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命運的核心》(2)
格雷厄姆·格林(共九冊) (英)格雷厄姆·格林 加書籤 章節報錯
一 威爾遜在貝德福德旅館裡愁眉苦臉地站在床旁邊,打量著他的纏腰布,這塊纏腰布皺皺巴巴地在床上半盤半攤著,像一條發怒的蛇。旅館的這個小房間,由於威爾遜同纏腰布進行的一場搏鬥,變得更加熱不可耐了。隔著一道牆他可以聽到哈里斯一天中第五次刷牙。哈里斯非常迷信口腔衛生。“在這個鬼地方只有飯前飯後刷一次牙才能使身體不垮。”他常常在喝橘子汁的時候抬起一張疲憊不堪的、蒼白的面孔這樣說。這時他正在漱口,那聲音聽起來像是水管子在跑水。
威爾遜在床沿上坐下休息了一會兒。為了讓屋子裡透一點兒涼風,他讓門敞開著。他可以從屋子裡望到過道對面的浴室。那個裹著頭巾的印度人正衣冠齊整地在浴盆邊上坐著。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威爾遜,鞠了一躬。“只費您一分鐘,先生,”他大聲說,“如果您肯過來一下的話……”威爾遜賭氣地把門關上。他再一次試著把纏腰布纏到身上。
他曾經看過一場電影——是不是《孟加拉槍騎兵》[26]?——在這部影片裡纏腰布簡直馴服得出奇。一個裹著頭巾的土著拿著捲成一卷的纏腰布,一個衣著整潔、一塵不染的軍官像個陀螺似的旋轉著身子,於是纏腰布便乾淨利落地緊緊纏在他的腰上。另一個僕人站在旁邊端著冰鎮的飲料,一把蒲葵扇在他身後輕輕搖動。看來這些事在印度是能夠處理得很好的。雖然如此,經過又一次努力,威爾遜到底還是把這個勞什子纏在腰上了。纏得太緊了一些,而且滿是皺褶,此外,塞進去的地方也太靠前,上衣遮擋不住。他從一面殘破的鏡子裡悲哀地打量著自己的身影。有人在門外面敲了敲。
“誰?”威爾遜喊道,有一剎那他想的是那個印度人竟厚著臉皮追過來了……但是等門開啟以後,他才發現是哈里斯;印度人仍然在過道對面的浴室裡坐著倒弄他的一沓推薦信。
“出去嗎,老兄?”哈里斯有些失望地問道。
“可不是。”
“今天晚上好像誰都要到外面去。看來整個飯桌就剩下我一個人了。”接著,他又沮喪地添了一句,“而且今天晚上又輪到吃咖哩飯。”
“不錯,是咖哩飯。我吃不著了,真可惜。”
“你還沒有連著吃兩年呢,老兄,每星期四晚上一次。”他看了看威爾遜腰上的那塊布,“你纏得不對,老兄。”
“我知道。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了。”
“我從來不裹這個。凡是有腦子的人都看得出來,這種玩意兒對腸胃不好。有人說纏腰布能吸汗,可是我出汗的地方偏偏不在那裡,老兄。我倒寧願系吊褲帶,只不過橡皮筋壞得太快,所以我覺得最好系皮帶。我不是勢利眼。你到哪兒去吃飯,老兄?”
“到塔利特家。”
“你怎麼認識他的?”
“他昨天到我的辦公室來結賬,請我去他家吃晚飯。”
“你到敘利亞人家吃飯用不著穿禮服,老兄。把它解下來吧。”
“你敢肯定嗎?”
“當然了,聽我的話沒錯兒。完全用不著。”他又接著說,“你會好好地吃一頓,但是對那些甜食可要小心一點兒。生命的代價就是永遠小心謹慎。我倒他有求於你的是什麼。”威爾遜一邊聽哈里斯閒聊,一邊把纏腰布解下來。威爾遜是一個很會聽人講話的人,他的腦子好像一個篩子,沒有用的東西整天從那裡面漏下來。他穿著襯褲坐在床上靜靜地聽著——“你吃魚要小心著點兒,我從來不敢碰魚。”——但是哈里斯的話在他腦子裡什麼也沒留下。他一邊把白色的卡其褲拉到光滑的膝蓋上,一邊默誦著:
可憐的小精靈
只因一時疏忽,就被囚禁 在墳墓一般的軀殼中。
他的肚子嘰裡咕嚕地叫喚起來,每到吃飯以前他的肚子總要這樣響一陣。
從你那裡,他只希望得到, 為了他的效勞和他的苦惱, 今天——一個笑臉,明日——一首詩歌。[27] 威爾遜對著鏡子凝視著,用手指摸了摸自己那過於光滑的面板。鏡子裡的面孔也瞪著眼睛回望著他,一張白裡透紅的、健康的、胖乎乎而又毫無希望的面孔。哈里斯繼續興高采烈地講吓去:“有一次我對斯考比說……”這幾個字凝結在一起,在威爾遜的嗓子裡卡住了,他於是把自己思忖的事大聲唸叨出來:“真奇怪,他怎麼會同她結婚。”
“我們大家都奇怪,老兄。斯考比人很不錯。”
“她太好了,斯考比配不上。”
“你是說露易絲嗎?”哈里斯驚奇地喊道。
“當然了。我還能說誰?”
“真是各有所好。你就大膽地幹吧,老兄,準能上手。”
“我得走了。”
“吃甜食要小心著點兒。”哈里斯又來了一股勁,繼續談下去,“天曉得,與其吃星期四的咖哩,我倒寧願嚐嚐理應小心提防的東西。今天不是星期四嗎?”
“是的。”
他們走到外邊過道上,走進印度人的視線裡。“早晚你得讓他算一次命,老兄,”哈里斯說,“哪個人都得讓他算一次。不讓他算一次命,他是永遠不叫你清靜的。”
“我不相信占卜算命這類玩意兒。”威爾遜扯了一個謊。
“我也不信,但是他很有兩下子。我到這裡的第一個星期他就給我算了。他告訴我,我在這個地方至少得待兩年半的時間。我當時認為過一年半就能夠休假了,現在我算明白了。”印度人帶著勝利的神色從浴室裡看著他們。他開口說:“我有一封農業廳主任的信,還有一封地區專員的。”
“好吧,”威爾遜說,“給我算一卦吧,可是要快一點兒。”
“我看我還是先走吧,老兄,省得我把秘密聽了去。”
“我不怕。”威爾遜說。
“您坐在浴盆邊上好嗎,先生?”印度人很客氣地邀請威爾遜坐下,把他的一隻手拉過來,“您這隻手可真令人感興趣,先生。”他把威爾遜的這隻手掂了掂,不太令人信服地說。
“你要多少錢?”
“根據顧客的官級,先生。像您這樣的官,我得要十先令,先生。”
“太貴了點兒。”
“級別低的是五先令。”
“我是屬於五先令那一級的。”威爾遜說。
“噢,您不是,先生。農業廳主任給了我一鎊。”
“我不過是個會計。”
“這是您這麼說,先生。總督副官和斯考比少校都給我十先令。”
“好吧,”威爾遜說,“這是十先令。說吧。”
“您到這個地方才不過一兩個星期,”印度人說,“您在半夜裡有時候很煩躁。您覺得您沒有什麼進展。”
“在哪一方面?”哈里斯懶洋洋地站在門口問。
“您有雄心壯志。是一個夢想家。很喜歡讀詩。”
哈里斯嘻嘻地笑起來。威爾遜的眼睛從划著他的手紋的手指上抬起來,不無驚懼地望著占卜人。
印度人繼續按照自己的路子講吓去。他的頭巾俯在威爾遜的鼻子下面,一股陳腐食物的氣味一陣陣衝上來——很可能他經常從食品櫥裡偷點兒什麼塞在頭巾裡。印度人說:“您是個愛守秘密的人。您不對您的朋友說您讀詩的事——只對一個人說。一個人。”他又重複了一遍,“您很羞怯。您應該更有勇氣些。您的成功線很長,保您事事如意。”
“幹吧,老朋友,準保勝利。”哈里斯重複他的話說。
當然了,這一切都只不過是埃米爾·庫埃宣傳的那套心理學[28]:如果你深信不疑的話,事情就變成真實的了。躊躇不決的心理會消除,占卜中的錯誤也就不會被發覺了。
“你佔的卦不值十先令,”威爾遜說,“這是五先令的貨。告訴我一兩件具體點兒的事,告訴我將要發生些什麼事。”他不舒適地在浴盆的堅硬的盆沿上挪動了一下,看著一隻蟑螂像個大血瘡似的貼在牆上。印度人俯在他的兩隻手上又看了一會兒。“我看到巨大的成功。政府對您將會非常滿意。”
哈里斯說:“他認為你是官吏[29]。”
“為什麼政府將會對我感到滿意?”威爾遜問。
“您會捉到您要捕捉的人的。”
“啊,”哈里斯說,“我想他把你當成一個新來的警察了。”
“很可能,”威爾遜說,“別再浪費時間了。”
“再說說您的私人生活,也將是個大成功。您會得到您的心上人。您會乘船離開這裡。一切都會很好。對您來說。”他加了一句。
“這回真正值十先令了。”
“晚安,老傢伙。”威爾遜說,“你這樣占卦,我是不會給你寫推薦信的。”他從浴盆邊上站起來,牆上的蟑螂飛快地鑽到什麼東西后面去了。“我真受不了這些東西。”威爾遜一邊說一邊側著身子向門外走去。走到過道上,他又轉過頭來重複了一句:“晚安。”
“我剛來的時候也受不了,老兄,可是我發明了一種遊戲。你到我屋子裡來,我給你看看。”
“我該走了。”
“到塔利特家吃飯誰也不準時。”哈里斯把房門開啟。第一眼看到這間屋子的骯髒雜亂,威爾遜很替哈里斯難堪,不禁把頭一扭。在自己的屋子,威爾遜是不肯這樣把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都擺在明面兒上來的——髒漱口杯,扔在床上的毛巾。
“你看看這兒,老朋友。”
威爾遜把目光移到牆壁上,感到心安了一些。牆上是用鉛筆做的一些記號:一個大寫字母h,下面是一行數字,前面記載著日期,就像現金賬簿一樣。另外一欄是d.d.兩個字母,下面也是許多數字。“這是我打蟑螂的記錄,老兄。昨天記錄平平,只打著了四個。最高記錄是九個。這就使你歡迎這些小生物了。”
“d.d,代表什麼?”
“就是掉進下水道[30],老兄。每逢我把它們打進洗臉檯,掉進下水道里,就在這一欄上記一筆。沒準兒還沒有打死,是不是?”
“沒準兒。”
“做這種遊戲不能哄騙自己,弄虛作假就沒味兒了。唯一的問題是,自己跟自己賭賽,有時候覺得沒有意思。咱們倆進行一場比賽好不好,老兄?你知道,這需要技巧。這些東西確實能聽到你的腳步聲,它們跑得飛快,像閃電一樣。每天我都用手電筒搜捕一番。”
“我倒也可以試試,可是我現在得走了。”
“你聽我說——我現在先不打,等你從塔利特家回來咱們再開始。上床以前咱們玩五分鐘。就玩五分鐘。”
“如果你願意這麼做的話。”
“我同你一起下樓吧,老兄。我已經聞見咖哩味了。你知道,剛才那個老傻瓜把你當成新來的警官,我差點兒笑出聲來。”
“好多事他都弄錯了,不是嗎?”威爾遜說,“我是說他說我愛讀詩的事。”
二
威爾遜第一次看到塔利特的住房,覺得很像一個鄉村舞廳。所有的傢俱都靠牆擺著,一把把不舒適的高靠背硬椅擺成一排,牆角坐著幾位老年人也活像是護送少女出席舞會的陪伴。老婦人穿著黑綢子衣服,不知要用多少碼綢子才能做成;還有一個很老很老的老頭兒,戴著一頂吸菸時戴的軟帽。這些人都一聲不響地緊緊盯著他。威爾遜不願意這些人這麼盯著自己,便抬起頭打量起牆壁來。牆上光禿禿的什麼裝飾也沒有,只有屋子的每個拐角都釘著一些充滿浪漫情調的法國明信片,用緞帶和蝴蝶結連成一組蒙太奇——幾個年輕人嗅著紫紅色花朵,一個圓潤、粉紅色的肩膀,一個熱情的接吻……
威爾遜發現,除了他自己以外,就只有一位客人——蘭克神父,一位穿著長法衣的天主教傳教士。威爾遜和蘭克神父坐在兩個角落裡,被夾在那些陪伴中間。蘭克神父告訴威爾遜,這些人中誰是塔利特的祖父母,誰是他的父母,哪兩個是伯父,一個老太太也許是他的曾祖母,另外還有一個表親。塔利特的老婆正在大廳裡望不到的一處地方準備菜飯,一小盤一小盤的食物由塔利特的弟弟和妹妹源源不斷地給兩個客人端上來。這一大家族人除了塔利特外沒有一個人會說英語。蘭克神父這樣隔著大半間屋子大聲談論主人家裡的私事使威爾遜覺得很不好意思。“謝謝,我不吃這個。”蘭克神父搖晃著那把亂蓬蓬的白鬍子謝絕了一道甜食,“我建議你對那些東西要小心點兒,威爾遜先生。塔利特是個好人,但是他弄不清楚西方人的腸胃能接受什麼。那些老人的腸胃簡直同鴕鳥的一樣好。”
“這種吃飯的方式真有意思。”威爾遜說。他的目光碰到了坐在屋子另一邊的一位老祖母的目光,他向她點了點頭,微笑了一下。老祖母顯然以為威爾遜想再要點兒甜食,便生著氣喊起孫女來。“不,不。”威爾遜連忙否認,可是一點兒用也沒有,他一邊搖頭一邊衝著那位年過百歲的老頭苦笑。老頭咧開嘴唇,露出牙齒掉光的牙床子,向塔利特的弟弟惡狠狠地做了個手勢。塔利特的弟弟馬上又端來一盤甜食。“這種東西很保險,”蘭克神父大聲喊道,“只是糖、油和一點兒麵粉。”兩個客人的酒杯一分鐘也不停地被斟滿威士忌。
“真希望你老實承認,你是從哪兒弄來的威士忌,塔利特。”蘭克神父喊叫著說,同時流露出一頭老象般的調皮神情。塔利特滿面笑容,輕手輕腳地從屋子一頭跑到另一頭,同威爾遜講句話,又同蘭克神父搭個腔。塔利特穿著白色長褲,黑色頭髮緊貼在頭上,一張灰暗、光潔的外國人的面孔,一隻木偶似的玻璃假眼,他的樣子使威爾遜聯想到一個年輕的芭蕾舞演員。
“希望號已經走了,”蘭克神父又從屋子那邊喊過來,“你估計他們發現什麼沒有?”
“據辦公室裡謠傳,”威爾遜說,“找到了幾顆鑽石。”
“鑽石,哎呀呀,”蘭克神父說,“他們永遠也找不到鑽石。他們不知道該在什麼地方找。你說呢,塔利特?”接著,蘭克神父又給威爾遜解釋說:“一提到鑽石,就揭了塔利特的舊瘡疤。去年他上了當,買的鑽石是假的。尤塞夫騙了你,是不是,塔利特?你這個小無賴!還不夠精明,是不是?你這個天主教徒讓一個穆斯林給騙了。我真想扭斷你的脖子。”
“他幹了壞事。”塔利特站在威爾遜和神父兩人中間說。
“我到這個地方才不過幾個星期,”威爾遜說,“可是人人都同我談尤塞夫的事。他們說這個人賣假鑽石,偷運真鑽石,賣劣酒,囤積棉布等著法國人入侵,誘拐軍醫院的女護士,簡直無惡不作。”
“他是一條癩皮狗,”蘭克神父帶著某種欣賞的語氣說,“我並不是說,你在這裡聽到的每一件事都能夠相信。要是什麼都信的話,這裡就沒有一個人不同別人的老婆睡覺,沒有一個警察不受賄了——不是受尤塞夫收買就是收塔利特的賄賂。”
塔利特說:“尤塞夫是個壞蛋。”
“政府為什麼不把他弄進去?”
“我在這裡待了二十二年了,”蘭克神父說,“可是我還從來沒聽說過哪個敘利亞人有什麼真贓實據落在警察手裡。啊,我多少次看到警察早上起來,一臉得意揚揚的樣子,準備一下子猛撲過去,簡直樂得心裡都開了花了——我本來想打聽打聽是怎麼回事,可是轉念一想,我費這個力氣做什麼?他們到頭來還不是撲了一場空?”
“你真應該當個警察,神父。”
“啊,”蘭克神父說,“誰知道呢?咱們這座城警察已經夠多的了,磕頭碰腦都是——至少人們都這麼講。”
“誰這麼講?”
“這種甜食要小心著點兒,”蘭克神父說,“少吃一點兒沒什麼問題,可是你已經吃了四塊了。喂,塔利特,看起來威爾遜先生已經餓了。你不能把大菜端上來嗎?”
“大菜?”
“就是說主菜。”蘭克神父說。整個這間屋子都嗡嗡地迴響著他的歡笑聲。二十二年來,這個聲音一直在歡笑著、打趣著,妙趣橫生地鼓舞人們熬過旱季和雨季。但是他的這種快樂到底有沒有使哪一個人得到安慰呢?威爾遜它是否安慰得了他自己呢?這聲音聽起來就像公共浴室裡瓷磚上回蕩著的鬨鬧聲響:一些陌生人在洗蒸汽浴時的撩水的聲音和笑聲。
“當然,蘭克神父。馬上就來,蘭克神父。”蘭克神父不等邀請就從椅子上站起來,在一張桌子邊坐下。這張桌子也同硬靠背椅一樣,貼牆擺著。只擺了幾個人的餐具,威爾遜有些猶豫。“來,坐下,威爾遜先生。只有上年紀的人同我們一起吃——當然,還有塔利特。”
“你剛才在談一樁謠言?”威爾遜問。
“我的腦袋是一個謠言的儲藏箱,”蘭克神父說著做了一個表示絕望的滑稽手勢,“如果有誰告訴我一件什麼事,我想他就是為了要我把這件事傳播出去。在今天這樣一個什麼事都成為官方秘密的時候,提醒人們:舌頭生來是為了談話用的,真實情況是為了讓大家談論的,我想我這個職務還是很有用的。你看看塔利特在幹什麼。”蘭克神父滔滔不絕地說下去。塔利特正掀起遮光窗簾的一角,凝視著外面漆黑的街頭。“在想尤塞夫在幹什麼呢,你這個小無賴?”蘭克神父問道,“尤塞夫有一所很大的住宅,在街對面。塔利特想把它弄到手。是不是,塔利特?飯怎麼樣了,塔利特?我們餓了。”
“馬上就來,神父,馬上就來。”他一邊說一邊從窗邊走過來。他默默地在百歲老人的身旁坐下,看著他的妹妹往桌上端菜。“你在塔利特家總能吃一頓好飯。”蘭克神父說。
“尤塞夫今天晚上也請客。”
“作為一個傳教士,不該過於挑剔,”蘭克神父說,“但是我認為你這裡的飯菜更好消化。”他的笑聲又在屋子裡嗡嗡地迴響起來。
“讓人發現同尤塞夫有來往,有那麼糟糕嗎?”
“可不是,威爾遜先生。如果我看到你到他家去,我會對自己說:‘尤塞夫急於知道關於棉花的某些情報——比如說,下月的進口量是多少——有多少正在海路上運過來,他會出錢買這些情報的。如果我看到一個女孩子走進去,我會想真是太可惜了,太可惜了。”他用叉子從盤子裡叉起一塊什麼,又呵呵地笑起來,“但是如果進去的是塔利特,我就會等著聽喊救命的聲音了。”
“如果你看見有警官進去呢?”塔利特問。
“我就會不相信我的眼睛了。”蘭克神父說,“自從發生了拜利的事以後,再沒有哪個警察這麼傻了。”
“前兩天有一輛警車把尤塞夫送回家來,”塔利特說,“我從這邊看得清清楚楚。”
“大概是哪個司機想掙點兒外快吧。”蘭克神父說。
“我好像看見了斯考比少校。他很小心,沒有從車裡出來。當然,我不敢說我看得準對。我只是說,看起來像是斯考比少校。”
“我的舌頭又胡說八道了,”神父說,“我真是個多嘴多舌的老傻瓜。嗯,如果是斯考比的話,我就不再往下想了。”他的眼睛在屋子裡巡視了一週,“不再往下想了,”他說,“我敢拿下個星期日的捐款打賭,這裡面沒有什麼事兒,絕對沒有什麼事兒。”他又一次搖擺起他那甕聲甕氣的大鐘來,呵,呵,呵,像一個麻風病患者在搖鈴告訴路人自己的苦難似的。
三
當威爾遜回到旅館的時候,哈里斯的屋子裡仍然點著燈。威爾遜很疲勞,心情也有些煩悶,他想躡著腳走過去,但還是被哈里斯聽到了。“我一直聽著你的腳步聲,老兄。”他搖晃著手電筒。他在睡褲外面套著防蚊靴,看起來像是一個疲勞不堪的防空隊員。
“太晚了。我想你已經睡了。”
“不進行捕蟑螂的比賽我是睡不著覺的。這件事已經在我的腦子裡紮了根了,老兄。咱們可以每個月發一次獎。可以預見,將來會有一天別人也都要參加進來。”
威爾遜帶著嘲諷的口氣說:“也許還要設銀盃呢。”
“比這個更離奇的事也有啊,老兄。捕蟑螂錦標賽。”
哈里斯在前面帶路,輕手輕腳地從地板上走到屋子正中央:罩在灰色蚊帳下面的鐵床,椅背可以折迭的扶手椅,化妝臺上凌亂地擺著的幾本《圖片郵報》[31]。威爾遜看到居然還有房間比自己的更加淒涼,又一次悚然一驚。
“以後在我們兩人的房間輪流進行,老兄。”
“我用什麼武器?”
“你可以借用我的一隻拖鞋。”一塊地板在威爾遜的腳下咯吱地響了一下,哈里斯警覺地回過頭來,“它們的耳朵同耗子一樣靈。”
“我有一點兒累。你看是不是今晚……”
“就玩五分鐘,老兄。不玩完這個我是睡不著覺的。看,這兒就有一個——在化妝臺上。你先打。”但是當威爾遜手中的拖鞋的影子剛一落到牆上,這隻蟑螂馬上就跑得無影無蹤了。
“你這樣打不到,老兄。你看我怎麼打。”哈里斯開始撲打另一隻:這隻蟑螂趴在牆壁不高不低的地方,哈里斯躡著腳走過咯吱咯吱響的地板,先用手電筒在它身上來回地閃動一陣,然後一下子猛擊下去,只見牆上留下一道血印。“一個完蛋了,”他說,“你得施展催眠術。”
兩個人在屋子裡從這頭走到那頭,又從那頭走到這頭,搖晃著電筒,揮舞著拖鞋,有時候頭腦發昏,緊追不捨地一直趕到牆角。捕獵的熱情把威爾遜的想象力也挑動起來了。開始的時候,兩人的態度還都保持著運動員的風度,有時候稱讚一聲“打得妙”,有時候也安慰一句“運氣不好”,但是在一次比分相同,追趕同一只獵物在護壁板前碰個對頭的時候,兩個人的好性子都沒有了。
“老兄,你別跟我追一隻鳥兒啊!”哈里斯說。
“我先把它嚇跑的。”
“你的那個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老兄。這是我的。”
“還是那一個。它掉了兩次頭。”
“不是。”
“不管怎麼說,沒有理由我不能追打同一只。你把它趕到我這邊來的。你可有點兒不講道理。”
“你違反了規則。”哈里斯不客氣地說。
“也許是違反了你的規則。”
“見鬼,”哈里斯說,“這個遊戲是我發明的。”
一隻蟑螂趴在洗臉檯裡的一塊棕黃色的肥皂上,被威爾遜首先發現了。他進行了一次遠射,從六英尺遠的地方把鞋甩過去。拖鞋漂亮地落在肥皂上,蟑螂打著滾兒跌到洗臉檯裡。哈里斯開啟水龍頭,把它衝進下水管裡。“打得好,老兄,”他想緩和剛才的僵局,叫了一聲好,“一個d.d.。”
“真見鬼,哪裡是d.d.,”威爾遜說,“你開水龍頭的時候蟑螂已經死了。”
“你敢保證已經把它打死了嗎?也許只是打暈了——腦震盪。根據規則該算d.d.。”
“又是你的規則。”
“我的規則在這裡就是昆士伯利[32]標準規則。”
“昆士伯利規則也該修改一下了。”威爾遜用威脅的語調說。他砰的一聲用力把身後的房門一摔,連他自己的屋子四壁都顫動起來。他的心臟因為生氣和夜晚的悶熱跳個不停,腋下的汗水彷彿都流乾了。但是當他站在自己的床邊,看著這間同哈里斯的一模一樣的房間——洗臉檯、桌子、灰色的蚊帳,甚至貼在牆上的蟑螂——怒氣一點兒一點兒地從他身體裡消散出去,代替的是一陣寂寞、淒涼的感覺。彷彿是,他同鏡子裡自己的影子吵了一架。我發瘋了,他想。是什麼使我這樣大發脾氣呢?我失去了一個朋友。
這一天夜裡他很久很久不能入睡,當他最後終於睡著以後,他夢到自己幹了一件什麼犯罪的事,以至於醒來後那種犯罪的感覺還沉重地壓著他。在他去樓下吃早飯的時候,他在哈里斯的房門外邊停下來。屋子裡什麼動靜也沒有。他敲了敲門,裡面沒有回答。他開了一條門縫,透過灰色蚊帳模模糊糊地看到哈里斯的溼漉漉的床鋪。“醒了嗎?”他輕聲問道。
“什麼事,老兄?”
“昨天晚上的事,哈里斯,我很對不起。”
“是我不對,老兄。我有點兒發燒。昨天心裡很不舒服。容易發火。”
“不,是我不對。你是有道理的,應該算d.d.。”
“咱們以後扔硬幣看正反決定吧,老兄。”
“今天晚上我還來。”
“那太好了。”
但是在吃過早飯以後,發生了一件別的事,把他的心思又從哈里斯身上扯開了。在進城的路上他到專員的辦公處去了一趟,出來的時候,正好遇到斯考比。
“你好,”斯考比說,“你到這裡來有什麼事啊?”
“剛才為了通行證的事去找了專員一趟。在這個城市裡一個人需要有這麼多通行證,先生。我需要一個能夠通行碼頭區的。”
“你什麼時候再來看我們啊,威爾遜?”
“你們一定不願意總是叫客人來打擾自己的,先生。”
“胡說。露易絲會很高興同你再談談書籍的事。我是不看書的,你知道,威爾遜。”
“我想你沒有什麼時間。”
“噢,在這樣一個國家裡,”斯考比說,“時間倒多的是。只不過我沒有讀書的癖好。來,到我的辦公室待一會兒。我給露易絲打一個電話,她會很高興看到你的。我希望你到我們家來,帶她出去散散步。她活動得太少了。”
“我很願意。”威爾遜說,在陰影裡他的臉唰的一下紅了起來。他向四周看了看,這就是斯考比的辦公室。他像一個將軍觀察陣地一樣仔細打量了一下這間屋子,但是很難把斯考比看作是敵人。當斯考比在桌前往身後一靠,開始撥電話號碼的時候,掛在牆上的鏽跡斑斑的手銬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
“今天晚上有空嗎?”
威爾遜意識到斯考比正在注視著自己,連忙把心思收回來。斯考比的兩隻微微突出的、有一點兒發紅的眼睛帶著某種沉思的表情盯住他的面孔。“我奇怪你到這個地方來幹什麼,”斯考比說,“你不是這種型別的人。”
“有時候一個人會身不由己地做一件事。”威爾遜扯謊說。
“我可不這樣,”斯考比說,“我做什麼事前都計劃好。你知道,連別人的事我也替人家計劃。”他開始對著電話機說起話來。他的語調發生了變化:他好像在讀一個演員的臺詞——這些臺詞讀起來需要帶著溫情和忍耐,這些臺詞他讀過這麼多遍,因此儘管嘴巴動著,眼睛卻什麼表情也沒有。斯考比把聽筒放下來,說:“太好了。就這麼定了。”
“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好的計劃。”威爾遜說。
“我訂的計劃做起來總是很順利。”斯考比說,“你們兩個人出去散散步,回來的時候,我會把酒準備好。在我家吃飯,”他帶著一些焦慮繼續說,“我們會很高興同你在一起的。”
當威爾遜離開以後,斯考比走進去找專員。他說:“剛才我就要來找你,先生,我碰到威爾遜了。”
“噢,是的,威爾遜,”專員說,“他來找我談了談他們的一個駁船伕的事。”
“我明白。”辦公室關著百葉窗,把朝陽擋了起來。一個軍士從兩人中間走過去,拿來一沓公文,同時也帶來一股動物園的氣味。天氣非常悶,雨總是下不起來,雖然才不過早晨八點半鐘,身體已經泡在汗水裡了。斯考比說:“他告訴我他是為了通行證的事來找你的。”
“噢,是的,”專員說,“也為這個。”他把一張吸墨紙放在手腕下面,為了寫字的時候把手上的汗吸掉。“是的,也是為了同我談談通行證的事,斯考比。”
一 斯考比太太走在前面,向下爬往橫架在河流之上的橋樑,這座橋上還鋪有廢棄鐵路遺留下來的枕木。
“我還從未發現這有段鐵路。”威爾遜說,肥胖的重負讓他喘起氣來。
露易絲說:“這是我最喜歡散步的一條路。”
在這段鐵路上方塵土飛揚的斜坡處,一個老頭無所事事地坐在棚屋的門口;一個乳房開始逐漸顯出形狀的少女朝他們走來,頭頂著一隻水桶盡力保持平衡;一個只在腰間掛著一圈紅色圓珠項鍊、全身赤裸的小孩,在狹小的土院子裡的一群雞中間玩耍;一群工人在結束工作之後,拿著斧子穿過橋走來。這是一天中較為涼爽的時候,也是一天中較為寧靜的時候。
“你會不會想到,這個城市的一切就在我們身後?”斯考比太太說,“幾百碼遠的山那邊,男孩們正在販賣飲料。”
鐵路一直蜿蜒至山坡前,威爾遜向下望去可以看到巨大的港口鋪展開在他面前。一支護航編隊正在轟隆聲中集結。那些小船在輪船之間像飛蟲般移動著。在他們上方,灰色的樹木和燃燒後的灌木覆蓋在山脊的頂部。威爾遜的腳尖不時碰到枕木凸出來的地方,而被絆了一兩次。
路易絲說:“這就是我覺得這個地方該有的樣子。”
“你丈夫喜歡這個地方,是嗎?”
“噢,我有時候覺得他的視力有某種選擇性。他只看到他想看到的。他看不到那些勾心鬥角,他也聽不見那些流言蜚語。”
“他眼裡有你。”威爾遜說。
“感謝上帝,他沒有,因為我也得了這些病。”
“你並不勢力。”
“噢,是的,我是。”
“你讓我心神不寧。”威爾遜說。他的臉紅了起來,不由自已地扭動臉部肌肉,準備吹一個謹慎細微又漫不經心的口哨。但他沒吹出來。噘起的嘴唇最後像一條魚一樣只吐出一口氣。
“看在上帝的份上,”露易絲說,“別這樣謙卑。”
“我並不謙卑。”威爾遜說。他閃到一邊,讓工人過去。他解釋道:“我還有過非分之想。”
“兩分鐘後,”露易絲說,“我們就走到這裡最好的地方了——在那裡你看不到任何單棟的房子。”
“你真好,帶我看這個……”威爾遜咕噥道,又被鐵軌絆了一下。他很少跟人聊天:跟女人在一起時他會很浪漫,但除了浪漫別的也沒有了。
“那兒。”露易絲說,但他還沒來得及看見——荒涼的綠色山坡墜入壯闊平靜耀眼的海灣——露易絲就再次打算離開,按原路返回。“亨利就快回來了。”她說。
“誰是亨利?”
“我丈夫啊。”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我記得你叫他別的名字——好像是蒂奇。”
“可憐的亨利,”她說,“他有多討厭這個名字。我儘量不在別人面前叫他這個,但我總忘記。我們走吧。”
“我們要不要再走遠一點兒——走到火車站?”
“我很樂意,”露易絲說,“最好在天黑之前回去。天黑之後那些老鼠就都出來了。”
“往回走一路都是下坡。”
“那我們快點兒吧。”露易絲說。他跟在她後面。露易絲瘦削又笨拙,但對他像是有一種溫蒂妮[33]才有的吸引力。她對他一直很好,願意陪著他,並且還不自覺地表露出女人情愫騷動時的那種親切。但他對這段關係沒有主動權,也沒法兒讓他們的關係對等。在他充滿浪漫、謙卑和抱負的腦海裡,他只想談一次戀愛,與女服務員、電影院的女檢票員、巴特西[34]女房東的女兒或者女王——露易絲就是女王。他看著露易絲的腳跟又咕噥道:“真漂亮啊。”他走在石道上,兩個肥壯的膝蓋隔著褲子不停地撞到一起。眨眼間,陽光變了色:太陽由磚紅色變成半透明的粉紅色,落下山並墜入海灣廣闊平靜的海水。日落時分的陽光,總會給人一些意外之喜,雖然它從未刻意如此。
“到了。”露易絲說。他們靠著廢棄的小車站的木質牆上,大口地呼著氣,一邊看著轉瞬即逝的晚霞。
穿過一扇敞開的門——應該是曾經的候車室或者站長的辦公室?——一群母雞進進出出。窗子上的灰塵像是由不久前剛剛路過的一列火車的蒸汽留下的。在永久關閉的售票視窗上,有人用粉筆畫了一個粗糙的男性生殖器的形狀。當露易絲靠在視窗呼吸時,威爾遜可以越過露易絲左邊的肩膀看到它。“過去我每天都會來這裡,”露易絲說,“直到他們為我毀了這裡。”
“他們?”
露易絲說:“感謝老天,我很快就要離開這兒了。”
“為什麼?你不會是真要離開吧?”
“亨利會送我去南非。”
“噢,老天。”威爾遜喊道。這個訊息太突然了,像一陣劇痛。他的臉都扭曲了。
威爾遜試著掩蓋自己過度的反應。沒人比他自己更清楚地知道,他臉上從不表露出憤怒或者激動的情緒。他說:“你不在這裡他該怎麼辦?”
“他會處理好這些的。”
“他會感到非常孤獨的。”威爾遜說道——他、他、他在他內耳裡激盪時就像是在說我、我、我。
“我不在這裡,他會更幸福的。”
“他應該不會。”
“亨利並不愛我。”她平靜地說,就像是在教一個小孩,用最簡單的詞語來解釋最複雜的問題,簡化……她又把頭靠著售票視窗,然後對他笑了笑,像是在說,當你對此看得很透時是很容易說出來的。“我不在這裡,他會更幸福的。”她又說了一遍。一隻螞蟻從木頭上爬上她的脖子,而他靠得足夠近到把螞蟻拂掉。他並不想這樣。當他把自己的嘴唇從她的嘴唇上移開時,螞蟻還在那兒。他讓它爬上自己的手指。露易絲口紅的味道像是他從未品嚐過的某種東西,他會永遠記得。這對他而言,就像是執行一條在全世界都已被廢除的法律。
“我恨他。”她說,拾起已經被遺忘的對話。
“你不要走。”他懇求她。一滴汗水流向他的右眼,他伸手拂去;他的眼睛越過她的肩膀,再次看向那個生殖器圖案。
“如果不是因為錢,我早就走了,可憐的亨利。他必須想出辦法。”
“怎麼想?”
“那是男人的事。”她說這話時像是一個挑釁,威爾遜又親吻了她一次;他們的嘴唇像雙殼貝貼在一起,然後她掙扎開,他聽到了不幸的聲音——反覆地——蘭克神父的笑聲沿這段鐵路傳來。“晚上好,晚上好。”蘭克神父說。他的步子很大,被他的法衣絆住了,跌跌撞撞地走過來。“暴風雨就要來了,”他說,“趕快走。”伴隨著一陣“呵,呵,呵”聲淒涼地順著鐵軌消失了,沒給任何人帶來一丁點兒的安慰。
“他沒看見我們是誰。”威爾遜說。
“他當然看見了。這又有什麼關係?”
“他最愛傳播謠言。”
“就這點兒問題。”
“這不是問題嗎?”
“當然不是,”她說,“為什麼應該是?”
“我愛上你了,露易絲。”威爾遜傷心地說。
“我們才見第二面。”
“我沒看出來這有什麼不同。你喜歡我嗎,露易絲?”
“我當然喜歡你,威爾遜。”
“我希望你不用叫我威爾遜。”
“你有其他名字嗎?”
“愛德華。”
“你想讓我叫你‘泰迪’或者‘熊’嗎?這些名字會一直跟著你在你真正認清這些之前。當你忽然叫某人‘熊’或者‘蒂奇’,那個真正的名字就會變得枯燥和正式,然後你會發現他們因此而恨你。我寧願叫你威爾遜。”
“為什麼你不離開他?”
“我正在離開他。我跟你說了,我就要到南非去了。”
“我愛你,露易絲。”他又說了一遍。
“你多大了,威爾遜?”
“32歲。”
“32歲還很年輕,我太老了,已經38歲了。”
“這沒關係。”
“威爾遜,你讀的那些詩都太浪漫了。這有關係。這比愛的關係更大。愛一點兒不真實,不像年齡和宗教……”
烏雲穿過海灣而來:在布洛姆上空黑壓壓地聚集起來,然後在空中撕扯著,上下翻滾。狂風將他們吹向車站。“太遲了,”露易絲說,“我們被困住了。”
“這會持續多久?”
“半個小時。”
一開始只有幾點雨打在他們臉上,緊接著大雨落下。他們站在車站裡,聽著暴雨猛擊在屋頂上。四周一片黑暗,幾隻雞在他們腳下來來去去。
“真可怕。”露易絲說。
他碰了碰她的手,然後撫摸著她的肩膀。“噢,看在上帝的份上,威爾遜,”她說,“現在不是談情說愛的時候。”她不得不說得大聲一些,以免她的聲音被車站鐵皮屋頂之上的雷鳴聲蓋住。
“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
他聽得出來她正在離自己遠一點兒,而且他很高興四周一片黑暗,遮住了自己的窘迫。“我喜歡你,威爾遜,”她說,“但我不是那個在黑暗中發現自己和一個男人相處時就期望跟他談情說愛的護士長。你不必靠近我,威爾遜。我不想要你。”
“我愛你,露易絲。”
“是,是,威爾遜,你已經告訴我了。你覺得這裡有蛇嗎——或者老鼠嗎?”
“我不知道。你什麼時候去南非,露易絲?”
“蒂奇弄到錢的時候。”
“這會花很大一筆錢。你有可能就去不了。”
“他會想出辦法的。他說過他會。”
“人壽保險?”
“不是,他試過了。”
“我希望我自己能出得起這筆錢,但我窮得跟教堂裡的老鼠一樣。”
“不要在這裡說老鼠。蒂奇會想出辦法的。”
他在黑暗中開始觀察她的面孔,瘦削的臉龐、灰白的面板、薄薄的嘴唇——就像努力回憶曾經認識但後來永遠離開的某個人的容貌。人往往會用這種方法建立起他人的容貌——首先是他的鼻子,如果注意力足夠集中的話,還會記起他的眉毛,卻始終記不起他的眼神。
“他會為我做任何事的。”
“剛剛你還說他不愛你。”
“噢,”她說,“但他有很強的責任感。”
他動了動。她激烈地叫了出來:“待在那裡。我不愛你。我愛的是蒂奇。”
“我只是轉移一下身體的重心。”他說。她笑了起來。“多好笑啊,”她說,“很長時間以來,我身上發生的事都變得很可笑。我會記得這個好幾個月的,好幾個月。”但對威爾遜而言,他會一杯子記得她的笑聲。他的褲子在風暴的吹拂下不停地拍打著,他又想到了那句詩:“在墳墓一般的軀殼中。”
二
當露易絲同威爾遜從河對岸回來,走到勃恩賽德的時候,天已經完全黑下來了。一輛警用廂型車停在門前,車燈照亮了開啟的房間,人影進進出出,往外搬送東西。“怎麼了?”露易絲叫了一聲,開始往家裡跑起來。威爾遜喘著氣跟在後面。阿里從房子裡走出來,頭上頂著一個鋁皮浴盆、一把折迭椅和一個用舊手巾繫著的包裹。“發生了什麼事了,阿里?”
“老爺要出門了。”他說。在車燈的照耀下,看得到他笑得咧開了大嘴。
斯考比手裡端著一杯酒,正坐在起居間裡。“我很高興你們回來了,”他說,“我本來以為我只好寫個條子了。”威爾遜發現實際上他已經開始在寫條子了。斯考比已經從筆記本上扯下一頁紙,用他那笨拙的書法寫下幾行字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了,亨利?”
“我得到班巴去一趟。”
“你不能等星期四的火車去嗎?”
“不能等。”
“我能同你一起去嗎?”
“這次不成。對不起,親愛的。我得帶著阿里去,把那個小傭人給你留在家裡。”
“出什麼事了?”
“年輕的佩倍爾頓出了點兒事。”
“嚴重嗎?”
“嚴重。”
“他是那樣一個傻瓜。讓他在那個地方當地區專員簡直是發瘋了。”
斯考比把杯裡的威士忌喝乾了,說:“很對不起,威爾遜,你自己張羅自己吧。從冰箱裡拿出一瓶蘇打水來。傭人們都忙著搬行李呢。”
“你要去多久,親愛的?”
“噢,我後天就能回來,如果運氣好的話。為什麼你不去哈里法克斯太太那裡住兩天呢?”
“我在家裡住沒有什麼問題,親愛的。”
“我也可以把小傭人帶走,把阿里給你留下,可是小傭人不會做飯。”
“有阿里在身邊你會過得好一些,親愛的。就同我沒有到這地方來以前你過的那些日子一樣。”
“我想我該走了,先生。”威爾遜說,“我很抱歉,我同斯考比太太出去耽誤的時間太長了。”
“噢,我不擔心這個,威爾遜。蘭克神父剛才從這裡經過,告訴我你們在老車站裡避雨。你們該這樣做的。蘭克神父渾身都淋溼了。他也該在那裡避避雨——像他這把年紀,再發起燒來可不是鬧著玩兒的。”
“我能給你倒一杯酒嗎,先生?然後我就走了。”
“亨利最多就喝一杯。”
“你說得對,可是我想我還願意再喝一杯。但是你不要走,威爾遜,留在這兒,陪露易絲一會兒。我再喝完這杯就得動身了。我今天夜裡是不能睡覺了。”
“為什麼不能叫一個年輕一點兒的人去呢?你歲數太大了,蒂奇,不該再辦這種事了。坐一夜的汽車。為什麼你不派弗萊塞爾去?”
“專員叫我去。這是那種案件——需要細心、老練,不能讓年輕人去處理。”他又喝了一口威士忌,當他發現威爾遜也正在盯著他,就把目光憂鬱地移到別處。“我必須走了。”
“這次的事我再也不能原諒佩倍爾頓了。”
斯考比帶著責備的語氣說:“別胡說八道了,親愛的。如果我們瞭解了真實情況,許許多多的事我們都會原諒的。”他又對著威爾遜乾笑了一下,“如果一個警察能把事實調查清楚,他應該是世界上最有寬恕心的人。”
“我很希望我能幫幫你的忙,先生。”
“你能夠幫忙。待在這裡,陪著露易絲多喝幾杯酒,叫她高興起來。她沒有什麼機會同別人談論書籍的。”威爾遜看見露易絲在聽到“書籍”這個詞兒的時候咬緊了嘴唇,正像不久以前他看見斯考比在聽到“蒂奇”這個名字時打了個寒戰一樣。威爾遜這時第一次體會到,人與人的關係,不論是誰,總無法避免痛苦——自己受的痛苦和加給別人身上的痛苦。我們居然會害怕孑然獨處,多麼愚蠢啊! “再見,親愛的。”
“再見,蒂奇。”
“好好照顧著威爾遜。別讓他缺酒喝。你自己也別憂傷。”
當露易絲吻著斯考比的時候,威爾遜端著一杯酒站在門邊,回憶起上面小山上的那個廢棄的車站以及口紅的滋味。整整一個半小時,她的嘴巴上帶著的是他的唇印。他沒有嫉妒的感覺,他感到的只是一陣悲傷無望,就好像一個人想在一張潮溼的紙上寫一封重要的信,但無論怎麼努力,那字跡總是模糊不清。
他倆並排站著,望著斯考比走到路那邊,走到警察廳的小旅行車前邊。他喝的威士忌比平常的多了一些,也許是因為這個他的腳步才有些蹣跚。“他們應該派一個年輕人去。”威爾遜說。
“他們老是這樣。他是專員唯一信得過的人。”看著他吃力地爬到汽車裡,她又傷感地說,“他不是那種典型的副官嗎?總是幹活兒的那個。”
駕駛汽車的黑人警察發動了引擎,嘎嘎地調好擋才鬆開離合器。“他們連一個好司機都不給他,”她說,“好司機要留著送弗萊塞爾和別的人去俱樂部跳舞。”旅行汽車顛簸了一下,衝出了院子。露易絲說:“好了,不管怎麼說人也走了,威爾遜。”
她拿起斯考比準備留給她看的條子,大聲讀道:親愛的,我需要動身到班巴去。這件事不要讓別人知道。出了一件可怕的事。可憐的佩倍爾頓……
“可憐的佩倍爾頓。”她非常生氣地重複了一句。
“佩倍爾頓是什麼人?”
“一個二十五歲的小夥子,簡直是一條跳跳蹦蹦的小花狗。他本來是班巴的地區副專員,後來巴特沃斯生了病,就讓他負責那個地方的事了。誰都知道非出亂子不可。遇到麻煩的事來了,坐一夜汽車去解決問題的,當然還得是亨利……”
“我是不是得走了?”威爾遜說,“你該換衣服了。”
“是的,你最好走吧——免得讓別人知道他已經走了,咱們還在一間屋子單獨待了五分鐘,況且屋子裡還有一張床。單獨的,當然了,不算小傭人和廚師以及他們的親戚朋友。”
“我希望我能替你做一點兒什麼。”
“你可以做點什麼,”她說,“你可不可以到樓上去看看臥室裡有沒有老鼠?我不願意叫小傭人知道我膽小。把窗戶也關上。老鼠總是從窗戶進來。”
“關上窗戶太熱了。”
“我不在乎。”
他緊靠著門邊站著,輕輕地拍了兩下巴掌。屋子裡一點兒聲響也沒有,然後,他躡手躡腳地、匆忙地,好像沒有權利留在這間屋子裡似的,走到屋子另一頭窗戶前面,把它關上。屋子裡有一股淡淡的脂粉的氣味——他覺得在他知道的氣味中這是最值得記憶的一種香味。他又站在門邊,把整個屋子仔細看了一遍——小孩的照片、香脂罐、阿里拿出來的為了晚上穿的衣服。在國內的時候,他受過訓練該如何記憶,如何挑選出重要的細小的物件,蒐集有價值的證據,但是他的僱主從來沒有告訴他,他將到這樣一個奇異的國土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