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鄭嘉驚叫起身,他大喘著氣,渾身顫抖,被夢中的火焰嚇得不輕。

“怎麼了?”身旁,桑慕的聲音傳來,他似乎沒有睡醒,話語中帶著濃厚的鼻音。

鄭嘉仍沉浸在入夢的場景,沒有回話。

桑慕湊前,看到鄭嘉滿臉冷汗,“做噩夢了?”他開燈下床,到洗漱間擰了一個溼毛巾來為鄭嘉擦汗。

“唔......”鄭嘉被冰冷的毛巾刺激得一個激靈,回過神來。轉身,便看到一臉憂心忡忡的桑慕。

“沒事......”鄭嘉勉強朝桑慕一笑。

他沒有向桑慕解釋他入夢的能力。姑且不說桑慕信不信,這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不想將這些事透露給不信任的人。

......雖然他和桑慕已經有了親密接觸,但是距離真正的“親密”還差點關係。

“喝點水吧。”桑慕又拿來一杯溫水,送到鄭嘉的嘴邊,他照顧人的姿態很是熟練。

“唔......”鄭嘉就著桑慕的手大口喝水。

幾滴清涼的水順著唇角滴落到他的鎖骨,在他衣服上蜿蜒出淺淺的水漬,驅散了夢境中帶來的燥熱。

鄭嘉心情逐漸平復。

一看時間,也才凌晨三點。

但是他估摸著後半夜肯定睡不著了。

“你不用管我了,先睡吧。”他翻出幾張信紙,打算在稿件里加點新內容。

說完,就要下床,下床——下不了,鄭嘉被一隻手攔腰抱著,無法有大的動作。

鄭嘉轉頭,看向手的主人——桑慕。

桑慕沒有說話,只用墨綠色的眼睛看著鄭嘉,左眼寫著“我很擔心你”,右眼寫著“你不睡我也不睡”。

鄭嘉:這人怎麼這麼幼稚?當初那個成熟可靠心懷大愛的聖父去哪裡了?

但他確實欠同床人一個解釋。他無奈,隨意說了個藉口:“夢到這幾天追查的案件了。林悅——也就是小林,她最後把生父生母都殺死了。”

即使如今風氣開放,崇尚“西化”,子女殺父母依然是一件駭人聽聞的事。

如今瞭解到真相,鄭嘉反而對林悅沒有多大惡感。

——父母的選擇之於子女是一個僅憑運氣的事情,攤上了這麼一對父母,林悅的運氣並不算好。

沒想到不怎麼了解案件的桑慕也對林悅很是同情,“她也很可憐。”桑慕嘆氣,“比起她的父母,她更有資格活下去,而不是被父母操控著活著。”

鄭嘉疑惑,“你不覺得她手段殘忍嗎?”

“親愛的,”桑慕笑,“手段只是一個途徑,最重要的是結果——她已經自由好多天了。”

“可惜警察要去抓她了。”鄭嘉看著手中的信紙,上面密密麻麻寫著案件的真相——天亮他就要把信封就要送去警局。

“那就祝她好運。”桑慕笑,“也許她在行動之前,就已經對這樣的後果有了充足的準備。”

-

暗室。

林悅被綁上火車的前一天。

林嫂拿著聖水,憂心忡忡地離開。

神父依然坐在幽暗的禱告室中,沒有動靜。

一分鐘後,一隻瘦弱的手撩起紅色幕布,露出隔間內女孩和神父的臉。

——隔間裡面居然不只有神父。

“林悅。”神父把玩著手裡的玻璃瓶——這是另外一瓶聖水,“你猜她會不會用那瓶聖水?”

神父的提問很隱晦,但林悅知道他真正的意思,他是想問最終林嫂會選擇和她走還是選擇出賣她。

但就像當初神父對林嫂說的話一樣,林嫂其實心中早已做下了選擇,只是礙於道德和情理不便說出口,就連聖水都是她想要貫徹內心意圖的藉口。

那她林悅呢,為什麼明知答案還要向林嫂給出這樣的選擇題?

“我只是不甘心而已。”面對信任的神父,林悅終於吐露心聲。

如果什麼也不做,她內心的火會越來越大,但是做了這件事,也不意味著就此熄滅,很可能是火上澆油。

神父微笑,說出的卻不是什麼好話,“脆弱的感情阻擋著人類的生存與進化。”他看向林悅,“小可憐,雖然你現在是這樣的脆弱,但是我覺得你比他們更適合生存。”

“他們”自然指的是林悅的父親和母親。

神父將手中的聖水塞給林悅,“現在我也給你另外一個選擇吧。”

是選擇迷暈綁走她嫁人的人,遠走高飛。

還是迷暈林嫂......甚至殺死她,都由林悅決定。

林悅大眼睛露出幾分忐忑,但她接過聖水的動作沒有半分遲疑。

“神父......”她問,“你為什麼要幫我?”

“因為無論遇到了什麼事,你都會找到一條生路,你很珍惜你的生活。”神父說,“我願意為熱愛生命的可憐人提供幫助。”

林悅似懂非懂。

她又問,“神父,以後還會幫我嗎?”

神父低頭,墨綠色的眼睛看向林悅,“那就要看你的運氣了哦。”

隱秘的談話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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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鄭嘉就起了個大早,跑去報社,想看看報紙銷售情況。

路上恰好遇到在早餐鋪旁啃著粢飯糰的衛鴻羽,“你回來了?”鄭嘉打了個招呼,順手拿了杯豆漿作早餐。

“是啊。任務提前完成,下班收隊。”沒等鄭嘉打探,衛鴻羽主動說,“上次你不是打聽那個林悅?”

“是啊,她很可能就是縱火案的真兇。”

衛鴻羽撓撓頭,“我們沒找到,她失蹤了,她丈夫那裡說根本沒有見到人。”

偌大的華夏,如果有心躲藏,確實很難尋人。

“總之通緝令先貼出來吧。”衛鴻羽說,“只要她一進滬市就插翅難飛。”

鄭嘉對衛鴻羽的信心表示懷疑。但他沒有流露出表情,只敷衍地點點頭,雖然真兇沒抓到,但獎金必定不會少。

“咦?這豆漿還挺好喝的。”鄭嘉給早餐鋪老闆雙份錢,讓他待會送到賓館——房間裡還有一個人呢。

衛鴻羽見他舉動,忍了忍,沒忍住,“那人還在你那裡啊?”

“當然。”

“你們不是一時興起,而是長期的?這樣不好吧,對你的身體啊名譽啊什麼的。”衛鴻羽滿臉不贊同。

鄭嘉被衛鴻羽話裡的酸味燻了一鼻子,淡然,“這就不關你的事了。”

隨後離開。

“玫瑰玫瑰我愛你~”鄭嘉臉帶笑意,一邊哼歌一邊朝著編輯部的方向走去。雖然他送早餐只是習慣性對人好,沒多大情感在裡頭,但是隻要能激起衛鴻羽的不爽,他就爽了。

看來以後還是要多秀,鄭嘉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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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遐邇時報》編輯部。

“鄭先生鄭先生!”看到鄭嘉到來,李郵滿臉興奮。“這次平安里縱火案的報道好多人追著看,銷量又創了本月新高!”

“那是。”鄭嘉驕傲滿滿,他為了挖掘案件的內幕可謂是勞心勞力,現在到了收穫的時候怎麼把辛苦得來功勞謙讓出去。

“我知道你是大功臣。”李郵湊前,“所以幫你爭取了一個好東西!”

“什麼?”

李郵從手頭一大疊稿件中抽出一個小小信封,遞給鄭嘉。

信封上面紅底黑字:邀請函。翻開邀請函,裡面印著花團錦簇,紅彤彤一片十分喜慶。

鄭嘉匆匆掃了一遍,才發現是一個訂婚宴的邀請函。落款是滬市總商會,邀請參與者並沒有具體寫哪個人,只籠統地寫《遐邇時報》編輯部。

李郵語氣神秘:“今天晚上,商會江會長的女兒要舉行訂婚宴,他們只給我們一個名額,這個名額歸你了。”他得意,“很多人都覷著想要,要不是我動作快,向主編搶了過來,這個名額可留不到你過來。”

滬市總商會邀請報紙的人參加訂婚宴,當然是想報紙多加宣傳,鄭嘉作為受邀請的記者,去參加必須要先做好本職工作,才能當個蹭吃蹭喝的嘉賓。

工作倒是其次,這場商會會長組的宴會必定會有很多滬市各行的名流參加,鄭嘉藉著宴會的由頭去結交他們,好處只多不少,難怪編輯部內部搶破頭。

“訂婚宴……”鄭嘉估摸著下午沒什麼工作,去去也無妨,笑著拍了拍李郵的肩膀,“好,我會去的,這次謝謝你了,就知道你很能幹!”

“嘿嘿。”李郵傻笑,黝黑的臉蛋露出一排大白牙。

李郵此人年齡不大,今年將將20歲,卻已在《遐邇時報》吭哧幹了三年編輯。兩年前,鄭嘉剛進報社,還是默默無聞的記者,進去就被分配給了李郵。

李郵此人雖然看著人傻,但是在各種大事小事面前十分靠譜,偶爾還會有一絲聰明勁,鄭嘉稱讚其為“大智若愚”,比如這次商會女兒的訂婚宴,雖然李郵不懂其中彎繞,但是直覺敏銳,替自家記者在所有人前頭搶了個先——雖然不知道有什麼用,但是這麼多人搶,必須也要搶一搶。

兩人一個專注採寫報道一個幹除記者以外的其他活,從鄭嘉默默無聞幹到成為報紙的“臺柱”,合作無間。

“行,沒什麼事我先走了。”鄭嘉揚了揚邀請函,他不是坐班編輯,需要走街串巷到處找素材。

“先等等!”李郵像是想到了什麼,叫住鄭嘉,在雜亂的工位上翻箱倒櫃。

“找到了!”他拿出一個小盒子——原來是一部相機,“最新進的好貨!你先用著拿去拍宴會吧。”隨後將相機塞進鄭嘉的手裡。

現在的相機可不便宜,以前《遐邇時報》都不捨得買一部,現在居然捨得讓鄭嘉帶出去。“說給就給啊。”鄭嘉懷疑李郵是不是在報社裡面上頭有人——所以做啥都無人置喙。

“……不過也可能是這傻小子心大。”鄭嘉暗想。

為防止報社的老闆收到風,要將這好玩的高階貨收回,他朝著李郵感謝地笑了笑,隨後趕緊鬼鬼祟祟地將相機揣兜裡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