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我就想要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怎麼了?!
離開奇葩婆婆和丈夫,她自成豪門 筆落今風 加書籤 章節報錯
“兒子,這個你放心,她到了中晚期,我們會想辦法過去照顧一下她的,畢竟孩子在她肚子裡,這個是最重要的。”思俊的母親說。
這時,思俊看到蔓嫻走了出來,便和母親又簡單說了幾句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你肚子餓了吧?我去做飯。”思俊對蔓嫻說。
“你還沒做飯呀?都幾點了。”蔓嫻說,不過沒有責備他。
“不好意思啊......我下午自已也太累睡過頭了。你休息一下,要不要先吃點水果什麼的墊一墊肚子,飯很快就好,我再炒幾個菜。”
蔓嫻說:“沒事,我吃個蘋果就可以。你慢慢做,菜也不要太多,一葷一素就夠了。”
思俊開始在廚房裡忙活,蔓嫻吃完了蘋果,就馬上開啟電腦,繼續寫自已的論文。
那天夜晚,兩個人吃過晚餐,就一起坐在客廳的沙發上用電視看了一場電影。
電影結束後,兩人閒聊了一會兒。蔓嫻提到了自已論文的進展,思俊認真傾聽著,並給予了一些建議。
“謝謝你,思俊。跟你聊天總能給我帶來新的思路。”蔓嫻微笑著說。
“別客氣,這都是我應該做的。對了,你最近身體怎麼樣?有沒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思俊關切地問道。
“還好啦,就是偶爾會有點累。不過沒關係,我會注意休息的。”蔓嫻輕輕地撫摸著肚子。
思俊看著蔓嫻溫柔的樣子,心中充滿了幸福和責任感。他暗暗發誓,一定要好好照顧她們母子倆。
突然,蔓嫻問思俊:“這房子是你父母給你買的,對嗎?”
“是呀,是他們買的。確切地說,是我父親出的錢,我母親出的力,給我買的這套房子。”
“什麼叫做出錢和出力呀?我沒聽懂,出什麼力?”蔓嫻疑惑地問。
“當初為了看樓盤,選房子,我母親動用自已的關係,請了一個朋友負責開車送他們到處走到處看,前後也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看了很多樓盤,最後選定了這套房子。”
“哦哦,那這麼說,她都沒有出一分錢?錢都是你父親出的?”
“是的,錢都是我爸出的。”思俊說。
“那這套房子的房產證是寫你的名字嗎?”
“沒有啊,我爸出的錢,當然寫他的名字,現在每個月的房貸都是他負責還的,有好幾千塊錢呢。”
蔓嫻說:“其實,一直以來,我都有一個執念,就是想要一套屬於自已的房子。”
思俊說:“那好辦啊。將來他們離開了這個世界,這套房子就是我們的呀,到時候把你的名字一起寫上去就是了。”
“可是......你說的那是將來非常遙遠的事情。我是挺想......我們自已透過自已的努力,買一套屬於我們自已的房子。”
“可我們現在有房子了呀!而且住得還算比較舒服。何必再買一套呢。”思俊感到有點匪夷所思。
“那是你自已感到舒服。可是你想過沒有,這套房子遠在大學城,距離我上班的醫院那麼遠,我每天工作又那麼忙,那麼累,我不可能天天大老遠地跑回來住,又跑過去上班。所以我肯定需要一套離我們單位近一點的房子啊。而且,從小到大,我一直都有一個夢想,就是要有屬於自已的房子。”
思俊說:“你上班的事情也好解決。我們只要在你們醫院附近租一套房子,你平時可以去那邊午休,晚上如果累的話可以不回來,住在那裡,不累的時候可以坐公交或者滴滴回來。”
蔓嫻心中有些不悅:“我大學畢業以來的這些年中租了好幾次房子,搬了好幾次的家,看盡了房東的臉色。我真的不想再繼續折騰了!如今我要結婚了,還以為找到了一個穩定的家,想不到還得在外漂泊,還得看那些房東的臉色,還得過著居無定所的日子。最重要的,我是不是還得看你父母的臉色啊!”
“蔓嫻,你別激動。這件事我們可以從長計議。”思俊連忙安慰道。
“還有什麼好商量的?我一定要有屬於自已的房子,如果你父母願意支援我們,我當然心裡感激。他們不願意的話,我就自已攢錢買個小的!”蔓嫻堅定地說。
思俊沉默了片刻,他知道蔓嫻的想法並不是沒有道理,但他也不想讓父母為難。
“好吧,我們看看有沒有其他的解決辦法。也許我們可以先攢錢,等以後有了足夠的資金再買房子。”思俊說道。
“那要等到什麼時候?況且,我們以後還要養孩子,開銷會更大。”蔓嫻反駁道。
思俊感到一陣巨大的壓力襲來,他意識到這是他們未來必須面對的問題。
思俊說:“我會盡量說服自已的父母支援我們一些錢,買一套屬於我們自已的房子,然後寫上我們的名字。這就是我們自已的家了,好嗎?”
蔓嫻說:“如果只寫我的名字,你會不會不高興啊......”
思俊說:“如果是我出錢支援你買,我父母不出錢,那寫你的名字沒有任何問題。”
蔓嫻聽了,表情再次凝重了起來。“我剛才不是說過了嗎,我們以後養孩子,開銷會很大,而且我們兩個人拿的都是死工資,我們沒有辦法這麼快就獨立買房子。”
思俊無奈地說:“可是,如果我父母出錢,他們估計是很難同意只寫你的名字的。換句話說,如果只寫你的名字,他們恐怕不會出錢的。”
蔓嫻說:“那好吧,我就買個小的房子,只寫我自已的名字。”
思俊感到一陣陣的不舒服,覺得蔓嫻說的話讓他很不爽:“你幹嘛一定要只寫自已的名字呢!?我們現在是夫妻了,捆綁在一起了,我們一起合力購買,寫兩個人的名字不好嗎?”
“你不懂!我們家族從小就被親戚欺負,就因為我們沒錢!你也知道,就我們訂婚之前你去我們家做客的那個所謂的我們家,也只是我們租的房子。我們老家的房子,去年也才蓋好,花光了我們家幾乎所有的積蓄,還有點負債。現在也只是毛坯房,還沒裝修。
所以思俊,你懂嗎?我們家這三十年來,一直都在貧困線上,受盡親戚們鄙夷的目光。如今我嫁人了,來到你們家,婚禮都還沒辦呢,我看得出來,你父母也看不起我。看不起我們農村人,覺得我們農村人土,沒有教養。你們家是所謂的書香門第,教養最好。我走到哪裡都是被人看不起。
但是,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很努力。學生時代每年拿最高階別的獎學金,每天晚上一飯一菜加一個免費的例湯打發,中午也就加一小碟肉片。我不光靠獎學金滿足了自已的生活開銷,還部分支援了我妹妹上大學。上大學以後,我沒有向父母要一分錢。
我憑藉自已的努力,專業第一保送讀研,讀研以後又留在自已學校的附屬醫院工作,每個月還會將自已的工資的一小部分支援給家裡。
我覺得自已不差,憑什麼讓這麼多人瞧不起,就因為我窮嗎!?
我就想要一套屬於自已的房子,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