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發軟的兩條腿走回客廳,找了一瓶酒,但開啟瓶蓋後,又放了回去,我想到我要自已開車離開,我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我來過這裡。但轉念一想,也沒什麼用,小區有監控。

作為警校畢業生,作為律師,哪怕作為一個只是看過幾部犯罪劇的普通人,對辦案流程和刑偵技術稍微有點了解,就知道警察只要發現了這具屍體,馬上就能鎖定我這個重大嫌疑人,再調查一下我們之間的通訊、金錢往來、現場,以及案發時我就在這裡,動機和證據鏈就都完整了,我百口莫辯。誰會相信一個人在“夢遊”中殺人?

就算警察只是發現她失蹤了,也會很快查到我身上,這件事我怎麼都撇不清關係。

一想到自已會變成刑事罪犯,而且是死刑,絕望就壓得我快要窒息。

我又回到了臥室,看著還窩在衣櫃裡的惡臭屍身,心底不再有愧疚,只剩下憎惡,她也好,弟弟也好,活著給我找麻煩,死了也要給我找麻煩,我該怎麼辦才能全身而退!

我緩步走到衣櫃前,嗅覺官能被迫適應了這可怕的腐臭味,我仔細端詳起她。

她脖子上的勒痕已經發黑,隨著皮肉的腐爛有組織液滲出,乾涸後黏連在一起,像是某種神秘的宗教圖騰,她下腹處的十字型開口更令人毛骨悚然,內臟似被淘了一遍,要在她肚子裡翻找什麼。

我大學時候學的東西確實忘了不少,但基本的知識還在。稍微檢查破口,我確定了落刀的位置正在她的子宮,然後向上劃到了大約胰腺的位置,橫的開口也在肚臍下方,夜晚的“我”顯然就是衝著她子宮裡的東西去的。

孕七八週的胎兒也就一顆花生大小,但是體節已經分化,能夠看出頭和軀幹了,如果一定要找,或許能找到,那麼,“我”找到了嗎,“我”將她開腸破肚,就是為了取出那個胎兒嗎。“我”為什麼要那麼做,因為“我”害怕這個胎兒是那個寄生胎的轉世再轉世?難道,“我”已經對那個迷信畏懼到這個程度,不惜殺人剖屍?!

我去廚房找到一個洗碗手套,將手伸進了她肚子的爛肉裡。她的臟器軟爛得像豆腐,一碰就掉,一挖就是洞,隔著手套也能清晰感覺到那稠密的觸感,和組織液帶來的溼黏感,加之攪動腐肉散發出來的更加濃郁的臭味,我的胃裡開始翻湧。我用另一隻手捏住鼻子,強迫自已翻開她的子宮,但隨著屍體腐爛,脂肪自溶,這些曾經有彈性的臟器如今只能算得上是肉糜,幾乎不成型,我也不是法醫,已經看不出什麼東西了。

我再也忍不住,轉身跪在地上,“哇”地一下吐了出來。我把早餐、隔夜飯都吐了乾淨,甚至吐出了黃膽汁,我吐到汗如雨下、渾身虛脫,倒在了地上,任臉上、身上沾著噁心的穢物,卻連爬起來的力氣都沒有。

不知道過了多久,旁邊有什麼東西一閃一閃的,我慢慢轉過臉,是女友被調了靜音的手機,此時有電話進來了。

我掙扎著爬起來,顫抖地拿起她的手機,來電顯示是她父親。

我不敢接,也不敢掛,就那麼捧著它,像捧著個正在倒數的手雷。

電話平息了,又再次響起,連打了三次,對面才作罷。

我坐靠在床邊,握著她的手機,看著她猙獰的屍體,靜默許久後,我似乎也“看”到了此時那個恐懼的、窩囊的、絕望的自已,我將自已的意識一點點地從泥潭中拔了出來。

我不能就這麼認了,我奮鬥了半輩子,出賣健康和靈魂,才掙來了這些身家和地位,我還沒享受夠,不能栽在這兒。

她失蹤的事早晚會被發現,但只要拖得久一點,警察再找不到屍體,就算查到我有嫌疑也無法給我定罪。我現在要做三件事,第一,儘量掩蓋她已經死亡的事實,拖得越久越好,第二,把屍體處理掉,第三,儘可能減少自已的嫌疑。

我的大腦飛速思考著,大學時拿到的多門刑偵專業課高分,和多年職業生涯賦予我對法條的熟知,讓我很快就理清了現狀,想出了對策,一套完整的計劃在腦海裡成型了。

我在廚房裡找到一次性桌布,將女友的屍體層層裹起來,塞進了她的行李箱,還好現在是秋天,若是高溫的盛夏,這屋裡的味道早已經把鄰居或物業召來了。我又把衣櫃裡沾了血黏了肉的衣物都收拾起來,裝進垃圾袋。

我印象中她有一個像光劍一樣的道具燈,是用來拍照的時候補光的,能變幻好幾種顏色,我在客廳找到了它,調出紫光模式,然後將臥室的遮光窗簾完全合攏,門關閉,在一片黑暗中,用紫光掃過衣櫃,照出了大量土棕色的血跡。血跡還沒有清理,大部分肉眼可見,而有些噴濺得太輕微,只有在紫光燈下才能看到,我需要知道大概的噴濺範圍,不能有遺漏,一會兒用消毒水清洗過後,紫光就照不出來了。

我換了身衣服,戴上手套,用漂白劑大範圍地擦拭血跡,忙完這些,已經是下午。

擦完臥室,我想去測一測客廳和廚房,但這兩個地方做不到完全黑暗,只能等天黑。於是我換回來時穿的衣服,仔細列了一張購物單,戴上墨鏡,出了門。

我先去了物業辦公室,說我有個快遞沒收到,快遞員跟我扯皮,我要查監控。

安全部門對小區的監控保留時間要求是一個月,但很少有物業能做到,因為硬碟太貴。

果然,這個小區的監控只保留兩週,也就是說,如果我能保證女友在兩週內不引起警方的調查,警方就不能掌握我出入過這裡的證據。

得到答案後,我開車離開,按照我的購物清單去買東西,遮擋住臉,只拿現金交易。

返回女友家,我拿出從農藥化肥店買的edta二鈉,將我用漂白劑清理過的地方再清洗一遍。家用消毒水裡的次氯酸鈉只能破壞DNA和血清蛋白,暫時躲過紫光或者魯米諾試劑,但是等它幾天時間風乾了,干擾消失了,還是能測出血跡,這時候要用edta二鈉螯合掉鐵離子,再拿清水沖洗,就能徹底抹除這裡曾經有過大量人血的痕跡。

僅僅是清洗完臥室,已經是半夜,我累得腰都快直不起來。

我吃了幾塊餅乾果腹,休息片刻,就繼續幹活兒。我拿著紫光燈從臥室往外走,很快就找到了血液的痕跡——在地上。血跡串連成一條通往廚房的動線,我順著它的引導走到廚房,在紫光燈的照射下,那些被“我”清理過的痕跡顯出四處分佈的幽森的光斑,冰箱、流理臺、灶臺、櫥櫃、垃圾桶,一叢叢,一簇簇,一點點,猶如飄搖的鬼火……

我彷彿看到一個黑黢黢的影子,拿著滴血的刀,從臥室出來,穿過客廳走到廚房,將什麼東西扔進了垃圾桶,然後若無其事地從冰箱裡拿出速凍燒麥,從櫥櫃裡拿出蒸籠和盤子,經過流理臺,放上爐灶,為我準備醒來後的早餐。爐灶上逐漸升騰起蒸汽,而衣櫃裡那個年輕女孩剛剛被剖開的腹腔,也還在散發著生命最後的餘溫。

我身體的每一根寒毛都豎了起來。我拿著紫光燈,走到了垃圾桶前,踩下了蓋板。

裡面是一些常規的垃圾,和兇器——一把廚房用的尖刀。我撿起刀,發現刀下面還有一樣東西,一隻手套,是我用來掏過女友臟器的那副手套的另外半隻。

手套上全是血,但不是抓握過刀具的血液分佈,而是深入過臟器,經過翻攪、摸索、挑揀過後留下的正反兩面滿滿的血——這隻手套跟我戴的那隻做過一模一樣的事。只是我的那隻在一堆腐肉中什麼都沒找到,那它呢?它是否找到了那個寄生胎?如果它找到了,已經成型的胎兒又去了哪兒?

我把整個垃圾桶都倒出來,一眼盡收的那點垃圾我反覆翻了四五遍,在確定沒有之後,我又瘋了一樣將全屋所有地方翻找了幾遍,卻再沒有發現什麼可疑的東西。當我決定拋屍,讓所有人永遠都找不到她的時候,她屍體的一部分卻被黑夜的“我”藏了起來,在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地方,那東西帶著她和我的DNA,一旦出現,就擁有著可以讓一切崩壞的力量!

我怒急攻心,狠狠捶了幾下大理石臺面,喉嚨裡發出壓抑的低吼。

“我”會把那東西藏在哪兒?如果它不在這個公寓裡,那就是被“我”帶走了,“我”把手機鎖在保險櫃裡,是為了晚上能夠用它回覆親友,可那東西有什麼用,女友人都死了,“我”為什麼還要執著於一個胚胎?

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才平靜下來,然後平靜地將廚房的血跡也處理完,用紫光燈照射整個公寓,確定沒有遺漏之後,在夜色的遮掩下,將裝有女友屍體的行李箱和收拾出來帶有證據的垃圾,用桌布做了隔離處理後,都搬到了我的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