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戀情的終結》(4)
格雷厄姆·格林(共九冊) (英)格雷厄姆·格林 加書籤 章節報錯
1 我再也讀不下去了。當日記裡的某段內容讓我感到太難過時,我總是一再跳過去不讀。我想找到有關鄧斯坦的情況,儘管我並不想找到那麼多。不過,在我往下讀的時候,這些情況就像歷史上某個沉悶的日子一樣漸漸遠去,它們已經沒有什麼現時的意義。最後剩下的一則日記寫了只有一星期:“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墮落的、凡人的愛。”
我想:我所能給你的一切就是這個。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別的樣子的愛。但是如果你以為我已經把這種愛都揮霍盡了,那就錯了,因為還有足夠多的部分剩下來,可供我們兩人生活所用。我想到她往衣箱裡裝行李的那一天,當時我正坐在這裡工作,不知道幸福離我是如此之近。我很高興自己當時不知道,也很高興自己現在能夠知道。現在我可以採取行動了。鄧斯坦沒有關係,空襲警報員也沒有關係。我走到電話機前,撥了她的號碼。
保姆接了電話。我說:“我是本德里克斯先生,我要同邁爾斯太太說話。”保姆叫我別結束通話。在等待聽到薩拉的聲音時,我覺得自己就像跑長跑跑到終點時那樣喘不過氣來。可是聽筒裡傳來的卻是保姆告訴我說邁爾斯太太不在家的聲音。不知道為什麼,我不信她的話。我等了五分鐘,然後用手帕把話筒緊緊蒙上,再次打電話過去。
“邁爾斯先生在家嗎?”
“不在,先生。”
“那麼我能同邁爾斯太太說話嗎?我是威廉·馬洛克爵士。”
稍稍等了一小會兒,就聽到了薩拉接電話的聲音:“晚上好,我是邁爾斯太太。”
“聽得出,”我說,“我聽得出你的聲音,薩拉。”
“是你……我還以為……”
“薩拉,”我說,“我馬上過來看你。”
“不,請別來。聽著,莫里斯。我正躺在床上。我是在床上跟你說話。”
“這樣更好。”
“別犯傻,莫里斯。我是說我病了。”
“那你必須見我。你怎麼啦,薩拉?”
“哦,沒什麼,是重感冒。聽著,莫里斯。”她一字一句地說,語氣活像一個家庭女教師,讓我聽了很生氣,“請不要來,我不能見你。”
“我愛你,薩拉,我來了。”
“我不會在這裡的,我會起來。”我想,跑步的話,我四分鐘就可以穿過公共草坪,屆時她會連衣服都還來不及穿好。“我會吩咐保姆不讓任何人進來。”
“她可沒有酒吧僱來攆人的保鏢那樣的身板,而我是要被攆才會走的,薩拉。”
“求求你,莫里斯……我在求你。我很久沒求過你什麼了。”
“除了一頓午餐。”
“莫里斯,我身體不太舒服。我只是今天不能見你。下個星期……”
“已經過了多少多少個星期了。我想現在就見到你,就今天晚上。”
“為什麼呢,莫里斯?”
“你愛我。”
“你怎麼知道?”
“這你別問。我想要你離開家,到我這兒來。”
“可是,莫里斯,我在電話上也一樣能夠回答你的話。我的回答是‘不’。”
“在電話上我摸不到你,薩拉。”
“莫里斯,我親愛的,求求你。答應我不過來。”
“我馬上就過來。”
“聽著,莫里斯。我病得很厲害,今天晚上非常痛。我不想爬起來。”
“你不用爬起來。”
“我發誓:我會爬起來穿上衣服離開家,除非你答應……”
“薩拉,這件事對你我兩人來說都比感冒更重要。”
“求你了,莫里斯,求你了。亨利馬上就要到家了。”
“讓他到家好了。”說完我便掛上了電話。
這天晚上的天氣比一個月前我遇到亨利的那個晚上還要糟。這回不是下雨,而是雨夾雪了:雨水已經一半變成雪,有稜有角的霰粒像是在穿過你的雨衣紐釦眼一個勁往裡鑽;它們遮暗了公共草坪上的路燈光,所以跑步是不可能的了,況且由於腿的緣故,我也實在跑不快。我真希望自己帶上了那隻戰時使用的手電筒,因為等我趕到公共草坪北側那棟小樓時,時間已經過了八分鐘。我剛準備離開人行道過馬路時,樓門開了,薩拉從裡面走出來。我高興地想道:現在我總算擁有她了。我絕對肯定地相信:不等今夜過完,我們就會重新睡在一起。一旦此事再續,一切便皆有可能了。在此之前我一直不瞭解她,也從沒像現在這樣愛過她。我想這是因為我們越瞭解彼此就越相愛。我又回到了信任的土地上。
她走得太匆忙,沒看到我正頂著雨雪從寬闊的馬路對面過來。出門後她便向左拐彎,疾步離開了。我想她會需要找個地方坐下的,那時候我就可以捉住她了。我在她身後二十米遠的地方跟著,可是她連頭都沒回過一次。她繞過公共草坪,走過池塘和那家遭到轟炸的書店,樣子像是要去地鐵。好吧,如果有必要,就是在擁擠的地鐵車廂裡同她談也行,我已經作好了這樣做的準備。她下了地鐵站臺階,一直走到售票處。可是她沒有隨身帶包,在衣袋裡翻了半天也沒找到零錢——連三個半便士的硬幣也沒有。如果有這三個半便士的話,她就可以待在地鐵裡來來回回地旅行到半夜。她重又爬上臺階,穿過跑著有軌電車的馬路。一個狐穴已被堵住,但是狐狸顯然又想到了另外一個洞穴。我感到得意洋洋。她很害怕,不過不是怕我。她害怕的是她自己,以及我們見面時會發生的事情。我自覺已在這場角逐中取勝,可以可憐可憐我的犧牲品而不用擔心會有什麼閃失了。我想對她說,別擔心,沒有什麼可怕的,我們兩人很快都會幸福的。噩夢差不多已經過去了。
就在這時候,她失去了蹤影。我過於自信,讓她在我前面走得遠了點。她在前方二十米開外的地方過了馬路(上臺階時那條不方便的腿再次把我耽擱了),一輛有軌電車在我們兩人之間駛過,隨後她人就不見了。她可能是往左拐上了高街,也可能是沿著帕克街往前走遠了,可是順著帕克街望過去我又看不到她。我倒並不很擔心——今天找不到她,那就明天找。那個關於誓言的荒唐故事現在我原原本本都知道了,對於她的愛情我已經有了底,可以對她放心了。兩個人如果相愛,就會在一起睡覺。這是一個已經得到人類經驗檢驗和證實的數學公式。
高街上有一家泡騰麵包公司開的連鎖店。我在那裡找了一下,她不在。隨後我想起了帕克街拐角處的那座教堂,我馬上就知道她準是去了那裡,於是便追蹤而去。果然,她正坐在一邊的側廊上,身旁是一根立柱和一尊其醜無比的聖母像。她沒在禱告,只是閉著兩眼坐在那兒。我只能借著聖母像面前的燭光看到她,因為整個教堂裡的光線十分昏暗。我像帕基斯先生一樣在她身後坐下等著。既然現在我已知道故事的結局,那麼當初我完全可以等上幾年的。我身上又溼又冷,但心裡非常快樂。我甚至能夠帶著一份仁愛的心情看看遠處的祭壇和懸在那裡的那具雕像了。我想:我和雕像她兩個都愛,可要是一具偶像和一個人之間發生衝突的話,我知道哪一個會贏的。我可以把手放在她的大腿上,或者把嘴唇貼在她的胸脯上:而他卻被囚禁在祭壇後面,沒有什麼好法子來為自己的緣由辯護。
突然間,她用一隻手捂住肋部,開始咳嗽起來。我知道她很難受,我不能讓她一個人難受,所以便挪到她身邊坐下。她咳嗽時,我把一隻手放在她的膝頭。我想,如果自己手一點便能消除她的病痛就好了。咳完了那陣以後,她說:“請你讓我一個人待著吧。”
“我絕不會再讓你一個人待著。”我說。
“怎麼啦,莫里斯?那天吃午飯時你可不是這個樣子。”
“那天我心裡有怨恨,我不知道你愛我。”
“你憑什麼認為我愛你?”她這麼問,卻聽憑我的手擱在她膝蓋上。於是我便把帕基斯先生如何偷走她日記的事情告訴了她——現在我可再也不想我倆之間有什麼假話了。
“這樣做不好。”她說。
“不好。”剛一說完她又咳嗽起來,咳完之後,她精疲力竭地把肩膀靠在我身上。
“我親愛的,”我說,“現在一切都結束了,我指的是等待。我們會一起離開的。”
“不。”她說。
我摟住她,撫摸著她的乳房。“我們就從這兒重新開始,”我說,“我曾經是個糟糕的情人,薩拉。這都是因為缺乏安全感造成的。我不相信你,我對你瞭解得不夠。但是現在我有安全感了。”
她沉默不語,但依然靠著我,像是贊同我的話。我說:“我告訴你最好怎麼辦吧。回家去,在床上躺兩天——你不必這樣帶著感冒去旅行。我每天給你打電話,看看你情況怎麼樣。等你身體恢復以後,我再來幫你收拾東西。我們不在這裡待。我在多塞特郡【54】的一個表親有座空著的鄉間小屋,我可以用。我們上那兒去住幾個星期,休息一下。我該能把我的書寫完。我們可以過後再去見律師。我們兩人都需要休息。我很累,對於沒有你的生活,我已經厭倦透了,薩拉。”
“我也一樣。”她說話的聲音如此之低,要不是因為我對這句話很熟悉,我會聽不出她說的是什麼。自從帕丁頓旅館裡那第一次做愛之後,這句話就像廣播節目開頭的訊號曲一樣,自始至終迴響在我們的關係裡:“我也一樣”的孤獨、痛苦、失望、快樂和沮喪;這是一句要求與你分擔與分享一切的宣告。
“錢會比較緊,”我說,“但不會太緊。出版社已經約我寫一部《戈登【55】將軍傳》,預付的稿酬足夠我們手頭寬鬆地過上三個月。那時我的小說就可以交稿了,而且可以為此得到一筆預付稿酬。兩本書今年都會出版,它們應該夠我們過到下一本書準備就緒的時候。有你在,我就能工作了。你知道,現在的每時每刻都可能是我出頭的時候。我遲早會成為一個俗不可耐的成功人士。你會討厭這一點,我也會討厭這一點,但是我們可以買東西,可以闊一闊,這會很有意思,因為我們要待在一起。”
猛然間,我意識到她睡著了。她匆匆跑出來,弄得筋疲力盡。此刻,就像以往在出租汽車上,在公共汽車裡,在公園長椅上有過的那麼多次一樣,她枕著我的肩膀睡著了。我一動不動地坐在那裡,不去吵醒她。在光線昏暗的教堂裡,沒有什麼東西可以驚擾她。聖母像周圍的燭光搖曳不定,教堂裡再無別人。我的上臂被她的身體壓得漸漸痠痛起來,這是我平生有過的最大快感。
據說,在酣睡中的孩子耳邊悄聲低語說的話會對他們產生影響,於是我開始悄悄地對薩拉耳語起來,聲音低低的,不會吵醒她,心裡希望自己的話能像催眠曲一樣沉到她的無意識裡。“我愛你,薩拉,”我低語道,“以前絕不會有誰像我愛你一樣愛得這麼深。我們會幸福的。亨利只是自尊心受到了傷害,別的並不會在乎。自尊心的傷口很快就會癒合。他會給自己找到一種新的生活習慣,用它來取代你的位置——或許他會開始集古錢希臘幣。我們會離開的,薩拉,我們會離開。現在誰也沒法阻攔我們。你愛我,薩拉。”說到這兒我停住了,開始考慮是否該買一隻新的旅行箱。這時候薩拉咳嗽著醒了過來。
“我睡著了。”她說。
“現在你得回家了,薩拉,你身上冰涼冰涼的。”
“那不是家,莫里斯,”她說,“我不想離開這兒。”
“這裡很冷啊。”
“我不在乎冷。這裡還很黑呢,在黑暗裡,我什麼都會相信。”
“相信我們自己吧。”
“我就是這個意思。”說著她又閉上了眼睛。我抬頭望著祭壇,心裡感到得意洋洋,就好像自己是他【56】的一個對手似的。我一邊思忖著:你瞧見了吧,這才是辯得贏的道理呢,一邊用手指輕輕撫摸著她的乳房。
“很累吧?”我問她。
“非常累。”
“你不該這麼跑著躲開我。”
“我要躲開的並不是你。”她挪動了一下肩膀,“求求你,莫里斯,現在你走吧。”
“你該躺在床上。”
“我很快就會的。我不想同你一起回去,只想在這裡同你說再見。”
“答應我,別在這兒待得太久。”
“我答應你。”
“你會給我打電話嗎?”
她點點頭,但是,我垂下目光看她擱在大腿上的那隻像是件什麼被遺棄的東西似的手時,卻發現她的食指和中指交叉著【57】。我懷疑地問道:“你對我說的是真話?”我用自己的手指把她那交叉著的食指和中指掰開,說:“你該不會又在盤算著怎麼躲開我吧?”
“莫里斯,親愛的莫里斯,”她說,“我沒這個力氣了呀。”她像孩子似的用拳頭抵住眼睛哭了起來。
“對不起,”她說,“走吧。求求你了,莫里斯。行行好。”
我總算是機關用盡,把她折磨到頭了。聽到她這般苦苦的哀求,我再也不能繼續折磨她了。我吻了吻她那堅韌的、打著結的頭髮,吻完之後就感覺到她那帶著鹹味、上面沾著什麼東西的嘴唇貼到了我的嘴角上。“天主保佑你。”她說。我想,這是她在給亨利的信裡面寫上後又劃掉的話。別人同我們道再見,我們也就回別人一聲再見,除非我們是斯邁思。我把她的祝福重複一遍送回給她時做得頗為勉強,但轉身離開教堂時看到她蜷縮在燭光光暈的邊上,活像一個從外面進來尋找一點熱氣的乞丐的樣子,我便能夠去想象一位保佑她或者愛她的神明瞭。當初開始寫我們的故事時,我自以為是在作一篇有關恨的記事,但是寫著寫著,恨卻不知道被忘到什麼地方去了。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儘管她有錯,儘管她不可靠,但還是要比大部分人都好。我們當中不妨有誰能夠信信她——要知道,她從來就沒有信過自己。
2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裡,我得費很大勁才能保持理智。現在我是在為我們兩人工作。早上,我給自己定下了規矩:小說最少要寫上七百五十個字,不過一般到十一點鐘時,我都能寫完一千字。希望的力量之大真是驚人。去年拖了一年的小說現在眼看就要寫完了。我知道,亨利九點半左右動身去上班,薩拉最可能打電話來的時間是九點半到十二點半之間。亨利已經開始回家吃午飯了(帕基斯是這麼告訴我的);三點鐘以前,薩拉沒有機會再打電話來。十一點以後,我會修改一下當天寫好的東西,再寫寫信,一直到十二點半。這時候,我會暫時從期待中解脫出來,只是心情很沮喪。兩點半以前,我可以在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裡消磨時間,為《戈登將軍傳》做筆記。讀書和做筆記時,我沒法像寫小說時那樣專注,有關薩拉的思緒會時不時地鑽到戈登的中國遠征經歷和我之間。為什麼會請我來寫這部傳記?這個問題常令我感到不解。他們挑選一個相信戈登所信的天主的作者來寫這本書會更好些。我可以欣賞戈登在喀土穆戰役中所作的頑強抵抗——還有他對那些安安穩穩待在家裡的政客的痛恨,但擱在我書桌上的那本聖經卻是屬於一個同我的思想大相徑庭的世界的。或許那家出版商指望我對戈登基督徒身份所作的玩世不恭的處理會引起公憤,讓我臭名遠揚。我可不想讓他開心——戈登信的這位天主也是薩拉的天主,我才不會去攻擊薩拉相信自己愛著的任何幻影。在那段時間裡,我一點也不恨她的天主,因為事實最終不是已經證明了我比天主還要強大嗎? 一天,我正在吃三明治,我那支筆跡不易擦掉的化學鉛筆不知為何老是會戳到三明治上面去。這時候,對面傳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那人用出於對幹我們這個行當的人的尊敬而壓低了的嗓門招呼道:“我希望現在一切都正常了,先生,如果您能原諒我的打擾的話。”
我隔著桌子望過去,便看到了那撇讓人難以忘卻的小鬍子。
“很正常,帕基斯,謝謝你。違反規矩來塊三明治?”
“噢,不了,先生,我不能……”
“來吧,權當它是工作開銷好了。”他不太情願地拿了塊三明治,把它開啟,驚訝地說,“裡面是真正的火腿。”那模樣就像是他接受了人家一枚硬幣,結果竟發現它是一塊金幣似的。
“我的出版商從美國給我寄了聽罐頭。”
“您太客氣了,先生。”
“我還存著你的菸灰缸呢,帕基斯。”我壓低了嗓門,因為鄰座的人已經抬起頭來在生氣地瞪著我。
“它只不過是有點兒情感上的價值罷了。”他也壓低了嗓門回答我。
“你兒子怎麼樣?”
“脾氣有點躁,先生。”
“沒想到會在這兒碰上你。是在上班?你該不會是在盯我們兩人當中哪一個的梢吧?”閱覽室裡盡是些灰頭土臉的人——那幾個頭戴帽子、圍著圍巾、躲到屋裡來取暖的男人,那個在苦讀喬治·艾略特【58】全集的印度人,還有那個每天都把腦袋埋在同一堆書旁睡覺的男人,我無法想象他們當中有誰會同爭風吃醋的鬧劇有關係。
“哦,不,先生,這不是上班,今天我休息,孩子今天在上學。”
“你在讀什麼?”
“《泰晤士法律報告集》,先生,今天我在讀拉塞爾的案子。這些東西會給你的工作提供某種背景,先生,很開眼界。它們能把你從日常瑣事中間拉出來。我認識這樁案子裡的一個證人,先生。我們曾在一間辦公室裡工作。唔,他已經載入史冊了,而我永遠也沒可能了。”
“噢,這個可說不準,帕基斯。”
“這點我知道,先生,讓人洩氣的就是這個。我能辦的最大案子就是波爾頓案了。法律禁止出版離婚案裡牽扯到的證據材料,這對於我這個行當的人來說是個打擊。法官提到我們的時候從來都不用名字,先生,他對我們的職業經常抱有偏見。”
“這我倒從來沒想到。”我同情地說。
就連帕基斯都能喚醒一種渴望。看到他我就不能不想起薩拉。我乘地鐵回家,希望能有個人作伴,可是當我坐在家裡,心急如焚地盼望著電話鈴響時,就看見同樓的房客又出去了,說今天沒空。五點鐘時,我撥通了薩拉的電話。但一聽到電話的振鈴聲,我就把聽筒又放了回去——也許亨利回來得早,而眼下我不能同亨利說話,因為薩拉愛我,薩拉要離開他。可是姍姍來遲的勝利與久久不去的失敗一樣折磨人的神經。
八天以後,電話鈴才響起來。電話不是在一天中我期待的時刻打來的,因為當時還不到上午九點。我說“喂”的時候,那頭答話的是亨利。
“是本德里克斯嗎?”他問。他的聲音聽上去有點怪。我感到納悶:是不是薩拉把事情告訴他了? “是我。”
“出了糟糕的事情,應該讓你知道。薩拉死了。”
在這樣的時刻,我們的行為是多麼俗套。我說:“我非常遺憾,亨利。”
“你今晚有事嗎?”
“沒有。”
“我很希望你能過來喝一杯。我不想一個人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