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鐘錶匠的女兒》(9)
埃洛蒂的舅姥爺住在哥倫比亞路盡頭的一個花園洋房裡。他是個怪人,深居簡出。不過,她母親還在世的時候,舅姥爺常常會在週末來家裡吃午飯。那時,埃洛蒂還是個小孩子,她會覺得他有點令人吃驚;即便是那會兒,他也顯得老邁,她清楚地知道他的眉毛又粗又密,手指長得像豆角;她還知道,要是午餐的談話內容變成了他不感興趣的話題,他會如何煩躁不安。但是,那時的埃洛蒂也許會去摸餐桌上的蠟燭,把指尖貼在熔化的蠟上,然後等熔化的蠟冷卻後,再把它們一層層剝去。要是她因此受到訓斥,就沒人和蒂普舅姥爺說話了。這時,他會悄悄地在亞麻桌布上放一大堆東西,把它們擺成複雜的圖案,等玩夠了,就對這堆東西置之不理。
埃洛蒂的母親一直很喜歡這位舅姥爺。她是獨生女,和舅舅很親近,因為在她小的時候,舅舅曾搬去她家住了一年。“她常說,他和其他成年人不一樣,”埃洛蒂記得父親告訴過她,“她說,你的蒂普舅姥爺就像是彼得·潘,是個怎麼也長不大的小男孩。”
母親去世後,埃洛蒂自己認識到了這一點。在向她表達善意的所有大人裡,只有蒂普的表達方式最特別——他把他的陶瓷魔盒送給了她。魔盒表面嵌滿了許多奇異的貝殼和鵝卵石,碎瓷片和閃亮的碎玻璃——全都是小孩子才會注意到的東西,大人根本不會留意這些東西。
“什麼是魔盒?”埃洛蒂問他。
“它有一點魔力。”他回答道。成年人在說到這樣的話題時,臉上常常掛著寵溺的微笑,但蒂普並沒有露出這樣的笑容。“這是送給你的。你有什麼寶貝嗎?”
埃洛蒂點了點頭,想起那枚小小的黃金圖章戒指,是聖誕時她母親給她的。
“嗯,現在你有地方把寶貝放好了。”
在其他人都專注於自己的悲傷情緒時,蒂普能來找她,完全是出於好意。從那以後,他們沒怎麼聯絡過,但埃洛蒂從未忘記他的好意,所以希望他能來參加自己的婚禮。
那是一個晴朗的早晨,在她沿著河道漫步時,埃洛蒂很高興能在這樣的清晨出來走走。她最後在棕色的天鵝絨椅子上睡著了,夜晚在她破碎不堪的夢境和時不時的驚醒中過去了,直到她和黎明的鳥兒一起醒來。現在,她走到了哈默史密斯橋附近,她意識到,自己還沒擺脫昨晚的後遺症:她的脖子落枕了,腦袋裡始終有一段大提琴的旋律在迴盪。
一群海鷗在附近的一片水面上盤旋。遠處的船屋旁,划船的人早早出發,免得浪費這樣的好天氣。埃洛蒂在橋上一根灰綠色的柱子旁停下來,靠著欄杆,看著橋下的泰晤士河一邊流淌,一邊打著漩兒。每次從這座橋上走過,埃洛蒂都會想到,1919年,查爾斯·伍德中尉從這裡跳下去救一個溺水的女人。那個女人倖免於難,但伍德在救她時受了傷,最後死於破傷風。這樣的命運似乎特別殘酷:他這個英國皇家空軍戰士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活了下來,卻在和平時期因為見義勇為丟了性命。
她走到切爾西堤岸時,整個倫敦都甦醒了過來。埃洛蒂走到了查令街的鐵路大橋,然後在皇家法院那站趕上了26路公交車。她在頂層的前排找了個座位。她小時候就喜歡坐在雙層巴士的前排,如今,童年時代的這點樂趣仍然讓她感到高興。26路公交車沿艦隊街一路駛入倫敦金融城,途經被稱作老貝利的中央刑事法院和聖保羅大教堂,沿著針線街行駛,然後在主教門轉彎向北駛去。像往常一樣,埃洛蒂想象著這些街道在19世紀時都是什麼樣。那時候,倫敦是詹姆斯·斯特拉頓的天下。
埃洛蒂在肖爾迪奇大街下了車。在鐵路大橋底下,一群孩子正在上嘻哈舞蹈課,他們的父母捧著咖啡杯站在周圍。她穿過馬路,然後穿過後街,轉過拐角,走上哥倫比亞路。那條街上的商店剛剛開始營業。
哥倫比亞路是具有倫敦特色的一條街道,充滿活力,卻隱秘難尋:一排窄窄的磚砌露臺,配上五顏六色的店面,有藍綠色的、黃色的、紅色的、綠色的和黑色的,店裡可以買到復古的服裝、工匠製作的珠寶、手工藝珍品和雜七雜八的精美仿古商品。每到星期天,這裡會有花市,空氣中香味瀰漫,到處是豔麗的花朵,喧囂的人群摩肩接踵,寸步難行。但今天這會兒,街上幾乎空蕩蕩的。
蒂普家那棟樓的一側有個鐵門,裡面有條小路,兩旁長滿了紫羅蘭,小路直通後花園。門外磚砌的白色柱子上刻著黑色字母和一根伸出來的手指,示意要進入“花園洋房”得朝著手指的方向走。鐵門是開著的,埃洛蒂推門走了進去。小路的盡頭是花園最裡面的一角。那裡有個小棚子,門的上方懸著一塊雕刻的牌子,上面寫著“工作室”。
工作室的門半開著。埃洛蒂把門推開,和往常一樣,映入眼簾的是好大一堆有趣的東西。一輛藍色的賽車靠在一臺維多利亞時代的印刷機上,好幾張木製的辦公桌貼著牆壁依次排開。桌上放滿了過時的小玩意兒:檯燈和鐘錶、收音機和打字機、裝老式排字的金屬託盤,一樣一樣地全擠在一起。下面的櫃子裡裝滿了形狀奇特的備用零件和不可思議的工具。牆壁上掛著一排排油畫和墨筆畫,要是哪家藝術品商店把這些畫掛出來,名聲一定會一落千丈。“有人在嗎?”她一邊往裡走,一邊喊道。她看到她的舅姥爺就坐在工作室裡面那張高高的書桌旁。“你好呀,蒂普。”
他抬眼瞥了瞥,視線越過眼鏡的上邊框。除此之外,對於外甥孫女跑到他家門口來,他絲毫不感到驚訝:“來得正巧。能把最小號的法伊爾工具刀遞給我嗎?”
從他指著的那面牆上,埃洛蒂拿到了他要的工具,隔著工作臺遞了過去。
“這下好多了,”他說道,劃了一刀,切口齊整。“那麼……你們那兒有什麼新鮮事發生嗎?”他的口氣就好像埃洛蒂一小時前出去買菜剛回來似的。
“我要結婚了。”
“結婚?你不是才十歲嗎?”
“現在比十歲要大一點兒。我希望你能來,我給你寄了一張邀請函。”
“是嗎?我收到了嗎?”他示意埃洛蒂看看離門口最近的那個長凳邊上放的一堆報紙。
在一堆煤氣費賬單和房地產公司發的傳單裡,埃洛蒂發現了那個米色的棉線信封。信封是佩內洛普挑的,地址也是她寫的。信封還沒拆。“要我拆開嗎?”她揚起手裡的信封,問道。
“既然你來了,不妨親自給我說說重點。”
埃洛蒂坐在長凳上,正對著蒂普:“時間是下個月26日,星期六。什麼都不用你做,只管來就行。老爸說,他很樂意開車送你去,然後再送你回來。”
“開車?”
“辦婚禮的地方叫索斯洛普,是科茨沃爾德的一個村莊。”
“索斯洛普。”蒂普的注意力放在他要切下去的一條線上,“你怎麼選了索斯洛普?”
“我未婚夫的母親認識的人在那兒有處地方。我從來沒去過那兒,但我下週末要去看看。你知道那個地方嗎?”
“那兒挺漂亮的,好幾年沒去了。希望那兒沒因為社會進步被糟蹋了。”他在一塊日式圓石上磨了磨刀刃,又把刀具舉起來對著吊燈看看磨得怎麼樣,“還是那個小夥子,對嗎?大衛,還是丹尼爾——”
“那是丹尼,但不是他。”
“太可惜了,我喜歡丹尼。他對醫保的想法挺有趣的,我還記著呢。他還在寫他那篇論文嗎?”
“據我所知,還在寫。”
“寫的是關於採用和秘魯相同的制度嗎?”
“和巴西相同。”
“對,是巴西。那這回這個呢,叫什麼名字?”
“阿拉斯泰爾。”
“阿拉斯泰爾。也是個醫生嗎?”
“不,他在金融城上班。”
“做金融的?”
“搞收購的。”
“啊。”他拿著一塊軟布在刀刃上來回擦拭,“我想這是個不錯的小夥子嘍?”
“是的。”
“善良嗎?”
“是的。”
“有趣嗎?”
“他喜歡開玩笑。”
“不錯。挑個能讓你笑的人很重要。這是我母親告訴我的,她什麼都知道點兒。”蒂普的刀片在他的創作上劃下一條大弧度的曲線,他在雕刻一條河,埃洛蒂可以看見那條曲線刻畫出一部分水流,“你知道,你媽媽在婚禮之前也跑來看我。她就坐在那兒,就是你現在坐的地方。”
“她也來催你回覆邀請函嗎?”
埃洛蒂開了個玩笑,但蒂普沒有笑。“可以說,她是來談你的。她當時剛發現自己懷孕了。”他把他那塊油氈展開弄平,沿著頂端邊緣,用拇指撥弄著一塊精緻卻不太牢固的小碎片,“當時日子不好過,她身體又不好。我很擔心她。”
埃洛蒂隱約記得自己聽說過,母親懷孕的頭幾個月,早上都會孕吐得厲害。據她父親說,勞倫·阿德勒沒遇到過多少次需要取消演出的情況,但因為懷孕,她曾經取消過一次。“我覺得,他們是不小心才有了我。”
“應該說,是這麼回事,”他認同她的說法,“但他們愛你,可以說,這是更重要的。”
三十多年前,母親還年輕,坐在埃洛蒂現在坐的凳子上,談論著即將成為埃洛蒂的胎兒。想象這幅畫面,讓人覺得怪怪的。但這讓埃洛蒂生出一種血脈相連的感覺。她還不習慣把母親當作同齡人看。“她擔心生孩子會結束她的職業生涯嗎?”
“這也可以理解。那個時代和現在不同,事情很複雜。她是幸運的溫斯頓,你爸爸嘛,他娶她可是高攀了。”
他這麼說她父親,讓埃洛蒂很想為父親說上幾句。蒂普的口吻彷彿在說,要是父親能被徵召入伍,也是因為有她母親在。“我認為,他沒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他以她為榮。他有自己的超前思維。他從沒想過因為她是個女人,就應該放棄工作。”
蒂普透過眼鏡看著她。他似乎有話要說,但並沒有說。兩個人陷入了尷尬的沉默之中。
埃洛蒂感到她對父親有種保護欲,對自己和母親也同樣有種保護欲。他們的情況是獨一無二的:勞倫·阿德勒是獨一無二的。父親並沒有受多大的苦難,他不需要別人同情。他喜歡當老師,他告訴過埃洛蒂好多次,教書是他的使命。“老爸總是很有眼光,”她說,“還是個很好的音樂家,他知道,她的才華是另一個層次的,她是屬於舞臺的。他是她最鐵桿的粉絲。”
她的話一說出來,就聽著像是老生常談,但蒂普笑了,埃洛蒂覺得,那股奇怪的緊張感消失了。“他的確如此,”蒂普說,“你這麼說,我絕對反駁不了。”
“並非所有人都能成為天才。”
他親切地朝她微笑著:“難道我還不知道這個理兒?”
“我在看她音樂會的錄影帶。”
“是嗎?”
“我們要在婚禮上播放一段她的演奏,不找人彈管風琴。放哪一段由我來選,但這可不容易選。”
蒂普把他的刀片放下:“我第一次聽她拉琴是她四歲的時候,巴赫的曲子。我四歲的時候,穿鞋能分清左右腳,都算是我走運了。”
埃洛蒂笑了。“憑良心說,鞋子是挺難分清楚的。”她坐在長凳上,擺弄著那份婚禮請柬的一角,“看錄影時感覺很奇怪。我以為我會感到某種聯絡——某種認出來的感覺……”
“她去世的時候你還太小。”
“你第一次聽她演奏巴赫時,她才多大?和那時的她相比,我不算小。”埃洛蒂搖搖頭,“不,她是我媽媽。我應該記得更多些。”
“有些記憶不那麼明顯。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我記住的也不是很多。但是,即便到了今天,時隔七十七年,從我身邊經過的人要是抽菸斗的話,我依然會清楚地記起,我曾經聽到過用打字機打字時敲擊字母鍵發出的聲音。”
“他過去一邊打字,一邊抽菸?”
“他在我母親打字的時候抽菸。”
“難怪。”埃洛蒂的外曾祖母當過記者。
“戰前,我父親晚上要是不用工作,他倆常坐在我們家廚房的一張圓木桌旁。我父親會喝一杯啤酒,母親喝點兒威士忌,他們有說有笑,然後母親繼續寫她的文章。”他聳了聳肩,“我對那個場景的記憶沒有畫面,不像電影裡那樣。從那以後發生的許多事情使我忘記了當時是什麼樣子的。但是,我一聞到菸斗的菸草味兒,內心就會被一種情感填滿:我還很小,感到心滿意足,我知道在我迷迷糊糊睡著的時候,父母都在家,兩個人待在一起。”他盯著他的刀片,“你的記憶埋在心底某處地方。問題是要弄明白,怎麼才能觸發那些記憶。”
埃洛蒂想了想:“我記得,晚上睡覺前,她給我講過故事。”
“對,就是這樣。”
“尤其是有一件事,我記得特別清楚。我以為那是寫在一本書裡的,但老爸說,那是她小時候聽別人講的。實際上,”埃洛蒂挺直了身子,“他說,那是家裡傳下來的故事,裡面講了一個森林和一棟位於河灣的房子。”
蒂普在褲子上把手蹭乾淨了:“該喝杯茶了。”
他慢條斯理地朝旁邊的凱爾維納託牌冰櫃走去,伸手去拿上面的水壺,水壺表面有濺上去的油漆點。
“你聽過那個故事嗎?你知道那個故事嗎?”
他對著埃洛蒂舉起一個空杯子,埃洛蒂點了點頭。
“我知道那個故事,”蒂普說,先把一個茶包上的掛繩解開,然後又去弄另一個茶包,“是我給她講的。”
工作室裡很暖和,但埃洛蒂感到手臂的面板上泛起一絲涼意。
“你媽媽小時候,我和她們一起生活過一段時間,就是我姐姐位元麗斯家。我喜歡你媽媽,就算離開了音樂,她也是個聰明的孩子。我當時狼狽不堪——工作丟了,愛人分手了,公寓也沒了。但小孩子不在乎那些。我身陷絕望的泥沼,喜歡一個人待著,但她不願看我自暴自棄。我去哪兒,她都跟著,就像你能想象到的最黏人的跟屁蟲。我懇求姐姐別讓她纏著我,但比婭[16]總是最明智的。我給你媽媽講那個關於那條河和那個森林的故事,因為這樣我就能讓她消停一會兒。不然,她就會一直奶聲奶氣地品頭論足、問東問西,沒完沒了的。”他的笑容裡透著寵溺,“想到她把那個故事也講給你聽了,我很高興。故事就得講出來,要不然就沒了生命。”
“那是我最喜歡的故事,”埃洛蒂說,“對我來說,那都是真的。她過世後,我常常會想起來,晚上還會夢到它。”
水開了,水壺的鳴音彷彿歌聲一樣。“我小時候也是這樣。”
“那個故事是你媽媽講給你的嗎?”
“不是。”蒂普從冰箱裡拿出一瓶牛奶,往每個杯子裡都倒了些。
“小時候,我從倫敦撤離過。我們都是:媽媽、哥哥、姐姐和我。不是官方的撤離,是我媽媽安排的。我們的房子被炸了,她想辦法在鄉下找了個地方,讓我們安頓下來。那棟老房子很漂亮,裡面都是最令人難以置信的傢俱——就像是住在那兒的人出去散步了,卻再也沒回來。”
埃洛蒂想到了她在檔案中發現的素描——想到自己覺得那個故事可能是一本插畫書裡寫的,而那幅素描是一張初期繪製的草稿——位於鄉間的一棟老房子,裡面擺放著傢俱——那種地方看起來就像是一本維多利亞時代的書,被丟到了書架上,就此被人遺忘,直到下個世紀中葉,被一個小男孩給挖了出來。她幾乎可以想象出還是小男孩的蒂普找到它時的樣子。“那個故事是你在老房子裡看過的?”
“我沒看過,不是從書裡看的。”
“有人講給你聽的?誰講的?”
埃洛蒂注意到,在他回答之前,他稍稍遲疑了一下:“一個朋友。”
“你在鄉下認識的人?”
“來點兒糖?”
“不用,謝謝。”埃洛蒂想起她用手機拍的那張照片。蒂普還在泡茶,她把手機拿了出來,發現有一通皮帕的未接來電,她在螢幕上劃了一下,沒管它。然後她找出那張素描畫。等蒂普把她的杯子放在她跟前,她把照片遞給了他。
他濃密的眉毛挑了起來,他拿起手機:“這是從哪兒弄到的?”
埃洛蒂把那些檔案,那個在古董小衣櫥裡的窗簾下面發現的盒子,還有那個書包的來龍去脈都講了一遍。“我一看到這幅素描,就突然有種熟悉的感覺,彷彿這裡是我去過的地方。然後,我意識到,這是那棟房子,那個故事裡講的房子。”她盯著他的臉,“是那棟房子,對不對?”
“是那棟房子沒錯,也是戰爭期間我和家裡人住的那棟房子。”
埃洛蒂從心底感到某處地方輕鬆了。那麼,她一直都是對的。這就是故事裡的房子。而且,這棟房子是現實中確實存在的。戰爭期間,她的舅姥爺蒂普曾在那裡生活過,當時他還是個小男孩,當地人編了個故事,讓他的想象力在故事裡無拘無束,再後來,他又在多年後把故事講給了他的小外甥女。
“要知道,”蒂普說,眼睛依舊盯著那幅素描畫,“你媽媽也來問過我這棟房子的事。”
“什麼時候?”
“大概是她去世的前一週。我們一起吃了午飯,然後去散步,回到這裡時,她問了我在大空襲期間在鄉下住的那棟房子。”
“她麼?”
“起初,她只是想聽我說說那棟房子。她說,她記得我給她講過。她還說,在她心裡,那棟房子是有魔力的。然後她問我,能不能告訴她那棟房子的確切位置。她還問了地址和離它最近的村子。”
“她是想去那裡嗎?去幹嗎?”
“我只知道我跟你說的這些。她來看我,事裡那棟房子的事。我就再沒見過她。”
激動的情緒讓他暴躁起來,他想把手機螢幕上的素描弄掉,但卻翻到了後面的照片。埃洛蒂看到,他的臉唰地一下變得毫無血色。
“怎麼了?”她問道。
“這是從哪兒弄到的?”他舉著手機問道,螢幕上是她拍的照片,那張穿著白色裙子的維多利亞時代女人的照片。
“原版照片是我在辦公室發現的,”她說,“和那本素描簿放在一起。怎麼了?你知道她是誰嗎?”
蒂普沒有回答。他盯著照片上的人,好像什麼都沒聽到。
“蒂普舅姥爺?你知道這個女人的名字嗎?”
他抬起頭來,看著她的眼睛,但他眼中一目瞭然的情緒不見了,眼神裡是說謊的孩子在被人識破時的防備。“別傻了,”他說,“我怎麼會知道?我這輩子從沒見過她。”
第一道曙光馬上就要來了。我正坐在客人的床尾。看著另一個人睡覺,是親密的人才會做的事。從前,我可能會說,人在睡著的時候是最脆弱的,但現在,根據我的經驗,我知道不是這樣。
我還記得第一次在愛德華的工作室過夜的情形。他一直畫到後半夜。綠色玻璃瓶中的蠟燭一根根地燃燒著,熔化的蠟形成一個個盪開的波紋。直到光線暗得讓他沒法再繼續畫畫。在離壁爐最近的那個角落裡,墊子被隨意地鋪在地板上。我醒得比他早。透過傾斜的玻璃天花板,可以看到黎明正輕手輕腳地緩緩來臨。我側躺著,頭枕在手上,看著他的睡顏。愛德華正在做夢,緊閉的雙眼裡,眼珠在眼瞼下來回轉動。
我這位年輕的客人夢到了什麼。昨晚,他黃昏前才回來,我感覺到屋子裡的能量立刻起了變化。他已經在麥芽坊的那個房間“安營紮寨”了,他直接回了那裡。我瞬息之間便來到他的身邊。他一下子脫掉了t恤衫,我發現自己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看,竟錯不開眼。
他很帥,是那種不經意間流露出的帥氣。他有寬闊的胸膛和一雙粗壯的臂膀,是那種賣力幹活、搬運重物的人才有的手臂。那些在泰晤士河沿岸碼頭上幹活的人,都是這副身材。
從前,遇到我不認識的男人脫衣服,我會離開房間或轉過身去。尊重隱私的禮節一旦學會,就會埋進人的骨血,這不免令人驚訝。但我盯著他看又不會給他帶去任何影響,索性,我就毫不避諱地看著。
我覺得,他的脖子僵了,因為在他朝窄小的浴室走過去時,他用手掌揉搓著脖頸,然後把頭左歪一下、右歪一下,脖子抻來抻去的。夜晚依舊溼熱,我一直盯著他的脖頸後面看。他的手掌剛剛就放在那裡,那一頭自來卷兒的髮際末端。
我懷念觸碰的感覺。
我懷念被觸碰的感覺。
愛德華的身材不同於在碼頭上幹活的人,但要比人們想象中畫家的身材更壯實些。大家都覺得,畫家整日裡就是揮揮畫筆,在畫布上塗塗抹抹;抬抬眼皮,審視和打量要被畫下來的東西。我記得他在燭光下的樣子,在倫敦工作室裡的樣子,還有在這兒,在暴風雨來襲的那個夜晚,他在這棟房子裡的樣子。
我的客人在一邊淋浴,一邊唱歌。唱得不怎麼樣,不過嘛,他也不知道自己會被聽到。小時候,我住在科文特花園時,有時會在一些劇院裡站著聽歌劇演員練歌。直到劇院經理們過來,掄起胳膊威脅要揍人,我才會跑到陰暗的角落裡躲起來。
雖然我的客人開著浴室門,但那個隔間太小,裡面仍然霧氣氤氳。他洗完澡,站在鏡子前,用手把鏡子中央的霧氣抹掉。我就在他的身後,隔著一段距離。如果能呼吸的話,我會屏住呼吸。要是光線合適,我會在鏡中瞥見自己一兩次。餐廳的圓鏡效果是最好的,這跟鏡面的弧度有關。在極個別的情況下,我也能讓別人看見我。不,不是讓別人看見,因為我也沒做什麼特別的事情。
不過,我的客人看不見我。他在露出胡楂兒的下巴上搓了搓,然後去找衣服穿。
我懷念自己擁有一張面孔的樣子,還懷念聲音,那種能讓每一個人都聽到的真真切切的聲音。
待在閾限空間[17]中會感到孤獨。
麥克夫人和一個叫“船長”的男人住在一起。一開始,我以為那是她的丈夫,後來才知道是她的兄弟。麥克夫人有多胖,他就有多瘦。他有條木頭做的假腿,走路時一瘸一拐的,這是因為他曾在艦隊街上被一輛馬車撞了。
“他那條腿卡在車輪裡了,”住在幾條街以外的一個小孩告訴我,“他被馬車拖出去一英里,腿給生生折斷了。”
那條木頭假腿是他在碼頭上的一個朋友給他手工製作的,用一堆皮帶和銀色搭扣綁在膝蓋下面。船長對這條假腿非常滿意,待它極其上心,搭扣擦得鋥亮,皮帶上打蠟,木頭上要是起了刺兒,就用砂紙磨掉。事實上,這條假腿被弄得太光滑,皮帶上的蠟也打得太多,結果不止一次從腿上掉了下去,把周圍那些不知道他斷了條腿的人嚇一大跳。據說,他還把假腿從膝蓋上卸下來過,衝著惹他不快的人揮來揮去。
麥克夫人並非只照顧我這一個孩子。她有好多樣營生,但說到這些時,她會將聲音壓得低低的,用詞也頗為隱晦。除此之外,她還靠收留孩子賺點兒小錢。每星期她都在報紙上刊登一條廣告,上面寫著:
招收啟事 現有正派寡婦一名, 無須撫養親生幼童,
可收留或收養小孩,男女不限。
* 刊登廣告者保證: 住宿舒適,呵護備至;
費用低廉,十歲以下兒童皆可。
* 收費標準 每星期五先令 嬰兒不足三個月可收養 總計十三英鎊 起初,我不明白為什麼這則廣告會特別提到不足三個月的嬰兒。但有一個女孩,叫莉莉·米林頓,她比我大,什麼都多少知道些。我從她那兒得知,麥克夫人曾經收養過幾個嬰兒。她說,其中,有個被收養的男嬰叫大衛,一個被收養的女嬰叫貝茜,還有一對雙胞胎,沒人記得他們的名字。可悲的是,他們都病死了。那時候,在我看來,這都是因為他們的運氣太糟糕。但聽我這麼說,莉莉·米林頓只是挑了挑眉毛,然後說,這跟運氣沒多大關係,不論運氣好壞。
麥克夫人解釋說,她收留我是幫我父親的忙,也是在幫耶利米。我後來才知道,她和耶利米很熟。她還說,她對我另有安排,肯定不會讓我失望。實際上,她說,我父親向她保證了,說我是個好孩子,很聽話,他為此感到驕傲。她說這些的時候,目光凌厲。“你是個好孩子嗎?”她問道,“你爸爸說的是真的嗎?”
我告訴她,是的。
她繼續說,要在她這兒待下去,每個人都得儘自己的一份力,來支付自己的生活費。要是我賺的生活費還有富餘,她就寄給我父親,幫他重整旗鼓。
“然後,他就能派人來接我了?”
“沒錯,”她把手一揮,認同了我的說法,“沒錯,沒錯。然後他就能派人來接你了。”
我告訴莉莉·米林頓,麥克夫人對我另有安排,她一聽就哈哈地笑了起來:“哦,她肯定會給你找份差事的,這一點可是千真萬確。她要是沒點新花樣,怎麼混下去?不靠著皮肉生意,她的錢從哪兒來?”
“然後我要和我爸爸一起去美國。”
每當我這麼說,莉莉都會揉亂我的頭髮,我父親也總是這樣做。我因此越發喜歡她。“是嗎,小心肝兒?”她說,“去了美國可就自在啦!”心情特別好的時候,她還會說:“你的行李箱裡,還有沒有把我裝進去的地方呀?”
她說,她爸爸是個“廢物”,還說,沒他在,她過得更好。不過,她媽媽是個演員。(要是聽到她這麼說,麥克夫人就會輕蔑地說:“她的說法還挺時髦。”)莉莉更小的時候,曾經在聖誕節進行過露天表演。“大家叫我們煤氣燈仙女,因為我們站在舞臺前面,身上泛著黃色的光。”
我能想象出當仙女的莉莉是個什麼樣,也能想象出她當演員是個什麼樣。她計劃成為演員。“像伊麗莎·韋斯特里斯或者莎拉·萊恩那樣的演員兼劇場經理。”她一邊說,一邊在廚房裡趾高氣揚地走著,抬起下巴,手臂張開。要是麥克夫人聽到她這麼說,就會隔著屋子扔過來一塊抹布,生氣地說:“你要是知道好歹,最好給我把那些盤子洗了,再放回廚房的架子上。”
莉莉·米林頓說話刻薄,脾氣一點就著,總有辦法把麥克夫人氣得跳腳,但也風趣聰明。我在七晷區鳥類商店樓上醒來後的頭幾個星期裡,她就是我的救星。莉莉·米林頓讓一切都更加明亮。她令我更加勇敢。要是沒有她,我覺得自己沒法在離開父親的日子裡活下來。因為我已經習慣了做鐘錶匠的女兒,沒了他,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誰。
不過,人的生存本能,是個奇怪的東西。住在這棟房子裡,我有很多機會親眼目睹,再難熬的境遇,人們也能挺過去。我也是如此——有了莉莉·米林頓的庇護,日子一天天地過去。
麥克夫人說得沒錯,家裡的每個人都要為生活費掙錢。但是,因為她對我“另有安排”,在最初的一小段時間裡,我可以不用出去掙錢。“先花點兒時間安頓下來,”她說,一邊朝船長點了點頭,“同時,我會把東西準備好。”
在此期間,我儘量躲著她。麥克夫人乾的是收留孩子的營生,可她似乎並不怎麼喜歡孩子。她要是發現誰“礙手礙腳”了,就會大聲吼道,她的皮帶可不是吃素的。白天過得很慢,房子裡只有那麼幾處角落可以藏身。所以,每天早上莉莉·米林頓去幹活時,我都跟著她。起初,她擔心我會害她“被抓”,所以不搭理我。不過後來,她嘆著氣,說我嫩得像棵草,在我自找麻煩之前,得有人告訴我做事的門道。
當時的街道上亂糟糟的:有公交車和五顏六色的四輪馬車,有被趕到勒頓豪集市去的鴨子和豬,有吹噓著自家吃食的小販——羊蹄、醃玉黍螺、鰻魚餅——不論什麼吃的,只要是你能想得到的,就都能買得到。再往南邊,如果我們沿著科文特花園附近那些鋪著鵝卵石的陰暗小巷悄悄走過去,就會來到市集廣場。在那兒,十幾個蔬果攤販排成一排,從送貨車上就可以直接買到最新鮮的草莓;集市上的搬運工把裝滿果蔬的籃子頂在腦袋上;走街串巷的商販在擁擠的人群中穿梭:有賣鳥和蛇的,有賣掃把和刷子的,有賣《聖經》和歌謠集的,有賣菠蘿片的,有賣陶瓷擺件的,有賣串起來的洋蔥的,有賣柺杖的,還有賣大鵝的。
我開始結識那些常來賣東西的人,莉莉·米林頓向他們挨個兒介紹我。我最喜歡的是那個法國魔術師。他每隔一天來一次,就在集市南面那個離河岸街最近的角落裡表演。他身後有一個農場主的攤位,可以買到最好的雞蛋。所以,那個魔術師的身邊車流不斷,總是擠著一大堆人。我開始注意到他,是因為他優雅的外表。他又高又瘦,戴著黑色禮帽,穿著煙筒褲,更突顯了他的身材;他身穿馬甲和燕尾服,下巴上蓄著山羊鬍,上唇的小鬍子兩邊尖尖的,還打著卷兒。他不怎麼說話,但在他把身前桌上的硬幣變沒,又從觀眾的帽子和圍巾裡把硬幣變出來時,他那雙畫了一圈黑色眼影的大眼睛,就像會說話似的。他還能從對他的戲法感到非常驚奇的人群中,把別人的錢包和珠寶首飾變到自己手裡。可要是那些人發現,自己的貴重物品跑到了這個一身異域風情的陌生人手裡,他們會非常氣憤。
“你看到了嗎,莉莉?”當我第一次看到他從一個小孩的耳朵後面拽出一枚硬幣時,我驚呼著,“他會魔法!”
莉莉·米林頓只是咬了口她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弄來的胡蘿蔔,然後告訴我,下次要看得再仔細點兒。“障眼法,”她說著,把一條長長的辮子甩到身後,“魔法是供付得起錢的人消遣的,咱們可不是那種人。”
我還沒完全弄明白到底“咱們”是指誰,也沒弄明白莉莉·米林頓和其他人到底是做什麼的。我想,他們都幹得不錯,這才是緊要的。我只知道,每天需要晃悠幾個小時;有時候,在莉莉短暫地擠在人群裡時,我要等著她;然後,有時候,要在凌亂的小巷裡一陣飛奔,跑得臉頰通紅——可那是為了躲開誰,我也不知道。
不過,偶爾情況會不一樣。我們一從麥克夫人家出來,莉莉·米林頓就會比平時更神經質,像是一隻瘦弱的、不願讓人摸的貓。這種時候,她會在集市上找個地方讓我站著,還讓我答應等著她。“你哪兒也不許去,聽到了嗎?別跟任何人說話。莉莉很快就回來找你。”我不知道,她接下來去了哪裡,只知道她總是比平常離開的時間更久一些,而且回來的時候,經常陰沉著臉,一副神秘兮兮的樣子。
就是在這樣的一個日子裡,穿黑外套的男人朝我走了過來。我當時已經等了很久,時間像是沒個頭兒,我覺得越來越累,就從莉莉讓我待的地方走開了,跑到磚牆底下蹲著。我無聊地看著一個賣玫瑰花的女店員。直到那個穿黑外套的男人站到我的面前,我才注意到他。我被他的聲音嚇了一大跳。“嗯,我來看看,這是誰啊?”他彎下身子,一把捏住我的下巴,讓我的臉轉向他,眯著眼睛審視著我,“小姑娘,叫什麼名字啊?你父親是誰?”
我正要回答他,莉莉出現了,身影一閃,把我和那個男人隔開了。
“你在這兒呢,”她用纖細有力的雙手抓著我的胳膊說,“我到處找你。媽在賣雞蛋那邊等著呢。咱們該回家了。”
連讓我吱一聲的時間都沒留,莉莉就把我拽走了,然後領著我在拐來拐去的巷子裡穿行。
最後,快到七晷區了她才停下。她把我的身子扭過去對著她,她的臉頰發紅。“你跟他說什麼了嗎?”她說,“那個男的?”
我搖了搖頭。
“你確定?”
“他的名字。”
“你告訴他了嗎?”
我又搖了搖頭。
莉莉·米林頓的雙手放在我的肩頭,因為一路狂奔了這麼遠,我的肩膀還在上下起伏著。“別告訴任何人你的真名,聽到了嗎,柏蒂?永遠也別。當然也不許告訴他。”
“為什麼不行?”
“因為不安全。這兒不安全。唯一安全的法子是,一旦出了門,你就要變成別人。”
“就像障眼法?”
“就像障眼法。”
然後,她告訴我濟貧院是怎麼回事,因為那個穿黑外套的男人就是濟貧院的。“如果讓他們發現你的真實身份,他們就會把你關起來,柏蒂,然後再也不讓你出去。他們會讓你幹活,直到你的手指頭血糊糊的,還會因為屁大點兒的小錯鞭打你。麥克夫人也打人,但對咱們這樣的人來說,挨她揍算不上最糟糕的。我聽說有個女孩,她是掃地的,就因為地板上有一點兒灰沒掃淨,他們就把她的衣服扒光了,拿掃把打得她青一塊紫一塊的。還有個男孩,被捆在麻袋裡,吊在房頂的椽子上,就因為他尿了床。”
我的眼淚在眼圈裡打轉,莉莉的臉色柔和了些:“好了。別哭唧唧的,不然我揍你了。你必須給我好好發誓,你的真實姓名,絕對誰也不告訴。”
我發了誓,她最後似乎很滿意。“乖,”她點了點頭,“那咱們回家吧。”
我們轉過拐角,回了小白獅街。看到鳥類商店時,莉莉說:“還有一件事,跟麥克夫人彙報的時候,別把我留你一個人等著我的事說漏了,好嗎?”
我答應她,不會打她的小報告。
“她對你‘另有安排’。如果讓她知道我自己忙活去了,扔你一個人等著,她非要我命不可。”
“你去忙活什麼了,莉莉?”
她看了我一眼,又盯著我看了幾秒鐘,然後伏身靠向我的耳邊。她捱得很近,我能聞到她身上的汗味兒。“我在存錢,”她低聲說,“給麥克夫人幹活也不賴,但如果不自己掙點兒錢,就別想有自由的一天。”
“你是在賣東西嗎,莉莉?”我並不確定,因為她和其他商人不一樣,她沒捧著水果、魚或是鮮花。
“算是吧。”
她就告訴了我這些,我也從沒想過再問。麥克夫人經常說,莉莉·米林頓是個“大嘴巴”,但莉莉知道,什麼時候該管住嘴。
不過,我也再沒機會從她那兒問到更多的事。我和莉莉·米林頓只認識了六個星期,然後她就被一個喝了一肚子威士忌的水手給殺了,因為他覺得,她要的價高了,他不想付那麼多錢。對我而言,諷刺的是,我對這個女孩知之甚少,卻永遠和她綁在了一起。不過,對於我,莉莉·米林頓是珍貴的,因為她把她的名字給了我,那是她所能給的最寶貴的東西。
麥克夫人雖然沒什麼積蓄,但看她那副架勢,還有那麼點兒像是有家底的人。在他們家,一直流傳的說法是,她家祖上也是鐘鳴鼎食之家,但百十年前,家門遭了大不幸,便家道中落了。
於是,這個出身顯赫的女人就在房子一進門的地方,留出一個房間當作“客廳”,還把她的積蓄分毫不剩地花在了這間屋子上:五顏六色的靠墊,檀木傢俱,用天鵝絨做背襯的蝴蝶標本,裝在鐘形玻璃罩裡的松滑鼠本,王室成員的親筆簽名照,還有一堆七零八碎的水晶,不過水晶上的裂痕都極不明顯。
那裡簡直成了聖地,孩子們自然是絕不許進去的,除非有她發話。其實,除了麥克夫人,只有船長和馬丁擁有自由出入那處聖域的資格。當然,還有麥克夫人的狗,一隻從船上弄來的獵犬,她叫它格倫德爾。這個名字是她有一次從一首詩裡聽來的,她很喜歡。麥克夫人對那條狗寵愛有加,對它從來都柔聲細語的,我從沒聽她對什麼人那樣說過話。
除了最受寵的格倫德爾,麥克夫人還寵愛馬丁,她的兒子。我到小白獅街和他們一起住的時候,他十歲,我七歲。馬丁看起來比他的實際年齡要大——不僅僅是因為個子高,還因為他那股氣勢,他似乎要比他那個年紀的孩子更佔地方。不過,他沒多少腦子,更沒什麼善心,因為老天爺賞他的,是從孃胎裡自帶的狡詐。我敢說,相較於現在,狡詐之人在當時那個年代可是有福的。
這些年來,我有很多機會去想這樣一個問題:如果馬丁的出身不同,他的結局是否會不同,比方說,如果他出生在面色蒼白的喬那樣的家庭裡,他會不會成為一個品位高雅、舉止得體的人呢?我可以肯定,答案是,會的。因為換成喬那樣的出身,馬丁就會把活下去所必需的手段和虛偽都學到手,甚至還能活得有模有樣,因為無論出身如何,都得混出個樣兒來,這是世道使然。馬丁的本事是天生的,他能看準風向,然後順勢而為。
顯然,從他被懷上開始,就沒有瑕疵,因為從沒聽人提過他父親。麥克夫人從來都是驕傲地叫他“我的兒子,馬丁”。他倆明擺著是母子,從他們相似的面孔上就看得出來。不過,麥克夫人絕對是個樂天派,馬丁卻凡事都往壞處想。在他眼裡,處處都是吃虧。但凡收到禮物,他就琢磨著,怎麼收到的不是別的東西,把這個收了,我不就收不到那個了嘛。必須得說,在倫敦,住在我們這處彈丸之地,這樣想對他來說可是有用得很。
在這個鳥類商店樓上的房子裡,我已經住了兩個月了,莉莉·米林頓也已經去世兩個星期了。一天,我在晚飯後被請去了客廳。
我一邊往客廳走,一邊感到憂心忡忡,因為到了現在,我也親眼看到過,孩子們要是惹了麥克夫人不高興,會是個什麼下場。門是開著的,我貼著門縫往裡看。我見馬丁也這麼幹過,當時麥克夫人在客廳裡招待她的一位“生意夥伴”。
船長站在能俯瞰街道的那扇窗戶旁,吟誦著他最喜歡的一首詩,是關於1840年冬季大霧的史詩:“天地間,白茫茫一片;幽冥似的航船,在泰晤士河上相撞。”格倫德爾趴在沙發上;馬丁佝僂在三條腿的腳凳上,啃著指甲;麥克太太,我最後看到的她,正安坐在壁爐旁邊那把高背扶手椅上。有段時間,一到了晚上,她就不知道在給誰縫衣裳。要是有人問她,那是做給誰穿的,她就會說,別多管閒事,“不然的話,我給你找點兒事”。我能看見,她縫的那件衣裳現在就放在她的腿上。
我一定是貼著門縫時手上的力氣太大了,因為門吱嘎一聲,突然被我推開了。
“你來啦,”麥克夫人邊說邊看了馬丁和船長一眼,“小孩子,耳朵尖。”她把針從布料底下抽出來,得意揚揚地收了針,然後用牙咬斷了線,又把線頭整理好,“那就過來吧,讓我們瞧瞧。”
我趕忙來到她身邊,麥克夫人把她腿上的那件衣裳展開,抖摟了一下。我這才看出那是條連衣裙,我很久沒穿過這麼漂亮的裙子了。我媽媽還在的時候,我的衣服都是她一針一線縫補的,可那些衣服早就小了。
“來,轉個身,小姑娘,胳膊抬起來。讓我們看看合不合身。”
麥克夫人把我長衫領口上的扣子解開,然後把長衫拽過我的頭頂和胳膊,脫了下來。天氣並不冷,可在穿好那條精緻的連衣裙時,我打了個冷戰。
我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如此奢華的禮物會送給我——但我知道,還是不要問的好。後背上,一顆顆小珍珠紐扣一直系到脖頸;腰間,繫著一條寬寬的綢帶,顏色是極其淺淡的藍。
我知道麥克夫人就在我身後,她粗重的氣息是溫熱的,一呼一吸。她在整理著衣裙,確保每處細節都妥妥當當。整理完畢後,她把我轉過去對著她,跟房間裡的人說道:“怎麼樣?”
“哎,她還挺漂亮,”抽著菸斗的船長咳嗽著說,“再配上她嬌滴滴的甜美嗓音——咱們還從沒有過這樣兒的。她就是個地地道道的小淑女嘛。”
“她現在還不是,”麥克夫人高興地回答說,“但是,只要好好調教一番,上幾節禮儀課,再燙一兩個髮捲,她也就差不多能過關了。她像不像幅畫,馬丁?”
我迎上了馬丁的目光,但我不喜歡他盯著我的眼神。
“口袋怎麼樣?”麥克夫人說,“你摸到口袋了嗎?”
我順著裙子兩側把手向下滑,用指尖尋找著袋口。口袋很深——事實上,我得把整個胳膊都塞進去才能摸到底,就像是連衣裙的襯裙裡縫了兩個大袋子。
我很納悶,但口袋做這麼大,顯然是有意為之,因為麥克夫人得意地大笑起來,和屋裡的其他人交換著眼神。“好了,好了,”她說,滿意得像是一隻舒舒服服的貓,“你看到她那副樣子了嗎?看到了嗎?”
“好了,好了,看到了,”船長說,“幹得好,麥克夫人。幹得好。她看起來真像那麼回事兒,沒人會懷疑的。我估計要大賺一筆了。能有誰不對走失的小女孩伸出援手呢?”
我的客人終於動了動。
我覺得,我還從沒有哪位客人像這位似的,那麼不願意起床開始新的一天。就連朱麗葉也到不了這個程度——她常常要在床上賴到非起來不可,因為她的孩子已經都起來了,在屋子裡跑來跑去,最後再跑進她的臥室把她拽起來。
我要靠床頭更近些,看看這樣能否讓他快點兒起來。正好,我也想弄清楚,我可以靠他多近。我的客人中有些人不敏感,就算我從他們身邊經過時貼著他們,他們也感覺不到一絲絲冷意。還有一些人,就算我沒有絲毫特意的舉動,也會注意到我,就像我在飛機和炸彈亂飛的那段時間遇到的那位小朋友,他身上有很多地方像面色蒼白的喬。
所以嘛,這就算是個測試。我現在就要朝床頭一點點挪過去,看看會發生什麼。
結果,他顫抖著,緩慢而費力地下了床,一臉怒容,惡狠狠地看著敞開的窗子,好像是要拿微風出氣。
敏感的人。看來測試還要繼續,我會想法子弄清楚,到底可以靠他多近。
這讓我的任務更加艱鉅了,不過從某種程度上說,我還挺高興的。這又是我的虛榮心在作怪,算是戒不掉了。有人注意,總是件好事嘛。
他一邊把睡覺時戴上的耳塞摘下來,一邊朝浴室走去。
兩個小女孩的照片,現在被放到了小水槽上方的架子上,不再放到皮夾子裡了。他剃完鬍子後,停頓了一下,把照片從架子上拿了起來。他盯著照片,臉上浮現的表情能讓人心軟地原諒他犯的任何錯。
昨晚我又聽到他和莎拉通話了。他不像以前那麼有耐心,他說:“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今非昔比了。”他的聲音低沉下去,語氣緩慢而平靜,但是,相比於他大喊著“但是,莎莎[18],女兒甚至都不知道我是誰”,這樣的語氣聽起來更糟糕。
顯然,他在某件事上說服了她,他們約好要在星期四見面共進午餐。
打完電話,他似乎很不安,好像他原本並沒想過要打贏這場仗。在沙果樹旁邊的一片草坪上,藝術史學家協會安了幾張木製的野餐桌。他拿了瓶啤酒坐到一張木桌旁,俯瞰著哈福斯特德溪。每個星期六,這裡都擠滿了遊客。他們儘量穩穩地拿著托盤,托盤裡擺放著從咖啡館買來的茶、司康餅和三明治。現在,咖啡館把舊穀倉都佔了,以前那裡是女學生辦音樂會的地方。週末雖然人來人往,平日裡一切倒還安靜。他孤獨地坐在那兒,肩膀緊繃著,一邊喝啤酒,一邊看向遠處鐵灰色的河水。
他讓我想起了倫納德,那是很久以前的夏天了。當時,露西正要把房子和房產管理權轉交給藝術史學家協會。倫納德也常常坐在同一個地方,頭上的帽子壓得低低的,帽簷遮住一隻眼睛,嘴裡總是叼著根香菸。他提的是一個旅行包,不是行李箱。包裡裝得整整齊齊的,只要是他覺著用得上的東西,都放在裡面。他當過兵,很多問題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這位年輕的客人現在去了廚房燒水,準備在早餐前喝杯茶。他會因為動作太快,在長凳上把茶水灑出來,然後罵自己幾句,但都不是什麼惡意的詛咒。接下來,他會嘖嘖作響地喝上幾大口熱茶,還沒等喝完,就把茶杯放在窗臺上,然後去洗澡。杯子裡的茶,被忘在窗臺上,漸漸變涼。
我想弄明白他為什麼來這兒,他用鏟子做什麼,還有他拍的那些照片和他要做的事情是否有關。等他又一次拿著鏟子、揹著棕色相機包出門時,我會等著他。但我越來越沒有耐心了,也不再滿足於做個旁觀者。
有什麼東西在某處發生了變化。我能感覺到,就像我以前能夠分辨出要變天了那樣。我覺得,那就像是氣壓變得不一樣了。
我感覺到一種共鳴。
好像外面有某件東西或是某個人,輕輕地開啟了開關。雖然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但它就要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