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靜的時候,一個身影推門進屋,看到床上的董欣妍已經入睡,便悄悄拿走她包裡的鑰匙,躡手躡腳地走出房間。

一個揹著雙肩包的身影出現在董欣妍家門口,利用鐵棒類工具開啟門並走進屋內。

輕輕關上門並反鎖兩層,拿出老式手電筒,暗黃且微弱的光芒射出。

當燈光射在有鑿痕的地方時,小黑就會用指關節在上面敲一敲,並附耳感受。

若感覺是實心的,便用粉筆畫叉,反之畫圈。

看了看手機,凌晨一點,用時一個小時,將有鑿痕的地方都做上了標記。

覺得時間還早,於是打算用指關節對牆面進行地毯式敲擊,以防遺漏。

又看了看手機,凌晨兩點半,用時一個半小時,多了六處畫星星的地方。

從包裡拿出鑿子和錘子,將手電筒含在嘴裡,開始鑿帶圈標記的地方。

鑿了十來處,什麼都沒有,小黑決定先鑿畫星星的地方。

伴隨著錘子和鑿子的碰撞聲,牆面鑿開了。

小黑高興的流下哈喇子,收起錘子和鑿子,雙手狗刨式將碎石扒拉開,露出一個布袋子。

伸手取出,布袋滯空後變得沉甸甸的。

將布袋放在地上開啟一看,裡面的東西在燈光下金光閃閃,心想:

“發財了!”

拿起一根金條,靜音模式的小黑樂得合不攏嘴。

就在小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金子上時,他的身後出現一個身影。

“別動!不然一槍打死你!”

大黑用手槍頂住小黑的後腦勺。

小黑眼皮跳動,不敢輕舉妄動,慢慢將金條放回布袋,手電筒放在地上。

大黑右手揮動,槍把手狠狠砸向小黑頸部,小黑便暈了過去。

將布袋包好,裝進身後的揹包,大黑便離開了。

地下停車場,大黑剛進監控死角,便聽到車輛行駛的動靜,於是趕緊朝自己的車輛走去。

當大黑走到自己的車子附近,前方突然被燈光照亮,一輛車子朝他駛來。

由於燈光過於刺眼,大黑閉上眼睛並用手臂遮擋光線。

發現前方有人後,司機腳踩剎車制動,並用遠光燈閃了對方。

逐漸適應光線後,被遠光燈閃的大黑十分不爽,但又不想節外生枝,於是靠邊朝自己的車走去。

當司機繼續行駛與大黑拉近距離時,看到了司機的眼睛,發現似曾相識。

三秒後,司機突然倒車,瞬間把大黑整不會了,正欲吐槽時,司機一腳地板油朝大黑撞去。

意識到危險的大黑轉身就跑,在跑出三步後被撞到承重柱上,隨後倒在地上痛苦不堪。

司機見狀,開門下車,從後備箱拿出一根棍子朝大黑走去。

小心翼翼地靠近,發現大黑一動不動,眼睛卻死死盯著自己。正猶豫要不要給大黑兩棍時,大黑已經將手伸進後背。

司機見狀,當機立斷,對著大黑的手臂狠狠敲下。手起棍落,迴圈三次,大黑疼得捂住手臂,蜷縮身體。

見大黑已無反抗之力,司機上前拿走揹包,確認裡面的東西后,駕車離開。

大黑怨毒地盯著車子駛離自己的視線,記下了車牌號。

看了一夜監控的姜玉華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凌安手拿毛毯為其蓋上。

注意到桌上記著車牌號的筆記本,凌安拿起一看,姜玉華已經將疑似犯人的車牌號羅列出來。

拿手機拍照後,凌安聯絡了交通部門,很快便鎖定了幾位車主。

透過走訪調查,凌安發現犯人並不在此列。因為有一輛車使用的是套牌,正主的車子一個星期才開出去一次,而今天正是正主要開車的日子。

被手機鈴聲驚醒,得知線索斷了之後,姜玉華嘆了一口氣,無奈地靠在椅背上。

重回案發現場,姜玉華髮現董欣妍的家中有了新的鑿痕,並且有一處牆面被鑿出一個大洞。

經過勘查取證,警方發現了兩種新鮮的腳印。一種是昨天的犯人的,另一種是保安隊長趙偉傑的。

很快,姜玉華找到了趙偉傑:

“你昨天去董欣妍的家裡做什麼?”

“根據昨晚的觀察,我斷定犯人的目的沒有達到,還會再來,所以昨晚巡查的時候順便巡查了她家。”

“據我所知,昨晚好像不是你值班吧!”

“昨晚確實不是我值班,但是作為保安隊長,我有責任和義務保護業主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這樣嗎?不過我有個疑問,你沒有董欣妍家的鑰匙,你是怎麼進去的?”

趙偉傑聽後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視線朝左下角偏移,急中生智:

“因為門沒關!”

隨後理直氣壯地看著姜玉華:

“我昨天巡查的時候經過董欣妍的家門口,聽到了鑿牆的聲音,然後趴在門上檢視,發現門沒關。

然後我拿著手電筒走了進去,鑿牆的聲音就停了。於是我小心翼翼地巡查屋內,最後被人偷襲暈了過去,醒來已經天亮了,現在脖子還疼!”

“那你醒來以後為什麼不報警?”

“當時神志不清,暈乎乎的,忘了這茬。”

“把昨晚的監控調出來吧。”

“好的!”

監控畫面中,一個黑影出現在電梯內。一分鐘後,趙偉傑也進入了電梯。

之後,黑影再次出現在電梯內,來到了地下停車場。

當黑影進入監控盲區十分鐘後,一輛車子(非套牌車)出現在監控畫面中。

仔細看著車牌號,姜玉華心想:

“不對啊!這不是那輛套牌車。”

接著吩咐趙偉傑四倍速播放。

七分鐘後,姜玉華髮現了那輛套牌車:

“調出停車場進出口的監控錄影。”

據監控畫面顯示,當天凌晨,只有兩輛車進入地下停車場。

“非套牌車開進來時,犯人正好進入地下停車場;非套牌車開走時,犯人才開著套牌車離開。

四倍速乘七分鐘,加上之前的十分鐘,犯人進入監控盲區足足三十八分鐘,他取車需要這麼久嗎?”

想罷,姜玉華又看了一遍監控錄影,發現非套牌車一共在地下停車場停留了十五分鐘,除去進出時間,一共在監控盲區內待了十分鐘。

“在這重合的十分鐘內,犯人和這輛車發生了什麼?導致他二十八分鐘後才離開。這裡面有蹊蹺,得好好查查。”

想罷,姜玉華複製好監控錄影後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