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鍾朗見她已經知道,激動的都忘了搶餛飩的事情,“你說那七個月大的孩子?你知道它去哪兒了?那它現在在哪裡?”
“就在碗裡。”
鍾朗被嚇得連連後退。
“不會吧!世間哪有這麼殘忍的事情!”
他已經吃掉一碗了啊!
“難道你認為兇手做不出更殘忍的事情來?”
對啊!
那兇手不僅姦屍還破腹取子,不僅破腹取子,還鞭屍讓其跪在菜市場門口。兇手根本沒什麼怕的。
鍾朗心裡信了林宛所說,但嘴巴不肯相信,“你有什麼證據?”
“人肉跟豬肉,你都分不出來?”
鍾朗:!
他看著掉落在地上的一個個晶瑩餃子,就像看到一個血淋淋的孩子在朝他哭。
踉蹌步入牆角,吐出腹中積食。
嗷。
這個清河縣實在是太可怕了!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賣給衙差人肉餛飩,餛飩販簡直嫌命太長。
林宛目光深幽,保持沉默。
兇手似乎很喜歡對官府挑釁。
經查證,餛飩內不僅有豬肉,還有未足月的嬰兒的肉。
原來那消失的嬰兒被剁碎了包進餛飩,更是囂張的賣給了衙門。
所有懷疑焦點一時間全被鎖定在了餛飩販身上,民間紛紛傳著原來那餛飩販就是兇手的謠言。但可惜的是,等衙差們找到餛飩販家時,餛飩販已上吊自殺。
“去的時候已經死了。”鍾朗差人把餛飩販的屍體抬至義莊,一五一十的同林宛說明當時情況。“他是個跛子,年輕時候左腳剛好斷過。而且在他的鞋底還找到了紅泥和松針葉,比對過戶籍,發現餛飩販並不是本地人。今早案發時,他也沒有出攤。更重要的是,我們還查到這個餛飩販在年輕時,老婆曾經給他帶過綠帽子的事實,等孩子長大後,他才發現孩子不是他的。不過不久之後,他的妻兒就死了。所以這個兇手肯定是餛飩販不會有錯。”
一切的指正都指向已死的餛飩販。不少衙差恭喜鍾朗破案,鍾朗心中暗爽,但還是實話實說,說有個少年郎出了最大的力。還沒領嘉獎呢,就先跑回來跟林宛說明情況。
林宛心中狐疑。
“他死的也太巧了。”
明面上符合了所有調查出來的線索,就像是兇手聰明的提前佈置好的一切。
鍾朗不明白林宛所想附和道,“是挺突然的,但也合情合理啊。在英勇衙差我大喝一聲,他自知行跡敗落,所以慌慌張張上吊自殺,這麼看下去,怎麼都是畏罪自殺是不是!”
林宛復問,“你親眼看到他自殺啦?”
“那倒沒有,不過我聽到他踢凳子的聲音了。砰噹一聲,那聲音可真是大,我一見情勢不好,就衝了進去,但還是晚了。他已經死了。”
屍體還能觸到一點餘溫,說明死者並沒死太久。
林宛掀開白布準備查驗。鍾朗雖覺得沒有這個必要,但謹慎點是沒錯的。他急著去縣老爺那替林宛討賞錢去了,跑的飛快。一溜煙的跑到衙門內堂。把正在喝茶的縣老爺給嚇了一跳。
只是案子破了,官職保住了,鍾朗之前也沒說,這突然冒出一個人說是因為她才破的案。縣令哪裡肯給,賞了鍾朗10兩銀子算是安慰,說了一大堆勉勵的話後,就把人打發了。
鍾朗無言愧見林宛。
要是在以前,他根本不拿一百兩當錢看,但是現在……
人在他鄉,不得不低頭。自己還沒闖出一番事業,總不能為了一個案子問家裡要錢吧。
他把所有賞錢給了林宛當做辛苦費。
十兩銀子也是錢啊,而且還是他一個月的俸祿。
林宛看著拿到眼前的10兩,笑的嘲諷。
“你真以為兇手就是這個年近古稀的老頭子?”
不然呢?不是她說最先爆料餛飩販用嬰兒肉做的餛飩?
鍾朗突然間發現有些看不透這個少年。她冷笑時的姿態,讓人一點都開心不起來。
“不出三天,兇手肯定會再次犯案,而且還是在清河縣內。到時候清河縣可是唯一一座連續泛起兩起姦屍案的地方了。”
她說的很認真,語調真摯的像是在預言。
鍾朗這會兒就有些生氣了。自覺拿出10兩已經仁至義盡。見他不信,林宛指著餛飩販的屍體道,“我在他的脖子上找到兩條勒痕,一條粗寬符合上吊繩索;另一條細長,應該是鐵絲之類的割喉繩,太細才會被覆蓋住,你仔細摸一下,就能感覺到腫起的地方。最重要的一點是,你會認為像兇手這種勇於向衙門挑釁的罪犯,會輕而易舉畏罪自殺?”
鍾朗驗證脖痕,發現她所言非虛,若不是仔細驗看,真發現不了被掩藏在繩索下的痕跡。
餛飩販不是兇手,他不過是個替死鬼罷了。
這般看來,兇手還真另有他人,秉著他送餛飩上衙門的作態,絕對會再犯案。
“現在兇手不止殺害孕婦,還牽連至無關人員,你說兇手會是誰?”鍾朗一臉正氣的問。
林宛拿出十兩銀子展示一番,嘴邊嘲諷更甚,“既然你們都認定兇手已經被抓住,還在意這不存在的兇手做什麼?”
鍾朗:!
“可你說的三天內兇手定會再次犯案的!”
林宛似笑非笑道,“敢不敢打一個賭呢?”
“什麼賭?”
“如果兇手三日內再次犯案,我找兇手的價碼提至200兩,不過這次我要簽字畫押,一定要押上清河縣最喜歡反悔的官老爺的手指印。”
比起清河縣變成唯一一座連續泛起兩起姦屍案的不祥之地,200兩又算得了什麼大事呢。
可是莫名不爽啊!
再次發生命案,縣令非被削了不可。而且也不利於他闖出一番名堂。做人難,做好人更難!
“不能再有兇案發生!”鍾朗厲聲大喝,“如果你找不到真正凶手的話,就不許再胡言亂語。”
林宛輕笑的搖了搖手中的10兩銀子,“200兩。”
“你……”
鍾朗左右為難。
這少年小小年紀哪裡學來的套路。
人命關天,這兩邊怎麼都死拽著錢不放啊!
沉重嘆息道,“我去找縣令說說。”
衙府內堂,年約四十長的猴精賊瘦的縣令破口大罵。
“什麼?嚇唬我三日之內必有命案?信不信我把她抓到大牢關起來!我看那小子肯定是故意的,認為我沒有給夠銀子所以來陰我,可是鍾朗啊你也知道,我們這個小地方哪有那麼多銀兩。”
鍾朗看著他把一塊值百兩的鑲金玉佩小心收好,額角青筋微抽。那是他初到清河縣時,買衙差用的玉佩,如果放到典當行去賣,絕對能當個五百兩。
而且這清河縣的衙堂雖然破舊,但他好幾次看到縣太爺自己偷偷喝著千金難買的碧螺春,照這般看來,縣太爺也沒他嘴中說的那麼窮。
“這兩天提刑大人就要來了,現在也就由不得那小子蹦躂了。你隨便找個藉口把她關押起來。”
“不是啊,若三日內真有案件的話怎麼辦?”
縣令絲毫不在意,揮揮手煩躁道,“真有案件?怎麼可能那麼巧會再有案件,找到餛飩販也是她瞎貓碰到死耗子。我肯定那傢伙就是在故弄玄虛。提刑大人這幾天就要到了,你們多加強巡邏,確保這段時間不能別出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