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遇見林路是在一個陽光很溫暖的午後,我匆匆忙忙出門,誤入一個人的眼眸。許是那天的天空太過於晴朗,我在他眼裡看見自已的倒影。怎麼會有人的眼睛那麼清澈呢,我想。穿著淡藍色短袖扎著馬尾的我,是不是顯得很呆。周圍的一切彷彿都靜止了,變成虛無的背景板。沉默的幾秒鐘時間,被無限拉長,我只能聽見自已心跳的聲音,很響。他也愣了幾秒。然後我們便錯開身。很像小說的開頭。
那時的我還沒有開始看言情小說,我那個時候在看《巴黎聖母院》,在看《駱駝祥子》。所以我只知道自已是很喜歡這個男生的,不是內心黑暗的主教對愛斯梅拉達那種不屬於我便要毀滅的冠以愛之名的情感,也不是虎妞對祥子的那種…..至於是哪種,我自已也說不上來。我會在草稿紙上頻繁地寫下他的名字,然後再塗黑,塗成一個個黑色的實心小圓圈。它們不規律地分佈在潦草的公式中,顯得有些突兀,但是不會引人注目。所以沒有人會知道其中的意義,像是我跟草稿紙的約定。我安靜地寫下他的名字,草稿紙默默地承載。“就像是2014年的夏季,炙熱的風吹過濃綠樹蔭,我坐在窗邊,託著腦袋發呆,看著外面蟬鳴聲起伏,想要在佈滿葉子影子的走廊裡,看見你經過的身影。”
後來初二的時候,開始看言情小說,從同學那裡借的。裡面的故事很浪漫,男主與女主相互喜歡,看的時候,心裡溢位來得全都是粉紅色的泡泡。期待自已以後也會這樣,也能擁有一份愛情。第一次接觸愛情這個詞語,腦海中想的是那天下午與他相遇的場景。
每週一升國旗,人來人往的校園裡,我會尋找他的身影,很多人在四周亂糟糟。但是看見他側臉的一瞬間,周圍彷彿一下子都安靜了。又很快的扭過頭,和旁邊朋友說笑,但是眼神還是忍不住往他那邊瞟,看見他嘴角的笑,自已心裡也覺得很開心,臉上的笑意也就更濃。我快樂於他的快樂。
他跟我初二的同桌,一個短頭髮的女生關係很好。我們下課聊天的時候,我總是會裝作無意的樣子提起林路。她就給我講,說他脾氣很好,昨天還看見他帶著自已的弟弟……我很開心,能知道他的訊息,哪怕只是一點點,起碼不是一無所知。我們不是一個班級,能接觸到的機會幾乎沒有。
後來我又換了一個同桌,很湊巧,又是一個短頭髮的女生。我們關係不錯。那個時候初二下學期,學習壓力驟增。我又很喜歡林路,但是不敢表白,這種情感簡直要燃燒掉我整個人的理智。我選擇暗戀,苦苦壓抑自已的感情,雖然但是,我不知道那種喜歡能不能成為感情。現在,我還是想要把它稱之為感情。終於我忍無可忍,就和這個同桌交換了秘密。她告訴我她曾經喜歡小學六年級的一個班長,我告訴她我喜歡隔壁的林路。她看著我,臉上帶著某種恍然大悟的神情。我當時長長的鬆了一口氣,終於把這個秘密告訴給第一個人。因為憋在心裡屬實是太難受了。我讓她發誓,會永遠保守這個秘密,永遠也不會跟別人講。那個時候多單純啊,看天就是藍天,看雲就是白雲,覺得喜歡和愛情就是這個世界上最純潔的感情,是至高無上的。提起它們的時候,總是慎重又慎重。
我還寫自已的第一部言情小說,在一個粉色封面的筆記本後面,用鉛筆。寫好之後,把故事拿給同桌看。我小心翼翼地保管著那個筆記本,把自已的年少的愛戀,認真地合上,放進擺著課本和試卷的桌兜裡面,夾在書本的中間。
晚上睡不著的時候,會裹著被子,躺在床上,看著眼前黑暗的床板想林路現在會幹嘛,他是走讀生,晚自習放學後就會回家,他應該在打遊戲吧,或者看電視?男生喜歡看電視劇的很少吧?玩手機?還是這個可能性高點……想著想著就睡著了,常常做夢,做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夢,但是從來也沒有夢見過他。
初三,我開始學著去長大,學著去做一個懂事的小孩,身邊的大人誇我長大了,這是我對那個時候最深刻的印象。準備著中考,希望能考上我媽想要我考上的縣一中。這是從初一開始,我媽就在我耳邊頻繁提起的一件事。頻繁到我都不覺得這是一件事,這就是我活著的意義,彷彿,我沒有學上,就是個失敗的人。就這樣,日復一日,我在悶熱的教室裡寫英語試卷,算那些需要列出很多公式還是求不對數值的數學題,在只有兩三個人的早晨背語文古詩詞,背《岳陽樓記》,背“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我覺得下面的詩句寫的很有韻味,雖然不止是我,還有很多人也這樣說,比如:語文老師。“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讀的時候總有種不清不楚的情緒縈繞在心間,老師說這種感情名為惆悵。我心裡很認可,但是轉念一想,我又有什麼可值得惆悵的?我又沒有失去的愛情什麼的…..但是心裡就是惆悵。
後來初三下學期的一天,無意間我跟曾經那個同桌說起這件事,她說當天下午就把這句話告訴了她的小夥伴,還說當時已經有很多人都知道。我當時彷彿被一個雷劈到原地,不能動彈,也不能張嘴說話。“你…你怎麼能這樣?你還發過誓了。” 她看著我哈哈大笑,直不起身來:“發誓都是騙小孩的,就只有你相信。” 我找回一點意識,繼續結結巴巴地說:“我也知道,你當時喜歡那個班長,叫什麼名字的,我知道…..” 她擺擺手,無所謂的樣子:“喜歡他的人多了去了,再說現在又沒人知道他。誒呦,小事,小事。本身就沒有什麼意義了,都不算是一個事。”
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當時我用那個自已珍重無比的秘密換了一個沒有意義的小事。那天下午,傍晚的夕陽鋪滿了半個天空,我很傷心,但是我沒有表現出來,原因也很簡單,我在嘗試長大,學著做一個懂事的小孩,懂事的小孩是不會把自已內心的想法表現出來,因為周圍都是大人。
除了傷心,更多的是慌張。因為除了她,我沒有告訴過別人我喜歡林路。我還總是樂此不疲地問別的女生有沒有喜歡的人,當有人問起我時,我總是搖搖頭:“沒有。”
現在,有種皇帝新衣裡面,知道自已身上沒穿任何衣服,還被人當眾揭掉最後一件紅色披風的慌張感。雖然故事有些差異,但是不影響。
但是好在,那個時候的我,已經沒有最初的那份惴惴不安感。我坦率地面對那份藏在心裡的喜歡,一種很正常的情感,青春期嘛,總是或多或少對異性抱著好感…..但是家長和老師常常將它描述為洪水猛獸,在剛開始就被賦予了禁忌的封條,讓人望而生畏。其實,不是這樣的,我更願意這樣描述,這是一種很美好的情感,只在年少時短暫的存在過,卻讓人懷念至今。青春稚嫩的情愫,帶著那個時候的色彩,塵封在記憶中。
後來,初三上學期的時候,後桌坐的一個男生,在課間下課給我表白。他在樓梯拐角處叫我的名字,很有禮貌地問我能不能跟他走一段路。我拿著自已的紫色水杯,點點頭。
昏暗的校園裡,藉著路燈的光芒,我只能看清他下面半張臉,他看起來有些緊張,我當時還很好奇,到底是什麼事情要這樣隆重。
他深吸了一口氣,說:“那我說了啊。” 我說:“你說啊。” “我,我喜歡你。” 我的臉快速地紅了,幸好天黑看不見。震驚之餘,忽然在心裡想起林路來。氣氛一度很安靜,我不知道該如何回應這種情感,我理解 他心中的感受,可是我不喜歡他,同時我也不敢談戀愛,害怕被家長老師發現,害怕影響學習……
我拒絕了那個男生,我第一次處理這種情況,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不知道怎麼去做。我只好刻意去迴避這個男生,儘可能不去跟他說話,甚至連眼神交流也不會有,後來我們本來的朋友關係也趨於消散。
如果再給我一次選擇的機會,我同樣也會拒絕那個男生,但是不會去刻意迴避跟對方的正常交流,這樣真的有點難受,對那個男生而言。這麼說有種賊喊抓賊的感覺,但是卻是我內心真正的想法。不是誰從一開始就擅長處理各種事情,我也並不是從一開始就有這種能力。我很平凡,我深知這一點。
我們總是要犧牲一些東西,才能學會成長。
我本來想的是,初三中考結束後,就跟林路表白,不管結果好壞,我想要給自已的這段情感畫上一個句號。可是,遺憾總是有的,它又剛好降臨到我身上。我帶著心裡留存的那份悸動,繼續前進,走上一個人孤獨的旅程。
後來,幾年後,我寫下這樣一段話
“我最後一次見他是在走廊。
他斜靠在欄杆上,滿臉笑意的看著前面嬉鬧的女朋友。眼神裡有無盡溫柔。
陌生或者熟悉的面孔來來往往,下午的暖陽斜照在每個學生的肩上。唯獨沒有我。我抱著數學書,隔著半個走廊的人望向那裡。覺得我們之間隔了好遠好遠。
我第一次遇見林路是在一個陽光很溫暖的午後,我匆匆忙忙出門,誤入一個人的眼眸。許是天空太過於晴朗,我在他眼裡看見自已的倒影。怎麼會有人的眼睛那麼清澈,我想。穿著淡藍色短袖扎著馬尾的我,是不是顯得很呆。然後我們便錯開身。很像小說的開頭,但故事沒有然後。
如果我有小說女主那樣的美貌就好了,不用我告白,他的眼神起碼有幾秒鐘會落在我身上。如果勇敢自信一點就好了,我們的故事應該還有些內容......也不至於我苦戀幾年,沉淪在一個根本就沒有結果的夢裡。這個夢很早便由我自已親手編織,一寸一寸,我把對他的喜歡和嚮往一點一點融化在這個夢裡。慢慢侵襲整個我。我不想逃離,反而越陷越深。我很清醒,也很可悲。我清醒地認識到自已的可悲。
因為捨不得嗎。捨不得放棄他,還是那份純真的愛慕。他在我記憶裡永遠是當初的模樣,伴隨著那段死去的時光,沉沒於海底。我好像有點記不清楚他的模樣,又好像從沒忘記過。
可惜沒有如果,生活是一碗無味的水,我是一個普通且懦弱的學生。
我曾經不知道什麼是喜歡,周圍的人七嘴八舌,也都不是我心中的答案。後來我知道了。“喜歡大概就是看見一個人心跳的很快。”我現在也覺得如果再次遇見他,我還是會心跳的很快。雖然我們都已然變成另外一個人,年少的痕跡消失殆盡。唯一儲存下來的就是內心深處青澀的情感,這份名為喜歡的情感以最原始的狀態保留了下來。或許少了幾份悸動,但仍可以以強大的力量震動心房。那是我第一次喜歡的男孩,我最初的心動都留給了他,毫無保留。他不需要知道,因為我膽怯,從未開口。其實我後來也勇敢了很多。我在等一個合適的機會,我想毫無顧慮的坦白自已的喜歡,我想光明正大的站在他的身邊......我奢望的東西太多了,他最後談了女朋友。朋友說:他並非真的喜歡那個女生。我信。可是我看見他對她笑的時候,眼裡含了好多溫情。我的暗戀該結束了,我想。我們之間隔了那麼遠。
暗戀的最長時間是多久呢?十年?我只有六年。
我好像從未長大,年少的青春被永遠定格在那個溫暖的午後。那年,我才初一。
該怎麼描述呢?暗戀的故事好像大部分都難以言表,更何況歲月橫亙了過往,歲歲年年皆相忘。
我曾經在草稿紙上寫下你的名字,次數太多,以至於現在再寫,還是很好看;我曾經在路過你班級時,假裝不經意地往走廊上瞧一眼,樓下圍了一層又一層人影的乒乓球桌,升國旗結束後來來往往的學生,學校舉行活動,龐然有序的隊伍,都尋找過你的身影。我想一眼,哪怕一眼就好。可惜天未隨人願,曲散未見。
高中,身邊同學很好奇我喜歡四年的人長什麼樣子,我告訴她們,很好看,有一雙很清澈明亮的眼睛。她們在聽到我說是暗戀的時候都挺失望的樣子。我倒沒什麼很大的遺憾。想著陽春三月一場雨,獨我不醒於北蒲。
抱歉,我沒有做過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情,沒有邁出那一步,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我只敢在茫茫人海中為你停留幾秒,在夜深人靜時悄悄編織幻想。把你的名字刻在內心最深處,喜歡名字裡和你有相同讀音的男明星,並且弄得人盡皆知,彷彿那點小心思,有那麼一瞬間是存在於陽光下。我太想要那種明目張膽的喜歡了,因為我藏得實在是太久。
我不知道你的喜歡,愛好,生活等等,但我筆下的每一個男主,他們都有一雙清澈的眼睛,我賦予他們各種情感,想要延續那份純潔的想念。“我喜歡你,喜歡你這個人,接受你的每一面,無關其他,並且想要永遠跟你在一起。”“我願以餘生為承諾。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
我做不到的事情,他們可以做到。我不知道該怎樣表達的情感,他們可以言表。或許,我在另一個世界愛你。
第一篇言情小說是寫給你的,筆名也是因你而起。我很少用第一人稱寫故事。我之前是一個安靜內向的女生,可我發現你的女朋友很活潑,然後我就改變了。我甚至寄希望於,未來,某天我遇見你,你會喜歡現在的我。
可是,我再未遇見過你,0412的故事沒有結局。”
整篇故事看下來,寫的很平淡,正如我逝去的青春一樣。但是我又有幾分開心,我最終還是有勇氣把這份感情用另外一種方式表達了出來。本來我以為,我這一生都不會敢去直面曾經的那份暗戀,因為那個時候的自已真的很內向。現在好了很多,我現在不常用成長來形容自已,那個詞語只頻繁出現於我的初中。現在,我更願意稱自已為釋懷,我們總要跟過去那個不完美的自已說再見,雖然如今的自已仍然不完美,但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最後都會找到與世界,與自已和解的方法。
我儘自已的努力,將那段年少的愛戀還原。果然,相比於言於唇齒,我還是更擅長寫於紙上。可是,縱然我使出渾身解數,把那段過往描述地再好,我心裡仍然清楚的知道,那段時光已經過去,這份喜歡也褪去顏色。
而那些逝去的事物,描述的再美好,都不及曾經鮮活的存在於這世上的一秒。我深知這一點,思來想去,又想到那句李商隱的詩句“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這段感情,止於歲月,無關風月。
這是之前寫過的一篇短篇小說,完完整整地記錄了我的暗戀。其實由兩部分組成,我記得先寫的後面一部分,再寫的前面,後面那部分我最開始的題目是0412。