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奇貨可居
重生94:從殺穿電子基盤開始 湖邊三岔口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收起紛飛的思緒,吳成搖了搖頭,回到公司。
李峰說上藥後會發來地址,可是下班時間還沒到,他們卻開著車來了。
吳成能看到他眼角洋溢著的興奮。
平白得了個孫女,也完美地解決了孫女的撫養問題。
更重要的是,以往沒有小金庫的他,終於是如願以償地得到了一大筆資金。
獨屬於他的資金。
從2013年開始,他基本上每個月都會來峰興汽車提走兩萬塊錢。
直到2020年,李小龍找到個機會發難,禁止他在峰興公司拿錢之後,吳成發現,他本就不算少的白髮,更是在短短一年時間裡,幾乎全部成了華髮。
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哎,老闆做成這樣,也是糟心,想弄點零花錢都異常困難。
父與子之間,也是有矛盾的,特別是豪門。
有時候,錢太多了,並不是什麼好事兒!
席間,李峰笑逐顏開,李小龍也是樂不可支。
他倆算是得償所願,皆大歡喜了。
他們形成了一種默契。
即便花的還是他們的錢,也得講究方法不是?
方法錯了,天怒人怨!
李旭依然是興致不高,這是他的性格。他的眼睛裡可容不得沙子。
自已的親人,也不行!
李旭不喝酒,李峰跟李小龍頻頻敬酒,吳成根本就招架不住!
在醉眼朦朧中,吳成分明看到,李泉也在笑。
只是,那笑容讓吳成很不舒服。
很陰險,很陰鷙的那種!
難道是,我走了之後,他們又商量了要如何排擠我?
很有可能!
李小龍就是這種人。
需要你的時候,你是姑父。
不需要你的時候,吳經理!
吳成端起酒杯,跟李泉碰了一下。
兔死狐悲的道理,你不懂嗎?
我倒下了,下一個就輪到你了吧?
呵!
小人一個!
吳成認識李泉,比認識李峰更早。
那是1997年,在河池二中的籃球場上。
李泉比吳成大兩歲,身高體重都比吳成高了兩個檔次。
吳成沒有籃球天賦,沒有上場過,所以也沒有嘗試過李泉的手段。
吳成的發小汪鵬就沒有那麼好運了。
酷愛籃球的他,不知道被李泉撞飛出去多少次了。
背心一脫,全是傷痕!
帶球撞人可還行?
“吳成,今晚來我家吃飯唄!”又一次被李泉撞倒在地,胳膊被擦傷擦傷的汪鵬一瘸一拐地走到吳成身邊。
這是連腿腳都受傷了?
“嗯?家裡有事兒?”待業在家的吳成,還是有煙抽的。
從家裡偷的。
汪鵬接過吳成遞過來的煙,恨恨地看了眼李泉,“不玩了,從今以後,我再也不玩了,晦氣!
走走走,今晚我嫂子來了,咱們喝兩杯!”
跟你嫂子喝兩杯?這也行?
汪鵬的嫂子胡月月,遠近聞名。
當然,吳成去吃飯可不是因為這個。
汪鵬的父親在濜陽市上班,一個月才能回一趟河池鎮家裡。
汪鵬、汪鯤也是無業,算是倆街溜子,沒有混出什麼名堂的街溜子。
汪鵬媽很快就收拾了一桌飯菜。
“哥,那個李泉欺人太甚,每次打籃球都讓我傷痕累累,你說咋辦?”汪鵬委屈地抿了一口酒。
那是他偷偷拿的。
招待朋友,他媽是不管的。
要是他們兄弟倆想喝,那是不行的,這是他媽的原則。
汪鯤看了看汪鵬,又看了看自已瘦弱的胳膊。
打李泉一頓?
哈,弟兄倆加一塊兒,也幹不過人家啊!
自討沒趣,掃興不是?
“吳成,你從小就聰明,你得給我想個轍,我可咽不下這口氣!”汪鵬遞過來一根菸。
“誰說不是呢!李泉這傢伙,三天兩頭找我炸金花,騙我錢!
我爸每個月給我的100塊錢,不知道被他騙去多少了!”
“你自已要跟他打牌,怨得了誰?”胡月月腮幫子一鼓,那嬌嗔的模樣讓人很上頭。
吳成突然間想到一個辦法,一個懲罰李泉的辦法!
只是這辦法太陰狠了,吳成搖了搖頭,打散了這個壞主意,默默地抽著煙。
“吵吵吵,吵個屁啊吵!”汪鯤狠狠地將筷子拍在桌子上,煩躁地瞪著胡月月。
“李泉那傢伙,狂得沒邊了!嗎的,天天騙我錢不說,還欺負我弟弟!
不就是仗著自已的哥哥是塑膠廠的老闆嗎?啥稀奇!”汪鯤又吼了一句,把他媽都嚇了一跳。
“鯤,你自已沒本事,就會發脾氣!
我是哪根筋搭錯了,怎麼就看上你這個廢物了呢?”胡月月的眼眶立馬紅了。
就像那小白兔的眼睛一樣,好似得了紅眼病。
胡月月其實也很後悔,認識了汪鯤這個廢材。
可惜他倆早已經生米煮成熟飯,被套牢了,跑不脫了。
想分手吧,即便自已有些姿色,可也是名聲在外啊!
每次過來,都要在汪鯤家住上十天半個月,街坊鄰居誰不知道啊?
“嫂子,這不是鯤哥時運不濟嘛!
一旦機會來了,那還不是扶搖直上九萬里?”吳成勸解道:“喝酒,嫂子!”
胡月月跟其他的女孩不一樣,她的酒量不好,卻愛喝。
典型的又菜又愛!
很少見的,貪酒的女人。
“月月,對不起,我不該對你發火!
你放心,我一定會改的!
我發誓,我這輩子只對你一個人好!”
汪鯤沒啥本事,卻很會哄女孩子。
“吳成,你有沒有對付他的辦法?”汪鵬在吳成的耳邊小聲問道。
“這。。。”吳成猶豫了。
剛剛被壓制住的念頭,又泛起了漣漪。
“吳成,你有啥辦法就說唄,咱倆誰跟誰啊?多少年的兄弟了!”汪鵬又給吳成倒了一杯酒。
酒能成事,也能誤事啊!
當第二瓶酒見底的時候,吳成感覺自已已經飄了,也管不住自已的嘴巴了。
心裡面想著什麼,嘴巴里面立馬就飈了出來,跟小便還利索啊!
這可能是吳成這輩子最後悔的一句話吧!
或者是說,一個成語。
“奇貨可居!”
“嗯?”汪鵬眉頭一皺,“啥意思?”
“我只說一遍,你記得住就記,記不住算了!”那個成語一出口,吳成已經追悔莫及了!
但願汪鵬沒有聽清楚吧!
如果他聽清楚了,等明天也忘記了吧!
如果他明天還記得,但願他不想不明白吧!
五個月後,李泉結婚了,新娘是胡月月。
誰敢自信,你酒後的話,別人就記不住嗎?
出了你的口,就入不了別人的耳?
5年後的一天,3個人又聚在一起,幹了兩瓶酒。
不過,這一次不是在汪鵬家,而是在一個小飯館。
“吳成,你是不知道啊,我哥那段時間,天天晚上揪住我嫂子不放啊!
他還記著我嫂子的月事,天天算計著呢!”
吳成吃驚地看著汪鵬。
造孽啊!
還是讓他得逞了!
“呵,等我嫂子半個月沒來月事,我們把李泉叫過來喝酒,把他倆灌醉了,然後又把我媽支走了。。。”
“兄弟,帽子可不好戴啊!”吳成苦笑道。
“呵!”汪鯤化身順風耳,出神地看著吳成。
沒有喜,也沒有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