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齊仁拜訪孟嵐老友這件事情的時候,張珺剛剛1歲多一點。
珺呈現了很強的語言天才,那時候她不僅會說話,而且比同齡人進步快的多,孟嵐總是在思考“這是不是就是珺的特異功能呢?”
如果以後珺當一個翻譯家也還是不錯。
語言天賦的人,可能同時也對音樂有領悟力也不一定,但是孟嵐不是太確定。
不應該僅是如此,孟嵐對珺有別的期待,或者說她希望珺以後的特異功能能夠保護自己,以應對這個風雲變幻的世界。
她能夠感知到,她只是不想現在就下結論。
孟嵐告訴自己:“我不是這麼想的”,“我在糊弄自己”,“她的平凡讓我失望,也讓我滿意.”
她想到她的孩子們,當然只能用這種表述方式了,因為沒有更加貼切的說法。
父母將所有的希望都押寶到孩子身上,是不是讓父母的內心產生一種壓抑和挫敗感,認為那很窩囊!孩子們都或多或少具有一些特異功能,但是她已經幾乎斷絕了依靠孩子去改變的想法,世界上怎麼會有那麼巧合的事情,自己的孩子能幫助自己解決這個燙手山芋呢?父母之於孩子的,是付出多於索取。
付出與索取永遠都不可能成正比。
“這個奇人,真是奇怪的人!”
孟嵐從記憶中拉出一些和奇人交流的片段。
又丟棄不管了,沒什麼可思量的吧。
“膽子竟然大到想封印我的孩子的異能,我難道可能同意嗎?難道他指望我同意,然後說,請封印吧!”
孟嵐轉念一想,“也有可能是奇人本來就知道我不會同意,但是卻想來見見我吧.”
張佑天和孟嵐經常在一起討論特異功能,但是卻很少觸及彼此的特異功能。
他們小心謹慎的避開這個話題,也是相互的一種信賴和尊重。
結婚當夜,佑天就將自己具有特異功能之事和盤托出了,讓孟嵐產生少許欣慰,不過沒有什麼值得感動的東西。
孟嵐本來就知道他具有能力,但是本人說出來還是讓聽者有一種被信賴的感受。
信任的基礎建立在相對等量的置換,比如當時,孟嵐如果想讓對方信任自己,必然也要有所表示。
孟嵐也將自己的困擾和特異功能告訴了張佑天,當然齊仁的事情不包括在內。
他們在新婚當夜,陷入熱烈而激動的特異功能暢談,久久不能停止。
當然,這沒有耽誤他們做些正事。
氣氛迷幻而甜膩,這樣的氣氛也是孟嵐喜歡的,她希望對方不要那麼理智,最好能夠稍微糊塗一點。
他們遂就特異功能這件事達成了共識。
孟嵐稱之為:《特異功能使用法則》【第一條:特異功能不能用來傷害對方,或者因不作為而使對方造成傷害。
第二條:除非違背第一法則,否則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在對方或直系親屬身上使用特異功能。
第三條:不是萬不得已的特殊情況,或者已經告知對方,不對任何第三者說出本人或對方具有特異功能。
】當然按照《特異功能使用法則》,孟嵐白天的做法不是太君子,但是她總覺得女人是可以偶爾犯規一下,撒嬌一下的麼,男人不應該對女人太過認真和計較。
(連這種小小撒嬌行為都容忍不了的男人,真的讓孟嵐無法忍受。
)孟嵐內心並不真切期待對方對自己肺腑相向,這讓人有壓力,好像也要向對方坦誠以待似的,不過雙方似乎還是覺得有一種強烈的信任感在他們中間建立起來。
人活在世界上,不可能沒有秘密,就是再親近不過的人,彼此之間也應該保持最基本的安全距離,讓雙方都能有私密空間可以喘息。
究其本真,人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具有自己的意志,所以需要獨立的空間。
不過對於特異功能者之間,彼此坦誠一些,制定相互都遵守的信條,對於和諧相處還是有諸多好處的。
否則你也窺探我,我也琢磨你,這樣子的生活是不是太累了呢?往往他們都還在內心深處中嚮往:簡單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