去K歌什麼的。安晴倒不是經常去,因為她還有繁重的功課要應付,雖然她很聰明,即使不如以前那般拼命,也能保住她年級前三的寶座。

開始的時候,林墨琦還以為安晴是欲擒故縱,對她很是不屑。可後來發現,安晴對他是真的沒有企圖。便對她更加自然,也熱情了些。

和林墨琦在一起的安晴,是真的沒有企圖的。雖然面上是驕傲的女生,但骨子裡有多自卑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根本就不敢對林墨琦有企圖,她怕自己的心,乃至自己尊嚴都會被人踐踏在地,甚至狠狠地踩上一腳。現在的她,太不以匹配這樣的男子。能以朋友的身份看到他,於她已然滿足。

愛情對於有的人來說是絆腳石,所謂溫柔鄉即使英雄冢。可是,安晴不同。愛情,只能讓她更加勤奮。

和他成為朋友後,安晴終於瞭解了他的許多事情。例如,喜歡黑色,愛好騎馬,習慣抽中南海。當然,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他的身邊沒有別人。

他曾經見過的女生確實是他喜歡的人,可是,他們已經分開。聽說是女生為了前途,放棄林墨琦,去了國外。林墨琦曾經為此消沉了一段時間,而現在終於完全接受這個現實。

聽他的朋友說起,他們原本是極相愛的,一見鍾情的金童玉女在一起度過了三年幸福時光,不知道羨煞多少旁人。

他曾為她雨中送傘;為她一句想吃某家店的爆米花,穿越半個城市去買來;為她在生日當天,鋪滿整層房子的玫瑰。那個時候的林墨琦,哪怕她要天上的月亮,他也會不惜一切為她去摘取。

這些都只是聽說,每每想象起那樣的情景,安晴還是會心裡澀澀的。在安晴看來,林墨琦是天上的星星,太高太遠。總以為,他是不會為任何人低下高貴的頭顱,卻沒想到他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也可以這樣執著,這樣費盡心力討她歡心。

很難想象,像林墨琦這樣孤傲的男子,圍在一個女子身邊,處處以她為中心。原來任何人遇見自己喜歡的人,都會淪為普通人。只可惜,林墨琦心中的不是自己。

和林墨琦的關係是越來越好的,也許是因為林墨琦的身邊從來沒有過紅顏知己。

在安晴之前,所有的女生都帶著目的而來。林墨琦太瞭解她們心中所想,不是貪戀他的錢,就是想要他的愛。這樣的女人,林墨琦覺得太過麻煩。可是,安晴不同,她不會粘著他,不會要求他,不會向他索要。這樣的感覺很好。

而在安晴看來,和林墨琦在一起的時光是快樂的。自己喜歡的人能在身邊,能經常見到,怎能不快樂。

他一笑,她便覺得連空氣都變得清新了,他一皺眉,她的心便也跟著疼了。所謂戀愛心情,即是如此。

但她的那些情愫,被死死地鎖在黑暗之中,不見光亮。她怕一旦洩露,就連現在的簡單快樂都不能擁有。

她去看他賽車,看他如豹子一般奔跑。心跳跟著不斷加速,看到他平安歸來,激動得幾欲落淚。卻在他看到前,抹掉那些液體,只怕洩露一絲端倪。

她從來都知道她的位置,於他,她不過是一紅顏知己,與愛情無關。一旦牽涉愛情,他便會連留她在身邊都不願意。林墨琦是個不言愛的人,對他身邊的女人,他只有欲,卻無情無愛。

安晴曾經懷疑,林墨琦是否是有愛之人。可是,她相信他的故事,相信他也會真的愛。只是他愛的人已經離去。此後的他,便無情無愛。

陪他去吃宵夜,喝啤酒。選擇的是大排檔,嘈雜的人群,營造出熱鬧的氛圍。他們在這裡吃大閘蟹,龍蝦,喝啤酒。安晴也給自己倒了杯啤酒,林墨琦阻止,“小丫頭不許喝酒。”說著奪過她手裡的酒杯。安晴也不搶,笑嘻嘻地去吃東西。

卻為這句話暗自開心很久。這樣,算是關心了吧。

陪他去買鞋,阿迪達斯的黑色板鞋穿在他的腳上,時尚,帥氣。說是林墨琦穿上鞋子顯得時尚,帥氣。倒不如說是鞋子因為穿在林墨琦的腳上,而提高了檔次。擺在那裡的鞋子並沒有多起眼,可林墨琦穿上就顯得很特別。

安晴在旁邊靜靜地等著。林墨琦大手一揮,“自己挑一雙,我送你。”

安晴挑了一雙與他極其相似的。林墨琦似乎很開心,誇她眼光不錯。

安晴沒有告訴他選這雙,不是因為覺得它是最好看的,只是因為與他的相似,像情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