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把馬匹牽到牲口管理處存放,然後才開始逛街囤貨。

“二弟,我們先去書肆買書吧。”

秦禾樹拉了拉還在啃豬蹄的秦禾苗,“回去有時間再啃,今日有很多東西要買,不然時間來不及了。”

他小聲提醒,自昨晚秦禾苗拿出一萬兩銀票,自已打心底對這個堂弟有所忌憚。

“大堂哥所言極是!”

秦禾苗贊成,她擺了擺手,“買書的任務就交給你了,我今日要買遍整個縣城特色小吃,等我們去邊境的路上,就可以盡情吃美食了。”

她還要打包整個縣城酒樓的招牌菜,反正放進空間倉庫裡,也不會變質。

秦禾樹:“……”

一陣無可奈何,只好聽從秦禾苗的安排。

而後者一路買買買~

街道的商販看到秦禾苗走來,都熱情的招呼,

這可是大客戶啊!

他們見到秦禾苗只要嘗試後覺得味道不錯,就會毫不猶豫地將所有食物都買下來。

這種行為讓其他人感到驚訝和好奇,因為這意味著他對美食有著極高的追求和熱愛。

或許是因為秦禾苗的口味獨特,或者是她對美食的敏銳感知力,使得她能夠發現那些隱藏的美味佳餚,並大手筆購買。

只要她看中了,

他們這些小攤便開張大吉啊!

此時秦禾苗走到一家烤鴨攤位前,老闆連忙用刀削下一片遞給她品嚐,“小公子嚐嚐~”

“嗯~不錯!”

頓時烤鴨老闆的臉上佈滿市儈的笑容,他要發財了。

蒼天啊~

大地啊!

今天遇到財神爺了。

秦禾苗接著說:“味道真不錯,饒是本公子吃遍天下山珍海味,當屬老闆你的烤鴨手藝絕佳!”

比現代有名的烤鴨不相上下。

至此她讚不絕口。

“老闆你這裡有多少隻,我全包了,不用切,就用牛皮紙包好就行。”

老闆嘿嘿回答:“好的,小公子稍等,這就給你包好,一共是八十隻烤鴨,小店還有烤雞,小公子需要嗎?”

“可以,我全要了。”

秦禾苗聞著味道,按捺不住,拿起一隻烤鴨就啃了起來,真的太香了,

唔~真好吃,

要是有面皮和黃瓜就好了,空間裡倒是有,可在眾目睽睽下,她也不敢啊!

還是低調點。

片刻後,一百多隻烤鴨烤雞老闆打包好了,裝滿了幾個籮筐,秦禾苗付了銀子,一手提著幾個籮筐就離開了。

烤鴨老闆一臉震驚,那位小公子好大的力氣啊~

找到一個無人的角落,秦禾苗把籮筐放進空間裡,又是一通買買買。

她可是馬上就要奔赴邊境戰場的人!她需要大量地囤積物資,無論是食物還是生活用品,都必須精心準備。

這可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但對於即將踏上戰場的她來說,卻是至關重要的。

每一份儲備都代表著對未來生活的規劃和準備,它不僅關乎物質層面的需求滿足,更是對精神層面的保障和提升。

無論是金錢、物資還是知識技能等方面的儲備,

都是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和挑戰,以確保自已能夠過上穩定、舒適且有品質的生活。

這種考究不僅僅是一種生存策略,

更是一種智慧和責任感的體現,在面對未知時能夠保持從容和自信,同時也為未來戰場上增添更多的可能性和精彩。

秦禾樹是在一家餛飩小攤上找到秦禾苗的,“二弟,吃飽了還不走?”他見堂弟嘴角還有烤鴨的油漬和味道,在心裡默默嫌棄。

“大堂哥,書買好了嗎?你要不要吃一碗餛飩,雖說是個小攤位,可老闆捨得放肉啊,裡面滿滿全是肉啊!”

秦禾苗拿出手帕擦了擦嘴和手,湊到他的耳邊笑嘻嘻小聲問道。

“不用了,二弟,我們還要買蓑衣和帳篷,萬一路上遇到下雨,你這小身板可淋不得!還有冬天的厚衣服,邊境可是很冷的。”

“好嘞!”秦禾苗應了一聲,快速吃完碗裡剩下的餛飩,跟大哥來到雜貨鋪。

挑選好蓑衣和帳篷後和一些平時用得到的物品,最後來到賣衣服的店鋪,讓掌櫃把冬季的棉服拿出來讓兩人挑選,

由於現在的初夏,厚衣服都在倉庫裡,費了一些時間,秦禾苗直接給自已買了十幾套,她現在正是長身體的時候,所以買稍稍大一些,穿幾年都不成問題。

而秦禾樹心疼銀子只買了一套,

秦禾苗見了,當然不依,銀子她多的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也給大堂哥買了十套。

掌櫃見二人買的多,便送了幾雙厚襪子給他們,

這時秦禾苗才想起,他們沒有買厚棉鞋,古代的棉鞋可不防水,一人又買了十幾雙。

掌櫃見秦禾苗是不差錢的主,提議她買牛皮鞋和鹿皮鞋,裡面都有厚厚的毛,還防水。

秦禾苗一聽還有這麼好穿的鞋,大手一揮,跟大堂哥一人買了幾雙。

價格是普通棉鞋的幾十倍,可它好看呀,上面繡著騰雲的紋路,更是長筒靴子,跟現代的雪地鞋沒啥區別。

秦禾樹看著堂弟,就像一個突然暴富的人,毫無節制地購買著各種物品。

他的行為讓人不禁感到困惑和驚訝,彷彿財富對他來說只是一種享受,而不是用來實現更大目標的手段。

秦禾樹不禁搖頭嘆息,心中暗自思忖:這樣的消費方式實在是太浪費了!

他無法理解堂弟為何如此揮霍錢財,對於這種行為深感無奈。

***

採買結束,二人便來到馬匹寄養處。

“大堂哥,等會你騎慢一點,不要忘了,二弟我可是第一次騎馬啊!”

秦禾苗說的是實話,無論是現代還是原身,都沒有接觸過馬。

就在剛才,在那個賣馬的地方,那個狡猾的馬販子簡單地教了她幾下,但那僅僅是表面功夫罷了。

現在,她雖然勉強能坐在馬背上,走幾步路,但要是想要策馬奔騰,那簡直就是痴人說夢。

秦禾樹輕盈地翻身上馬,動作瀟灑而熟練。

他穩穩坐在馬背上,眼神堅定地望著堂弟。隨後,他向秦禾苗伸出一隻手,聲音低沉而有力:

“二弟,上來吧。我帶你,你的馬就讓它跟在後面吧,回去要好好練練,官府就給了我們三天時間。”

他的話語中透露出一種緊迫感和決心,彷彿時間緊迫,不容浪費一分一秒。

秦禾苗深吸一口氣,抓住大堂哥的手,努力爬上馬背。

剛坐好,她就緊緊抓住韁繩,身體僵硬。

“別怕,放鬆點。”秦禾樹一邊說,一邊輕拍馬背。

秦禾苗慢慢放鬆下來,開始享受騎馬的感覺。

兩人騎著馬,緩緩離開縣城,向著家的方向進發。

由於二人還要顧及後面的馬匹,所以行駛速度並不快,當他們來到一片四下無人的空曠草地上,這裡偏移的官道,很安靜無人打擾,是個騎馬的好地方。

秦禾樹說道:“二弟,你還是在這裡學騎馬吧,我們這樣回去太慢了,等你學會了,我們再出發。”說完,他跳下馬來,把韁繩遞給秦禾苗。

秦禾苗有些猶豫,但還是接過了韁繩,小心翼翼地爬上馬背。

她的動作顯得有些笨拙,顯然對騎馬還不太熟悉。

秦禾樹耐心地教她如何控制馬韁、如何用腳踢馬腹來加速、如何保持平衡等等基本技巧。

秦禾苗雖然聰明,但對於騎馬這種新事物還是需要一些時間來適應。

一開始,她總是控制不好馬的方向和速度,時不時就會從馬上摔下來。

但她並沒有氣餒,每次摔倒後都會迅速爬起來,繼續嘗試。

經過一段時間的練習,秦禾苗終於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騎術技巧,可以比較自如地駕馭馬匹了。

看到她的進步,秦禾樹也感到十分欣慰。

就在這時,遠處突然傳來一陣馬蹄聲。

秦禾苗警惕地望向聲音傳來的方向,只見一群額頭包著頭巾的男人正騎著馬快速向他們靠近。

她故作從袖子裡取出一把匕首遞給秦禾樹,“大堂哥,你拿著防身。”

“那你呢?”

“放心,我還有。”說著秦禾苗又拿出一把匕首,失策了,今日在縣城只記得買吃的,沒買冷兵器。

忘了這裡是古代,殺人搶劫再正常不過。

不一會兒,那群人已經到了兩人跟前,並把秦禾苗和秦禾樹團團圍住。

其中一人指向秦禾苗,“喲!大哥,這小子很嫩啊!你又好這口,押回去當你的壓寨夫人不錯!”

秦禾樹將秦禾苗擋在身後,眼中閃過一絲殺意。

他緊緊握著匕首,準備迎接這群不速之客的攻擊。

“你們是什麼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秦禾樹大聲喝道。

“哈哈,我們是這一帶的山賊,識相的話就乖乖跟我們走!”為首的山賊囂張地笑道。

秦禾樹心裡暗自發誓,一定要保護好堂弟。

他身形一閃,手中的匕首如閃電般刺向山賊。山賊們沒想到秦禾樹如此勇猛,一時間有些措手不及。

在秦禾樹的掩護下,秦禾苗趁機出手,她揮舞著手中的匕首,精準地擊中了幾個山賊。

兩人配合默契,讓山賊們漸漸處於下風。

然而,山賊人數眾多,時間久了秦禾樹有些體力不支,逐漸出手慢了下來。

秦禾苗掃了一眼四周,還有十幾個山賊,

這樣殺起來太費力氣,便運起體內的五行之氣,瞬間十幾個山賊倒地不起,

仔細看,他們的脖頸有一條細細的血痕,

而腳下有一片帶血跡的樹葉,這就是五行之氣,運用小小的一片樹葉殺人於無形。

剩下的一個山賊見狀,驚恐地看著秦禾苗。

“妖……妖怪啊!”他轉身逃跑,連滾帶爬。

秦禾苗看著他,嘆了口氣,沒想到還有漏網之魚,只是下一秒,最後的那個山賊就倒了下去。

“大堂哥,我們趕緊離開這裡吧。”秦禾苗一隻手牽著兩匹馬,一隻手拉著秦禾樹往官道走去。

她不想解釋,以後長時間跟這位大堂哥在一起,遲早要暴露自已的秘密。

就是可惜那些山賊的馬匹,有好幾十匹呢!

她的身手可以暴露,空間就算了,這個馬甲她準備帶進棺材裡。

一路上,秦禾樹都沉默不語,似乎在思考著什麼。

秦禾苗也沒有打破沉默,她知道大堂哥需要時間來接受今天發生的一切。

當他們終於回到村莊時,太陽已經西斜。

秦禾樹看著熟悉的景象,心中感慨萬千。

他今日才真正認識堂弟的厲害。

深藏不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