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寧急得跳腳,她只來得及拿上哥哥給自已的梳子,可是哥哥給自已好多小玩意她都沒來得及拿回來。

還有,這是她的家,那些人憑什麼趕自已走,還推奶奶,真的很過分。

彩雲抱起來哭唧唧的寧寧,“好了寧寧,我們去外婆家裡面住一段時間好嗎?”

“那我們還會回來嗎?”

朗月摸摸女兒的小手,“當然了。爹爹怎麼會騙我們寧寧寶貝呢?”

他託朋友遞過去的狀紙已經送到中央,李束現在已經被停職查辦,本以為自已已經沒有任何辦法,但好在堅持下去了,也算是看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

“還有,哥哥會找到我們的,我已經給哥哥說好了我們到時候在哪裡見面。寧寧不用擔心。”

寧寧果然乖乖的不哭了,點點頭抱著媽媽的脖子,一家人相互攙扶著越走越遠。

可事情往往沒有他們想的那麼簡單,榮府幾乎所有資金都被查抄,彩雲東奔西走撐起來的唯一鋪子也需要錢經營,並且短時間看不到盈利,也就是說,他們現在,是屬於一個窮困潦倒的狀態。

好在彩雲媽媽有攢錢的習慣,除了上次拿出來幫彩雲盤鋪子的錢,剩下的,只夠一家人一個月生活費。

往壞處想,經濟回春至少要半年,就算是在這其中被惡意捲走的錢財可以回來,恐怕也至少要兩個月。

保守起見,彩雲把手裡的錢算了算,決定用這些錢生活三個月,並且,他們也沒有錢請夥計,店鋪裡所有的事情,都必須要他們自已親力親為。

第一天,彩雲花了些錢買了麵粉和青菜,煮了一鍋素粥,寧寧端過來的時候一口喝到底,也沒有見到葷腥。

她委屈的看著彩雲,“媽媽,今天的湯裡沒有肉嗎?我都好幾天沒吃肉了。”

“寧寧想吃肉了嗎?”

寧寧點點頭,“那媽媽明天給你去買肉吃好不好?”

“好。”

“那我們今晚就乖乖把飯吃完,行不行。”

“好的,媽媽。”

第二天,朗月拖著病腿去店鋪工作,彩雲去集市上買飯菜。

從前都是媽媽買菜,成親後買菜的事情也不要她操心,如今她手裡就這麼多錢,看著市場上想吃的菜,卻什麼什麼都覺得貴了。

寧寧還在長身體,孩子想吃肉,總不能餓著孩子。咬咬牙,稱了兩斤肉。

晚上做飯的時候,彩雲也不捨得多放肉,自已也不抬頭,就是看著碗裡的米飯一口一口的吃著青菜。

朗月看到默默往她碗裡夾肉,彩雲也不捨得吃,最後才就著碗裡的米飯一口嚥下去。

榮朗月也在意到了,上有老,下有小,他們是家裡面的頂樑柱,多吃些苦也是他們應該做的,便大口扒完碗裡的米飯,說自已吃好了。

第二天一早,彩雲媽媽去廚房想為兒女做飯的時候,就看到了昨晚剩下的肉,已經快壞了。

她便點火熏製,讓肉變成臘肉,只是這樣一來,他們最近,又沒有肉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