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逆風不止
糖山斧子傳之【輔警不是警】 落筆沉香 加書籤 章節報錯
男人面露疑問,胡彩霞眼露兇光!顫抖著的嘴唇大喊道:“你給我放手?”。張小魚微微喘著氣,眼神中卻滿是堅毅。她的髮絲有些凌亂地散在額前,汗水順著臉頰滑落。胡彩霞光著身子,大口喘氣中從上到下每個汗毛都在顫抖,每一寸肌膚都怒火中燒,尷尬與荷爾蒙充斥著整個房間,一聲放手讓小魚喘著粗氣楞在原地,此時的胡彩霞緊張的抓起散落一地的衣服,順勢把衣物遮擋在關鍵部位,雖然小魚楞在原地,但是眼神從未從胡彩霞的身體離開過半分,是臉貼地面的男子哼唧了一聲打破了局面,“放手,你是幹什麼的?”這時的小魚鬆開緊握的雙手,膝蓋從男子身上離去,這才讓男子緩緩起身。
一旁的胡彩霞瞪大了眼睛,滿臉的疑惑與驚訝交織在一起。她那精心描繪的眉毛微微蹙起,嘴唇微張,似乎想要說些什麼卻又不知從何說起。“你們兩個都出去,我要穿上衣服”胡彩霞厲聲喊道。經過短暫的收拾,胡彩霞整理好衣物出來大喊道:“張小魚,你都幹了些什麼?你這個混蛋,你把我男人臉都按紅了,你這是私闖民宅,你這是違法犯罪,我要告你!讓你知道知道厲害!”。
張小魚呆呆地站在原地,眼神空洞,彷彿周圍的一切都與她隔絕開來。他的耳朵裡嗡嗡作響,胡彩霞的吵鬧聲、喊叫聲如同被一層無形的屏障阻擋在外,怎麼也傳不進他的心裡。他的腦海中不斷回放著剛才制服男子的場景,她在想自已是不是太沖動了,是不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她的雙手微微顫抖著,緊緊地握成拳頭。額頭上的汗水還在不斷地滲出,順著臉頰滴落在地上,彷彿在訴說著她內心的不安與自責。
原本應該是的“cosplay”,此刻卻瀰漫著一種尷尬的氣氛。周圍的人也都面面相覷,竊竊私語。有人對張小魚投去另類的目光,有人則對這突如其來的變故感到不知所措。張小魚看著胡彩霞的反應,心中也湧起一絲無奈。她微微抿了抿嘴唇,試圖解釋道:“大姐,情況緊急,我不得不這麼做,我以為你是被強jian。”胡彩霞愣了片刻,才緩緩開口:“張小魚,你這也太沖動了,我倆好好的事全被你搞亂了,門被破壞這你得賠償,我男人受傷你得給我們花錢治療,再說了,我也不能讓你白看啊,你都得給我賠償!這一次你算是完蛋了,光一個私闖民宅都夠你喝一壺了。”彩霞套著一身連衣裙,裙襬短到了大腿根部,凌亂中穿衣服忘記穿上內褲,幾根毛髮隨著吵鬧聲若隱若現,鄰居看熱鬧的有之,竊竊私語者有之,幸災樂禍者有之,暗叫痛快的有之。。。
張小魚癱坐在地,周圍鄰居的指責聲如潮水般湧來。他的臉色蒼白,眼神中充滿了迷茫和痛苦。他的身體微微顫抖著,彷彿在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他低下頭,看著自已的雙手,那雙手曾經勇敢地制服了男子,可現在卻顯得如此無力。他開始懷疑自已的行為,難道真的是自已錯了嗎?他在心中反覆問著自已。
鄰居們的話語不斷在她耳邊迴響:“你怎麼這麼衝動?”“這不是惹麻煩嗎?”“你就不能多想想後果?”每一句話都像一根刺,深深地紮在她的心上。
男子一邊隨聲附和著鄰居們的指責,一邊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他只穿著一條短褲,模樣顯得有些狼狽,卻絲毫不減他的蠻橫。他雙手叉腰,怒目圓睜,對張小魚私闖民宅這一事情不依不饒。
“看看你乾的好事!誰給你的權力私闖民宅?”男子大聲嚷嚷著,聲音尖銳而刺耳。他的臉上滿是憤怒,額頭上的青筋暴起,彷彿要將心中的怒火全部發洩出來。
張小魚看著男子這般模樣,心中更加委屈和無奈。他本是出於好意,卻沒想到會引來這麼多麻煩。他想要解釋,卻發現自已的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張小魚感到無比的孤獨和無助。她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些指責,也不知道該如何證明自已的行為是正確的。他的眼淚在眼眶中打轉,卻強忍著不讓它們落下。
張小魚輕嘆一口氣,剛想說些什麼,卻被不遠處傳來的警笛聲打斷。原來,有人在混亂中報了警。警察迅速趕到現場,瞭解情況後,對張小魚的進行強制措施並且把他帶上了警車。而胡彩霞在一旁,看著張小魚與警察交談的身影,心中安安竊喜,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尷尬情緒早已煙消雲散,根本沒有對自已剛才反應有一絲絲懊悔。
張小魚坐在警車中,眼神空洞地望著窗外。外面的霓虹燈閃爍著五彩斑斕的光芒,照亮了繁華的街道。車輛川流不息,行人匆匆而過,一切都顯得那麼忙碌而又陌生。他的心情如同被暴風雨洗禮過的海面,久久不能平復。他回想著剛才發生的一切,心中充滿了疑惑和不安。他不知道自已的未來會走向何方,也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接下來的挑戰。警車在街道上緩緩行駛,窗外的景色不斷變換。張小魚看著那些熟悉的建築和街道,心中湧起一股莫名的傷感。他曾經在這裡生活過,奮鬥過,有過歡笑,也有過淚水。而現在,一切都變得如此不確定。
張小魚站在那裡,心緒如一團亂麻。他的腦海中不斷地思索著,面對可能到來的犯錯懲罰,自已是否還有轉機呢?他開始回想整個事件的經過,自已當時確實是衝動了些,可那也是情況緊急之下的本能反應啊。他在心中暗暗懊悔,如果當時能再冷靜一點,也許就不會陷入現在這樣的困境。但事已至此,又能怎麼辦呢?他不禁想到了家人和朋友,他們若是知道了自已的處境,該有多擔心啊。張小魚多麼希望能有一個機會,讓他去彌補自已的過錯,去證明自已並非有意為之。他的目光在周圍遊移著,彷彿在尋找著那一絲可能存在的希望。她在心裡默默祈禱,希望命運能給自已一個緩機,讓他有機會重新開始,去做正確的事情,去挽回這一切。他暗暗發誓,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機會,他一定會更加謹慎,更加理智,不再讓衝動主宰自已的行為。
思緒複雜的小魚,經過了短暫的沉默,還是得面對現實,現如今,私闖民宅是錯誤、損壞他人物品更是錯誤,胡彩霞與男人這男歡女樂之事也盡收眼底,據這三種情況來說,張小魚最起碼也得丟工作、丟臉面、賠損失,甚至說還得攤上官司。《根據治案館理處罰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很顯然,張小魚此時的情形屬於情節較重,還有不可控制的是,行政犯罪還是刑事犯罪呢?此時的疑惑到了事情末期有位民警就如何正確認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對張小魚作出了明確的解答。
(一)罪與非罪
與非法搜查罪一樣,非法侵入作宅行為的構成應限於情節嚴重的。即只有對嚴重妨礙了他人居住安全與生活安寧的非法侵入住宅行為,才能以犯罪論處。
(二)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對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則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為形式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則既可由作為形式構成,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構成,即“拒不退出”。
(三)一罪與數罪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為結合在一起,如入室盜竊、搶劫、強姦、殺人等等。對這種情況,應以行為人實施的目的行為定性,而不是與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併罰。
私闖他人住宅並不一定就構成犯罪,就算可以認定為犯罪,也沒有什麼私闖民宅罪,而應該是《刑法》第24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若不能認定為犯罪,那麼就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行為人作出處罰。而在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時候,通常是給予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罰。
除此之外,公民的財產權是公民重要的民事權益,公民合法的財產依法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對於故意毀壞他人財物,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刑法明確予以打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明確了故意毀壞財物罪的入罪標準,該規定第三十三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產損失5000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
(三)糾集3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行為。
面對種種疑惑,張小魚靜靜地站在那裡,面色如死灰一般,毫無生氣。他的眼神空洞而呆滯,彷彿靈魂已經抽離了身體,只剩下一具軀殼。周圍的空氣彷彿凝固了,沉重得讓人喘不過氣來。 他只能聽到自已心跳的聲音,那一聲聲沉悶的跳動,在這寂靜的氛圍中顯得格外清晰。心跳聲如同一面鼓,一下又一下地重重敲擊著他的胸膛,每一次跳動都帶著無盡的焦慮與不安。他感覺自已彷彿置身於一個黑暗的深淵,孤獨而無助。 他的臉色蒼白得如同一張白紙,沒有一絲血色。嘴唇微微顫抖著,似乎想要說些什麼,卻又發不出任何聲音。他的雙手無力地垂在身體兩側,手指微微彎曲,彷彿在努力抓住最後一絲希望。 張小魚的腦海中一片混亂,各種思緒如潮水般湧來。他不斷地問自已,為什麼會變成這樣?自已到底做錯了什麼?未來又該何去何從?然而,沒有答案,只有那無盡的迷茫和恐懼。他彷彿被世界拋棄了,獨自承受著這一切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