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簽約……嗎?
華娛1993:我是歌手 朝天樂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想了想,沈浪還是邁開步子,跟著走進了臥室。
他一米八的大高個,不是白長的。
踏入臥室,只見陳建添從床頭櫃的抽屜裡掏出兩份合同文字。
“靚仔,呶,我們香江人辦事都是很規矩的,這是合同,簽下它,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看到遞到面前的合同,沈浪並沒有多少意外。
簽約制盛行的標誌之一就是籤合同,在90年以前,內地歌手幾乎都是跑單幫。
沒有專門合作的公司。
“我可以先看一下條款嗎?”
籤合同,沈浪很熟悉,他上輩子在鬥音火了,就有MCN公司找上門,為了簽約的事,雙方扯皮了很久。
“當然。”
陳建添稍稍愣了一下,這年輕人,跟普通的大陸仔好像不太一樣。
不過,陳建添有信心。
這份合同是條件最好的那一檔,跟鄭均那份合同一樣。
緊接著,沈浪坐到旁邊的椅子上,開始快速地瀏覽合同條款。
以後世的眼光來看,這份合同很粗糙,只有四五頁,跟動輒幾十頁的經紀合同,完全沒法比。
花了十幾分鍾,沈浪大致看完了合同,除了一部分常規條款,值得注意的有8條。
(1)合同期兩年。
(2)合同期內,乙方錄製專輯的費用由紅星生產社提供,每年最低錄製一張專輯,每張專輯10首歌。
(3)紅星生產社擁有所有合同期內出版物的全球著作權、出版權、複製權、發行權,並且,在合同結束10年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錄製專輯出版。
(4)合同期結束,紅星生產社擁有優先續約權,如果合同期內沒有完成兩張專輯製作,合同期順延至專輯完成。
(5)版稅分成:大陸地區發行,每盒磁帶版稅0.15元,如果加印,版稅提高至0.2元/盒,大陸以外地區,每盒磁帶版稅1.2港元,每張CD版稅2.4港幣。
(6)合同期內,紅星生產社是乙方唯一經紀人,演唱會、電影演出、電視演出、廣告及其他有關之收益等,乙方八成,紅星生產社二成。
(7)合同期間,詞曲版權授權‘勁石娛樂’代理,詞曲版權收益五五分。
(8)如果發生爭議,以大陸法律為準。
(PS:改編不是亂編,戲說不是胡說,合同細節源自‘紅星生產社’與鄭均之間的民事判決書,真實可查)
“Leslie,我對第三條有一點點異議。”
陳建添呵呵一笑,抬手道:“靚仔,你有咩意見啊,說說看。”
如果不是看在沈浪長得靚,能寫、能編、能唱,陳建添哪會這般和顏悅色。
“錄音版權歸你,這一點我沒有異議,畢竟是你出錢投資的。”
簡而言之,一首歌的版權可以簡略地分為詞曲版權,以及錄音版權,合同中提到的出版權、複製權、發行權等,都是錄音版權。
錄音版權通常是誰出錢製作,版權歸誰。
詞曲版權,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版權歸著作人,也就是創作人。
後世的鄧梓琪,詞曲著作權就籤給了公司,而她的反例泰勒·斯威夫特,詞曲版權沒有籤給公司,留在了自己手裡,公司只有錄音版權。
這也是泰勒解約後能夠重新灌錄,再次發行專輯的原因。
“不過,著作權我不能完全轉讓給你,我們可以籤一份授權,兩年、三年、五年都可以。”
除了著作權,其他條款,沈浪都不太在意。
主要也沒法改。
大陸地區磁帶版稅0.15元/盒,其實不算低了。
而今,一盒正版磁帶的售價大約是8元左右。
以首批灌錄30萬盒為例,一盒磁帶的成本大約2-3塊(含製作、灌錄、包裝、推廣等等成本),音像公司的採購價大概4-5元。
歸屬製作方的利潤只有1-2塊,一個新人拿到10%左右的利潤,雖然不算太高,但也算有點良心。
不過,如果換做是港臺那邊,新人的分成比例多半會高一點,合同條款裡大陸以外版稅更高,就是明證之一。
大陸這邊,盜版太過猖獗,一張暢銷專輯,十盒磁帶,起碼有九盒是盜版,港臺那邊好很多,比例大概是七三開。
正版七,盜版三。
另一邊。
聽到沈浪提到‘著作權’、‘錄音版權’兩個詞,陳建添頓時大感意外。
這個大陸仔,真的不一樣。
此前,他跟黑豹、王霏、鄭均,乃至beyond合作時,他們基本沒有提到版權歸屬的問題。
他們糾結的是‘走穴’(商演)分成,以及版稅分成金額。
大陸這邊的法律法規不太完善,1990年才頒佈第一部《著作權法》,大部分音樂人,以及絕大部分民眾的版權意識都很淡薄。
陳建添收起了二郎腿,換了個姿勢,好奇道:“靚仔,你是不是在海外生活過?”
“沒有。”沈浪微笑道:“我只是平時喜歡讀書看報,既然要簽約,肯定要好好研究一下著作權問題。”
“那你想籤多久?”
沈浪試探性的回道:“兩年?”
“不行!”
陳建添果斷拒絕:“最少籤十年。”
雖然他不覺得版權能賣多少錢,但該爭取的權益,還是要積極爭取。
“十年太久,最多五年。”
陳建添不知道版權多值錢,沈浪卻心知肚明,第一張專輯裡,他會放入一首英文歌。
後續還會試著出一張英文EP。
這個年代出英文歌的內地歌手雖然不多,但也不是沒有,內地歌壇大哥大劉煥早期正是靠唱英文歌出名的。
沈浪發英文歌,主要是為了掙錢。
歐美那邊對唱片保護更完善一點,五張專輯裡,大概只有一張盜版,掙得還是美刀、英鎊。
他準備放進專輯的英文歌曲是《yellow》。
英倫搖滾樂隊【酷玩】(又名冷耍)的成名作。
火遍世界的經典名曲,新生的酷玩樂隊正是憑藉這首單曲,一舉打入英格蘭單曲榜第四名。
一炮而紅!
此後的二十多年,這首歌經久不衰,傳遍世界,各種翻唱無數。
為了在國內推廣酷玩樂隊,跟酷玩樂隊簽在同一家唱片公司的鄭均,應公司要求,翻唱了這首歌。
中文歌叫《流星》。
就在剛剛,沈浪給那依彈奏的旋律就是《yellow》。
泡妞,發歌兩不誤。
一魚兩吃!
沉吟片刻,陳建添沒有一口拒絕,而是轉移了話題。
“其他幾首歌的譜子,你帶來了嗎?”
“沒帶。”
詞譜那麼一大堆,沈浪哪會隨身攜帶。
“我現場清唱幾段吧?”
“也行。”
陳建添微微點頭,清唱更加考驗一個人的唱功,聽聽也不錯。
接著,沈浪撿起放在床邊的吉他,淺淺的試了一下音,然後彈了一段吉他solo。
旋律一響,陳建添的嘴巴微微張開。
只看這段吉他solo,英倫搖滾樂味,撲面而來。
這小子,真的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