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煜想了想,點頭。

“可以。”

能幫到沈清梨也是好的,他總躺在床上,讓沈清梨照顧他,本就慚愧不已,能盡綿薄之力。

他很開心。

沈清梨的腦海裡早就有許多劇情情節,那麼現在由她這個老書蟲大顯身手的時候了。

她打算寫短篇。

畢竟現在沒多少紙張,先寫一點到時候拿到鎮上給老闆瞧瞧,若是老闆看上自然繼續續寫後續的劇情。

若是看不上,只能寫其他型別的,然後賺點好感度,在兌換些紙張。

想到此。

兩人立馬一拍即合,開工了。

她說,他記。

整整寫了兩日,沈清梨怕陸煜的身體吃不消,便覺得差不多讓人停下筆。

“可以了,先寫到這裡吧,明日我拿去鎮上讓老闆瞧瞧。”

“辛苦了!明日若是順利給你帶好吃的。”

陸煜早就震撼到不知說些什麼,沒想到一個小農村竟然臥虎藏龍。

“阿梨姑娘之才情,遠在我之上,只是我朝女子,不能為官,不能上學堂,若你是男子,定能成就你一番事業,自不會窩在這小農村裡。”

“不知在何處識得?”

“我娘以前學過些,小時候學了些,一直到現在偶爾自學。”

“嗯。”

【好感度+5】

聽到播報,沈清梨喜上眉梢。

加之陸煜頭一次與她說那麼多話,讓她驚喜不已,也能聽出陸煜是真心誇她,不是在說表面話。

雖然女子不能上學堂,她不認同,卻也不對這句話做出反應,只謙虛著笑了笑。

“阿煜抬舉我了。”

她有幾把刷子自已最清楚,哪能得到皇子的誇讚,就她這個智商去當官,不得把朝廷弄得雞飛狗跳。

可能前一秒上任,後一秒卸任。

這話本她寫的是權謀類的。

例如“慶餘年”那種有智慧的大男主,然後再加一丟丟的感情。

女主是平民但身上有自已的閃光點,這也是吸引男主最主要的原因。

兩人雖然家世不匹配,但女主不放棄靠自已的能力經商成為一方的大佬。

男女主最終獲得家族的同意,兩人排除萬難在一起。

整篇主打權謀,感情只是點綴。

相信這類文在古代應該能吃香吧。

若是不行,她就寫個穿越之類的,以自自身為主題。

題材吸引腦洞強的話,應該能引起讀者的興趣。

“你太謙虛了。”

“好啦好啦,我們兩個也別你來我往了,天色不早,我去準備晚飯。”

……

一大早沈清黎就起來,今天她要去鎮上,早早就在村口等。

村口裡也有許多村民在等牛車,牛車很快就來,一行人坐上了牛車。

“走你。”

牛夫揮動鞭子,牛立馬向前走去,鄉間道路不平,路上全是小石子。

顛簸來顛簸去,讓她無所適從。

胃裡也翻江倒海,只見過暈車的,還沒見過暈牛車的。

老火。

終於到鎮上,鎮上人來人往的,熱鬧非凡。

她一下馬車就乾嘔了幾下,由於早上沒有吃早飯,沒有東西可吐只吐出幾口苦水。

緩了好一會兒,按照之前的路線一直往前走,不久後便看到上次的書肆。

從後背的籮筐中拿出寫好的話本,鼓足勇氣,咬咬牙進去。

老闆一瞧。

這不是上次來的那位姑娘嗎?

因為那姑娘穿著粗布也難掩絕色的美貌,不由得讓老闆記上幾分。

他上前熱情地招呼著。

全然沒有看不起窮人的那股優越。

“姑娘這次又來買話本嗎?”

她沒想到老闆會記得自已,有瞬間愣住,然後又晃了晃手裡的紙張,面帶微笑著說。

“老闆,上次聽說你這裡收話本,所以我回去琢磨了一下,自已寫了一篇。”

“不知老闆可有時間觀看一二?”

她十分有禮貌地詢問,讓人不忍拒絕,老闆看向書店裡沒幾個人便答應下來。

“嗯嗯。”

接過他手裡的稿子,老闆粗略看了幾眼,原本他對那位姑娘沒抱什麼希望。

只是來人十分有禮貌,他也不好說些難聽的話,卻不想這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老闆的眼神頓時亮了起來。

激動著道:“姑娘,這是你寫的?”

“當然。”

老闆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姑娘,沒想到一個女子,寫的一手好字,內容也十分震撼。

和那些才子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這篇稿子可以說比他店裡任何的話本都要有質量。

他店裡的話本情情愛愛有許多。

讀者大多數都看膩了。

可是沈清黎的這本不一樣,讓人眼前一亮,開篇也立即引起讀者的興趣,讓人忍不住想繼續看下去。

老闆立即招呼著沈清梨往裡坐,兩人商談一下價格。

“姑娘,這篇文你多少可以出?”

沈清梨不瞭解具體多少價格,也覺得老闆為人不錯,沒有踩高捧低,她便沒有多要。

“若老闆覺得我的文好,給五十文如何?”

“這……”

見人猶豫,她蹙眉,難不成要多了?

“這篇文章是不錯,不過五十文有些貴了,可否便宜些?”

要是五十文收,他定價也得是七十文以上。

定太高的價格不敢賣,定太低利潤太少。

沈清梨想都沒想就搖搖頭,她不是傻子,話本本身就耗時耗力,若錢太少他不如去看看其他活計。

況且鎮上又不止他一家書店。

“老闆,我這篇文你也看了,覺得也不錯,我知道你見多識廣,定知道這篇文的質量如何,每本書都算是獨一份,市面上沒有這類文,而且我這價格本就定的極低,再低我都懶得寫。”

“我乃一介鄉野村婦,文墨不佳,幸得家中表哥代筆,由我口述,故此書非吾一人之功,價格若低,實非所值。”

“況且紙張很貴。”

沈清梨意有所指,紙張在古代偏貴,普通老百姓買不起也用不上。

用的只有那些進京趕考的舉人或者達官貴人。

老闆若真的想合作,五十文不多不少剛剛好,再少對不起家裡的病號。

她是有意合作,畢竟老闆為人不錯,她才第一時間來到他的書店,對方讓她降價的話她寧可不賣,還不如多跑幾趟去瞧瞧其他書店。

聞言,老闆認真想了想。

見他猶豫,她拿起紙張就要走。

“既如此,我去別的店瞧瞧。”

老闆沒想到沈清梨這麼強硬幹脆的拒絕了他,但他實在心動,他有信心這篇文能火爆。

若是被人分一杯羹。

那豈不是虧大發了,見人要走,老闆急了咬咬牙,答應下來。

“五十文就五十文,買斷你這篇文的版權,你不能向其他人出售版權。”

她自然知道,就跟現代在番茄小說簽約一樣,版權屬於番茄,不能搬運到其他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