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鐘錶匠的女兒》(32)
露西往密室裡瞧了一眼,立刻合上了暗門那塊木板。那些長久以來一直被壓抑的情緒將她淹沒,她喉嚨一緊,發出一聲悲痛的哽咽:她悲的是,這麼多年,自從發現那顆鑽石以來,她一直獨守秘密,不讓任何人知道自己當年的所作所為;她悲的是,莉莉·米林頓,那姑娘一直對她和藹友善,又愛著她的哥哥;她悲的是,愛德華,他是最令她心痛的,她這個妹妹背棄了他,讓他獨自被當時那位督察編織的“真相”所矇蔽。
終於,她平復了情緒,能再次順暢地呼吸時,露西下了樓。對於在樓梯那間密室裡會發現什麼,她之前就心知肚明。更重要的是,理智也讓她一直對此清清楚楚。露西以理智的女性自居,並以此為傲,因此,她預先就做好了計劃。遠在倫敦,也就不會被情緒衝昏頭腦。來這兒之前,她就把每一種可能性都考慮了一遍,制定出一套思路清晰的應對方案。她本以為自己做好了準備。然而,到了這兒,事情並非她想的那樣,她的手抖得厲害,沒法按照她的計劃給住在切爾西公爵街的裡奇·米德爾頓先生寫信。她沒有料到,自己這雙手會抖成這個樣子。
於是她去了河邊,想散散步,讓自己繃緊的神經放鬆下來。她很快來到了碼頭,比她預想的要快,然後又朝著樹林走去。她意識到,自己無意間走的路線正是當時她從拍照的地方跑回莊園的那條路,只不過現在反了過來,自己是在從莊園往拍照的地方走。
費利克斯當初計劃拍照的地方是這片小樹林中的那塊空地。她現在還可以想象出大家一身盛裝、準備拍照的樣子。露西幾乎可以看見十三歲的自己,正穿過野花盛開的草甸,向房子飛奔而去,因為受了委屈而一腔怒火。不久,她就找到了那枚鑽石吊墜,把它從天鵝絨的盒子裡取出來,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給莉莉·米林頓找了個藏起來的地方,然後可怕的一切便一發不可收拾。不,她不要再去看十三歲的自己從這裡跑開的幻影。露西扭頭朝著河邊往回走。
在倫敦,當她在自己的手提箱裡發現拉德克利夫藍的時候,她立刻就知道,自己必須把它藏起來,可麻煩的是,該藏在哪裡。她曾想過把它埋在漢普斯特德的荒野上,把它丟進下水道里,把它扔到康樂谷公園那個被鴨子佔了的池塘裡——但是,有她的良知在,她知道自己的每一個想法都漏洞百出。也許會有狡猾的狗,不知怎的察覺到她選的那塊地方埋著寶石,把它挖出來,然後帶回家;也可能會有鴨子,把寶石吃進肚子裡,再代謝出去,留在池塘邊,然後被某個眼尖的孩子發現——她知道,自己的這些想象並不理智。同樣不理智的還有,她相信,這些不太可能發生的戲碼如若成真,那麼鑽石就會被追查到她的身上。可是內疚,露西心裡明白,才是她一切情緒中最不理性的存在。
事實上,露西所擔心的不僅僅是重見天日的傳家寶會把人們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更為重要的是——而且隨著一年年的時光流轉,變得愈發重要的是,假如官方那番說辭現在被證明是斷錯了案,那麼多的痛苦折磨也就都沒了意義。她想到愛德華本不必去流浪異鄉;想到她要是早一點告訴他實情,他雖會因為失去莉莉·米林頓而悲慟,但悲慟過後,他也許能將她安葬,然後繼續開始他的新生活。
不,鑽石必須被藏起來,這樣官方的說法才能維持下去,不被質疑。事到如今,任何的節外生枝都是不可承受的。可露西知道真相,而且她將獨自揹負那個不可承受的真相繼續活著。鑑於時間不可逆轉,事情無法重來,似乎懲罰她揹負永恆的內疚、永遠孑然一身並不為過。
她本打算把吊墜和所有其他的東西一同放進箱子裡,但是現在,當她站在泰晤士河畔,看著這處河段與她在倫敦所熟知的那段完全不同,突然間,她覺得有必要馬上把吊墜解決掉。河流是一個完美的地方。大地很容易把露西的秘密暴露出來,但河流會把它的寶藏帶走,帶去深不可測的大海。
露西把手伸進口袋,掏出那枚鑲嵌著拉德克利夫藍的吊墜。如此熠熠生輝的寶石,真是世所罕見。
她最後一次舉起它,對著陽光。接著,她把它扔進河裡,轉身朝著房子往回走。
箱子是四天後到的。動身來這兒之前,露西就在倫敦下了訂單,告訴店家,她會再寄信給他,告知她什麼時候需要這個箱子,店家又該把貨寄去哪裡。她考慮過,也許下訂單不過是多餘之舉,就是浪費錢,但根據她的判斷,自己勝算不大。
她選的棺材鋪老闆兼殯儀執事是切爾西公爵街上的裡奇·米德爾頓先生,她訂製的箱子尺寸非常小,這一點她在訂貨說明中給出了明確要求,並附上一份簡短的清單,註明其他的具體要求。
“三層鉛襯?”他一邊說,一邊撓了撓壓在已經破爛的黑色禮帽下的亂蓬蓬的頭髮,“您用不著這麼多層吧,您確定嗎?給嬰兒的棺材用不著的。”
“我沒說過給嬰兒用,米德爾頓先生,而且我不是在徵求您的意見。我已經把要求告訴您了,如果您做不到,我可以另找他人。”
他舉起那雙微微泛紅的、看上去軟乎乎的手,說道:“您付錢,聽您的。如果您要三層鉛襯,就三層鉛襯……怎麼稱呼您小姐?”
“米林頓。l.米林頓小姐。”
選擇這個姓氏不免厚顏無恥,也是少有地在感情用事。可她沒法說出自己的真名。更何況,愛德華死了,範妮被槍殺的事已經過了二十年。沒人在找莉莉·米林頓,沒人再找她了。
他記完所有細節後,露西又讓他讀了一遍。確認無誤後,她讓他寫了個賬戶,她回頭付款。
“您需要送葬隊伍嗎?要不要僱幾個送葬的人?”
露西告訴他,不用。
這具小棺材寄到伯奇伍德莊園時,是一個火車站的搬運工費了半天勁兒從運貨馬車上抬下來的。因為它被裝在一個運貨的板條箱裡,從外表完全看不出裡面裝著什麼;那個搬運工還愚笨地問了問裡面是什麼。“擺在花園的小鳥池,”露西回答說,“那恐怕是,大理石的。”她付了一筆豐厚的小費之後,搬運工來了精神,甚至同意把它搬到花園裡,離計劃擺放它的位置——正門旁邊的花圃——更近些的地方。當年,露西想去找愛德華,把密室的事告訴他的那一天,卻遇上了要去寄信的莉莉。當時,她就站在那兒。“我希望能透過窗子看見它,無論哪扇窗,越多扇窗越好。”露西對那個搬運工說,儘管這一次他什麼都沒問。
搬運工離開後,露西開啟運貨的板條箱,檢視裡面的東西。她的第一印象是,切爾西公爵街的裡奇·米德爾頓先生幹得不錯。鉛是必不可少的。露西不知道這個箱子會被藏多久,但她這輩子一直沉迷於有關過去那些寶藏的書籍,她知道,鉛不會被腐蝕。她想把東西藏起來,這是肯定的,她希望這些東西可以藏很久很久,但她不能逼著自己把它們給毀了。因此,露西特別要求過,蓋子必須封得很嚴實。考古學家常常發現一些年代久遠的罐子,罐子雖然捱過了漫長的歲月,但開啟後,卻發現裡面的東西早已腐朽。她不想讓空氣或者水漏進去。這個棺材絕不能漏水或生鏽,也不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開裂。因為總有一天它會被發現,對此她確信無疑。
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露西一直在挖坑。她在田間穀倉裡找到一把鏟子,於是拿著它來到前院的花園。因為不習慣做這種重複性的動作,她感到肌肉痠疼難忍,不得不每隔一小會兒就停下來休息一下。不過,她意識到,停下來只會讓重新開始時變得更加困難,乾脆就咬著牙一直挖,直到那個坑足夠深了才停下。
最後,該裝棺了。露西先是把那本《神鬼學》放進棺材裡,書裡面夾著尼古拉斯·歐文的信和說明伯奇伍德莊園裡給神父藏身的密室設計圖。她爬上了閣樓。他們當初把拍照時穿的服裝放進箱子,留在了閣樓上,她很高興那箱服裝還在。莉莉·米林頓給愛德華做模特時穿的那條白色連衣裙也在裡面,露西小心翼翼地用它把密室裡的骸骨包了起來。現在,她輕輕地把包起來的骸骨放進棺材裡。二十年過去了,沒剩下多少枯骨。
最後,同樣重要的是,她把自己寫的一封信(用的是棉漿紙和非酸性的墨水)放了進去。信中露西把自己對於棺槨之中只剩枯骨的女人所知道的一切,概述了一番。要了解真相併不容易,但尋找關於過去的資訊是露西最拿手的,她不是那種會放棄調查的人。她靠的差不多都是莉莉·米林頓所告訴她的一切,愛德華跟她講過的一切,還有一些細節,都是從那個叫馬丁的男人的話中推敲出來的。在伯奇伍德莊園的那天下午,她聽到了一些他和莉莉的對話。
她一點一點把故事拼湊起來:那棟位於小白獅街,樓下開了一間鳥類商店的房子;被聖安妮教堂的陰影所籠罩的兩個房間;早些年那棟河邊的小房子;一直追溯到1844年6月誕下的女嬰;再到艾伯特·斯坦利勳爵的長女,那位名叫安東尼婭的女人;她遇到的那個叫彼得·貝爾的男人,也就是住在富勒姆的惠特謝夫街43號的鐘表匠。
露西把蓋子封好,此時,日頭開始西沉,一點點往屋頂那對一模一樣的尖角下方躲。她意識到自己在流淚。那是為愛德華和莉莉湧出的淚,也是為了她自己,因為她的內疚將永遠困著她,令她不得解脫。
那個搬運工說得沒錯,這具棺材非常重,但是常年在大自然中度日的露西還算強壯。而且,她意志堅定。於是,她費了好大力氣終於把棺材拖進了坑裡。她填上土,然後一層層用手把上面的土壓實。
即便宗教因為達爾文先生而式微,它仍有其潛在的影響力,但這點餘威在露西的人生閱歷面前根本無法施展,因而她並未站在這座新墳前留下半句禱文。儘管如此,這一刻仍然需要儀式,露西此前也多番考慮,該如何在這塊地方留下最好的標記。
她打算在上面種一棵日本紅楓。她已經弄到了,是一棵漂亮的樹苗,樹皮顏色不深,樹枝線條優美,枝杈修長平緩、勻稱壯實。這是愛德華最喜歡的一種樹,春日裡,葉子鮮紅,到了秋日,就變成最美的、奪目的赤銅色,就像是莉莉·米林頓的頭髮那樣。不,不是莉莉·米林頓,她糾正了自己的錯誤,因為那根本就不是她的真名。
“阿爾伯丁。”露西低聲呢喃,回想起那個在漢普斯特德的溫暖午後,她看見花園深處的玻璃暖房中有一抹搶眼的紅,母親吩咐她去端來兩杯茶,“要選最好的瓷器”送來。“你的名字叫阿爾伯丁·貝爾。”
柏蒂,那些愛她的人喚她柏蒂。
露西的注意力集中在前門旁邊花圃裡那塊被平整過的土地上,所以她沒有注意到,正當她低聲道出那幾句話時,不知怎麼在黃昏餘暉的詭異映照下,閣樓的窗戶似乎短暫地一閃,就好像是有一盞燈在閣樓裡被點亮了。
告訴你吧,我並不清楚這兒的一切該怎麼用物理知識去解釋,這兒也沒人可以問。
我也不明白怎麼會變成這樣,或者說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莫名其妙地從藏身的密室裡出來了,回到了房子裡。像以前一樣,可以在他們的身邊來回走動,卻又和以前不一樣。
多少天過去了?我不知道。兩天或者三天。我回到房子裡時,他們都不再睡在房子裡了。
晚上,臥室裡空無一人,白天,這個人或是那個人會回來拿件衣服或者其他個人物品。
範妮死了。我聽見警察在談論“可憐的布朗小姐”,這解釋了槍聲是怎麼回事,但砰的一聲又是怎麼回事,我還沒搞清楚。
我還聽到他們在談論拉德克利夫藍和去美國的船票。
警察們還談到了我。他們收集了所有可能與我有關的東西,與莉莉·米林頓有關的東西。
當我意識到他們的想法時,我非常震驚。
愛德華是怎麼想的?他聽到的也是同樣的說法嗎?他相信了嗎? 當他終於回到家時,臉色蒼白,心不在焉。他在桑葚房裡,站在書桌旁,凝視著窗外的河水,有時回過頭來,注視著我的掛鐘,時間一分一分地滑過。他什麼都不吃。他一刻都不睡。
他沒開啟過素描簿,他似乎對工作失去了興趣。
我和他待在一起。無論他去哪裡,我都跟著他。我哭泣,我大喊大叫,我苦苦哀求,我躺在他的身旁,試著告訴他我在哪裡。如今,我在那方面的能力已經隨著時間的增長變強了。但當時,在最開始的時候,那些事令我筋疲力盡。
然後,該來的還是來了。他們都走了,我沒法攔住他們。
馬車在車道上漸行漸遠,就剩下我一個。這麼久以來,都只剩下我一個。我從人世間蒸發,成了這棟房子裡的溫暖和沉靜,我在地板縫裡潛行,不驚起一粒塵埃,消失在漫長而黑暗的寂靜之中。
直到有一天,二十年後的一天,我有了第一位客人,我凝魂聚形,又恢復了當年的模樣。
我的名字,我的生活,我的歷史都已埋葬,我這才意識到,曾經夢想著把光捉住的我卻自己成了被捉住的光。
[1]《蠟燭的化學史》:1848年,英國物理學家、化學家邁克爾·法拉第在英國皇家學會舉辦了六次關於火焰的講座。1861年,這些講座被匯總成一本書出版,題目即為《蠟燭的化學史》。邁克爾·法拉第,英國著名物理學家、化學家。
[2]老虎窗:一種開在屋頂上的天窗。
[3]羅傑·芬頓:被人尊稱為“第一位戰地攝影師”,現存最早的戰地照片就是他在1855年拍攝的克里米亞戰場。
[4]羅伯特·菲茨羅伊:英國海軍中將、水文地理學家、氣象學家。
[5]同業公會:舊時同行業的企業聯合組成的行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