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需要澄清一點,我知道自己是誰。我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也知道自己想要去哪裡,我知道李黛露。

不幸的是,我完全不知道現在這個身體的原主人是誰。這可不是小說裡的情節,原主人的記憶不會突然湧入我的腦海,讓我輕而易舉地代入她的角色。我們已經確定,命運之神確實不喜歡我,所以我對自己的身份一無所知。

但是你知道嗎?我其實並不在乎。無論我能否在鏡子裡認出自己的臉,我就是我。

我現在已經在這個身體裡活了兩輩子,這個身體屬於我。我擁有它。而且我還沒有遇到任何似乎認識這個身體的人。所以……

我把手伸進口袋,摸出了那張借記卡——原主人的借記卡……到底是誰的借記卡呢?我拿出卡,讀了上面的名字和銀行資訊,然後查了地址。現在是時候看看我是身無分文還是可以買到我夢寐以求的所有物資了。

結果……這個身體富得流油。

我從銀行取了幾百萬美元,回到了空蕩蕩的公寓。銀行的人並沒有被我嚇到,但我確實被驚到了。現在錢還很有用,但大約一年後,錢將變得毫無價值。所以不如趁現在還能用,趕緊花掉。

這似乎是個明智的選擇。錢雖然買不到幸福,但能買到食物。而沒有什麼能比食物更讓我開心了。

我從隨身攜帶的空間裡拿出彩筆和紙,坐在空蕩蕩的公寓地板上,開始整理我的思路。

在一張空白的紙上,我寫下:“末日生存第一步”。

然後我停了下來。我曾經經歷過一次,而且在末日中活了相當長的時間,整整10年!我知道要成功需要什麼。而第一步就是意識到人是一切問題的根源。

作為一個極度內向的人,我很早就知道人是問題所在。我可以應付一個人,但整體而言,人群只會帶來麻煩。而且顯然,救太多人可能會導致你的死亡。

我真想說“誰知道呢?”但我確實知道,我絕對知道。

因此,第一步就是:讓人群消失。就這樣,簡單明瞭。

第一步:不要理會人群,讓儘可能多的人死去,以便我能夠過上好的生活。

我覺得這一步已經完成了,我寫下:“第二步:為自己創造成功條件”。

我反覆看了幾遍標題,皺了皺鼻子。我開始像那些勵志書一樣。我在第二步下面寫了一些筆記:購買物資、種子和動物。

在上一次末日中,動物並沒有變異,土地依然安全可居。既然殭屍是由病毒造成的(和小說中描述的不同),只有人類受到了影響。但回到第一步,人是一切問題的根源。

不幸的是,在城市裡,土地非常稀缺,而想要在當地的超市買到一頭活牛是不可能的。

所以為什麼要留在城市呢?事實證明,人類天性喜歡聚居。不知為何,人們普遍認為在大群體中更安全,所以第一年內,鄉村幾乎無人居住,所有人都湧向了他們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城市。

最有趣的是,城市其實比鄉村危險得多。

你對殭屍的立場很清楚……但對人的立場呢?可沒那麼簡單。

我花了數年時間建立最初的基地,但這次我沒有那麼多時間了。

我劃掉了第一條,咬著筆頭。閉上眼睛,我想象著需要發生的事情:買一個農場,找一個偏僻的地方,建一個非常非常大的圍欄。我滿意地點了點頭。提前找個地方住下來,確保在我生命受到威脅之前一切準備就緒。說實話,一個好圍欄能夠帶來好鄰居。

我一直不明白,在末日小說中,人們為什麼要離開他們原來的家,去不同的城市尋找安全區。或許是我太北美思維了,但與離開一個熟悉的、安全的地方相比,留在原地似乎更合理。

如果停電了,提前安裝好太陽能板和發電機,做好準備。

沒有食物,學會正確儲存食物,確保手頭有一年的食物儲備。學會自己種植食物,備好種子。

需要水,儲備足夠的水,並學會打井。用雨桶收集水,供動物和植物飲用和使用。

一群憤怒的人試圖闖入你的家,偷走你的一切?想到這裡,我笑了。大口徑槍支、大狗和更大的圍欄。為什麼要讓他們進來呢?

我有一年的時間來打造一個屬於我自己的諾克斯堡,一個適合國王或王后的堡壘。

第一步已經完成,但第二步還需要努力。我拿出手機,開始尋找專門做農場房地產的公司。

我不想住在上輩子的地方,那裡有太多不好的回憶。或許找個山腳下或水邊的山谷會更好。可能性很多,我只需要等待一個感覺像家的地方。

我現在只需要考慮自己。其他人都無所謂。萬一我動搖了,想救某個人怎麼辦?如果我有任何疑慮,可以隨時參照第一步。

至於警告其他人即將發生的事情,對不起,世界,我已經不在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