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呢?這是真的嗎?就元元那個娃兒,那麼白白嫩嫩,嬌嬌弱弱的,真的連瘋馬都敢去碰?”

“哪裡才是去碰一下!”

“沒聽到嗎?隊長說了,她們還阻止了瘋馬!”

“那傷到了啥樣子喲?聽說元元都養傷了一個月,她媽怎麼樣了?”

“應該也還好吧?沒看這段時間,五叔家裡頭好似啥事也沒得!”

“五叔不就是這個性子?你看他屋頭的事情,特別是他閨女的事,哪一次往外面說過的呢?”

“剛才聽說沒?”

“元元那娃兒好似要接馬隊長的班?”

“真的喲?”

“怎麼不是真的?我屋剛才來得晚了點,剛好站到那個邊邊。”

“隊長喊元元上去的時候,我就只看到她跟馬隊長在一起,而不是跟五叔家裡頭的人。”

“那也可能啥!不是說連瘋馬都能收拾!”

“她們母女兩個,要是沒點能耐,敢跟到瘋馬拉的車後面追嗎?”

“那倒也是!你們說素芳姐是不是也厲害的很?”

“騎著車子帶著娃兒跟行李,也敢跟到後面追!”

“能不厲害嗎?想當初說是城裡有工作可以做,我們村裡除了素芳敢跟到出去,其它哪個敢?”

“那也不同,素芳姐那不是從小就有成算。”

“我們附近好幾個村子裡加起來,也沒有幾個十來歲的女娃兒還能去縣城裡上學?”

“那倒也是……”

眼看著,眾人討論的話題越來偏。

曹芫華暗自鬆了口氣的同時,趕緊避著大家議論以及探視的目光,緊緊的跟隨在馬四舅的後面。

儘管剛才從頭到尾,隊長都只是讓她出來露了個面。

可作為從來沒有在這種眾目睽睽之下,成為中心的曹芫華,還是格外不習慣。

特別是即使劉德旺已宣佈大家開始幹活。

可各組因為要領取勞動工具等等,也暫時沒有散的很開。

所幸馬圈牛圈這種地方,都不會在村民們集中居住的地方。

曹芫華跟隨著馬四舅的腳步,很快就遠離了大家議論。

“做了好事,怎麼還怕別人說了?”馬四叔提著一盞老舊的防風燈,慢悠悠的取笑著。

曹芫華紅著臉,不好意思的道:“人也太多了!”

“隊長這事做的不錯!”馬四舅卻十分肯定劉德旺的做法。

他知道曹芫華不是在村裡長大,不知道這小小的山村裡,唇舌的力量。

但他也無意給這充滿勇氣的孩子帶來一些陰影。

於是他道:“能得縣裡跟公社的表揚,今年我們大隊評先進幾乎是板上釘釘子的事情了。”

“你說村裡誰能不興奮,誰能不議論?”

“真的能評上先進大隊?”曹芫華從以往與外公家的通訊之中,也不是沒有聽說過先進大隊的好處。

“公社跟縣裡可不只有表揚信,估計還會有公開表揚呢!”

“這都評不上先進大隊,還要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才能評上先進大隊了?”

馬四舅好笑的反問著。

雖然曹芫華的事情,並不是直接發生在他們縣城、公社的轄區之內。

但是當時已經踏上下鄉之路的曹芫華,本身已經不屬於錦城那座城市了。

所以,即使發生這些事情的地方還是在錦城。

劉家梁這小山村,她甚至是在足足一個月後才到達的。

可應該有的榮耀,他們還是能夠沾上一點邊緣。

而且搗毀的是今年度錦城內最大的人口拐賣集團啊!

這所涉及的人,不知道會有多少相關的家庭。

得點佳獎,以及一個月的養傷獎勵,那簡直是微不足道。

曹芫華是自已不知道,馬四舅這個也算是活了半輩子的人,心中卻格外清楚。

估計,這孩子的檔案上,都會有這樣的一筆記錄吧!

以後,不管是她在這鄉下繼續做她的知青也好,還是回到城裡去上班。

都會比其它人走的更加順暢。

而曹芫華其實也不是不知道。

畢竟她是已經報名,正準備下鄉的知青沒有錯。

可這事情,並不是她一個人做出來的。

而且受傷的,也不是她一個人。

甚至,她母親比起她來,受的傷還稍微重一點。

畢竟要把她送到瘋牛身邊,還在安撫瘋牛的情緒,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但所幸,劉素芳的傷,並不是直接與瘋牛對抗中受到。

而是在最終要把曹芫華,送上已經稍微被安撫幾分的瘋馬身上。

受腳踏車與瘋馬的高度差,以及曹芫華從腳踏車上,跳到瘋馬身上那瞬間的力度變化,而直接連人帶車摔出去的。

按理來說,那種稍微的骨折,劉素芳跟曹芫華一樣,養上一個月也就差不多了。

但不管是毛紡廠也罷,還是上級單位也罷,都給了劉素芳更多的養傷時間。

且還為她調配了更適合的崗位。

原本,曹芫華不過是毛紡廠的普通女工一個。

只是勝在工齡長,並且幹活利落,還曾有兩次都獲得了年度的優秀工人稱號。

所以已經是足足的四級女工,每個月拿到的工資是56.87元。

但透過這一次的見義勇為,他們整個毛坊廠都獲得了各上級單位的誇讚。

於是劉素芳還在養傷期間,就被調到了廠裡工會做一名幹部。

曹芫華還沒下鄉前,就已經聽到毛紡廠那邊,在安排劉素芳傷好之後。

以這件事情做為榜樣,在廠裡特意召開的大會上,給予她獎勵的同時,也要向大家宣傳她所做的好人好事。

會有這樣的結果,曹芫華母女倆其實並不意外。

畢竟,對外大家也只是說了,他們抓到的是人口拐賣組織的馬車。

卻不知道,當時在馬車中,具體有哪些人。

還有當時還沒來得及轉移,以及才剛剛轉移還沒有走遠的是哪些人。

只憑這些人中的一部分,對曹芫華母女倆的那份感激。

她們能夠獲得的這些待遇,就半點不奇怪了。

當時,曹家人其實也動過心思,要不要透過這件事情,直接把曹芫華留在城裡。

可後來經過一家子的仔細考慮,還是覺得先讓曹芫華下鄉。

畢竟有這一次的事情在,曹芫華以後想要從鄉下回來,肯定會簡單很多。

但是,卻並不知道,這一次打掉的拐賣團伙中,是不是真的就再也沒有其它人手了。

曹芫華一個姑娘家,在這件事情中獲得太多明面上的好處。

那不就等於是樹了個靶子嗎?

還不如先去好幾百裡之外的鄉下待上個幾年,等這件事情的風波真的全都消失了。

他們再想辦法讓她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