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路法!
鎧甲:我喬奢費,萬軍之將! 俗家弟子 加書籤 章節報錯
“隊長!”
“這怎麼可能??”
徐霆飛和巴約比同時大喊,只不過一個充滿不可置信,一個充滿驚喜。
徐霆飛凝視著出現的喬奢費,緊緊的握著疾影刀,這個身影,他一輩子也不會忘記,正是昨晚那個恐怖的傢伙!
但是徐霆飛也在給自已鼓舞,他就不信,在自已的必殺術裡面,他還能如此強橫!
“不管你是誰,今日,都要成為我飛影鎧甲的刀下亡魂!”
“疾影刀法!”
徐霆飛冷喝一聲,疾影刀橫掃天空,一道道鋒利的刀光疾馳而來,刺耳的風聲呼嘯而過。
喬奢費只是緩緩抬起一根指頭,一道凌厲的血光乍起 ,頃刻間刀光被無盡的威壓碾碎,飛奔而來的徐霆飛此刻也突然雙腿一軟,竟然跪在了必殺術之內。
喬奢費緩緩的抬我頭顱,望著從空中墜落的徐霆飛,淡漠道:“小子,今日,我不僅要救他,還要讓你明白,你的必殺術....在我面前,不堪一擊。”
“這不可能!”
徐霆飛難以置信,這傢伙僅僅是抬起一根指頭,就讓自已毫無反抗的能力!
“破!”
喬奢費冷喝一聲,強橫的血光向四周擴散,眨眼間必殺術的領域瞬間被撕裂,周圍再次恢復。
“啊!”
被強行破開必殺術的飛影鎧甲遭到了嚴重了的反噬,徐霆飛從空中跌落下來,顫抖的身軀不斷在地面之上蠕動著。
巴約比望著喬奢費霸氣的身影,內心掀起來滔天駭浪,隊長的實力何時變得如此之強?!
強行破開飛影鎧甲的必殺術?!
“隊長,將軍說要見您。”
巴約比這時上前,恭敬的出聲。
喬奢費瞥了一眼飛影鎧甲,這些傢伙的實力尚未成熟,等時機成熟,便讓寄生種子寄生他們,到時候征戰阿瑞斯,也算是個不小的助力。
“巴約比,帶我去見將軍吧。”
“是,隊長!”
徐霆飛望著喬奢費和巴約比緩緩消失的身體,心中充滿了不甘,可劇痛感再次襲來,讓徐霆飛昏迷了過去。
此時剛得到金剛鎧甲的吳剛也趕來此地,吳剛看著寂靜的周圍,疑惑的說道:“歡迎,這裡哪有幽冥魔啊,明明什麼都沒有?”
“怎麼可能?”
“小飛還在那裡呢,小剛你是不是迷路了啊。”
吳剛臉色一黑,不滿道:“美真,我可是遊戲高手,怎麼會路痴呢?”
還不等歡迎開口,吳剛突然看到了一個身影,下意識開口道:“歡迎你等等,我好像看到他了。”
吳剛迅速的走過去,看著趴在地上的徐霆飛,微微一怔道:“這傢伙怎麼跑來這裡睡覺了?”
“喂,喂,你醒醒....?”
吳剛搖了搖徐霆飛的肩膀,呼喚道。
“混蛋,疼死了,趕快鬆開你的狗手。”
徐霆飛被劇痛給疼醒,一抬頭便看到是吳剛這個傻子,便怒罵道。
“你這人怎麼這樣啊,俺好心喊你起來,你怎麼還罵俺。”
吳剛瞬間就不領情了。
“閉嘴,快點給本少爺打救護車電話!”
徐霆飛壓根就不想搭理吳剛,但是奈何身體太痛了啊。
“打救護車電話?”
“找醫生幹什麼?”
“你不是要去打怪獸嗎?”
“怪獸在哪裡啊!”
吳剛的一連串詢問讓徐霆飛的頭都要炸了,徐霆飛心想,還是裝死算了!
與此同時,巴王集團密室內
“巴約比的氣息突然消失了。”
被附身的密斯林皺著眉毛,一臉疑惑。
就連路法也無法感知到巴約比的氣息。
這就非常讓路法納悶。
與此同時,在一旁昏迷的巴豆緩緩睜開眼睛,看著氣質大變的密斯林,巴豆不爽的喊道:“密斯林,你愣著幹什麼?”
“還不快把我拉出來?!”
路法聽到聲音,緩緩轉身,密斯林那冷冽的眼睛讓巴豆心裡一顫。
“巴董事長.....”
深沉的聲音帶著蠱惑,聲音彷彿來自遠古一般。
巴豆被嚇一跳,這聲音跟暗影五護法的有些相似啊。
“密斯林,你在幹什麼呢?”
“你的聲音怎麼變成這樣了?!”
“你不用害怕,我已經在這裡很久了。”
“你心裡想的什麼,想做什麼,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路法瞥了一眼怕死的巴豆,淡淡道。
巴豆眯著雙眼,小心翼翼的問道:“你是誰?”
路法還沒有吭聲,密斯林的頭突然垂下。
巴豆頓時舒了一口氣,開始責備道:“密斯林,你知不知道你在跟誰說話?!”
密斯林沒有搭理巴豆。
巴豆瞬間不滿的吶喊道:“密斯林?”
“林花妹?!”
“密斯林,我在叫你....呢!”
巴豆還沒說完,密斯林猛然的抬起頭,嚇得巴豆連連後退。
“你想要的不就是長生不老嗎?”
“這些對我來說都輕而易舉。”
“就好比我們星球的任何一塊石頭放在你們這裡,都要被珍惜上千年。”
“不過我有三個條件。”
“第一,在我需要的時候,我要借用你的身體。”
路法還沒有說完,巴豆一便臉不爽的打斷,站起身來道:“呵呵,是不是還要給你一滴血啊。”
“你知不知道,我的一滴血很珍貴啊!”
“別在這裡嚇唬你巴豆爺爺!”
“我巴豆也不是被嚇大的!”
“想當年,我馳騁整個幸福市,帝皇俠被我打的奄奄一息,我手中的蟑螂兵團席捲整個幸福市,我巴豆那時何等的榮耀!”
“當年失去了十年的壽命,現在你又要我的身體,你咋不說,跟我娶妻生子啊!”
“借身體,借身體,你他孃的是同性戀啊。”
“你不想活了,我還想活呢,艾滋病要得你得。”
巴豆不滿的撿起地上的通氣養生丸,吹了吹。
完全沒有將路法放在眼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