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帝皇戰黑犀
鎧甲:我喬奢費,萬軍之將! 俗家弟子 加書籤 章節報錯
美真輕笑一聲,道:“既然子陽這麼想,你就和他比試一場吧。”
喬奢費鬆開握著黎子陽的手腕,將魔貼收入系統空間後,往後退兩步:“教你做事,教你尊重長輩,很簡單。”
黎子陽頗為不服氣,望著美真已經拉開安全距離,甩了甩拳頭道:“希望前輩不只是口頭說說。”
“實力也能說得過去。”
黎子陽迅速出手,如同一頭獵鷹一般,握緊拳頭,勢如猛虎,頃刻間襲至喬奢費的身前,拳風凌厲。
“砰,轟!”
喬奢費迅猛如閃電,拳風凌厲,和黎子陽對碰在一起,掀起層層氣浪,腳下的對面也浮現裂痕。
喬奢費望著黎子陽血紅色的眼幕,輕笑道:“你只有這點實力嗎?”
黎子陽臉色一沉,迅速拉開,黎子陽清楚,自已的戰鬥經驗可能不如喬奢費,但這是一場必須分出勝負的戰鬥。
黎子陽逼近,再次展開猛烈的攻擊。黎子陽的拳頭猶如閃電般迅速,而喬奢費的招式則更加靈活多變。面對黎子陽鐵拳的狂攻,喬奢費抓住一次機會。
那一剎那,黑犀鎧甲的身體化作一道流星,雷霆般地出手。他的拳法如潮水般洶湧,擋者披靡,彷彿無一人能擋住他的攻勢。而黎子陽也此刻亂了方寸,被喬奢費逼得節節敗退,毫無還手之力。
黎子陽捂著胸口踉蹌後退,望著不動如山的黑犀鎧甲,黎子陽內心有些難受,但是黎子陽不認為自已會敗給他,甩出一張金色魔貼,黎子陽緩緩召喚出極光劍。
喬奢費眉頭一挑,狂暴的水浪彷彿就在身邊,喬奢費張開手的那一瞬間,流星槍便已經出現。
“試一試這一招。”
“極光劍氣。”
黎子陽迅速斬出數道金色劍氣,銳利無比,劍鋒如霜,它在揮舞時散發出的威嚴氣質,彷彿能夠劃破空氣,直指敵人心臟。
喬奢費手中的流星槍也隨著舞動起來,槍刃如鋒,勢如破竹,幽綠色的氣旋環繞,破空聲不斷響起,與金色劍氣碰撞,遊刃有餘。
“鏗鏘!”
“鏗鏘!!”
“鐺鐺鐺.........”
“滋滋滋...........”
金屬的交響曲奏起,流星槍和極光劍不斷的碰撞,流星槍沉重的壓迫感,讓黎子陽感到深深地壓力。
而喬奢費的動作行雲流水,彷彿就是在表演一場舞槍大會。
槍出如龍,如狂濤般洶湧,如山海般磅礴,強大的力道根本不是現在的黎子陽可以睥睨的。
可惡,這樣下去不是辦法,黎子陽吃力的回擊著,瞥了一眼那邊的美真,黎子陽緊握極光劍,低喝道:“帝皇·穿風刺!”
極光劍之上的劍氣突然鋒芒數倍,強橫的劍氣如同風刃一般,徑直將喬奢費逼退。
黎子陽縱身一躍,萬千劍刃席捲天穹,如暴雨般密集,伴隨著黎子陽的一聲低喝,萬千劍刃襲殺而去,快如閃電,鋒如利刃。
喬奢費低喝一聲,流星槍捲起萬千海浪,幽綠色的氣旋狂暴環繞而起,在黑犀鎧甲的身後,一頭犀牛的虛影乍現,狂犀嘶吼一聲,頃刻間將萬劍劍氣震破。
“狂瀑扎!”
喬奢費低喝一聲,狂犀嘶吼一聲,這一聲萬千鬼魅難近,狂犀伴著磅礴的暴浪朝黎子陽轟去。
黎子陽大驚,穿風刺已經被喬奢費輕鬆擋下,這一擊很強!
黎子陽迅速轉動腰帶,低喝道:“帝皇·木鎮!!!”
一座座深藍色的陣盤從極光劍之中迸發而出,替黎子陽擋下狂犀。
狂犀氣勢沖天,暴浪如利刃般,輕而易舉的將陣盤擊潰,隨著一層層陣盤擊潰,黎子陽抬起極光劍,金色的劍氣環繞,迎面硬抗!!!
“砰,轟!”
一聲巨響,撼天動地,周圍掀起一層層氣浪,氣浪如同猛獸般撲向周圍,風聲呼嘯的讓人耳朵都有些發麻。
餘波散去,一道金色身影從餘波之中衝出,金色的氣旋在劍身四周激盪。呼嘯聲中,劍鋒如虎,一往無前。白刃之上,映照出那凜冽的鋒芒。
帝皇鎧甲的防禦果然強大,只可惜,現在的你還是太脆弱了。
喬奢費手中的流星槍橫掃而出,幽綠色的氣浪捲起,輕而易舉的擋下黎子陽的攻勢。
黎子陽剛準備動身反擊,流星槍如同閃電般擊中自已的胸口,劇痛讓黎子陽連連後撤,黎子陽一心反擊,抬劍的那一瞬間,流星槍已經放在了自已的脖子上。
“你輸了。”
黎子陽的動作一僵,你輸了,簡單的一句話,讓黎子陽內心無法平靜,甚至難以接受。
他努力了那麼久,可結果告訴他,自已居然這麼沒用!!!
黎子陽無法接受,心裡一著急的情況下,黎子陽猛然挑開流星槍,對著喬奢費怒吼道:“我沒輸,再來!”
喬奢費卻收起流星槍,瞥了一眼黎子陽,淡淡道:“你太在乎表現自已,從而導致進攻有誤,防守不足的情況。”
“這裡就你我,還有美真,你的表現,並沒有呈現給全球的人們觀看,我不清楚,你在表現什麼?”
“是在炫耀你的帝皇鎧甲,還是在告訴我,你很強?”
面對喬奢費的話,黎子陽立刻回絕道:“我沒有。”
“我沒有表現自已。”
美真這時從那邊走來,望著黎子陽,安慰道:“子陽,我清楚,你第一次召喚鎧甲對戰異能獸,可能急於求成,但黑犀鎧甲是你的前輩,你應該尊重,他說的話,都是為你好。”
黎子陽聽到美真的指責,有些不敢相信的看著自已身上這副鎧甲,難道自已真的太過於表現自已了嗎?!
自已只是想好好的戰一場!!!
我只是想.....在你面前贏一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