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錚帶著他爸那群人去總裁辦公室了,竇莎這才坐到工位上,瘋狂回憶書裡的內容。

書裡說,現在李錚的爸,也就是N市的李氏集團董事長,大概在六十一二歲的年紀。

李董事長是看著女主竇莎從小長大的,畢竟,竇莎是他私生子李騁青梅竹馬的玩伴。

竇莎16歲那年,被學校勸退。

同樣也被退學的李騁進了娛樂圈,簽約出道。

作為一個還在上升期的小愛豆,公司嚴令禁止,不準李騁談戀愛,那段時間,李騁和竇莎一直偷偷用微信小號聯絡,私下連面都不能見。

竇莎是個孤兒,沒錢,也沒地方去,是李董事長收留的她,讓她在李氏集團旗下的一家只接待高階客戶的茶室工作,學茶藝。

當老男人們談生意時,在旁邊泡茶偶爾說兩句天真無知的話惹人發笑的竇莎,成了一個膚白貌美可愛精緻的點綴。

黑粉作者這麼寫,是為了諷刺竇莎,內涵她是個精通茶藝的綠茶。

18歲成年以後,書中的竇莎開始被李董事長騷擾。

這老男人玩過的女人太多,已經有些膩了,他開始追求刺激。

這老登發現,學唐玄宗那樣,搶兒子的女朋友,這種事,很刺激。

更何況,相比之下,李騁只是個他不怎麼在乎的兒子。

竇莎空有美貌,卻無父無母,沒有家族勢力,也沒文化,什麼都不懂,年紀小容易被忽悠,很好拿捏。

李董事長沒想到的是,竇莎為了躲避糾纏,什麼行李和換洗的衣服都沒帶,揣著戶口本和身份證在上班期間假裝迎接客人,出了門之後,身上還穿著制服的她義無反顧地往外跑。

她從茶藝會館出逃的那天,剛巧碰到了剛辦完留學手續的李錚。

作為N市李家明面上唯一的少爺,未來李氏集團的繼承人,李錚從小想要什麼就有什麼。

家裡的親人寵著他,外面的朋友也都捧著他,他所有的興趣愛好都能被滿足,甚至是玩到吐。

李錚的書、玩具、手辦、運動器材、限量版的鞋買的太多,家裡放不下了,爸媽乾脆直接以他的名字買了一套市區超大的別墅,用來堆他的東西。

18歲的李錚,只有兩個遺憾。

一個是一年前和傅家的那位少爺打架導致右手腕部受傷,不能再打職業電競比賽,無奈只能選擇家裡給安排的出國留學這條路。

還有一個意難平就是竇莎。

小學時,竇莎和李騁跟李錚在同一個貴族學校,只不過不在同一個班。

經常性的,李錚能看到那個和自已裝作互相不認識的弟弟,和竇莎有說有笑的一起上學放學。

當時和李錚在同一個冰球隊的厲家獨生女厲伊臣告訴李錚,那個叫竇莎的小女孩和我們不一樣,她來自單親的普通家庭。

柳如煙也和李錚一個班,她當時就吐槽:“我覺得,她是仗著自已和李騁的關係,才來的這個學校。陪讀丫鬟罷了!”

厲伊臣對李錚八卦:“我聽說,竇莎長這麼大,連國都沒出過,甚至連飛機都沒坐過,是個土包子。”

這個世界上多的是一輩子沒坐過飛機的普通人,可是在漂亮國出生,從小就遊遍世界的厲小姐不懂。

上小學那會兒,學校裡的女生明戀暗戀李錚的很多,偏偏他都不喜歡。

李錚曾經在學校的典禮上作為優秀學生代表發言,他望向臺下,同學們都在聽他的演講,男生眼裡滿是羨慕,女生眼裡滿是愛慕。

唯獨竇莎和李騁在悄摸摸的低頭說小話,彷彿處在他們倆單獨的世界裡,周圍發生的所有事都和他們無關。

李錚自已都想不通,他為什麼要喜歡竇莎這個從來都不鳥他的女孩子。

再後來,上初中上高中,李錚就不和弟弟還有竇莎在一個學校了,他只是聽說,竇莎和李騁的媽媽相繼去世,兩個人後來都被退學了。

這一年多以來,竇莎杳無音信,很多之前的同學都說竇莎失蹤了,沒有人聯絡得到她。

如今,剛剛辦完留學手續回家的路上,司機邊開車邊給李錚介紹:

“少爺,路邊這家茶藝私人會所也是咱家開的,少爺您從來沒來過吧?”

李錚不經意地看了一眼,就發現了慌慌張張逃跑的竇莎,還有後面追趕她的保安和店長。

“停車!”

車還沒停穩,李錚就開啟車門衝了下去,一把拉住竇莎的胳膊。

眼看保安就要追來了,竇莎想掙脫李錚的控制又掙不開,只能懇求:“救我!”

李錚鬆開手,慌不擇路的竇莎直接鑽進了車裡。

竇莎和李錚不熟,但她知道,這是李騁的哥哥,李騁的爸想對她不軌,但在李騁的哥哥這裡,應該是安全的。

在竇莎為數不多的印象裡,李騁的哥哥學習成績挺好的,老師同學都喜歡他,他應該是個好人。

果然,不知道李錚跟那些店長和保安說了些什麼,那些人本來還趾高氣昂的,後來唯唯諾諾,最後悻悻又不甘心地轉身走了。

李錚重新回到車裡,問道:“你要去哪裡?”

語氣裡滿是疏離與居高臨下。

“可以送我去火車站,然後再借我點路費麼?我以後還你。”

李錚都能猜到,竇莎這是想去B市找李騁。

他冷哼:

“你以為自已到B市,就能擺脫我爸的控制?”

“我家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有分公司。”

竇莎目瞪口呆,甚至想哭。

如果全國都有李家的勢力的話,那她豈不是逃不掉了,註定讓那個老男人得手?

那她和李騁就真沒可能了。

到時候李騁問她,兩年沒見,你還愛我嗎?

她只能無奈地說,抱歉,我現在是你小媽。

李錚很無奈地發現,他,他爸,他弟,品味出奇地一致,都喜歡眼睛大的明豔的女生。

這是出自基因裡的,本能的,生理上的喜歡,是用理智剋制不了的。

這種喜歡和偏愛,一輩子也改不了。

畢竟李錚的爸這都多大年紀了,還是喜歡這個型別的。

既然喜歡,就要得到,哪怕代價是身邊所有人的不理解和嘲笑。

在心裡反覆盤算了很久,李錚對司機和坐在副駕駛上的留學顧問命令:“你們下車。”

司機和顧問走後,李錚坐到了駕駛座上。

他還沒來得及去考駕照,但他早就會開車。

車子緩緩啟動,竇莎問:“去哪兒?”

李錚沒有回應她,而是說了一句指令:

“車門鎖死。”

豪車的聲控系統乖乖地把四個車門都鎖死了。

竇莎更迷惑了:“你要帶我去哪兒?”

“民政局。”

“去民政局幹嘛?”

“結婚。”

竇莎從震驚中緩過來之後開始拼命扣車門開關,哪怕車已經在行駛中了,她也得跳車,結婚可不是鬧著玩的。

她以為自已逃出了龍潭,沒想到又掉進了虎穴。

這個李錚比他那個想效仿唐玄宗扒灰的爹還瘋。

車門死活打不開,竇莎也試著用語音命令:

“把車門鎖開啟。”

沒用。

這輛車的聲控系統只認李錚的聲音。

“竇莎,我勸你聽話,”李錚彷彿在對一個自已覬覦了很久的玩具手辦發出指令,威逼利誘:

“只有跟我結婚,以留學陪讀的身份出國,你才能擺脫我爸的控制。”

原書中的竇莎當時真的沒得選。

兩害相權,取其輕。

在做李騁的小媽還是嫂子之間,竇莎選擇了做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