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常常聽信那些主張求利的大臣,下令派太監到各地去抽取商業稅。名義上是為了徵收商稅、抑制商業,以重視農業這個根本,但實際上商稅過重,貨物在轉賣的地方價格必然會上漲,那麼購買的人所花費的價錢就會增加,從而讓消費者遭受損失;商業流通不暢,產出貨物的地方價格必然會降低,那麼售賣的人所獲得的價錢就會減少,從而讓生產者遭受損失。

這種利益雖然表面上只是從商人那裡獲取,但士、農、工、商四民實際上都在不知不覺中耗費了錢財,以供給朝廷這種隱晦的索取,這比公然增加田稅的危害還要嚴重。 況且徵收賦稅的利益,朝廷只能得到一份,太監卻能得到十份,稅官能得到一百份,巡卒能得到一千份。也就是說,百姓要花費成百上千兩銀子,才能讓朝廷得到一兩銀子,對朝廷有益的少,而對百姓造成的損害卻是無邊無際的。

然而,巡卒和稅官就算貪婪得如同深谷,畢竟他們也還是天下百姓中的一員,得到這些錢財能讓自已吃飽穿暖。只不過他們不耕種、不織布,卻像魚肉百姓,不免成為世間白白消耗衣食的蠹蟲。 至於太監,他們掠奪剝削的錢財太多,積累的財富滿盈過剩,看待錦繡如同破樹葉,看待金玉如同瓦片石頭。他們的衣食住行、使用的器具,都和天子一樣;身邊的人聽從指使、奉承順從,也如同侍奉天子一般。

人間的各種福分享受,他們沒有不極盡奢華的;唯一遺憾的是不能縱情享受女色,就缺這一點了。他們曾命令身邊的人,四處打聽有沒有能讓陽物重新生長的藥方,願意花萬金購買。

有個雲遊四方的道士,貪圖得到那筆重金,便私自主觀臆測,說道:“古方里講‘用土來補土,用木來補木,用人來補人’,想來必定是吃人就能補人。”於是,他胡亂編造了一個藥方去進獻,聲稱:“把童男烹煮,將肝臟切成膾,把肉製成肉脯,吃了他們的精髓,就能精液充沛,陽物重新生長,這樣就可以姦淫婦女,傳宗接代了。”

福建有個權勢很大的太監相信了他的話,先給了道士一百兩銀子,讓他等著,等服用後有了效果,再來領取剩下的一萬兩銀子。 從這以後,這個太監便命令手下的心腹爪牙前往偏遠的鄉村城鎮,去購買貧苦人家的幼童。他們欺騙這些貧民說:“高太監的衙門想要收養這些孩子做兒子,日後必定富貴無邊。”貧苦百姓信以為真,很多人都把孩子賣了,只為換取眼前的豐厚利益,還盼望著孩子日後能大富大貴。

後來,被買走的幼童數量多得難以統計。只是那些賣了孩子的人家,託人去打聽自家孩子的情況,卻毫無訊息;就連衙門裡走動的僕人,也不知道府內收養的孩子究竟怎麼樣了。 原來,買回來的幼童,都給他們穿上錦衣,提供美食供養著。

廚子要是能把一個童男烹飪成菜餚呈給太監進食,就能得到賞銀十兩,同時還被嚴令要嚴守秘密。每次要殺一個童男時,廚子提著刀追趕,孩子們個個涕淚橫流,哭著四處奔逃。等到他們跑得渾身熱氣蒸騰時,就抓住其中肥胖的孩子下鍋烹煮。

在這些孩子當中,有一個十二歲的男童。當廚子提刀逼近時,他“撲通”一聲跪下,淚流滿面地苦苦哀求,不停地叩頭,希望能逃過一劫。廚子也不禁落淚,無奈地說:“我又怎麼能救得了你呢?我也沒辦法,才落到這步田地啊。” 沒過多久,外面傳來通報,說有某鄉官前來拜訪。廚子靈機一動,對男童說:“聽天由命吧,我放你出去。外面有鄉官來拜會,你衝過去死死拉住他的衣服,哀求他救你。要是他肯帶你走,你就能活命了,我甘願替你承擔後果。你出去後,一定要告訴外面的人,千萬別再把孩子賣到太監府了。”

這男童聽了,如獲大赦,拼了命地朝鄉官跑去,一到跟前便大聲哀告:“廚子要殺我!”那太監見此情形,惱羞成怒,當即下令把廚子抓起來斬首,因為他痛恨廚子放走了這個孩子。隨後,太監強擠出一絲笑容,哄著男童回府裡去。男童卻死死拉住鄉官的衣服,哭著求救。鄉官見狀,心中起疑,覺得此事必有隱情,便將男童帶出了太監府。 男童跟著鄉官出來後,把府裡殺害眾多孩童的殘忍行徑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鄉官聽後,不禁連連嘆息,深感痛心。可轉念一想,自已既不知道那些孩子是如何被買來的,又沒有廚子作為人證,心中有所顧慮,也不敢收留這個男童,只好讓他離開,自謀生路。 這個男童後來在建郡等地流浪乞討。每當有人問起太監府裡的事,他都能說出府中的奢華富貴,那些景象簡直不似人間所有。

從那以後,人們才知道太監竟有如此喪心病狂的吃人惡行,再也不肯把孩子賣給太監府了。 近年來,那個姓高的太監因罪被罷職。那些賣掉孩子的父母,成百上千地守在路邊,卻始終沒有看到一個孩子跟著這個邪惡的太監活著出來,他們無不傷心落淚,悲痛地意識到自已的孩子必定是慘遭烹煮了。

評析:貧苦百姓賣掉自已的孩子,實在是愚蠢至極。如果實在無力撫養,為何不像鳳陽府的一些人那樣,父子一同乞討為生,這樣至少還能保證骨肉團聚。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只可把孩子賣給富戶做僕人。絕不能將孩子送去供太監殘害,也不能賣給庵寺做小和尚或侍者,因為這種處境比做乞丐還要低賤。

國家設定太監,原本只是讓他們從事打掃、傳遞命令等雜役。然而,這些太監卻掌握了財權,享受著極致的榮華富貴,甚至還妄圖讓陽物重生,去姦淫婦女,追求這種根本不可能實現的事。即便吃人能滿足他們扶起自已腐朽身軀的慾望,難道就可以不顧他人的性命嗎?

這種事都能容忍,還有什麼不能容忍的呢!孟子說:“好戰的人應該受到重刑”,那是因為他們為了擴充兵力而殺人;而太監這種行為又是為了什麼,竟把人命看得如同草芥一般?如果王法嚴明,就不該讓這樣的太監還活在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