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族長們感受深刻的,還有留在廣州城那八百遊客。

這一回跟著出國旅遊的人。

除了要搶購船票,衙門對上船的人還有一個要求。

必須能識文斷字!

說是,怕他們到了大唐當睜眼瞎。

仙居城那一批非官方又上了年紀的人聽了這個要求後,氣急敗壞。

想要脫盲拿畢業證,短時間內根本來不及。

只能讓家中的年輕人們,前來大唐見見世面。

來之前。

在自家地盤上,一個個跟猴子一樣活潑的年輕人們。

到了廣州城半個月後,就有些畏手畏腳了起來。

每晚的臥談會,主題不一。

今夜,就有人驚歎:

“夭壽哦,大唐的衙門竟然明令禁止任何人吃鯉魚!漁民們若是不小心抓到了鯉魚只能放生,既不能吃也不能賣,誰敢販賣就要打六十大板!”

“為啥不讓吃鯉魚?紅尾鯉魚的滋味還挺好的!”

“‘鯉’與‘李’同音,你們還記得大唐的天可汗陛下姓什麼不?”

“原來如此,長知識了!嘿嘿,幸好我們新南越國沒有這樣的忌諱,不然我們就吃不上美味的魷魚了!”

一時間,還引來了眾人的鬨堂大笑。

有人接著為百姓們鳴不平:

“不讓人吃鯉魚也就罷了,最奇怪的是,還不允許穿黃色的衣服哩!只有天可汗陛下,才能穿黃袍。”

此話一出,室內的“嘶”聲不斷。

雖然吧。

他們真對黃色的衣裳無感,平時就愛穿藍色。

但,不讓穿和不喜穿,可是兩碼事。

一個學霸小子,聽了上訴兩個律令,直搖頭:

“這都不算甚,唐律裡還有十惡不赦之重罪!”

“十惡都有甚?”所有人都豎起了耳朵,連聲追問。

學霸不疾不徐道:“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都是上了幾年學的,能脫口而出國法律令的人,默默的在心裡一一對應著解讀。

半晌,有人向學霸求解惑:

“謀反、謀大逆和謀叛好理解,就是咱們的叛國罪唄,到哪兒都是掉腦袋的大罪!不孝都有些什麼說法,怎就成了十惡之重罪呢?”

學霸解釋道“不孝就字面意思,和我們新南越國大差不離!不外乎不聽爹孃勸解、不敬重爹孃,打罵爹孃或不贍養之類的。”

有人甕聲甕氣的問:“打罵爹孃是不孝重罪,那爹孃打罵子女該當如何?”

學霸:“我將聽來的一個案子說與你們聽聽!有一個當阿爹的下工回家,讓兒子給他端茶。茶水遞上去,當爹的嫌兒子端來的茶水燙,要打兒子,兒子跑了。

他爹追趕,在追的過程中自己拌了自己就摔死了。最後,衙門就用了不孝罪,來判兒子一個殺頭之罪!”

眾人:好一個無語子!

學霸接著說:“唐律中比較特別的是,做晚輩的告發父母屬不孝!在服喪期間,未經長輩同意就擅自成親的,也是不孝。”

有人很是不服氣:“爹孃要是打得太狠,子女都受重傷了也不能向衙門狀告麼?”

學霸點頭:“自然是可以的,不過,子女要告發的爹孃,進衙門後,先要打四十大板!

在訴訟過程中,如果爹孃反訴子女,能證明其忤逆不孝的,子女在傷勢不嚴重的情況下,父母可免責。

傷勢過重致死的,最多判有期徒刑一到兩年。”

所有人不由得,都狠吸了一個冷氣!

天了嚕,在大唐做晚輩的可真是不容易!

一個不孝的罪名扣在腦袋上,不死也要脫一層皮!

想想他們之前在家,動不動就與爹孃拌嘴的日子。

擱在大唐,會不會被鄰居舉報啊?

大熱的天,不少人在被窩裡哆嗦了一下。

心裡暗下決定,回國後,被阿孃追著打的時候,一定要跑慢一些,還要讓她注意腳下。

學霸同嘆氣:

“在大唐以孝治國,以孝當道!但在婚姻生活中,過得更難的還是婦人!

根據唐律,丈夫家暴打傷妻子的,只按照毆打旁人減兩等治罪,如果致死,才不減。

妻子毆打丈夫,如果丈夫告發,則罪加三等,如打死了丈夫,妻子會被斬首。”

一個小夥子“嗷”了一聲:

“天神老爺啊,像我阿孃那種,有事沒事都要捶我阿爹一頓的婦人,來大唐豈不是要坐牢的!唉喲,我回仙居城可要給她好好學一學。”

打得過男人的婦人還是少數,更多的小子想到的是自家的姊妹。

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在大唐,嫁出去的姊妹被家暴後還不能受到國法律令的制裁,他們的拳頭都硬了。

還是他們新南越國好,生命權,就是公民最高的權利!

除了戰爭和正當防衛,在任何情況下,不管是誰,致人死亡的,都要接受律法的制裁。

更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律令。

強調的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學霸沉默了幾分鐘,又繼續放冷槍:

“除了十惡之罪,大唐的律法還有許多。

就比如,根據婚法規定:家庭財產由家長統一支配,子孫不得私有財產。如若子孫私自動用家庭財物,處以笞十至杖一百的刑罰。”

做孝子賢孫不難,但,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新南越國但凡成年工作的人,都是有公分賬戶的。

他們一般都會孝敬爹孃半數左右,留一半做今後自己小家的購房資金或平時交友零用等。

花自己辛辛苦苦上班掙來的錢,還要衙門被打屁股?

爹能忍,孫不能忍也!

此外,讓年輕小夥子們遺憾的事還有一樁。

有不少人打算,在旅遊的時候順便給爹孃帶一個媳婦兒回家去的。

大唐的女郎膚白貌美,他們覺得娶回家很合適。

但,唐律有規定。

外國官員來大唐出使,不能私自與官員或百姓之家的女郎結親。

若不是官員也不是偷越國境的不法人員,娶漢女為妻妾,也是有條限制的

那就是絕不準帶回國內!

如果帶回國內,無論是女子還是外國人都要治罪,需流放兩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