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傑的親生父母
七零嬌嬌妻,撩的糙漢臉紅心跳 十伶月 加書籤 章節報錯
沈蓉蓉他們一早就出門去鎮子上置辦年貨和買衣服。
上次馮惜月給她買的那身衣服帶著鞋子一共花了二十多塊錢,因為惜月買的都是是最好最貴的。
他們這次去,他爹孃肯定不會選那麼貴的,所以沈蓉蓉按照每個人十多塊錢的標準準備著。
再加上年貨什麼的,沈蓉蓉拿了一百五十塊錢,這件事是隻多不少,萬一再看上別的東西錢帶少了就尷尬了。
幾個人到了鎮子,然後各種東西都買了不少,最後去買衣服的時候,因為英傑還是太小了所以說還是隻能買布料另給他再做一身。
回到村子裡幾個人是大包小包的回來的,路過診所的時候,沈蓉蓉看著這個衛生所也是很感嘆。
自從當時趙文達被帶走之後,村子裡就再也沒有來過大夫,之前村長也說鎮子裡會派人來,但是已經快過年了,也沒有人過來。
再說鎮上的醫生哪一個能願意來農村發展呢。
他們還沒有進家門,就看見村長在門口等著他旁邊還有馮惜月她的老公張濤也來了。
在他們兩個邊上還有一對不認識的陌生男女。
就在那一對男女看見張秀賢懷裡抱著的孩子後痛哭著上前就要去搶英傑,張秀賢直接一個轉身就躲開了他們,然後雙手緊緊你的護住英傑。
“你們幹什麼幹啥搶我們孩子?”
此時那一對男女的已經泣不成聲了,抽抽噎噎的說不出一個完整的句子,見此情形馮惜月只好上前跟張秀賢他們解釋。
“現在這位是部隊的政委王宇和政委夫人張蘭。
因為他們的孩子丟了幾個月了,昨天我們去拜訪他們的時候才知道的,張夫人說她孩子的胸前有一顆紅色的痣,我就想到了英傑,他身上也有這樣一顆紅色的痣,所以就想帶他們來看看英傑到底是不是他們的孩子。”
聽了馮惜月的解釋,張秀賢才對他們放下了警惕,沈興邦也走上前把大門開啟,帶著幾人進屋。
進屋後,王宇和張蘭看著被包的嚴嚴實實的英傑,畢竟剛孩子剛丟的時候才一個月大,現在已經過去好幾個月了,孩子的樣貌也跟他們丟的時候多少有一些不同了。
但是王宇和張蘭畢竟是孩子的父母,不管孩子怎麼變還是能認出來的,他們兩個看到英傑第一眼就覺得是自己的孩子。
尤其是在看到胸前的那顆紅色的痣後,兩個人徹底繃不住了。
沒錯的,他們的孩子在一樣的位置上有一顆痣,形狀大小都是一樣的。
“是他,是我家丁丁。”
這個時候多多也從門外跑進來,在王宇兩口子腳底下一邊叫一邊轉圈,看起來高興極了。
“多多,你怎麼也在這啊?我以為你也跑丟了。”
沈蓉蓉在一旁感嘆這真是太巧了,原來多多真是他們家的狗,而且她起的名字也跟他原來的名字一樣。
看到了多多後他們更加確定面前的是自己的孩子了,畢竟孩子的樣子跟自己不同狗是一點都沒變的,只是毛髮有一些髒了而已。
“叔叔,嬸子真是謝謝你們了,我們也聽惜月說了,這孩子是你們撿的。
我能問問是在哪裡撿的嗎?我家保姆說他買菜回來就見門開著然後孩子就不見了。
我們以為孩子碰見了人販子被偷走了。沒想到他竟被你們撿到了,這真是老天有眼啊!”
張蘭說著就拉著王宇給沈興邦和張秀賢跪了下來,而沈興邦和張秀賢連忙上前扶起了他們。
“使不得,使不得,找到孩子就好,找到就好。”
張蘭這幾個月一想起英傑就這以淚洗面,整個人憔悴的彷彿老了十多歲。
而王宇也是頭髮已經斑白了,一開始沈蓉蓉還以為他們兩個是老來得子呢,後來惜月在後面跟她介紹才知道人家今年才二十五六歲。
張秀賢去給他們燒了點水,然後又洗了兩條毛巾給他們兩個擦臉,沈興邦則在屋裡給他們講自己是怎麼撿到的英傑。
“我當時下工的時候就想去山上看看,挖點兒野菜什麼的,畢竟那個時候家裡實在沒什麼吃的了。
等我從南邊的山上下來的時候,路過通汽車的那條馬路,我就看見有一個女的。
當時的天還不是很涼,但是他穿了一個淺藍色的毛衫,還帶了一個花頭巾,騎著腳踏車把孩子放下就跑了。
當時我看見除了孩子旁邊還躺著一隻小狗,我也不能不管就把他們帶回來了。
因為是看到被人遺棄的,所以就都沒往孩子被拐那方面想我們就一直養到現在。”
聽著沈興邦的描述,王宇思考了一會,然後從兜裡掏出了自己的錢包,開啟從錢包裡取出了一張照片,指著上面的一個人問沈興邦。
“叔,您看是這個人不?”
沈興邦湊近看了一眼,確定了就是她,雖然當時她包著花頭巾呢,但是他孩子被扔下後還朝著他喊了兩聲,那個人回頭看了一眼,然後就有加速的蹬著腳踏車離開的。
“對,就是她。”
王宇拿出的照片證實他家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全家人一起照的,包括家裡的保姆多多還有多多的孩子。
他把照片遞給了張蘭,然後對他說道:
“我就說是張姐吧,你還不信。”
張蘭本來抱著英傑輕輕的在哄著,直到看見沈興邦指認的那個人後她的怒氣就有些壓不住了。
張姐就是她家的保姆,就是跟他們說買菜回來就看見孩子不見了的保姆。
她之前還那麼的相信張姐,在丈夫說可能是張姐把孩子帶走的時候,她還極力的維護著張姐,沒想到自己的孩子竟然真的是被她扔了。
“可是張姐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呀?我們一家也沒有愧對過她什麼呀。”
“你還記得你每次想孩子傷心的時候,張姐都把他兒子領到你面前,說可以把他兒子先當成你的孩子。
要不然她看你痛苦,她心裡也不好受,我算是知道他打的什麼主意了。她就想把丁丁丟掉,然後讓咱們養著他她的兒子。以後咱家的東西事業錢都是他兒子的。
幸好她兒子已經三四歲了,要是跟丁丁差不多大,說不定她早就來一個偷樑換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